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
一、装置连接与检查
1. 装置连接应按图纸要求进行。
2. 装置电源接线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接线应牢靠,绝缘良好。
3. 装置接线应保持整齐,可靠,并作好标记并在接线盒盖板内
妥善安置。
4. 装置铅锡焊接点应牢固、光滑无毛刺、引线应牢固,最大引
出力矩不得超过规定。
5. 装置开关动作应正常,机构运转灵活,各插装元件应牢靠,
无漏扁现象。
二、信号接口与检查
1. 报警信号、测量信号、控制信号接线应正确,连接应密实,
接口应牢固,并保持标记清晰。
2. 负荷开关与装置之间,可采用真空触点组成的不常闭电流互
锁装置,使得负荷开关合上时,不会对装置造成危害。
3. 装置继电保护接口装置应与控制回路接口装置完全隔离,确
保继电保护接口不受其他系统扰动或过载的影响。
4. 继电保护及控制信号的接线可及时切断电源。
5. 继电保护装置间通信线路一般采用双绞线。在收发传输设备处,应开设代表该线采用的收发设备和中继装置(如果有的话)的
标识卡。
三、装置调试与操作
1. 装置调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时应专人负责,确保调试
的准确性。
2. 完成装置调试后,应有相应的调试记录,其中应包括调试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调试结果等基本信息。
3. 在装置正式开始运行之前,应对装置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运行可靠,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测试内容应包括时间特性、稳态误差、跨越容量等测量工作。
4. 装置应进行必要的定期检查,以保证其电气机械部件的正常运转,检查内容包括:接线紧固、调整开闭时间、检查接点压力和接触面、清洗污染。
5. 装置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并报告设备资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模版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指通过电气、电子、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测、检测、判断、控制和保护的装置。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维护优先、科学决策、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各方责任,确保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计划;
(二)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测试;
(三)指导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和运行;
(四)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五)保持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制造商、供应商的联系;
(六)及时了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发展动态,进行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
(七)组织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培训和考核;
(八)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1.1 总则
1.1.1 110kV变电站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均采
用微机保护,电力连续供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加强对微机保护的运行管理工作。
1.1.2 分管领导、站长、电气值班人员、电气技术员等应
熟悉本规程。
1.1.3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并保证空调完好。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
1.2 运行规定
1.2.1 当值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的周期对保护装置进行定期
巡视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2.1.1 检查装置的运行监视灯、逆变电源指示灯正
常运行时应亮。
1.2.1.2 检查装置无异常声响、无冒烟、无特殊气味。
1.2.1.3 检查装置无异常信号及不正常指示。
1.2.1.4 检查保护屏上电缆及接线端子无异物、无松
动。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
1、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2、保护继电器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合格后应加铅封或加密,密码资料在继电保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试验交接记录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运行人员必须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按管辖范围的划分向有关人员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存在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做出记录,通知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信号,必须经值班长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准确记录后,方可复归,并按管辖范围的划分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正常情况下,变电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或电压抽取装置)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对保护装置的影响,并征得继电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防范措施。
7、为避免综合继电保护、微机保护装置等电子设备受电磁信号的干扰而发生误动作,在该类设备运行时,其周围严禁使用对讲机、手机等电子器具,运行场所应设置降温、防尘措施,该类设备的装设地点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一、综述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捕捉异常情况、切断故障电路、保护设备和提高系统可靠性的功能。为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程。
二、运行管理责任
1. 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确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目标和任务。
2. 负责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规划、建设、设定、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3. 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4. 组织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5. 负责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定与调试
1. 根据电力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定要求和参数范围。
2. 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定与调试工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 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定与调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复杂性和稳定性,确保装置的性能和可靠性。
4. 对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实验验证,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1. 定期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运行检查,包括系统状态、设备运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工作包括设备清洁、设备运行参数的检查和调整、设备故障的排除等,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二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一、总则
1.1 规程目的
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3 定义和缩略语
1.3.1 继电保护:指利用继电器或其他电气、电子元件,根据电力系统电气量变化特点,以便及时、准确地发出切除故障部位电力线路或设备工作电源的命令,保护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控制装置。
1.3.2 安全自动装置:指利用自动化设备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控制、保护和自动化操作功能的装置。
1.3.3 运行管理: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日常管理、运行监测、故障处理、性能检验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
2.1 部门职责
2.1.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1.2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1.3 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1.4 定期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1.5 及时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和记录。
2.1.6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性能检验,确保其满足系统要求。
2.2 人员职责
2.2.1 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电力系统运行和继电保护知识,熟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2.2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水平。
DL T 587-2019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1页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Code for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microprocessor-based
relaying protection equipment
DL/T 587—1996
前言
为了适应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的需要,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提供了全行业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刚、孙玉成、毛锦庆、曾宪国。
本标准于1996年1月8日发布,从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托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87—1996 Code for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microprocessor-based
relaying protection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1-08批准 1996-05-01
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主设备和线路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重点解读
四、应停用整套继电保护装置情况
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开关量输 入及开关量输出回路作业; 2、装置内部作业; 3、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影响装置运行。
五、备用插件的管理
1、运行维护单位应储备必要的备用插件,备用插件宜与微机 继电保护装置同时采购。备用插件应视同运行设备,保证其可 用性。储存有集成电路芯片的备用插件,应有防止静电措施; 2、每年12月底,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向上级单位报备用插件的 清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下一年备用插件需求计划。 3、备用插件应由运行维护单位保管。
八、设计单位要求
1、微机继电保护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 排。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 柜内的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 缆与保护室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2、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柜内的交流供电电源(照明。打印机 和调制解调器)的中性线(零线)不应接入等电位接地网。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重点解读
一、运行环境要求
1、对于安装在开关柜10kV-66kV微机保护装置: 要求环境温度在-5℃至45℃范围内,最大相对湿度不 超过95% 2、微机继电保护室: 要求环境温度在5℃至30℃范围内,最大相对湿度不 超过75%
二、运行年限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2年,对于运行不 稳定,工作环境恶劣的危机继电保护装置可根据运行情况适当 缩短使用年限。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第十章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第一节总则
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电力生产及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器设备的
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方式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将会引起事故或扩大事故,损坏设备,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为此必须保证其动作的正确性;
2、正确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3、正常情况下投入或停用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必须根据调度
或值长命令执行;
4、当确定运行设备继电保护有误动危险时,运行值班人员有权先解锁
该保护装置的跳闸出口压板,并立即汇报值长;
5、继电保护及自动保护装置的投用应与所保护的电气设备运行方式相
符,在一次设备改变运行方式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做相应调整;
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一般应在电气设备转热备用时投入运行,两套
主保护不能同时退出运行;
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上的任何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必要
时,停用相应的保护装置;
8、在保护测量用的交流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严禁PT二次侧短路,CT二
次侧开路;在断开PT电源时,应先解除从该PT取电源的保护和自动装置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9、检修人员需要做试验时,应事先征得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同意,运行人
员配合;试验结束后,设备应恢复试验前状态,并向运行人员交代清楚
第二节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一般要求及规定
一、运行人员要熟悉和掌握:
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原理和配置情况;
2.继电保护压板、控制开关的作用及操作方法;
3.根据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能正确判断事故;
4.根据继电保护异常情况能进行分析和处理;
二、继电保护的一般规定:
1、继电保护屏前、屏后、屏上各继电器、压板、操作及实验开关、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4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
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
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
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
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
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
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
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一、引言
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
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2 为保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
可靠性和安全性,规范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是非常必
要的。
1.3 本规程试图为电力系统各单位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一些参考,以尽可能降低故障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2.1 运行管理原则
2.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满足所配电设备的要求。
2.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操作规程。
2.1.3 运行期间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操作记录等。
2.1.4 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时,应参照电力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1.5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与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相结合,形成科学、明确的运行管理体系。
2.2 运行管理内容
2.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2.2.1.1 在日常的运行管理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备的检查和维
护是最基本的保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定期的巡检和领班进行的每日检查,必须要记录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况日志》中;
•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和清洗工作,以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经过气象特别恶劣的情况下,为避免电力系统受到损害,应尽快进行全面性检查及清洗。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运行管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效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规程是非常必要的。以下是一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草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型、配置、运行、维护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执行。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型应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需求,在现有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型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标准与规定。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型应注意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互换性和扩展性等因素。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根据电力系统的拓扑结构和保护要求进行,并符合相关标准与规定。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注重监测与控制的完整性和灵活性,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进行全面评估和优化,以确保系统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时,应做好设备的开关操作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选择、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力系统的运行单位应建立并完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常运行指标的监视和评定;
(二)故障报警和事故处理能力的检验和评估;
(三)记录和文档的保存和管理;
(四)设备状态检测和维护;
(五)数据安全和信息传输的保护。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择与设计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择应根据电力系统的重要性、负荷特性、运行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安全可靠:能够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能够有效地检测和保护电力设备免受损坏或故障;
(二)灵活可控:能够根据电力系统的工作状态实时调整和控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参数;
(三)高效节能:能够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
(四)易维护:能够方便地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
(五)信息化管理:能够与电力系统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和联动控制。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功能和性能需求;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及全厂电气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重要装置,保护装置运行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严重时使全厂停电,危及电网安全运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3.1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一般规定
23. 1.1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投入运行,其投停操作必须得到有关调度值班员、
值长的许可或命令方可进行。
23.1.2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定期核对,属上级调度统一管理的保护装
置,要有调度局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或该局调度值班员命令才能修改定值。属本厂管
理的保护装置,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修改定值。改定值前必须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
修改完毕后投入保护压板。
23.1.3电气值班员不得擅自更改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应由继电保护人员进行。
23.1.4电气设备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无保护运行,由于工作需要,在得到调度及有关领导同意
后,可停用其中部分保护。
23.1.5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在设备投运前投入,设备停运后应将保护出口压板断开。对未投保
护和保护不完善的以及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要求的一次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3.1.6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工作前,值班人员必须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并作
好防止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并不得危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3.1.7保护装置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应进行验收,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变动情况,并应作出书
面交待。检查核对保护装置压板投入或断开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拆除有关安全措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为了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了以下运行管理规程:
一、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精心组织,高效运行,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
4. 加强管理,提高团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运行管理组织结构:
1. 设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
2. 设置专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人员,有责任制定和实施运行管理措施,并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3. 建立专业技术团队,负责设备的维护、故障处理等技术工作。
三、运行管理措施:
1. 建立设备台帐,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登记和管理。
2.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制定设备的日常养护计划,包括设备的清洁、维护和润滑等工作。
4. 修改和完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参数设置,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5. 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对设备的故障进行分类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故障处理措施。
6.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安全管理:
1. 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2. 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五、技术管理:
1. 关注和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最新技术发展动态。
2. 更新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时了解设备的最新修订和更新信息。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目录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总则
4职责分工
5运行规定
6技术管理
7检验管理
8对制造、设计、审核、验收的要求
9定值和程序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主设备和线路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2引用标准
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559—94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84—9535~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总则
3.1微机继电保护是继电保护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加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场站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场站运行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均应以此为依据。
3.3从事微机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运行人员和专业领导应定期进行培训。
3.4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要求按DL478—92中的
4.1.1执行。
3.5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
4职责分工及人员权限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1网(省)调继电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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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Code for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microprocessor-based
relaying protection equipment
DL/T 587—1996
前言
为了适应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的需要,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提供了全行业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刚、孙玉成、毛锦庆、曾宪国。
本标准于1996年1月8日发布,从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托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87—1996 Code for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microprocessor-based
relaying protection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1-08批准
1996-05-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主设备和线路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95 35~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 总则
3.1 微机继电保护是继电保护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加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 调度人员、现场运行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均应以本标准为依据,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制造等工作也应满足本标准有关章条的要求。
3.3 从事微机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从事220kV及以上线路或200MW及以上机组的微机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运行人员和专业领导应定期进行培训。
3.4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标准:
3.4.1 网(省、地区)调调度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及专业领导。
3.4.2 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主管继电保护工作的调度(试验)所长、电气分场主任和继电保护所所长。
3.4.3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专责工程师。
3.4.4 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继电保护班长、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微机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检验维护人员。
3.4.5 各单位主管运行、基建、电气试验和电气检修的领导。
3.5 各网局、省局、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应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装置的运行规程,其中应对一些特殊要求做出补充,并结合本标准同时使用。
3.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要求按DL 478—92中的
4.1.1执行。
3.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
4 职责分工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1 网(省)调继电保护机构
4.1.1 负责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计算和运行管理。
4.1.2 负责全网(省)局各种类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4.1.3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标准,结合具体情况,为本网(省)调调度人员制定、修订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组织制定、修订本网(省)内使用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
4.1.4 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分析。负责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造成的重大事故或典型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下发改进措施和事故通报。
4.1.5 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各网(省)局对同一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更改程序应下发程序通知单。
4.1.6 负责对网(省)调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培训工作;负责对现场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培训。
4.1.7 各网(省)调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指定专责人,专责人应熟练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软、硬件。
4.1.8 各网(省)调应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维修中心工作,维修中心对每种微机继电保护应备一套完整的装置,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
4.2 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继电保护机构
4.2.1 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检验和输入定值。
4.2.2 按地区调度及发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方案和处理日常运行工作。
4.2.3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标准,负责为地区调度及现场运行人员编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4.2.4 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同一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更改程序应下发程序通知单。
4.2.5 负责对现场运行人员和地区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