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通用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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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
.临时查封
情况紧急
通知当事人到场
决定不查封 当场告知
自检查之日起三个 听取陈述和申辩
工作日内制作送达
临时查封决定书 实施查封 决 决
定 定
制作现场笔录 查 不
查封过程 封 查
封
三个工作日内
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 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三个工作日内
不合格 合格
检查发现应当实施临时查封的火灾隐患 制作、送达决定书
实施查封 解除临时查封 口头报请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 立即解除临时集体研究 当事人申请解除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人报告
集体研究 实施查封 检查发现隐患已消除 建档
不同意解除 查封期限届满 检查
临时查封后小时内制作并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解除
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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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类流程图
执行期届满 情况紧急,当事人 不能消除或拆除的
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实施代履行,通知当事人
仍 不
履 行
行 政
决 定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
不履行协议
中止执行满三年 达成协议
有终结执 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行的情形
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
条第一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制作、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听取陈述和申辩 催告 实施代履行 (催告三日后)
通知当事人到场 实施强制执行 制作现场笔录 或执行文书 结案建档
中止执行 按协议执行 终结执行。
完整word版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图行政强制方式、条件和期限职权依法定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号《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进入被检查单位工作场所和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查封、扣押进入工程现场的假冒伪劣或者涉嫌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的除外发现存在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改正或者停工整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年国务院令58号修订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1案件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201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7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1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2《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二条:查封、扣押财物的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特殊情况需《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200年佛山市人民政府令号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日起施行2012日修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9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201日起施行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停止的除外2日修订日起施行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当事人不停止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强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20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1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政府行政机关通过强制手段,对不服从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个人或组织进行惩罚或强制执行的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流程图如下:
第一步:准备工作
政府行政机关需要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和依据,准备好必要的资料、证据和法律文件。
第二步: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需要通知违规当事人,并告知其有关法律、权利以及义务。
第三步: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行政强制措施的重要程序环节,当事人可以就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申辩。
听证前,行政机关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涉及事项,并告诉当事人提供出席听证需要的资料和证据。
第四步: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听证结果及其他相关证据,行政机关将考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符合法律适用原则。
第五步:行政强制程序实施
行政强制程序实施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暴力拆迁等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有序。
第六步: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国务院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六个月。
第七步:行政诉讼
如果经过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仍然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司法裁决。
以上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流程图,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本文将介绍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流程图。
第一阶段:责令改正阶段第一步: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后,有权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但必须在法定程序和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二步:行政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书面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处罚或补偿的具体标准、责任和义务等。
第三步: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人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如违法行为人不服责令改正决定,应当在限期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阶段:查封、扣押阶段第一步:查封、扣押通知行政机关应当在查封、扣押现场出具查封、扣押通知书,并告知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性质、数量、位置、时间等相关情况。
第二步:财产查封、扣押行政机关可对违法行为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直至实现法律规定的处罚或补偿目的。
第三步:解除查封、扣押如果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再需要查封、扣押了,行政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将其返还给违法行为人或者处理其它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拆除、停业整顿阶段第一步:责令拆除、停业整顿行政机关可以责令违法行为人拆除违法建筑、停业整顿违法经营活动等。
第二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或补偿违法行为人应当主动接受相应的处罚或补偿。
第三步: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拆除、停业整顿如违法行为人不主动接受处罚或补偿,行政机关可以进行强制拆除、停业整顿等强制性措施。
第四阶段:罚款阶段第一步:罚款通知行政机关应当向违法行为人发出罚款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第二步: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款违法行为人应当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第三步: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强制划拨、扣押款项等。
结束语本文简单介绍了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不同情况下所涉及的具体程序和流程略有区别。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
1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处理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限期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予以没收依法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2不履行执行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中止执行依法终结执行达成执行协议依法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履行协议,执行完毕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恢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当事人履行义务3 三、行政强制类流程图(加处罚款)加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催告执行催告限期执行;并告知不执行将加处罚款的标准送达催告书作出加处罚款决定送达决定书监督当事人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请示加处罚款 分管领导审核负责人批准制作决定书。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执法中队认为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情况紧急的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4小时内,向执法队领导报告并补办审批手续。
执法队领导认为不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
同意实施。
执法中队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法律文书。
期限届满,尚未作出决定的。
发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返还查封、扣押的财物。
查封、扣押期限内做出决定。
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
不同意实施。
同意延长,制作并送达延长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不同意延长。
不需延长的。
依法处理。
期限届满。
强制拆除流程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制作《催告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制作并送达强制排除决定书。
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复核。
此处的“限期”指《限期拆除决定书》上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如公告送达,还应包含公告期60天在内。
说明制作《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限期拆除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排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
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没有有强制执行权实施强制排除,制作现场笔录。
说明决定书应载明: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事件;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