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离婚【EP一审关于EP状告民政局
离婚民事起诉状样书
离婚民事起诉状样书人民法院:被告林某某:原告张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90年X月X日,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月X日在XX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证号:XXXXX。
婚后,原告与被告曾共同生活并共同承担夫妻义务。
然而,由于公司工作压力、家庭矛盾等原因,双方感情逐渐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经过多次协商与思考,原告于XXXX年X月X日决定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审理离婚并解除夫妻关系。
现向贵院提交以下诉请:一、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
二、处理共同财产问题。
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了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房产,权属证号为XXXXXXXX。
原告请求法院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房产的所有权判给原告。
三、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婚后,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名子女,姓名为XXX,性别为男,出生日期为XXXX年X月X日。
原告希望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并划定双方抚养子女的具体责任和管理方式。
四、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被告承担其他合理且应当承担的赡养费、债务偿还等相关责任。
原告亲自向贵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婚姻登记证、户口簿复印件、夫妻共同房产产权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收入凭证等。
请求法院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有正当的理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请求依法判决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理权益。
故原告恳请贵院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以维护正当权益。
特此起诉。
原告:代理人(如有):日期:年月日注:此为模板,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请咨询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原告:某某某(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被告:某某某(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一、起诉事实和请求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尽职尽责,积极履行夫妻义务,但被告却无视婚姻责任,时常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且无意改正。
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故原告提出以下请求:1. 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手续依法办理。
二、事实和理由1. 婚姻关系破裂:原告与被告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
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希翼解决问题,但被告对此不予理睬,继续与他人保持婚外情关系,严重伤害了原告的婚姻权益。
2. 婚外情:被告与他人保持婚外情关系的事实已经被原告多次调查和证实。
被告与第三者在共同生活区域内频繁出入,且被多人目击。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并对原告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为了严重伤害。
3. 家庭纠纷无法调解:原告曾经多次与被告进行婚姻问题的沟通和商议,希翼能够解决婚姻矛盾,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并以冷漠和无视的态度对待原告的诉求。
婚姻关系已经无法挽回,调解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
三、证据1. 出轨证据:原告已经采集到了多份证据证明被告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包括短信、通话记录、照片等。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的不忠行为。
2. 目击证人证言:原告已经找到多名目击证人,他们可以证明被告与第三者在共同生活区域内频繁出入,并且有亲密行为。
3. 通讯记录:原告已经保存了与被告的通讯记录,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和商议婚姻问题的事实。
四、请求法院判决1. 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手续依法办理。
2. 财产分割:请求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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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15篇[精品]女方离婚起诉状推荐度:离婚纠纷起诉状推荐度:离婚纠纷起诉状推荐度:离婚纠纷起诉状推荐度:离婚纠纷起诉状推荐度:相关推荐离婚起诉状15篇[精品]离婚起诉状1原告:,女,中国国籍,汉族,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某巷被告:英文名,男,美国国籍,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护照号: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美国籍。
我与被告于年某某月某某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粤()外结字第号。
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
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
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某某月某某日离婚起诉状2原告:,x,x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重庆市x区路号x 室。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女,19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男,x年x月某某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重庆市x区路号x室。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x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x年x月某某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重庆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 元。
该抚养费在当时仅够维持一般生活。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上学以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x元的抚养费已经不够,而原告之母的.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养费非常困难。
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需要证据),但基于与原告之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特诉之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致重庆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年某某月某某日离婚起诉状3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状告民政局的行政诉讼能达到离婚目的吗
状告民政局的行政诉讼能达到离婚目的吗湖北省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新婚姻》法颁实施以来全国首例“涉婚行政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否定了原告意欲通过行政诉讼达到民事诉讼暂不能达到的离婚目的。
此案中女方分娩不到一年,男方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达到其急欲离婚的目的,遂以婚姻登记机关程序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机关违法颁发的结婚证书并宣告该婚姻无效,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
由于原告意欲利用合法手段规避法律而达到暂时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达到的目的的奇特想法而引出了涉及新婚姻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和行政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以及法律存在的漏洞和空白。
一、案情:2000年11月9日,本案原告秦知法(化名,男,1964年出生)经武汉市洪山区妇联某婚姻介绍所,介绍与本案第三人唐明丽(化名,女,1966年出生,)相识。
双方均因各自已经离婚而处于单身状况,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当日即开始同居。
同年12月,唐明丽经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孕,于是双方就结婚事宜进行了多次磋商,秦知法因对唐明丽有所猜忌,故对于结婚并不十分情愿,但碍于唐明丽已经身怀有孕,且强烈要求结婚,经考虑终于答应一同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01年2月21日晚9时许,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唐明丽与秦知法一同前往武汉市某区某乡政府(现已因街乡合并更名为某街道办事处)找“熟人关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唐明丽原来曾在某乡政府担任播音员,故与办理结婚登记人员较为熟悉。
为了快速顺利办理结婚证,双方都跨越了各自户籍所在地而找到有“熟人关系”的某乡政府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
办证时,秦知法未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仅出具了离婚证和身份证;唐明丽则出具了改变离婚民事判决书判文和判决内容的判决书复印件、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按照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具体规定,双方户籍均不在本乡政府辖区内,且欠缺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双方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离婚案件起诉状范本
离婚案件起诉状范本法院名称:XXX人民法院案号:XXX号原告:XXX被告:XXX离婚案件起诉状恭敬的法院:原告XXX,男,XXX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现住址:XXX。
被告XXX,女,XXX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现住址:XXX。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和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发生了严重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原告不得不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离婚事实的说明1. 婚姻生活不和睦:原告和被告在婚姻生活中长期存在争执、冷战等不和睦情况,严重影响了双方的感情交流和家庭和谐。
2. 意见不合:原告和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对于家庭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3. 家庭暴力:被告曾经多次对原告进行言语侮辱、身体伤害等家庭暴力行为,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为了严重伤害。
4. 不忠诚:被告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且对原告进行了欺骗和背叛,丧失了婚姻关系的基本信任。
二、财产分割的要求1. 房产:原告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XXX的房产,现该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要求分割。
2. 存款:原告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存有一笔存款,现该存款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要求分割。
3. 车辆:原告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辆车辆,现该车辆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要求分割。
三、子女抚养权的要求1. 子女抚养权归原告:原告要求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2. 探望权:被告享有合理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安排由法院判决。
四、诉讼请求1. 判决离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事实,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撤销婚姻关系。
2. 财产分割:判决原告拥有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存款和车辆所有权,被告无权要求分割。
3. 子女抚养权:判决原告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起诉状 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X。
我在此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一、婚姻关系的基本情况原、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结婚,婚姻登记证号为XXXXX。
婚后,我们共同努力经营家庭,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提出离婚。
二、离婚请求的理由1. 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原、被告婚后多次发生争执和矛盾,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原、被告性格不合:原、被告性格迥异,相处过程中频繁发生争吵和冲突,无法和睦相处。
3. 原、被告感情变淡:原、被告婚后逐渐失去了对彼此的爱情和感情,无法再保持婚姻关系。
4. 原、被告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已经尝试过多次沟通和协商,但无法达成共识,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三、子女抚养问题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女),名字为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鉴于我们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我请求法院判决由我独自负责子女的抚养和监护权,并要求被告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抚养费。
四、财产分割问题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了一定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等。
我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公平地划分财产。
五、其他事项1. 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我因此次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 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离婚生效后,按照法定期限将我名下的财产归还给我。
3. 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干涉我与子女的正常交往和探望权。
六、证据1. 婚姻登记证明。
2. 婚姻关系破裂的相关证据,如争吵记录、通信记录等。
3. 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抚养费支付凭证。
4.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车辆登记证等。
以上是我提起离婚诉讼的请求和理由,希望贵院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判决。
我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特此申请。
原告: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 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离婚起诉状范本】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原告张某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现因与被告李某某感情不和,婚姻关系已无法维持,故向贵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依法审理,并依法判决离婚。
一、婚姻关系及背景1. 原、被告于2022年10月10日在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姻登记证书编号为XXXXXXX。
2. 婚后,原、被告共同生活,但由于性格不合、意见不合等原因,双方感情逐渐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3. 婚后,原、被告未育有子女。
二、离婚事实1.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挽回。
2.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长期以来存在严重的夫妻关系冲突,双方时常发生争执、冷战等不和谐现象。
3.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已经分居多年,没有共同生活和经济往来。
4.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已经失去了夫妻关系应有的亲密感和信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三、请求判决1. 判决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终止。
2.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已达成协议,请求贵法院予以确认并判决。
3.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下:(1)原告张某某将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房产归被告李某某所有,原告再也不享有任何权益。
(2)原告张某某将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车辆归被告李某某所有,原告再也不享有任何权益。
(3)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共同存款,按照双方约定划分,原告将自行领取其应得份额。
4.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债务问题,双方已达成协议,请求贵法院予以确认并判决。
5.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债务协议如下:(1)原告张某某将名下的债务归自行承担,与被告李某某无关。
(2)被告李某某将名下的债务归自行承担,与原告张某某无关。
四、附加请求1. 判决被告李某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离婚民事起诉状样书
离婚民事起诉状样书
【标题】
民事起诉状
【名称】
原告 [你的姓名] (以下简称原告)
被告 [对方姓名] (以下简称被告)
【案由】
离婚纠纷
【事实及理由】
1.原告与被告于[婚姻登记时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在已[离婚生活分开时间]分居,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修复。
2.原告与被告没有共同子女,财产亦无争议,离婚纠纷主要涉及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以及分居时间的确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请求】
1.请求法院支持离婚,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确认离婚生活分开的具体起始时间。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证据】
1. 结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分居期间的对话记录和通信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代理人授权】
原告有权委托(律师姓名)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本案的一切事务,并代理原告参加庭审。
【陈述事项】
本人系本案当事人,依法对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承担法律责任。
【日期】
[日期]
【原告】【代理人】
【附】法律援助申请表(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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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法院名称:XXX人民法院案号:XXX号原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被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住址:XXX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本院判决离婚,并确定如下事项:1. 确认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判决离婚;2. 判决原告与被告共同抚养子女,具体抚养方式由双方商议一致;3.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伤害安抚金XXX元;4.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活一度和谐美满。
然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被告开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疏于履行夫妻义务,对原告进行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心理受到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具体事实如下:1.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被告与第三者XXX(男/女)开始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原告多次劝阻无果;2. 被告往往对原告进行言语辱骂、吓唬、威胁,甚至动手打击,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为了极大的伤害;3. 被告对家庭生活漠不关心,不履行夫妻义务,不负责任地懈怠家庭责任;4. 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希翼解决夫妻关系问题,但被告置若罔闻,对原告的感情需求不予理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证据:1. 原告提供的被告与第三者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证据;2. 原告提供的家庭暴力发生时的照片、录音等证据;3. 原告提供的与被告沟通的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恶劣行为,使家庭生活不能继续;(三)与他人通奸,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5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民政局诉讼离婚流程
民政局诉讼离婚流程Getting a divorce can be a challenging process, and it can be particularly complicated when it comes to navigating the legal system. As such, it'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steps involved in filing for divorce through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离婚是一件很具有挑战性的事情,尤其是当涉及到法律程序时可能会变得特别的复杂。
因此,了解通过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的步骤是非常重要的。
First and foremost, it's crucial to understand that the divorce process through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varies by region and may be subject to differ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refore, it's essential to consult with a legal professional or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in the specific region where the divorce is being sought. 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通过民政局进行离婚程序的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地区而变化,并且可能会受到不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因此,与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民政局咨询是至关重要的。
The first step in the divorce process through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typically involves gathering all necessary documentation to support the divorce petition. This may include marriage certificates,identification documents, and any other relevant paperwork. 通过民政局进行离婚程序的第一步通常涉及收集支持离婚申请所需的所有文件。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本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本【案号】:(2021)民事初字第XXX号【原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XXXXX市XXXXX区XXXXX街道XXXX号。
【被告】: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所地:XXXXX市XXXXX区XXXXX街道XXXX号。
【诉讼请求】:1. 原告请求本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宣告离婚。
2.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1.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
2. 自结婚后,原告与被告的感情逐渐破裂,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
3. 被告经常言语侮辱、恐吓原告,言行粗暴,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4. 被告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婚外情,且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原告无法忍受婚姻的继续存在。
5. 原告与被告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任何解决办法,故原告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婚姻问题。
【证据】:1. 婚姻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告提供的被告侮辱、恐吓原告的文字记录、语音录音等证据材料。
3. 原告提供的被告不正当婚外情的证据材料,包括聊天记录、照片等。
4. 原告提供的被告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对诉讼费用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诉讼请求及理由】: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原告请求本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宣告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陈述事项】:1. 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原告希望通过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起诉状范文
离婚起诉状范文原告:XXX(原告姓名)被告:XXX(被告姓名)一、案由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尚未解除。
婚后,原告与被告因XXXX(具体原因)产生了严重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原告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二、事实与理由1. 婚姻关系破裂:原告与被告婚后相处不和谐,双方长期存在争执、冷战等不和谐的婚姻生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家庭暴力行为:被告时常对原告进行言语辱骂、吓唬、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给原告身心健康造成为了严重伤害。
3. 经济纠纷:原告与被告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上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4. 无共同生活意愿:经多次商议,原告与被告均表示再也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已经无法挽回婚姻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原告认为婚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故提起离婚诉讼。
三、诉讼请求1. 离婚: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认定双方离婚。
2. 财产分割:依法对原告与被告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
3. 抚养权与探望权:判决原告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并规定被告享有合理的探望权。
4. 财产赔偿: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适当的精神伤害赔偿金,以弥补原告在婚姻期间所受到的伤害。
四、证据清单1. 婚姻登记证明2. 家庭暴力记录、报警记录3. 亲友证言4. 财产证明文件5. 其他相关证据五、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六、诉讼费用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七、代理人意见本案原告委托本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并授权代理人代为签署、送达诉讼文书。
以上为离婚起诉状范文,希翼能对您有所匡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案件民事起诉状范本
离婚案件民事起诉状范本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XXX,现居住于XXX。
本人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姻登记地为XXX。
婚后我们育有一子(女)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经过多年的相处,我不得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下是我对离婚案件的民事起诉状。
一、离婚原因1.1 意见不合:我与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意见不合。
我们对于家庭生活、教育方式、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分歧,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1.2 感情破裂:婚后多年,我与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再维持夫妻关系。
我们之间的交流已经变得冷漠,相互间的信任和尊重已经丧失。
1.3 家庭暴力:被告多次对我进行言语辱骂和身体上的伤害,给我和孩子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和身体伤害。
这种家庭暴力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健康。
二、财产分割2.1 房产分割:我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位于XXX。
根据法律规定,我请求法院将房产进行公平分割,确保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2 财产分割:除了房产,我们还共同拥有一定数量的储蓄和其他财产。
我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财产进行公平分割,保障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子女抚养权3.1 子女抚养权:我是孩子的母亲,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有着深厚的感情和责任心。
我请求法院判决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被告负责支付抚养费。
3.2 抚养费:鉴于被告的经济能力,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成长和生活需求。
四、其他要求4.1 暂时保护令:由于被告对我和孩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我请求法院发布暂时保护令,确保我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4.2 撤销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期间,我们共同承担了一些债务。
我请求法院撤销夫妻共同债务,确保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4.3 其他事项: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五、证据清单5.1 证人证言:我将提供亲友等证人的证言,证明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
【法律常识】起诉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吗
起诉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吗?不需要。
直接去法律起诉就可以了。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判决的判决书,就是离婚的法律文件,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
如果是经过调解或者是协议离婚,一定要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否则,后续手续中有很多事情是办汪了的。
因为调解书和离婚协议都不能作为离婚的法律文件。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
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1、离婚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问题等。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离婚起诉状(范本)当事人信息原告(女):姓名:***性别:女:1990年1月1日民族:汉族住所地:中国省市区街号12345678910被告(男):姓名:***性别:男:1988年6月6日民族:汉族住所地:中国省市区街号10987654321背景信息根据我与被告结婚时所达成的共同意愿,我们已经共同生活了5年,并育有一子。
然而,自从结婚以来,我们逐渐发现我们的婚姻出现了严重的矛盾和不可调和的差异,无法解决。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请求在这里,我郑重向法院提出以下离婚请求:1. 原告与被告离婚,婚姻关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终止;2. 子女抚养权归原告,被告享有探视权;3. 原告与被告负担自己的债务和财产分割;4. 告知被告在法庭上提出答辩和反诉的权利。
事实依据以下是本案离婚的事实依据:1. 婚姻破裂: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不再具备夫妻关系的基本要件,也无法恢复夫妻共同生活。
2. 争吵频繁:我们的婚姻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互不理解、互相指责,导致沟通疏失,无法和谐相处。
3. 价值观不同:我们的婚姻中,我与被告的生活习惯、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存在较大分歧,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亲密关系。
4. 意见不合:我们在家庭生活中对子女教育、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给家庭带来了矛盾和问题。
离婚理由及证据依据以上事实依据,我认为以下离婚理由成立,并提供以下证据支持:1. 民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被告与他人发生婚外情,我有他人的证言和通讯记录作为证据。
2. 婚姻关系破裂,原告与被告已经分居一年,提供相关居住单据作为证据。
3. 经济纠纷,原告与被告分居期间,被告不履行支付家庭生活费等义务,我提供相关银行流水和收据作为证据。
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依据和证据,我特向法院请求:1.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姻关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终止;2. 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原告,被告享有探视权,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抚养费;3. 原告与被告负担自己的债务和财产分割;4. 通知被告在法庭上提出答辩和反诉的权利。
离婚起诉状样本
离婚起诉状样本
【离婚起诉状样本】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法定代理人:(如有)
法院:(法院名称)
原告(或原告法定代理人):
我与被告(婚姻对象姓名)于(婚姻成立日期)在(婚姻登记地点)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在(结婚关系破裂日期或原告离家日期)破裂,
与被告协议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现依
法提起以下诉讼请求:
一、要求离婚
我与被告婚姻关系破裂,感情已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
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请求贵院判决离婚。
二、财产分割
(如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原
告请求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赡养费或
抚养费。
据此,请贵院依法判决如上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起诉。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原告(原告签字)
(原告姓名、签字)
【注意事项】:
1. 如果原告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请在原告一栏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比如法律服务机构名称、律师代理人姓名。
2. 如果婚姻中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或存在赡养费、抚养费等经济纠纷,可在离婚起诉状中加入相关请求。
3. 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文中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个人情况和法律
要求。
4. 文章内容不涉及法律建议,仅为离婚起诉状样本,如需具体法律
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上诉状范本
离婚上诉状范本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原告姓名],因与被告[被告姓名]的婚姻关系破裂,现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下是我的离婚上诉状内容:一、基本情况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二、婚姻状况原告与被告于[结婚日期]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至今。
婚姻期间,双方育有[子女情况]。
三、离婚原因由于[离婚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原因]。
四、财产分割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拥有以下财产:[财产清单]。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割,具体分割方案为[分割方案]。
五、子女抚养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子女姓名]由[抚养方]抚养,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六、其他请求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金额]元。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七、证据清单1. 结婚证复印件。
2. 财产证明文件。
3. 子女出生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据。
八、结语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恳请贵院依法判决离婚,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法院名称]原告:[原告姓名][提交日期]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离婚上诉状的基本范本,具体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起草正式的法律文件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保护个人权益。
离婚案件起诉状范本
离婚案件起诉状范本【文本内容开始】人民法院:原告:XXX(原告姓名)被告:XXX(被告姓名)案号:XXX(案号)离婚案件起诉状恭敬的法院:原告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住所地:XXX。
被告XXX,女,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住所地:XXX。
原告与被告于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自此成立。
然而,自婚后不久,原、被告之间的感情逐渐破裂,婚姻关系已无法维系。
经过多次商议,双方均无法达成婚姻关系维系的共识,原告不得不诉诸法律,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现将事实和理由如下陈述:一、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1.原告与被告结婚后,双方感情逐渐疏远,相互之间的争执和冲突频繁发生。
2.被告长期以来对原告不忠诚,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婚外关系,严重伤害了原告的婚姻权益。
3.被告对原告进行言语和身体上的虐待,造成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4.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无法达成共同的生活目标和价值观,且无法改善婚姻关系。
二、婚姻关系维系绝望的理由1.原告与被告经过多次商议,无法达成婚姻关系维系的共识,双方均表示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
2.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没有共同的生活和经济来源,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
3.原告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提起离婚诉讼,以寻求法院的支持和判决。
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本案中,被告存在婚外关系、虐待原告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调解不能恢复夫妻感情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经过多次商议和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婚姻关系已无法挽回,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请求1.原告和被告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一份简单的离婚起诉书
一份简单的离婚起诉书被告: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原告: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辽宁省XXXX市XXXX区人民法院:离婚起诉书原告 XXXX 与被告 XXXX 结婚多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却无法化解婚姻中的矛盾和纷争。
鉴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原告提起本离婚诉讼。
一、离婚请求原告请求本院判决离婚,撤销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事实和理由1. 结婚关系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姻材料登记号为XXXXX。
婚后双方正式共同生活。
2. 婚姻矛盾从婚后开始,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逐渐出现了矛盾和不和谐的现象。
双方举个人隐私及家庭责任的缺失,性格迥异、意见不合等问题,导致家庭气氛紧张和持续的争吵。
经过多次的尝试协商和调解,但未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婚姻关系已经到了破裂的地步。
3. 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人民法院审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决离婚:……(省略其他情形)”。
根据自身婚姻状况和实际情况,原告认为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4. 家庭财产分割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包括房产、存款和其他共同财产。
具体分割协议已经写明,并由双方签署。
如果本离婚诉讼得以通过,请求法院根据划分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三、诉讼请求1. 离婚请求本院判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即离婚。
2. 财产分割根据双方协议,请求法院依据财产分割协议书,判决原告和被告共同财产的分割。
3. 其他事项其他与离婚案件相关的事项,包括抚养孩子、探望权以及财产债务的处理,请尊敬的法院依法判决。
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并对其他相关事项作出适当的判决。
特此诉至法院,感谢法院的审理。
原告 XXXX 被告 XXXX年月日年月日附:婚姻登记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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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离婚民事判决书】关于状告民政局的“离婚案”问题的探讨什么是法?法的本质或法的精神是什么?从职业法官的的角度来看:法即判决。
美国法学家格雷说:“法只是指法院在其判决中所规定的东西,法规、判例、专家意见、习惯和道德只是法的渊源。
当法院作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
”关于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深刻地指出:“法的本质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
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现代法的精神是与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法律相适应的理性精神和价值原则。
**市某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新婚姻》法颁实施以来全国首例“涉婚行政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否定了原告意欲通过行政诉讼达到民事诉讼暂不能达到的离婚目的。
此案中女方分娩不到一年,男方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达到其急欲离婚的目的,因其熟悉民政部门相关法规,遂突发奇想以婚姻登记机关程序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机关违法颁发的结婚证书并宣告该婚姻无效,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
由于原告意欲利用合法手段规避法律而达到暂时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达到的目的的奇特想法而引出了涉及新婚姻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和行政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以及法律存在的漏洞和空白。
正所谓的行政诉讼为离婚,奇想引发大争论。
一、结婚:民骗官,官行善,姻缘错成法律事实2000年11月9日,本案原告秦知法(化名,男,1964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武汉市某单位职员)经武汉市洪山区妇联某婚姻介绍所,介绍与本案第三人唐明丽(化名,女,1966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武汉市某学校教师)相识。
双方均因各自已经离婚而处于单身状况,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当日即开始同居。
同年12月,唐明丽经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孕,于是双方就结婚事宜进行了多次磋商,秦知法因对唐明丽有所猜忌,故对于结婚并不十分情愿,但碍于唐明丽已经身怀有孕,且强烈要求结婚,经考虑终于答应一同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01年2月21日晚9时许,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唐明丽与秦知法一同前往武汉市某区某乡政府(现已因街乡合并更名为某街道办事处)找“熟人关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唐明丽原来曾在某乡政府担任播音员,故与办理结婚登记人员较为熟悉。
为了快速顺利办理结婚证,双方都跨越了各自户籍所在地而找到有“熟人关系”的某乡政府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
办证时,秦知法未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仅出具了离婚证和身份证;唐明丽则出具了改变离婚民事判决书判文和判决内容的判决书复印件、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按照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具体规定,双方户籍均不在本乡政府辖区内,且欠缺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双方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本不应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办证人员一来碍于“熟人关系”相求的情面;二来考虑双方实际上已经同居并已怀孕,且实际上已完全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条件,而且考虑到双方均是大龄青年再婚,为做“好事”,还是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
秦知法在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时,多次作了虚假填写;唐明丽则将证明其离婚的民事判决书内容多处进行了改变后制成复印件提交。
双方还为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再三要求婚姻登记人员将办证日期提前至2000年2月16日,办证人员为成全双方的姻缘“好事”,亦按其要求对颁证时间予以提前。
2001年2月21日,双方领取了某乡政府颁发的盖有“武汉市某区民政局”和“武汉市某区某乡政府”印章,时间为2000年2月16日,编号为鄂字第2000—008号结婚证书。
至此,一方面由于曾受过高等教育,且又曾担任民政学校教师而熟知民政机关法律法规及办证程序的秦知法与唐明丽为达到结婚登记目的,而共同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故作虚假填写、找“熟人关系”说情、要求改写颁证时间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管理,实施了实际上是双方均有责任的骗取结婚登记证书的共同行为;另一方面,某乡政府办证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碍于人情审查不到位,越权异地办证,提前结婚证颁证时间,以行政行为违规为代价错误地成全了双方的姻缘。
此结婚证的颁发,使秦知法与唐明丽相识当日即开始同居的非法同居关系“变”成合法的婚姻关系。
所谓民骗官,官行善,姻缘错成法律事实。
二、离婚:民告官,官为难,姻缘了断规避法律有人比喻美满的婚姻是陈年的醇酒,应有相识、相知、相念、相爱,再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酝酿过程。
而秦知法与唐明丽相识当日即同居的草率行为预兆了双方日后必有纷争。
果不其然,双方的恩爱自同居后只维持了短暂的时间,双方因事多次发生争吵,举办婚礼结婚共同生活的终身大事始终没有办成。
虽然双方领取了某乡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后,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双方的姻缘已成为法律上的事实,但秦知法在领取结婚证后并未与唐明丽共同生活。
“结婚”后秦知法因感觉到这门婚事不合自己的心意,很想离婚,但唐明丽因已怀有秦知法的孩子,不同意离婚。
而按照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此条是关于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
对男方离婚请求权进行了限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与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中止妊娠的一段时间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并非是对男方离婚诉权的剥夺,只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一种暂时限制,期限届满后男方即可行使离婚请求权。
而秦知法在唐明丽怀孕期间,为急于达到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突发奇想,利用其原曾在武汉市民政学校任教而熟知民政部门的法律法规的优势,于2001年5月起多次向各级民政部门直至国家民政部提出申请,以民政机关颁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要求颁证机关撤销其结婚证书,宣告婚姻无效。
时值武汉市某区撤乡并镇,将某乡政府并入某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某区民政局根据秦知法的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因考虑到唐明丽已怀孕近八个多月即将生育小孩,且不愿意离婚的现实情况,虽然颁证行政行为明显违法,依行政法规规定应予撤销,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且涉及到女方正在怀孕期内,若撤销违规行政行为宣告为无效婚姻,恐发生不测后果,感到十分为难,故没有按秦知法的申请作出撤销结婚证的决定,只是对某街道办事处发函,建议对办证人员行为给予适当处理。
秦知法通过纠行政机关颁证违法之错,意欲通过行政机关纠错程序达到撤销结婚证而离婚的目的没有成功。
2001年8月2日,唐明丽生育了一名长像特征酷似秦知法的男孩。
但小孩的出生未能改善双方的夫妻关系,双方仍为矛盾和纷争所困,秦知法要求离婚的态度更为坚决。
2001年12月27日,在唐明丽分娩不到一年,仍处于哺乳期内的情况下,秦知法将武汉市某区民政局、某区街道办事处列为被告,将唐明丽列为第三人一并告上法庭。
以行政机关颁发结婚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行政法规定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撤销结婚证书,并宣布婚姻无效。
秦知法还专门请了一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作为其参与诉讼的代理人,武汉市某区法院经审查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立案条件,受理了这起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以来,全国首例欲通过行政诉讼宣告婚姻无效而达到离婚目的罕见怪案。
秦知法的“民告官为离婚”的诉讼,使作为被告的两行政机关均感到十分为难,跨地区颁证、办证审查不严、允诺行政行为相对人说情为相对人规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将颁证时间提前9个多月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确属违规违法,依行政法规定,应该撤销。
当初行政机关徇于人情为成全美满姻缘所作的“好事”和“善事”成为可能被法院判决违法,办证人员即将退休也面临接受行政处分。
真可谓:民告官,官为难,姻缘了断规避法律。
三、审判:法释疑学解惑婚姻维续合法有理这起罕见案例引出许多法律问题: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达到的离婚目的,提起行政诉讼能离婚吗?民事诉讼依法程序限制的诉权,能规避法律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行使诉权吗?新《婚姻法》规定女方分娩不到一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与行政法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和撤销行政行为宣布婚姻无效是否矛盾?行政诉讼法是否应增加“补正判决”的裁决方式?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之间是否应有统一的诉讼原则?就本案适用法律来看,是否存在立法冲突和法律漏洞?本案如何正确解释和适用法律才能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公平,给社会一个公理?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究。
原告秦知法受过高等教育,知晓民政法规,对自己权利的保障与实现十分注重,因对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不满意,而急欲解除婚姻关系。
当其通过自行协商调解、行政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均无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时,他突发奇想,试图规避《婚姻法》等法律规定,转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告民政局颁发结婚证违法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秦知法这一突发的奇想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为,证明他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透彻,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也很片面和偏激。
这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实际上对达到他急欲达到的目的并无益处。
退一步讲,颁证行政行为违法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宣告婚姻无效,因为双方婚姻事实存在,颁证行为的违规和瑕疵,并不能一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再退一步讲,既使判决了行政行为违法和宣告了婚姻无效,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及育有小孩的事实仍然客观存在,仍然需要待女方分娩满一年后再经民事诉讼程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同时一并解决非法同居期间的所生育小孩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纠葛问题。
否则双方的“姻缘”关系仍然没有解除。
因此,秦知法打行政诉讼的官司对于他急欲达到解除不适姻缘关系的目的,实际上毫无意义。
但这起罕见的案例对于完善立法和法学研究却有很大价值。
面对本案当事人对涉及法律解释的争议,我们认为要正确进行法律解释应立足于立法的目的和法的本质这一基石,恰当地运用法律解释适用的各种方法和技术,避免恣意的解释和方法的滥用。
正确的法律解释应体现法的精神和立法的本意,裁判的公正应是法的精神和立法宗旨的最佳阐释。
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秦知法和第三人唐明丽均系再婚,且均超过法定婚龄,双方在经介绍相识后当日即同居,且女方已怀孕的情况下,自主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新《婚姻法》规定准予结婚的实质性条件,经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颁发了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故秦知法与唐明丽的婚姻关系客观存在。
被告某民政局和某乡政府在办证时,审查不到位,越权异地办证,提前结婚证日期的具体颁证行政行为违规,本应依行政法判决违法并撤销。
但依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明确界定了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及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此期间内,由于生理上的变化,身心均需特别照顾和抚慰。
同时,正在发育的胎儿和已出生的婴儿也同样需要父母双方的悉心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