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文本(非生产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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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YRJT-2010-003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非生产性人员)
甲方(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通讯住址: 邮编: 家庭电话: 手机(小灵通):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约定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内
若乙方不符合用工单位试用期相关要求,用工单位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延长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
2、乙方从事 岗位(从管理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岗位选择其中一种)
或与该岗位类似的、相关的其他岗位的工作;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目标。
3、用工单位有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健康状况和工作表
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
4、乙方工作地点为雨润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经营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保证乙方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可依据业务需要或公司
发展对工作时间做出灵活安排。
2、用工单位实行 工时工作制。如乙方所在岗位在签订本合同后执行特殊工
时制的,自劳动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担任的具体岗位发生变化的,
自岗位发生变化之日起,执行新岗位的工时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1、月工资标准:日考勤工资为 元/天;绩效奖金标准为每月 元,实际绩效
奖金根据实际出勤情况和绩效结果发放。
2、乙方在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出勤之外另行加班的须履行审批手续,乙方的加班工资
以日考勤工资为基数核算。
3、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用工单位可以灵活调整薪
资支付时间。
4、用工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总额中已包含加班工资,乙方如对工资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用工单位相关责任部门书面提出,并由用工单位人事负责人书面签收。如确属核算有误,用工单位应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予以补发;若乙方在工资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 则为乙方认同用工单位已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5、年度奖金: 元/年。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合同中未约定年度奖金的,由用工单位依据用工单位当年度的规定、政策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年度奖金及年度奖金额度。年
度奖金发放之日前离开用工单位的,无年度奖金。
6、若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六个月后,工作业绩明显低于同类可比岗位,工资、奖金标准又高于同类可比岗位工资、奖金标准,则用工单位可降低乙方工资、奖金标准以保持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体系公平。
7、以上各项薪资福利,均为税前金额,发放时由用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社会保险事宜双方约定采用以下( )方式:
(1)乙方自行负责个人社会保险办理事宜,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月度工资中已包含应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2)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代扣。乙方如对保险办理事宜有疑问,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由甲方书面签收,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证明)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9、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用工单位制度规定的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10、其它约定福利: 。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用工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乙方承诺向甲方及用工单位提供的所有工作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经历、教育背景、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对原单位存续义务等)均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内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及用工单位今后向乙方送达公司文书的地址。此地址如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动信息书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所在部门,并由人事负责人书面签收。甲方或用工单位只要把文件寄往乙方所提供的地址,则视为有效送达。因乙方提供错误信息或过时信息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和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乙方确保和其它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甲乙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自营、兼职其他工作或与另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否则,甲方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关,。同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用工单位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等进行调整,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5、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向用工单位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递交书面辞呈。为了用工单位业务的正常运转,在乙方递交辞呈后,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内部调整。如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给用工单位造成业务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及用工单位在招聘乙方时所支出的费用、工作期间的培训费用以及由于乙方离职造成的用工单位损失。
6、乙方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7、若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则为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制度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屡次(三次及以上)不服从用工单位合理工作安排;
(2)未按照用工单位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及以上;
(3)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3次(含)以上记过行政处分或者5次(含)以上严重警告行政处分;
(4)未经用工单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私自介绍或接收与公司内员工存在“三缘关系”的人(亲戚、朋友、同学)进公司;
(5)未经用工单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再次进入雨润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二次进厂);
(6)多次(三次及以上)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等;
(7)偷吃、偷拿、破坏产品、故意毁坏生产工具和设备、盗窃用工单位财产;
(8)在用工单位办公区域或生活区域粗言秽语、打架、斗殴、滋生事端;
(9)煽动员工情绪、破坏生产经营;
(10)参加非法组织、聚众赌博等;
(11)将用工单位商业信息泄露给宣传媒介或商业竞争者;
(12)自营、兼职其他工作或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13)用工单位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在用工单位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乙方在用工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用工单位可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