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一、概述留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产品留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证在需要时能够进行样品检测和验证。

本制度合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留样管理的产品,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

二、留样的定义和目的留样是指将产品或者原材料的一部份分离、保存并标识起来,以便将来进行检验和验证。

留样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要求。

三、留样方式1. 容器选择:留样容器应符合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或者变质。

常用的留样容器包括密封袋、玻璃容器和塑料容器等。

2. 留样比例:留样比例应根据产品批次和风险评估确定。

普通情况下,留样比例为每一个批次的1%,但对于高风险产品,留样比例应相应增加。

3. 留样位置:留样应从产品或者原材料的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线或者不同仓库中进行,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4. 留样记录:每次留样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样品名称、批次号、留样数量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样品保存和管理1. 样品保存条件:样品保存环境应符合产品特性和规定的温湿度条件。

对于易变质和易受污染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样品标识:每一个留样样品都应进行标识,包括样品名称、留样日期、批次号、保存条件等信息,以便识别和追溯。

标识应清晰、可读且不易退色。

3. 样品保管:样品应存放在指定的留样区域,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

留样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

4. 样品查找和调取:样品查找和调取应记录在留样记录中,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留样周期与处理1. 留样周期:样品的留样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确定。

普通情况下,原料和中间产品的留样周期为6个月,成品的留样周期为1年。

2. 样品处理:样品在留样周期结束后,应根据产品特性和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回供应商或者转为其他用途等。

六、留样检验与验证1. 留样检验:留样样品应定期进行检验,以验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提供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包材、耗材及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三、职责1. 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

2.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取出时需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四、程序1. 来料留样1.1 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1.2 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2. 产品留样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也必须留样。

2.2 取样方法、数量: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行留样产品的取样。

取样时应随机抽取。

胶体金卡留样数量一般是30条左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

3. 留样贮存3.1 所留样品须按要求包装或密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并做好记录。

3.2 留样室应保持洁净干燥。

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3.3 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注意防止污染、霉变、挥发等。

五、记录和报告1. 质量部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记录每批留样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取样日期、留样期限、贮存条件等。

2. 质量部应定期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查,记录留样产品的状态,如是否有变质、污染等情况。

3. 如留样产品出现异常情况,质量部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一、留样制度留样制度是指在对产品进行抽检、试验、检验等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保留必要数量和质量的留样,以备查验、检验、复核等专用目的的管理办法。

留样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等起到了关键作用。

留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范围:留样的产品范围应包括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无论是原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都应按照规定留样。

2.留样数量:留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数量足够用于查验、检测等目的。

3.留样包装:留样的产品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进行包装,同时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留样日期等必要信息。

4.留样保存:留样的产品应按照规定的存放条件进行妥善保存,确保产品的原始状态。

5.留样周期:留样的时间周期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的周期足够长,以便查验、检测等目的。

6.留样记录:对于留样的产品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留样数量、留样日期、留样地点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查验、检测等目的。

7.留样处置:留样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周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以进行验货、检测等,也可以退货、销毁等。

二、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留样过程,加强对留样产品的管理,保障留样质量的实施管理办法。

留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人员:对于从事留样工作的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资格认定,确保其熟悉留样工作流程和规范。

2.留样流程:对于留样的流程应进行明确规定,包括留样范围、数量、包装、保存、记录、周期、处置等各个环节。

3.留样设施:对于留样的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并且安全可靠,以保证留样产品的质量。

4.留样监督:对于留样过程应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留样操作的规范和标准。

5.留样责任:留样工作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对于留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6.留样评估:对于留样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障留样制度的有效实施。

留样管理制度模板

留样管理制度模板

留样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为产品的质量争议提供实物证据,特制定本留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留样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三、留样原则1. 留样应遵循代表性、安全性、可追溯性原则。

2. 留样数量应满足质量检测和可能的质量争议处理需求。

四、留样程序1. 留样批次的确定:每次生产的产品均需留样。

2.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特性和检测需求确定,一般不少于一次全检量。

3. 留样方式:留样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留样记录:每次留样均需记录留样时间、数量、批次、负责人等信息。

五、留样存储1. 留样应存放在专用的留样室内,环境应符合产品储存要求。

2. 留样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防虫、防尘、防鼠等条件。

3. 留样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批次、留样日期等。

六、留样期限1. 留样期限应根据产品保质期和相关法规确定,一般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三个月。

2. 留样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留样产品。

七、留样使用1. 留样用于产品质量检测、稳定性试验、型式检验等。

2. 使用留样时,应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用途、数量、使用人等。

八、留样处理1. 留样期满后,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销毁或作其他处理。

2. 留样产品的处理应符合环保和相关法规要求。

九、监督管理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留样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和定期检查。

2. 对于违反留样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特定产品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留样管理工作,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留样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责任
质检部门。

4.内容
(1)质检部负责留样室管理,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抽取和保管。

(2)留样包装应与市售品一致,贮存环境温、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留样应贴《留样标签》,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日期和抽样人等。

(3)生产的产品及购进的重要原材料需每批进行留样。

留样应按品种、批号、年份分类存放,留样的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4)留样由检验员专人保管,并建立《产品留样记录表》,每月检查样品的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变化,记录在《产品留样记录表》,并安排进一步验证,采取必要的跟踪措施,包括召回产品。

(5)留样室的温、湿度应予以记录,填写《环境温度湿度记录表》。

(6)当接到用户就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或生产出现异常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

(7)期满后的留样,作废弃处理。

5.变更历史
跟踪反映文件的变更情况,包括:变更前后的版本号、变更原因及内容、批准人、变更前后版本的生效日期。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规范产品留样管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管理,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

第三条产品留样的目的是为了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取样分析,从而找出问题根源,对相关产品做出合理的处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留样范围:根据生产安排和生产批次,每个生产批次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结束后都要留取样品。

对于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应按照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定期留取样品。

第五条留样数量:对于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留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合理确定留样数量。

第六条留样管理责任:产品留样管理由质量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制定留样计划和留样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留样工作。

第七条留样标识:留样的产品必须做好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生产人员签名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留样条件:留样的产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保持原样。

第九条留样期限:对于不同的产品,留样期限不同,一般情况下成品留样期限为一年,中间产品留样期限为半年,原材料留样期限为三个月,留样期限结束后,需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处理。

第十条留样处理:留样期限结束后,需要对留样产品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处理,对于需要继续留样的产品应及时更新留样。

第十一条留样使用:在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时,应及时取出对应批次的留样产品,进行分析、检验和判定问题原因。

第十二条留样销毁:对于留样期限结束的产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销毁,保证不会再次被使用。

第十三条留样记录:对于每一批次的留样产品,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留样日期、留样数量、留样条件等信息,以备查。

第十四条留样档案:留样档案应当做好电子和纸质的档案管理,确保留样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留样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对留样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留样管理不合格的后果:对于留样不规范的产品,或留样管理不合格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1.化验室人员负责成品的留样、保管、观察、检测和记录,负责观察检测过的留样产品的收存、处置和观察。

2.成品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应由化验室人员填写《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报送总经理。

四、产品的留样1.经验收合格,在常温下能保存1个月以上不发生质变的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进行留样。

对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前,必须留样。

生产的每一批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均须留样。

2.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留样,每批次进货留500g,用袋或瓶密封严实。

3.产品留样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柜内。

4.成品留样应作好台帐,台账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并按期进行留样观察。

5.成品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留样数量为两件预包装产品。

6.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包装后至少三年,有特殊需要时可延长。

五、成品留样的观察项目和频次根据本文规定的产品留样目的,制定下述观察项目和频次。

1.进行常规观察检验时,在产品有效期后半年的所有留样中随机抽取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2.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提取样品。

3.当顾客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的留样观察记录进行复核,并重新进行全面检查。

六、留样观察记录1.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2.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观察时间、观察项目等,记录应齐全。

3.留样观察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10年。

七、留样产品的贮存1.留样产品贮存在留样观察室内,按贮存技术要求管理。

2.留样产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八、留样产品的处理未经使用的留样产品若需要集中处理:报废或销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5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化验室设原料(产品)留样室,由专人负责,留样室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二、范围:企业生产所购入的原料、添加剂、生产的成品料,大宗原料及成评料留样须够200g,添加剂留样须够50g。

三、留样要做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实施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及处理情况、观察人、样品处理或销毁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四、留样产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生虫、霉变。

五、留样观察内容: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物理变化,有无结块、霉变、生虫,有无产生异味,并留下记录。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处理,并对仍有对应的库存产品进行追查取样检查,已经变质的产品无保留必须要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则予以销毁。

六、留样期限:大宗原料一般为两个月,添加剂为五个月,成品料为保质期后两个月。

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

七、在留样保存期内,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动用样品,经批准后可取出,使用完即放回原处。

八、过期样品,如未发生质变的统一收集回到生产,如已经变质则由质检经理批准后销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2)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留取部分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变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从而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给客户。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定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规模,规定每批次产品留取的样品数量和留样时间。

留样数量应当能够代表该批次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留样时间要足够长以覆盖产品的整个使用周期。

2. 留样标识和记录:对留样产品进行标识,包括批次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确保留样产品和生产产品一一对应。

留样记录要详细记录每个批次留样的情况,包括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仓库位置等信息。

3. 留样观察和检验: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功能等方面的检测。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制度1.留样要求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成品都要留样,留样在产品生产完毕进行,由质检员按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

对一般留样由质检员交仓管员并建立留样台帐;对作为稳定性考察的重点留样,由仓管员填写一张留样观察记录的表头及有关项目,按剂型、品种分类装订成册,并按批号顺序存放于留样室样品柜内。

2.抽样方法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经销单位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3.抽样数量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

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4.样品处置4.1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密闭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染的样品袋内,密封好后再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该产品。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应置于干燥低温处。

4.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到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填写《产品留样记录表》,内容有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日期、保质期(天)、留样、数量、留样人、备注。

4.3留样包装应与市场销售包装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成品标签所诉一致。

4.4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5.留样温度5.1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在指定条件的地点。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存样品,简称留样,是为了对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便于查找根源而留存的样品,包含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

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留样时间要求1.1原材料检验样品留样要求样品初步检验合格或不合格但让步接收的,固体原材料的留样不少于3个月,液体原材料留样不少于3天。

经检验不合格的需退货的,待与供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参照超期样品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1.2中间产品留样要求属车间送样,经检验合格的,除化验室明确要求留样外,剩余的样品由送样人员带回车间处理或使用;属技术质量科化验员抽检样品,经检验合格的,由车间送样人员送样时领回车间处置。

经检验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留样,留样保存到原因调查清楚后交由车间处理。

1.3最终产品留样时间要求1.3.1食品添加剂为保质期后六个月,普通液体产品至少保留1个月,液化气体原则上不留样,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由供需双方对产品现场进行取样检验。

固体产品无特殊要求保留6个月,其它食品级产品保留2年。

外销发船样品留样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留存时间。

1.3.2若顾客对留样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进行保管。

2.留样标识要求留样样品要张贴标签,便于识别、分类及管理。

标签应包含样品名称、留样时间、送样人、留样人、留样期限。

3.样品存放要求3.1留样间要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火、防尘。

留样瓶/袋要密封完好,标识清楚齐全,保持干燥、清洁;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保持留样间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3.2所有产品留样由化验室负责人负责,组员协助,在保存期内要妥善保管好样品,凡是没有按规定执行,在保存期内将样品丢失或样品因非正常原因失效的,将追究化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3.3保留样品的容器(留样瓶、密封袋等)要清洁,并密封以防样品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月、按产品分类、按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并在留样器具上作好明显的标识以便查找,各化验室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所有样品的留样情况。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留样管理工作,确保留样品质和安全,提高留样效率,促进留样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留样的定义留样是指将一定数量的物品或样品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日后需要验证、检测或调查的需要。

第三章留样的目的1. 留样是为了追溯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2. 留样是为了抽查和监测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 留样是为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四章留样范围和原则1. 留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

2. 留样的原则是有计划、有目的、有依据、有责任。

第五章留样的程序和要求1. 留样程序(1)确定留样物品的类型、数量和周期,根据需要制定留样计划。

(2)指定专人负责留样工作,确保留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留样前对物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日期等信息。

(4)确保留样的质量和安全,避免污染和损坏。

(5)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留样检测和验证,对留样物品进行表面检查和内部分析。

(6)对留样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建立健全的留样档案。

2. 留样要求(1)留样物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留样物品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其生产过程和质量水平。

(3)留样物品的数量应根据需求和重要性确定,保证留样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留样物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变质或被盗等情况。

(5)留样物品的储存保管责任人应履行好相应的管理职责,确保留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留样记录和档案管理1. 留样记录(1)留样记录包括留样物品的标识信息、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留样人员等。

(2)留样记录应及时、准确、可追溯,记录内容不得涂改或遗漏。

(3)留样记录应根据需要进行分类、汇总和整理,方便查询和使用。

2. 留样档案管理(1)建立留样档案,包括留样物品的相关信息、留样记录和检测结果等。

(2)留样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留样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密,确保留样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2. 研发过程中使用的样品、试验品;3. 退货产品;4. 其他需要留样的产品。

三、留样时间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时间不少于6个月;2. 样品、试验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3. 退货产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4. 特殊产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留样数量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数量为生产批次数量的10%;2. 样品、试验品留样数量为1件;3. 退货产品留样数量为1件;4. 特殊产品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留样方法1. 留样产品应保持原包装,标签清晰;2. 留样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留样室;3. 留样产品应按产品类别、留样时间、留样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4. 留样产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六、留样记录1. 技术部应建立留样记录簿,详细记录留样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2. 留样记录簿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撕毁;3. 留样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保存。

七、留样人员职责1. 留样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留样工作;2. 留样人员应负责留样产品的存放、保管、检查、记录等工作;3. 留样人员应定期向技术部负责人汇报留样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 对在留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生产留样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追溯,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为处理客户投诉和应对市场抽检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原料、包材、耗材及成品等所有产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1. 质量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留样管理制度,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生产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按批次抽取样品,并按照规定保存。

3.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留样进行存放和管理,确保样品完好无损。

4. 各部门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留样管理工作。

四、留样要求1. 每批产品在投入生产前,应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检验所需量的两倍。

2. 留样样品应随机抽取,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3. 留样样品应使用专用容器进行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抽样人等信息。

4. 留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

5. 留样样品的储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五、留样管理1. 质量部负责对留样样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保管,并建立留样档案。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留样样品的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安全。

3. 各部门相关人员应定期查看留样档案,了解留样样品的储存情况。

4. 如发现留样样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质量部进行处理。

六、留样使用1. 留样样品仅用于产品追溯、质量监控、客户投诉处理、市场抽检等用途。

2. 如需使用留样样品,需填写《留样使用申请表》,经质量部主管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留样样品后,应及时填写《留样使用记录表》,并归档保存。

七、监督检查1. 质量部定期对留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生产厂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厂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检验、储存销售等。

三、留样原则1. 留样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代表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

2. 留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留样时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留样期间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和变质。

四、留样要求1. 原料留样(1)原料采购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2)原料入库前,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原料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原料采购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4)原料留样时间自入库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2. 生产过程留样(1)生产过程中,每批次的半成品和成品应当进行留样。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生产完毕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3. 成品检验留样(1)成品检验合格后,应当留样备查。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1%,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五、留样管理1. 留样地点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 留样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留样箱或留样袋,并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

3. 留样期间,如发现留样产品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4. 留样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包括留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5. 留样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留样监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抽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留样制度要求。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1.目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以及产品性能研究等,定期检验产品来验证有效期的合理性,为产品开发、产品材料和工艺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品的留样。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留样产品的制造。

3.2.质量部是产品留样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的保存、观察及检测。

负责对留样室的日常管理。

4.内容4.1.产品的留样量4.1.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量,留样量一般为留样期间检测量的 1.5-2倍。

4.1.2.留样按每个生产批经检验合格且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后进行留样。

4.2.留样样品的入库:质量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留样量随机抽取,将留样产品的信息录入台账;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留样批号、留样日期、留样期限等,将抽取的留样产品放入留样室。

4.3.留样保存期限4.3.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期限,一般留样期限为产品拟定效期后的 6个月。

4.3.2.留样的产品已过留样期限时,若质量不变,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观察,以积累资料;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积累资料;不需要继续留样的产品做报废处理,填写《产品报废单》。

4.4.留样观察4.4.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观察项和观察周期,留样观察项一般前 6 个月外观检验,6 个月后每 3 个月对关键项检验。

4.4.2.待留样产品效期满后做一次全性能检测。

4.4.3.若发生用户投诉或质量争议时,则对留样产品进行全性能检测。

4.4.4.没有质量跟踪需要,不得随意打开留样产品的外包装,保持产品留样的完整。

4.5.留样的样品出库4.5.1.任何人借留样产品都必须通过质量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办理样品出库。

并做好《留样台帐》的记录。

4.5.2.留样样品借出的必须归还,报废的样品无需归还,借出的样品如有报废,应填写《产品报废单》,由质量部门执行。

4.6.留样样品的销毁4.6.1.留样期限的产品可根据情况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产品的质量情况;若超过留样期限的质量不合格样品应销毁。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引言产品留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留存与产品品质和标准相一致产品样品的一项管理制度。

它通过留样来监督产品的质量并作为后续品质控制和质量监督的参考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目的1.提供后续品质控制和质量监督的参考依据;2.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3.建立产品质量回溯体系,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质量投诉或召回事件;4.优化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范围1.原材料入库环节;2.生产过程控制环节;3.成品入库环节;4.售后服务环节。

四、流程产品留样的流程主要包括留样计划制定、样品留存和管理、样品检测和分析、样品使用、样品销毁等环节。

1.留样计划制定:(1)确定留样目标和范围;(2)制定留样计划,包括留样时间、数量、位置等。

2.样品留存和管理:(1)在留样计划确定后,按计划将样品提取并留存;(2)对留样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工艺等。

3.样品检测和分析:(1)定期对留样进行检测和分析,以验证样品的质量;(2)留样检测和分析结果应记录并及时与生产质量控制部门共享。

4.样品使用:(1)留样的产品可以用于新品研发、质量反馈、市场研究等方面;(2)留样的产品不得随意分发,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和记录。

5.样品销毁:(1)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销毁样品:超过保存期限、质量问题、产品调整;(2)样品销毁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销毁过程,并保留销毁样品的记录。

五、注意事项1.留样的样品应保持原姿态和保存期限,以保证后续的分析和检测的准确性。

2.留样的样品应放置于指定的区域,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淆或污染。

3.留样管理要做到防潮、防爆炸、防腐蚀和防止变质。

5.留样的样品在保存期限内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样品的质量没有问题。

六、结论产品留样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品质管理体系、合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该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留样计划,并将其贯彻执行。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规定产品留样流程,评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质量,为产品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产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产品留样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3.2供应部负责留样样品的存放工作。

3.3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观察和记录工作.4内容4.1留样室管理供应部根据产品贮存条件要求设立留样室,留样室内安装温湿度表和温湿度控制设施。

4.2留样样品的抽取4.2.1设计开发的新产品:对公司新研发的产品,每种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2设计变更产品:当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且变更可能会影响产品稳定性时,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3质管部在上述情况下,从检验合格的批次产品中抽取一台留样;4.2.4公司生产的有源医疗器械,或由于体积较大、价值较高不适宜留样的产品,各部门保存生产产品的采购、验收、生产、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记录,质管部保存每批次产品的标签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3留样管理4.3.1检验员应记录留样产品信息,填写《留样登记表》,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取样日期等信息;4.3.2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有效期后两年。

4.4留样观察4.4.1检验员负责留样产品的观察和记录,从留样起每12个月观察检查一次;4.4.2检查项目:按照生产产品的技术要求规定条款进行检查;4.4.3检验员应按照规定频率和要求开展检查,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表》;4.4.4如发现留样样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规定要求,检验员应上报质管部和管理者代表,并按照《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所有取样和留样观察的记录安装《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6不适宜留样的产品,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5.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5.2《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5.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4《记录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留样登记表》6.2《留样观察记录表》7修订记录。

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 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并及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检验、监管等环节的单位和人员。

3. 留样管理的目的留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 提供食品安全事件的物证;- 追溯食品生产和销售的来源;- 保留食品样品作为证据;-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档案。

4. 留样管理的程序4.1 食品留样的时机食品留样应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抽查检验时;-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备案时。

4.2 食品留样的方式食品留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从生产、销售单位购买样品;- 进行现场抽样留样。

4.3 食品留样的要求食品留样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留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留样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和留样工具;- 留样样品应妥善保存,并进行标识。

5. 留样管理的责任5.1 生产、销售单位的责任生产、销售单位应:- 配合留样工作的进行;-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食品样品。

5.2 留样人员的责任留样人员应:- 严格按照留样流程进行操作;- 妥善保存留样样品,并进行标识;- 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6. 留样管理的检查与监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对留样管理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留样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所有。

---以上为《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档仅提供参考,并不代表法律意见。

具体实施过程中,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正文:
4.1人员要求
4.1.1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样品分类
4.2.1常规留样: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人为不合格而又满足于销售样品的留样,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4.2.2长期留样
422.1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2.2.2生产工艺、方法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4.2.2.3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4.2.2.4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4.2.2.4.1 一般按0、12、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全检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2.2.4.2检验项目:按产品要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性能4.3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431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3.2环境要求
4.321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45〜75%,温度为20C以下),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4.322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4.4样品的接收:
4.4.1检验员将样品交留样管理员办理样品交接,填写《收样记录》
4.5样品保存
4.5.1成品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市场销售的最小包装相同,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包装。

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并易于识别,同时在《留样登记表》上登记。

4.6贮存期限
4.6.1成品:有效期后1年,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后转交销售部
4.7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做老化试验时、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4.8留样品的销毁
4.8.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
明品名、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量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4.8.2销毁要有2人以上现场监督,并有《销毁记录》
5. 相关文件
1、《留样登记表》
2、《留样标签》
3、《留样销毁单》
4、《留样室温湿度表》
5、《收样记录》
6、《销毁记录》
留样登记表
样品:编号:
留样销毁单
编号:
编号:
留样室温湿度表
编号:
编号:
收样记录
编号:
收样记录
编号:
销毁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