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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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单位(校园、医院、企业、商场、市场、文化场所)
申报、复验程序和档案目录
一、平安单位申报和复验程序
平安单位申报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建单位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乡(镇)场、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由市委、政府命名,报市综治办(平安办)备案。
平安单位复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创建单位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复验申请,由创建单位所在地村(社区)每年复验一次(重点抽查平安建设知晓率,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报乡(镇)场、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乡(镇)场、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单位按照辖区单位总数的60%进行抽验,考核结束后,报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复验优秀、合格、不合格名单,最后由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单位进行抽验,由市综治办下发复验报告。
备注:
1、各申创材料必须打印(申创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由申报单位存档、一份由村(社区)备份、一份由乡(镇)场、街道综治(平安)办存档。
2、校园、医院、企业、市场、文化场所、商场均参照平安单位申创程序、材料归档,考核验收表则按具体行业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二、平安单位的管理、复验及摘牌
平安单位由单位所在地乡(镇)场、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平安办)跟踪管理及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末位淘汰制。每年复验一次,对复验或抽验排名靠后或者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荣誉称号。
三、平安单位的申创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单位有红头文件的必须出红头文件);
2、平安单位申报表;
3、典型经验材料;
4、单位职工干部平安创建情况统计表(模板附后)。(必须附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5、乡(镇)场、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平安办)报市综治办申请命名平安单位的报告;(初验报告)
6、市委、政府下发命名平安单位的文件;
7、市综治办复验或抽验材料(每年一次)。
四、平安单位的复验材料
1、申请复验的报告。
2、当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
告和自查自评打分表。
3、本单位主要领导当年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述
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报市综治
办备案)。
4、单位平安创建情况汇总表(每年完成一次统计)
5、乡(镇)场、街道下发的复验通报。
6、市综治办抽验报告。
平安单位(校园、医院、企业、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