关于对种值冬季绿肥实施补贴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对种值冬季绿肥实施补贴的通知
【标 签】冬季绿肥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 号】沪农林﹝2003﹞383号
【发文日期】2003-12-21
【实施时间】2003-12-21
【 有效性 】全文失效
【税 种】其他
各区县财政局、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地力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总量,推进本市农田化肥、农药减量计划,从今年秋播起对本市范围内种植冬季绿肥的农户进行补贴。
一、补贴对象
凡列入本年度养地计划,以养地为主要目的,种植冬作紫云英、苜蓿、豆类等品种的绿肥种植户。
二、补贴原则
(一)绿肥种植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重点乡镇。
(二)种植绿肥规模相对集中。
三、补贴标准
按绿肥种植面积市级财政每亩补贴30元。
四、实施期限
自2003年起执行,至2005年。
五、操作步骤
(一)每年5月份,由市农技中心根据各区县上报种植计划情况下达当年度绿肥种植计划。
(二)11月中旬各区县农技中心根据各乡镇当年绿肥种植计划落实情况,编制绿肥面积汇总表报区县农委初审后,抄送区县财政局,报市农技中心核实各区县绿肥种植面积。
(三)次年3月上旬由区县财政、农委联合上报申请绿肥补贴资金报告,经市农林局、市财政局会审后,市财政将资金下拨至区县财政,由区县财政通过乡镇政府,根据农户种植面积、凭购种发票,将补贴发放到农户。
(四)绿肥补贴款实行专款专用。
上海市农林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