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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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课程笔记

《行政法》课程笔记

《行政法》课程笔记第一章:行政法绪论一、行政、公共行政与行政法1. 行政的定义:行政是指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国家目标和公共利益,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活动。

行政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目的性:行政活动旨在实现国家目标和公共利益。

- 权力性:行政活动依靠国家行政权力进行。

- 普遍性:行政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 程序性:行政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2. 公共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运用公共权力和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公共行政的特点包括:- 公共性: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

- 权威性:公共行政活动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

- 服务性:公共行政的核心在于提供公共服务。

- 效率性:公共行政追求行政效率和效果的最优化。

3. 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范畴包括:- 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组织、编制、活动原则等。

- 行政行为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效力等。

- 行政监督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和责任制度。

- 行政救济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犯时,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二、行政法的概念、渊源、类型、特征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旨在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基础。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

-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念1、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救济各个环节之中。

2、功能主要有二:一是统领与繁衍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体现其中的法律价值和基本理念。

二是补充法律、法规、规章之欠缺,或改善法律适用的僵化不合理状况。

3、来源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4、基本原则的确定标准(1)法律性(2)特定性(3)普遍性(4)适用性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现状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主客观的统一,各国对其的认识并不相同。

(一)国外英国:议会主权原则、法治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和自然公正原则;德国: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法国: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均衡原则;美国:正当程序原则。

(二)国内1、姜明安:实体性基本原则与程序性基本原则。

前者包括: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后者包括: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平原则。

2、张树义:责任行政、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原则。

3、方世荣:根据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为基本原则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六项子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

4、余凌云:依法行政、比例原则、合法预期保护、正当程序。

5、周佑勇: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行政正当原则。

三、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1、含义:又可称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2、内容法律优位原则(1)概念亦即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是指法律处于优越于行政活动的地位,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a、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行政立法b、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原则(1)概念:是指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直接根据。只有在内容上对处罚的内容和幅度 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成为执法行为的直 接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法无明文 规定不受罚。
原告所指称的执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39条。 仅在原则上规定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的手段,并没有 明文规定任何具体的处罚内容和幅度。因此,不能以此 为依据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所以执勤交警的处罚依 据只能是市政府所发布的“禁摩令”。 那么“禁摩令”的合法性就成了本案的关键。从法理上来
1.依法行政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4.行 Nhomakorabea公平原则.
5.比例原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 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诚信原则 高效原则
是对 公民通行权利的限制。《立法法》规定凡与人民基本权利 有密切关系的实现,尤其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的事项,应 当由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看,尚未有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的
规定。长沙市政府发布的“禁摩令”有两种可能的效力层 级,
一种是普通的规范性文件,一种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地 方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普通的规范性 文件是无权设定行政处罚行为的。那么地方政府规章有没 有权力制定一个普遍性的限制公民权利的规定呢?
【法律问题】 本案中执法人员对金键康驯养的31只果子狸进行宰杀和 销毁的行为是否合法? 【参考结论】 执法人员的宰杀和销毁的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定职权,属 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赔偿此行为给当事人造成 的损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法的概念阐述行政法的主体、客体及内容分析行政法的基本特征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解释各个原则的含义及应用1.3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概述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行政法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第二章:行政行为2.1 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解释行政行为的含义列举行政行为的种类,如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2.2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阐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等2.3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分析行政行为无效与撤销的条件和后果讨论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定程序和途径第三章:行政组织与行政人员3.1 行政组织的定义与分类解释行政组织的概念列举我国行政组织的种类,如国务院、地方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等3.2 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阐述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行使的职能3.3 行政人员介绍行政人员的概念、资格与职责分析行政人员的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第四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4.1 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许可的概念阐述行政许可的性质、特征和适用范围4.2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分析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期限讨论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监督与法律责任4.3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列举行政处罚的种类,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阐述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途径第五章:行政诉讼概述5.1 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诉讼的概念阐述行政诉讼的性质、特征和目的5.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分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讨论行政诉讼排除事项,如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为等5.3 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介绍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概念与资格分析各个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第六章: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6.1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解释起诉的条件与程序阐述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及其管辖权6.2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分析开庭审理、证据交换、法庭辩论等环节讨论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6.3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介绍第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与程序阐述第二审法院的审理范围与裁判规则第七章: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7.1 行政诉讼裁判的种类与效力列举行政诉讼裁判的种类,如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等阐述各类裁判的效力与执行前提7.2 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解释执行行政诉讼裁判的程序与主体分析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7.3 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介绍非诉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类型阐述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程序与法律后果第八章:行政复议8.1 行政复议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复议的概念阐述行政复议的性质、特征和目的8.2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分析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讨论行政复议排除事项,如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为等8.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介绍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与程序阐述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及其职责第九章:行政赔偿9.1 行政赔偿的定义与归责原则解释行政赔偿的概念阐述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如违法原则、过错原则等9.2 行政赔偿的范围与标准列举行政赔偿的项目,如赔偿金、赔偿物品等阐述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与赔偿方式9.3 行政赔偿的请求与处理介绍行政赔偿请求的条件与程序阐述行政赔偿的处理方式与赔偿决定的上诉途径第十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适用与发展1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适用问题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讨论解决适用问题的方法与策略10.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概述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现状预测未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现实的影响10.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强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法学教育与研究中的重要性探讨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的途径与方法重点和难点解析一、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难点解析:行政法主体范围的确定,行政法客体的识别,行政法特征的深入理解。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受行政法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 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 ,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 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授益 性行政行为,赋予申请人某种权
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许可可分 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
、登记等类型。
行政许可的原则
行政许可应遵循合法、公正、公 开、便民等原则,确保行政许可
的依据之一。
XX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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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G
诚实守信原则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 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 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 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 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 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 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 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务员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 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 监督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与培训
01
考核
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
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

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

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保证行政机关权力合法、公正、有效行使的法律基础。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重要指导意义的原则。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一、法律性原则法律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授权,遵循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可依,禁止行政机关凭自己的意志或自行创设规则进行行政行为。

法律性原则确保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越权行使权力。

合法性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原则,体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正和权威。

四、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其享有的权利不受侵犯。

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依法行政、公平调处、公开透明等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救济和保护措施。

五、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是指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正义原则包括听证、公告公示、听取意见等程序保障要求,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避免滥用权力。

六、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高效、便捷地完成行政行为,并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简化行政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行政管理服务。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基本原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在法律规范空白和出现漏洞的时候,作为共同理念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任何行政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都不得与其相抵触[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法的应然状态,又要体现行政法的实然状态,而行政法的应然和实然不过是政府与公民关系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理想和现实的反映,同时行政法又要承担规范和改造现实以一步步向理想趋近的责任。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二、行政法的原则如何理解(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标签:标题]篇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一)含义(略)(二)功能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三)特点法律性;特殊性;普遍性;高度的概括与抽象性二、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一)法律优先原则1、含义:只要经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就是代表民意,享有崇高性。

法律在未经合法程序废止前,其位阶高于其它的行政法律规范。

“以法律形式出现的国家意志依法优先于所有以其它形式表达的国家意志;法律只能以法律形式才能废止,而法律却能废止所有与之相冲突的意志表达,或使之根本不起作用。

”(奥托·迈耶)2、确立该原则的依据:主权在民的理念3、意义积极意义:法律适用要求消极意义:禁止偏离法律4、注意:法律优先原则旨在防止行政行为违背法律,并不要求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只需不消极违背法律规定即可。

要达到此目的应具备两个前提:确认法律的位阶和法律必须具有明确具体的内容。

5、对法律优先的监督(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司法审查(有限)(二)法律保留1、含义: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2、意义:明确权力秩序;确立授权禁区3、法律保留的范围——是否适用于给付行政?侵害保留说;全部保留说;重要保留说;国会保留说侵害行政——→重要性理论(凡涉及基本人权的“重要事项”,均必须保留给立法者自己制定)4、注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得到法律授权,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行为即使与法律规定不抵触,也是无效的。

思考其与法律优先原则的关系?5、法律保留原则的演变依法律行政(无法律即无行政)——依法行政(由形式意义的依法行政遁入实质意义的依法行政)6、我国立法实践中的法律保留《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合法行政包括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

法律优先:所有行政活动都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

法律保留:所有行政活动都只有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合理行政包括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和符合适当比例。

公平公正对待: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或基本相同的情形时应当一视同仁,不能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

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实施活动时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

符合适当比例:行政机关为实现某一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当以必要为限度,力争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

程序正当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务回避。

信息公开指行政机关活动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都应向社会公众公开。

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即公开听证。

公务回避: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处理的公务存在利害关系或虽无利害关系却可能影响客观公正时,应当回避。

高效便民包括行政效率和便利当事人。

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迅速、及时地履行职责、实现职能,严守时限规定,不断降低行政成本。

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

诚实守信包括信息真实和信赖保护。

信息真实: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欺骗。

信赖保护:行政机关的规定或决定一旦作出,就不能轻易更改。

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改变时,除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遵循法定程序外,还应当给予权益受损的人一定补偿。

权责统一包括行政效能和行政责任。

行政效能:为保证行政目标的顺利实现,法律、法规必须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执法手段,排除障碍。

行政责任:当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监督救济原则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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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权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其
他组织的行政活动, 有权进行监督和问责
03
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
01
概述
02
行政组 织法律
制度
03
行政主 体
行政组织法
概述
1
行政组织法是调整公共行 政组织、建构现代公共行 政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职权来源不同
职权行政主体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在其成立时就
获权 授权行政主体
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规定的
分类
管辖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 体
1
地方行政主 体
2
分类
根据结构差异和行使职权 的对象不同
地域型行政 主体
1
公务型行政 主体
2
行政授权
如派出所可以处500元以 下的罚款,是《治安管理 处罚法》规定的
行政司法 行为
对象是否特 定
抽象行政行 为
1
具体行政行 为
2
受法律拘束程 度
羁束行政行 为
1
裁量行政行 为
2
是否需要相 对事先人申 请
依申请行政 行为
1
依职权行政 行为
2
对相对人的 利益影响不 同
受益行政行 为
1
负担行政行 为
2
有无限制条件
附款行政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
有无法定形式 要求
要式行政行 为
行政委托
指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自己 依法委托 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 行为,其后果归属于受委托的行政 机关
如机动车年检单位
行政协助

行政法知识

行政法知识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行政处罚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个人或者组织的身体、财产、行为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的措施。行政强制并不一定指向违法行为,即使有的行政强制确实针对违法行为,其直接目的不在于惩戒和制裁,而在于调查或者制止违法行为,更多地是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或者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针对的主要是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带有惩戒性质。行政强制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带有惩戒性质,当事人通常没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
(2)行政公正原则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总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素。
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法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从以上对行政行为的界定看,公共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若干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行政行为是由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
③行政信息公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笔记(一)讲义----有了这个就不用课本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笔记(一)讲义----有了这个就不用课本了

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的概念(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

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

**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

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

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

**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

第二节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

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与行政权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的形式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

第三节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涵义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它们是行政法的基石,对于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随意行使权力。

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授权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披露原则等。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高效、快捷、便利,不能拖延、耽误、阻碍。

效率原则的子原则包括:简便原则、速决原则、服务原则、责任原则等。

四、责任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滥用权力、违法行为。

责任原则的子原则包括:法律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监督责任原则、赔偿责任原则等。

五、保障原则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损害他们的利益。

保障原则的子原则包括:人权保障原则、财产保护原则、安全保障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等。

六、协调原则协调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协调各方利益,不能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协调原则的子原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社会和谐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协商原则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子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第一篇范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一)含义(略)(二)功能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三)特点法律性;特殊性;普遍性;高度的概括与抽象性二、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一)法律优先原则1、含义:只要经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就是代表民意,享有崇高性。

法律在未经合法程序废止前,其位阶高于其它的行政法律规范。

“以法律形式出现的国家意志依法优先于所有以其它形式表达的国家意志;法律只能以法律形式才能废止,而法律却能废止所有与之相冲突的意志表达,或使之根本不起作用。

”(奥托・迈耶)2、确立该原则的依据:主权在民的理念3、意义积极意义:法律适用要求消极意义:禁止偏离法律4、注意:法律优先原则旨在防止行政行为违背法律,并不要求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只需不消极违背法律规定即可。

要达到此目的应具备两个前提:确认法律的位阶和法律必须具有明确具体的内容。

5、对法律优先的监督(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司法审查(有限)(二)法律保留1、含义: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2、意义:明确权力秩序;确立授权禁区3、法律保留的范围――是否适用于给付行政?侵害保留说;全部保留说;重要保留说;国会保留说侵害行政――→重要性理论(凡涉及基本人权的“重要事项”,均必须保留给立法者自己制定)4、注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得到法律授权,没有得到法律授权的行为即使与法律规定不抵触,也是无效的。

思考其与法律优先原则的关系?5、法律保留原则的演变依法律行政(无法律即无行政)――依法行政(由形式意义的依法行政遁入实质意义的依法行政)6、我国立法实践中的法律保留《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具体事实性的法律体系,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

它既有法规组成,也有行政程序、行政管理等其他形式组成。

它规定政府及其机构的权限、职责以及行政程序,以及对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法律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应当遵守;
(2)诚信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行政机关不应擅自改变行政行为;
(3)公开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开,不得隐瞒或者掩饰行政行为的事实;
(4)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不得有歧视、偏袒或者贿赂行为;
(5)宣传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宣传,应当使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结果;
(6)责任原则: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对不当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组织机构及其活动的法律学科,它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和行为,旨在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

行政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与刑法、民法、宪法等法律学科构成了法学的核心内容之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2.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有合法的依据,即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依据。

3.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为要公正、公平,不能滥用职权,要依法行政,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有充分的听证和申辩的机会。

5.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行使,不得滥用职权,要依法行使裁量权。

6.诚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不能欺诈、误导,要诚实守信。

7.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考虑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

行政法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个人等。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行政行为的主要承担者。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和行为规则等。

公务员是行政机关的执行人员,行政法规定了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问题。

个人是行政法的客体,他们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行政法规定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政机关对个人的管理和处理方式。

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相对应的是行政法的法律地位。

行政法具有法律强制力,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的特殊法律权力。

行政法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立性,受宪法的约束,相对独立于刑法、民法等其他法律分支。

总之,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组织和行为的法律学科,其基本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指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作为一门法律学科,行政法有着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行政机关的行为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的6大基本原则展开阐述。

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化的基础。

法定原则包括法定行政、法定职权、法定程序等内容。

法定行政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凭空捏造、随意行使职权。

法定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只能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或滥权。

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能违法程序规定。

二、合法正当原则合法正当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并且符合正当的目的和原则。

合法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并且要考虑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公平性,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公共利益。

三、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证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平等,不能偏袒一方或歧视某方。

公正公平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公正无私,依法行事,不得偏离法律规定和原则,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五、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

六、保障权利原则保障权利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教学目标了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关系1.2 教学内容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行政法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行政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关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法的规定和原理1.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二章: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2.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与分类了解行政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效力理解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违法责任2.2 教学内容行政主体的概念与分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行为的种类: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行政行为的违法责任: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追偿责任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效力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违法责任2.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效力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行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三章:行政程序法3.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掌握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听证程序、行政决定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了解行政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3.2 教学内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听证程序: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的组织程序、听证的结果行政决定程序:审查程序、决定程序、送达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与上诉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听证程序、行政决定程序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程序法的应用和意义3.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听证程序、行政决定程序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程序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四章:行政诉讼法4.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了解行政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法律效力理解行政诉讼法的意义和作用4.2 教学内容行政诉讼法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排除范围行政诉讼法的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与上诉行政诉讼法的意义和作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促进法治建设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诉讼法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诉讼程序和法律效力4.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五章: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判决5.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和方法掌握行政案件判决的种类和适用条件了解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和上诉程序5.2 教学内容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有利于原告原则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方法第六章: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方法6.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理解法律解释在行政案件中的作用和限制了解行政案件中法律适用的实践中的具体操作6.2 教学内容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一般方法:文义解释、立法意图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特殊方法:客观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比较解释、类推解释法律解释在行政案件中的作用和限制:尊重立法机关的立法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法律适用在行政案件中的实际应用6.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案件法律适用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法律适用在行政案件中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七章:行政案件判决的种类和适用条件7.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案件判决的种类:确认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赔偿判决理解各种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了解行政案件判决的灵活性和复杂性7.2 教学内容确认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不成立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不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履行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不作为不当、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不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赔偿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不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导致损害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案件判决的种类、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案件判决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7.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案件判决的种类、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案件判决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八章: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和上诉程序8.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掌握行政案件上诉的条件和程序了解行政案件判决执行和上诉程序中的期限和时效8.2 教学内容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程序:判决的送达、执行的开始、执行的终结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措施: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行政案件上诉的条件和程序:上诉的主体、上诉的期限、上诉的受理行政案件判决执行和上诉程序中的期限和时效:上诉期限、执行期限、时效的中断和延长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程序、执行措施、上诉的条件和程序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案件判决执行和上诉程序的实践操作8.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程序、执行措施、上诉的条件和程序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案件判决执行和上诉程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九章: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与监督9.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措施掌握行政案件判决的监督机制了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的意义和作用9.2 教学内容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措施: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履行判决、赔偿判决行政案件判决的监督机制: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法院的监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的意义和作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法治建设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途径、救济措施、监督机制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的实际应用9.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第十章:行政案件判决的救济与监督的意义和作用10.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公民、行政机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掌握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了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10.2 教学内容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公民的意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意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法治建设的意义: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治进步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案例分析、社会影响评估10.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公民、行政机关和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的实际应用和效果10.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对公民、行政机关和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案件判决救济与监督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十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1.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基本原则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具体运用了解基本原则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11.2 教学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基本原则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具体运用:案例分析、法律适用1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基本原则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具体运用11.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十二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2.1 教学目标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背景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发展阶段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发展的重要性和影响12.2 教学内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背景:社会经济政治条件、法治建设需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发展阶段: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完善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发展的重要性和影响:促进法治进步、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1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背景和主要发展阶段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发展的重要性和影响12.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背景和主要发展阶段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发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十三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未来发展13.1 教学目标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方向13.2 教学内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法治环境、行政权力、公民权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方向: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方向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方向13.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提问学生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方向等问题案例分析:布置案例分析作业,评估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第十四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14.1 教学目标了解行政法与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历史发展、未来发展以及教学与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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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意义上讲,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原 则,是宪法上的法治原则向行政领域的渗 透,彰显了人民主权、议行合一原则的要 求。 即:在一个民主宪政国家中,行政机 关不得随意干涉公民自由,除非它有明确 的授权,而且,这种权限必须经过民主程 序而获得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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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定原则 一是职权法定原则; 二是法律优先原则; 三是法律保留原则。
(二)法律优先(优位)原则(教材p17-18)
法律与行政立法的关系问题——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 1、定义 法律优先原则也称“法律优位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 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适用之强制 ,偏离之禁止 因其是着眼于对行政违反法律的消极禁止(被动),因此又 被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原则‛。 2、功能: 防止行政活动违背法律。须满足两项前提: 一是确认法律规范的位阶性。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范也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二是法律必须具有具体而明确的内容,一旦违反就将有 制裁的效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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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
(1)民主原则。 凡是有关公共生活的重 大决定,尤其是对人民具有重要性的普遍 规制,应当议会决议。 (2)法治国家原则。国家与人民之间的 关系应当由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的调整。 法律不仅规制行政行为,并且应使人民能 够预见和估计行政行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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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适用范围 (1)侵害保留说。 强调行政的自治性,仅适用 于干预行政,认为只有行政权侵害国民之权利、自 由或对公民谋以义务负担等不利益的情况下,方有 法律保留。此说范围偏狭。 (2)全部保留说。 一切行政行为,包括给付行 政,都应受立法者的意志支配。 ‚无法律,则无行 政‛。 但行政发展的与时俱进,全面保留说也无法 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需要 。 (3)重要事项说。 不仅干涉人民自由权利之行 政领域, 而且给付行政‚原则上‛也应有法律保留 的适用。即,在给付行政中: 凡涉及人民的基本权利、公共利益、影响公共 生活的重要的基本决定——绝对保留; 重要性较小的事项,法律授权——相对保留; 不具有重要性的事项,则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
工商户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品种
和范围‛,遂判决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 ②2002年,延安“夫妻看黄碟案”。 ③2003年,北京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清晰地表达 了这一原则:‚企业或者公民的行为,凡是法律没有
明文禁止的,不受行政机关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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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即无行政原则,在《行政复议法》 和《行政诉讼法》中体现在对适用法律依 据错误的行政决定应当撤销的规定中,因 为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包括没有适用任何法 律依据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形。
岳麓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岳 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 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 刘铁山 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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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优先原则:存在相关法律规范时,行 政机关必须予以正确执行 。 法律保留原则要求: 某些领域 ,行政机 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方可行为。 称为“积极的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一词,一般应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 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指定的法律。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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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成都某高校陈军(化名)和谢燕(化名)在 教室里刚开始还能平静地看书学习,可看了一个 多小时书后,恋爱中的他们忍不住心中的冲动, 丢下了书本。两人开始拥抱在一起,之后他们开 始亲吻起来。但他们怎么也没料到,这一切竟被 学校的监控录像设备给录了下来。5月20日,学 校根据该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 3款“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的规定,对陈军和谢燕二人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处 分决定。 思考:请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角度分析本 案中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理行为。

原告金键康系一下岗工人,其经被告江西省弋阳 县林业局批准,取得了江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并于2003年12月14日购进种苗果子狸31只,价值 49400元。2004年元月8日,江西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 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果子狸的管理。随后,上饶市卫生 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联合转发了紧急 通知。15日,弋阳县卫生局向原告养殖场下发了卫生 监督意见书。同月19日,弋阳县林业局、县卫生防疫 站、县卫生局和弋阳县旭光乡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人员, 到养殖场对31只果子狸进行了宰杀和消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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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权法定原则(教材p16) 1、职权法定 : 2、公权力与私权利运行规则的区别: 公民——法无禁止即自由(案例①②③)
行政机关——法无明文不得为之、‚无法 律即无行政‛。
13
案例:
①太平广明贸易服务部诉新津县工商局行政处罚
案中,原告因经营两轮摩托车,被被告认定为经营无 权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构成投机倒把,受到了被告 的行政处罚。法院在审理中指出,‚国务院国发 (1989)74号文件并未将摩托车列为限制或禁止个体
3
规则
确定性 细密程 范围 度 最确定 最具体 较窄→规则 较广事务
原则
弹性较 较抽象 较广 大
基本原 弹性最 最抽象 最广 则 大
→原则 一定领域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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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的功能主要有二: 一是统领与繁衍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体现其中 的法律价值和基本理念。 二是补充法律、法规、规章之欠缺,或改善法 律适用的僵化不合理状况。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 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8

三、基本原则的确定标准 1、法律性 2、特定性 3、普遍性 4、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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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或“依法行政原 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 行政正当三原则。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就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也就是依法行政原则。其思想源流,来自 西方的法治主义。 一是,与封建专制斗争的结果,是对人 治的否定; 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事后,县林业局和旭光乡政府分别答应补偿金1 万元、5千元损失。金键康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 弋阳县林业局、县卫生防疫站、县卫生局和弋阳县旭 光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 17 万余元。

弋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键康驯养果子狸种苗 经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了驯养资格,购进的渠 道合法,属合法的私有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四被 告从防止非典的高度执行省、市卫生、林业等部门的 关于加强果子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原告金 键康驯养的果子狸实施监管并无不当,但对金的果子 狸进行宰杀和消毁,超过了省、市各部门对果子狸管 理工作的要求。因此,四被告宰杀金键康饲养的果子 狸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弋阳县林业局、县卫 生防疫站、县卫生局和弋阳县旭光乡政府共同赔偿金 键康经济损失5万余元。 弋阳县卫生防疫站和县卫生局不服一审判决,提 出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 判。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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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概念的理解
第一, 行政职权来源于法。(权力来源)
(1)行政权力由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授权取得; (2)行政主体依法设立。
第二,行政职权受制于法。(权力行使)

权限——程序,‚无法律即无行政‛
第三,越权无效,并应承担法律责任。(责任) 案例:“江西首例防非典行政案被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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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处罚依据是市政府“禁摩令” 刘铁山则表示,岳麓区交警大队所引据的‚第 38条‛没有赋予被告‚设禁区罚款‛的权利,相反 是赋予车辆、行人法定有序通行权。‚而‘禁摩令’ 却单单不允许摩托车过桥,属歧视摩托车行驶人, 是对其上路行驶的平等权的侵犯。‛因此,他认为, 该大队对其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是长沙市政府的 ‚禁摩令‛,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庭审中,刘铁山还对‚禁摩令‛的合法性提 出了质疑。他认为,‚禁摩令‛以设禁区的方式, 擅自改变了原告已经通过上牌获得的允许在城区道 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使摩托车驾驶人的行政许可 被部分‚勾销‛,却没有相应补偿。但他的意见没 23 有被法庭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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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几个基本问题
一、基本原则的含义
法的规范依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确定性程度和细 密程度,可分为规则、原则、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 度内在联系的共同性准则。它是行政法的灵魂, 是行政法制度构建与运行的基本原理,是行政法
实践的基本准则,体现了行政法的基本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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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源 该原则产生的社会背景是,18世纪末的自 由主义宪政运动意在通过分权来限制主权 的垄断权力,以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因 此,要求只有在议会,也就是公民代表组 成的议事机关在其立法中明确同意的情况 下,行政机关才可以对个人权利领域进行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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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类 法律保留包括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 绝对保留,是只能由国会立法加以决定的 事项,国会不能将该事项的立法权授予其 他主体。 相对保留,是指虽然属于应由国会立法决 定的事项,但国会也可以不亲自立法,而 是授权其他主体立法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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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世荣:根据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为基 本原则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六项子原则: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 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 4、余凌云:依法行政、比例原则、合法预 期保护、正当程序。 5、周佑勇: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 行政正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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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 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 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而这一 条中的‚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警设立的摩托车 禁行标志。 该法第39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 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 通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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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材说法 城仲模 :法律优先,“亦即法律对于行政 权之优越地位,以法律指导行政,行政作 用于法律抵触者应不生效力。” 具体要求有三: (教材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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