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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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本文将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遵守合法的原则。

具体来说,合法性原则包括:1.法律至上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2.程序合法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包括制定行政措施、进行调查、作出决策等程序。

3.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信息,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了解行政管理情况。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

具体来说,公正原则包括:1.平等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2.补偿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的补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确保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追求效率的原则。

具体来说,效率原则包括:1.简化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

2.合理使用资源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使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合理分工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以上就是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一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禁止过分原则、最小侵害原则)。

①合目的性。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的法律科学,为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公正行使权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立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行政行为的进行、监督和申诉提供了基本框架。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行政行为的相关要点。

一、法定主义原则法定主义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强调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限制和规范之下进行。

法定主义原则包括权力合法性原则和程序合法性原则。

权力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或授权;程序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符合程序规定。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得歧视公民或法人,对待所有人应当一视同仁。

行政机关在决策、办理事务时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因个人偏见、特殊关系或不正当因素而对待不同群体或个体。

三、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遵循真实、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要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四、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权利保护原则包括法律权利保护原则和程序权利保护原则。

法律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尊重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程序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要保障公民的申诉权和诉讼权,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高效、便捷,提高行政效能,为公民和法人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效率原则旨在改善行政行为的执行效果,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水平,实现行政机关的良好运行。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一切具体行动,包括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等。

行政行为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具体指向性的特点,是行政机关通过行动来实现具体目标和权益保护。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基本原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在法律规范空白和出现漏洞的时候,作为共同理念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任何行政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都不得与其相抵触[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法的应然状态,又要体现行政法的实然状态,而行政法的应然和实然不过是政府与公民关系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理想和现实的反映,同时行政法又要承担规范和改造现实以一步步向理想趋近的责任。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二、行政法的原则如何理解(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
则和
公正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进行,并且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
律的约束下进行,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

2、合理性原则:在行政行为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秉持公正、合理
与客观的态度,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避免有意或无意的滥用或超越权力,尽量不超出自己职责范围内参与行政决策。

3、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避免发生
歧视性的行为,行政决策结果应当以公众利益为基础,行使权力的人必须
诚实、公正,实行正当公正的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某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某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合法有效。

2.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3. 透明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必要的秘密。

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自由裁量,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行使职权。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6. 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不得浪费资源。

7. 保障人权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8. 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预防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9. 权责相对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诚信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讲诚信,遵守守法道德规范,不得欺诈、误导公众。

行政法知识

行政法知识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行政处罚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的身体、财产、行为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行政强制并不一定指向违法行为,即使有的行政强制确实针对违法行为,其直接目的不在于惩戒和制裁,而在于调查或者制止违法行为,更多地是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者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针对的主要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带有惩戒性质。行政强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带有惩戒性质,当事人通常没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
(2)行政公正原则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从以上对行政行为的界定看,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若干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行政行为是由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
③行政信息公开

第四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政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政法的基本原则第⼀节依法⾏政原则⼀、法律优先(消极的依法⾏政)定义:⾏政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保留(积极的依法⾏政)定义:⾏政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进⾏。

(⼀)法律保留的原因法律保留原则最早脱胎于君主主权向⼈民主权转变的过程中,其时,君主仍然保有⾏政权,民选的国会为了对抗君权,要求君主⾏使⾏政权侵犯⼈民的权利必须得到国会以法律形式表达的同意,因此,民主产⽣法律保留,乃逻辑上的必然结果。

到了民主社会,虽然⽴法机关和⾏政机关均由⼈民掌握,但由于产⽣机制的不同,导致两者民主正当性的差异。

⽴法机关是由⼈民直接选举产⽣,⽽⾏政机关则是由国会产⽣,即由⼈民间接产⽣,在⼈民主权的原理下,民主正当性越强的机关就越有做成重⼤决定的权能。

但是,近来,这种通说也受到了⼀些批评。

批评的观点主要基于:(1)从政党政治的⾓度来看,执政党既控制国会,也组成政府,因此,⽴法机关与⾏政机关均是政党意志的体现,其民主性上并⽆多⼤区别。

(2)在采取最⾼⾏政机关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的国家,如总统制的美国,则⾏政机关与⽴法机关具有相同的民意基础和民主正当性。

2、法治国原则⼈们之所以选择法律保留,就是为了保障⼈权,以法的⽀配来取代⼈治,从⽽防⽌君主的恣意统治。

为什么法律能达到保障⼈权的⽬的?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1)法律具有理性、⾮针对个别事实和特定⼈的特征,借助法律的⼀般性,可以确保正义并防⽌特权和歧视的发⽣。

(2)法律是以公开的⽅式做成⼀般性、预先性的规范,从⽽使国家⾏为对⼈民⽽⾔更具有可量度性、可预见性和可信赖性。

但是,这种论证近来也遭到了⼀些学者的批评。

他们认为,法律所具有的⼀般性、公开性和预先性的优势,⾏政⽴法同样可以达到。

同时,即使认为法律⽐⾏政⽴法更具稳定性,不像⾏政⽴法修改容易,⽽且变动频繁,但这种优势在经济法领域已逐步消失,因为经济领域的法“朝令⼣改”的现象⽇益增多。

3、功能结构理论功能结构理论的代表⼈物为德国学者Fritz Ossenbühl。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符合以下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非法宝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关机关的监督;4、应该适当,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和范围内;5、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受损,应在事后予以补偿。

第三节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一、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授权主体的具体形态一、行政机构1、专门机构;2、内部机构;3、派出机构。

二、其他社会组织1、行政性公司;2、事业单位;3、企业单位;4、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二、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1、国务院---------------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部门规章3、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市的市政府、经济特区、较大的市政府----------地方规章第三节行政许可一、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行政主体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应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论述题】

【行政法论述题】

【论述题】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特有的,贯穿在行政法关系之中,并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其中的核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职权拥有应当合法。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一)含义:行政合理化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二)存在基础: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三)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3、论述行政授权及行政委托二者区别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通过法定方式授予除行政机关外的组织的法律行为,被授权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受委托方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民主的理论
理想的民主主义:卢梭的“公意(general will)”论,主张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建立纯 粹的民主制国家,即全体人民作为主体平 等地参与政治,自发形成社会秩序,具有 超越于法律的自由。
现实的民主主义:强调社会统合的过程中 人民的部分性政治参与,通过竞争性的制 度安排和反馈机制保障群众对当权者的监 督控制。
第二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自一、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受现行法律的约束, 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法律优先只要求行政行为不抵触法律即可, 并不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所以是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表明,除宪法外,法律在效力 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法律的位阶居于 其他任何法律规范之上。法律优先原则无限 制和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行政领域。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行政行为即使违法,除非基于相对人的
过错或者根据利益衡量原则不撤销会影响 公益的,不得撤销授益行为; 3、行政行为因法律等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 生变化须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经作出的 行为,应根据利益衡量的原则决定; 4、违法-赔偿,合法-补偿。
(2)正当程序:自然正义的成文法表达
1354年爱德华三世第二十八号法令第三章 的规定:“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进行答辩, 对任何财产和身份的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 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 夺其继承权和生命。

如警察使用枪支的目的在于制服犯人,若警 察鸣枪示警后,犯人已畏服,则行政目的即已 达到。此时,若警察仍向犯人射击致其伤亡, 则该侵害与行政目的不存在均衡关系,从而 违背相当性原则.
比例原则案例
案例简介:某市规划局给凤凰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同意其将临长江大街的2层楼房翻建为4层楼房。其后, 凤凰公司又申请增建4层,但未获批准。一年后,凤凰公 司建成8层楼房一栋,命名为凤凰大厦。不久,规划局下 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凤凰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建成凤凰 大厦,属违法建设;大厦所在长江大街是历史名街,某市 城市总体规划对长江大街景观之保护规定要求,沿街建设 要“从整体环境出发,使新旧建筑互相协调,保证完美的 风貌”,而凤凰大厦5至8层遮挡了长江大街的典型景观天 主堂尖顶,严重影响长江大街景观。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 十条规定,限凤凰公司60日内拆除大厦5-8层。凤凰公 司请求规划局减少拆除面积,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一)合法行政原则(二)合理行政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第三,比例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诚实守信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

热门城市:青岛律师甘肃律师烟台律师广东律师威海律师盐城律师浙江律师承德律师阳江律师淮南律师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如今的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

因为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尽然有序。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众多的法律分类中包括有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行政法吗?▲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优先原则
此处的“法”,是广义的法,而不仅仅是立法机关的法。
2.内容
(1)法律优于行政。
(2)行政不得违法。
思考:比较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更加严格。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虽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必须选择使相对人的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
1.适当性原则
行政主体采取的措施能够实现其所宣称的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实现。
2.必要性原则
即行政主体在能够实现行政目的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使相对人所受的损失保持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的行政手段,或者选择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的行政手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概念
它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二)内容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可预期的行为或承诺等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时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补救安排。
适用条件:
(1)信赖的基础是行政主体的一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及承诺,而不管该行为是否合法。
2.执法上的法律保留
其实质是无法律即无行政,无明文禁止即公民自由。
理解:(1)该原则不是从行政和法的历史,而是从依法行政和法治角度来解释的。
(2)该原则对于相对人来说,就意味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3)该原则主要是针对负担行政而言的,对于授益行政有所例外。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

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

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

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编)1125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编)1125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多种表达方式。

我们这里主要介绍行政法的四个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

任何重大决策,政府必须遵守法定程序;除此之外,还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使行政权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这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也与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契合的。

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也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行政法原则都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与扩展。

合法行政的第一个内容是法律优先,即法已规定不可违。

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具体的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例如,在安徽合肥,山水名城小区的业主和地铁3号线的施工方双方发生了矛盾,按照合肥市规划局规划,准备将地铁3号线的一个出入口修建在小区里面,但业主们认为,地铁口建在小区内,不仅占用了公共用地、破坏了环境,还带来安全隐患。

而且政府也没有履行《物权法》规定的程序,即征求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

矛盾发生后,小区居民与合肥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合肥市轨道办解释,政府当初设计这个地铁口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的出行,而小区业主代表认为,尽管政府出于好心,但是在程序上已经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地铁口必须取消。

法已规定不可违,政府这一行政行为显然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

三天后,业主们收到了政府的回复文件,取消了小区内设置地铁口的计划。

合法行政的第二个内容是法律保留,即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他们的义务的决定。

例如:大家还记得孙志刚事件吧?2003年湖北黄冈的孙志刚被广州市政府执法机关以三无人员的理由收押,拘禁期间被收容所员工殴打身亡。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实体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2.合理行政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效率原则,平等对待)3.程序正当原则—程序公开合理行政原则和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有法可依,于法有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不得享有法外的特权(任何权利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法律优先:(法律优先于行政,行政必须服从法律)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意味者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保留(行政对法律的服从)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不可为。

即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即法律的专属范围),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予以规定。

2、性质和地位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理性的含义,指的是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对待。

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对待。

考虑相关因素。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行政权的行使虽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需,但给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和范围,必须在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具体事实性的法律体系,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

它既有法规组成,也有行政程序、行政管理等其他形式组成。

它规定政府及其机构的权限、职责以及行政程序,以及对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法律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应当遵守;
(2)诚信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行政机关不应擅自改变行政行为;
(3)公开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开,不得隐瞒或者掩饰行政行为的事实;
(4)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不得有歧视、偏袒或者贿赂行为;
(5)宣传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宣传,应当使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结果;
(6)责任原则: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对不当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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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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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如今的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

因为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尽然有序。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众多的法律分类中包括有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行政法吗?▲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
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样就从根本法上解决了国家行政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国家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行
使行政职权。

合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随着宪法制度的演变、行政职能的消长而不断变化。

早期的合法行政是绝对、消极和机械的公法原则。

为适应时代变迁和行政职能变化的需要,合法行政原则不断得到新的解释。

从历史发展看,我国的行政法制度尚处于发展进程中的初级阶段。

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我国法律在规范行政活动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增强。

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1、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2、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义务的决定。

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上:第一,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第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

行政机关不遵守这一不作为义务,将构成行政违法。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

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

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3、回避原则。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1、行政效率原则。

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

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

2、便利当事人原则。

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行政当局不合理延迟和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也被认为是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形式。

▲5、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
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原则
现在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减小法律漏洞,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另外,有必要了解的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六个方面,分别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不同的原则规定了行政法的不同内容及其要求。

比如说诚实守信原则就包括了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唐山律师。

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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