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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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贯彻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地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承接产业转移,推进经济发展,带动广泛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地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重要性的认识

我地区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成为全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但和发达地区相比,我们在发展理念、速度和质量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大力宣传***《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及地区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是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主阵地的认识,电视、广播、报社等媒体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大对国家、***、地区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动员全地区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努力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降低准入门槛。以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放宽准入条件、企业名称使用范围、企业出资范围、投资主体范围及经营范围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缩短登记审批时限,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效能。

2、加快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凡法律法规不禁止、政府不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地区行政许可权限内的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类项目按照审批管理权限由地县(市)项目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类项目由地区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积极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申报速度。

3、认真落实国家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税务部门要按《***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及中小型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以及在国家级园区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落实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二是落实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

对自主创业或在小企业就业的***籍大、中专毕业生,比照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三是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设备,发改、经贸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等前期手续;四是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4、积极落实国家及***有关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当地籍劳动者就业,对在***地区承揽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新招用***籍员工且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部门按新党发[2009]11号和新人社发[2010]1号文件规定,落实享受50%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或女大中专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劳动部门要帮助企业落实每人每年5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对招用大中专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

5、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各县(市)、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出台的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的政策,对国家、***取消和清理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

式变相继续收费。不得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各种社团组织,严禁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在2011年底前建立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并对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开展政府机关效能监察活动,地区每年将组织企业对政府部门效能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管理中,真正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6、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全地区中小企业维权体系,畅通中小企业投诉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全地区形成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加快中小企业载体建设

以园区建设为发展平台,大力拓宽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按照“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链式延伸、企业集群组合、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以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地区园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规避同业恶性竞争现象发生;加快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扶持工业园区上规模、上水平,不断提升承载能力。努力打造产业聚集、企业聚集、产品聚集的板块经济。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企业入驻率。同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基地。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

协作水平,实现中小企业质和量的跨越。

四、加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

1、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一是从2011年起地区财政从预算中安排300万元资金设立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逐年递增资金规模,重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后劲和潜力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补助。二是从2011年起地区财政从预算中安排500万元资金设立地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补助。三是根据地区出台的《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由地区、县(市)财政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专项用于推进地区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拟上市公司、进入辅导期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条件买壳、借壳上市的企业前期费用有困难的,可从“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中予以借支,待企业上市后归还;上市成功的企业由所在县(市)政府对其主要经营者奖励100万元;企业按国家规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地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扩张规模。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壮大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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