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目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以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来源于网络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况;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来源于网络第十四条安全环保职责应当依据岗位职责,充分考虑岗位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结合业务工作全过程中的具体任务,明确应承担的责任,至少应包括:(一)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上级管理要求;服从管理;(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环保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来源于网络(四)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当做到上下配套、层层分解、逐级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第二十三条各级组织每年应对岗位人员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进行评价;对于不胜任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岗位调整。
第二十四条各级领导应当带头履行其岗位安全环保职责,认真编制并严格落实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来源于网络第二十五条各级组织应当通过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开展安全环保述职、HSE管理体系审核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第四条(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第五条(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第六条(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第七条(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八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十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石油32项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解释“三同时”: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管理职责第四条总经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总经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二级单位)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二)贯彻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本人年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三)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副职和所(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听取副职和所(下)属单位正职的安全述职;(四)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机构设置、人力等资源配置,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保证隐患整改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五)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六)每年组织两次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排查重大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七)组织审查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发生各类紧急情况下负责总体指挥和总体协调,组织抢险与救援;(八)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二级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一)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执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负责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按时向总经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述职;(二)审核、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对总经理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主持研究治理方案、落实措施和所需资金、明确专人负责、限定整改期限;(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1、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一个理念”、“三个观念”、“24字方针”是什么?树立copy一个理念:即: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
树立“三个观念”即:重视百人的生命价值观的观念;安全生产就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观念;企业要向社会负责的观念;树立三个观点:没有干不度好的工作,就看你努力不努力;没有预防不了的事故,就看工作做到位了没;没有克服不了的不良习惯,就看你有没有工夫,有没有为了安全而敢于得知罪人的魄力道。
24字方针:治理健全、风控有效、资本充足、诚信合规、专业精湛、服务优良”24字方针。
2、石油行业安全员职责石油行业安全员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百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度程》《施工生产管理标准》。
3、经常问督促、检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监督改进。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答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工班安质员进行版业务指导,并对重点工种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权它工作。
3、石油勘探企业安全生产由谁来监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石油企业,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管理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要督促引导中央石油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地)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央石油企业的安全监管。
中石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石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各级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石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中石油各级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分为以下四个层次:(一)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责任:中石油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中石油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规划:各级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石油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各级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调查处理:各级单位应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时、准确地调查处理事故,追究事故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监督考核
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和考核,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安全生来自计划和方案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能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有。
解释方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权对规定中的条款进行解释,并对相关 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解释效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与规定本身具有同等 的约束力。
生效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28
目录
• 总则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管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安全生产奖惩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
01
02
03
定期检查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 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 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用 品等方面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抽查 ,重点检查易发生事故的 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生 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0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五条本通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制定范围和程序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
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一)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二)对本单位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三)制定责任制大纲;(四)组织编制;(五)审查责任制草案;(六)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第三章责任制内容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石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全体员工,包括总部、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四条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五条中石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1. 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2. 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
5.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1.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 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
(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
(四)岗位安全生产责任1.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员工应掌握本岗位的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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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油质安字〔2004〕6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集团公司领导安全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主管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和审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定期主持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六)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七)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一)协助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二)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三)组织拟定和审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四)组织检查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六)协调组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向集团公司领导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其他分管领导(一)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分管领导责任;(二)督促分管业务方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四)组织审核分管业务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参与重大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五)督促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六)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石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则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石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9931石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General rules of product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oilcompani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石油销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产品经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制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党组织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承担同等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制定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以公司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一)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二)对本公司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三)制定责任制大纲;(四)组织编制;(五)审查责任制草案;(六)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颁布;(七)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百度(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和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和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XX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6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
【精品文档】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录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精品文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则总第一章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条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中国石油天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等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本规定。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第二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坚持安全生产检查,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装备,进适用安全技术、全面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管理体系,HSE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第三条HSE在基层组织实施现场检查表(即“两、作业计划书、作业指导书,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书一表”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第四条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2【精品文档】与员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为员工创造安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全作业环境,落实岗位责任,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产方面的各项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品。
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适用于第六条组织与职责第二章对本单位安全生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行政正职第七条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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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07-04-18 12:4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五条本通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制定范围和程序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
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一)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二)对本单位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三)制定责任制大纲;(四)组织编制;(五)审查责任制草案;(六)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第三章责任制内容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第十条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按照“一岗一责”、“一职一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见附件):(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二)落实本岗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三)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措施;(四)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各类事故;(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及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四)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一般按年度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应分级实施,一般应按下列层次进行:(一)集团公司负责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企业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各级主要负责人对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四)各级行政副职对各自分管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五)企业安全总监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副总监协助安全总监进行监督检查;(六)各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为:(一)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工作建议;(四)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及报告情况。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评审,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企业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
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企业应依据本通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通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本通则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附件: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一、企事业单位行政正职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4、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安全职责1、协助行政正职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或督促实施;3、组织检查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5、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监督实施;6、协调组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7、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落实;8、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向领导办公会和安委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9、完成行政正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分管副职的安全职责1、协助行政正职管理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组织开展分管系统的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分管系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3、审核分管系统的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4、负责组织督促分管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5、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完成行政正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总监职责1、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2、监督对同级副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与督查;3、指导、协调安全监督站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5、监督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及评审工作;6、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副总监协助安全总监具体履行上述职责。
五、计划部门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投入,将安全项目列入规划计划之中;2、负责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投资项目及时列入计划,落实投资,并按计划实施;3、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落实;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基建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基建系统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2、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实施工作和防震建设工作;3、负责组织施工安全合同的签订及实施,督察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费用投入工作;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投入,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优先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计划落实到位;2、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收缴和返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3、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它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有关费用支出的管理与控制;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劳资人事、培训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2、负责落实签订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工作;3、负责牵头组织工伤保险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生产运行(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及时传递重要安全生产信息;2、负责应急保障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应急保障、救援的协调、信息传递、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
组织落实现场抢险、各类生产异常险情中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3、负责组织井控、防洪、防汛、防冻保温、抗震减灾等生产安全工作;4、负责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及生产准备组织中的安全措施;5、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设备的建档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2、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的设备安全运行措施,并组织检查和实施;3、负责组织专项安全检查,编制设备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组织编制、修改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2、组织开展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制定;4、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