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失青年的界定
“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
“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表1.失足青少年: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或行政处罚的,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
2.失管青少年: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
3.失学青少年: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4.失业青年: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找不到工作的,或曾经有工作,因本人、家庭、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年满16周岁不满28周岁的(重点是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生活困难的青年。
5.失亲青少年: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附件1
“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注:填表对象为本乡镇(街道)的“五失”青少年;请在认同的选项上划“√”
附件2
“五失”青少年个案调查问卷
注:此问卷由调查人员在所确定的五个村(社区)中每村(社区)选择两名以上“五失”青少年进行调查;请在认同的选项上划“√”。
【五四青年节】青年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联合国
曾在一份文件中把14岁至25岁的人称为“青年人口5~59岁的人被列为中年;60~74岁的人为较老年(渐近老年);75~89岁的人为老年;90岁以上为长寿者。
五四运动爆发原因
1920xx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召开所谓的“和平会议”,中国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协约国之一,参加了会议。中国代表在和会上提出废除外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在中国的军队和取消“二十一条”等正义要求,但巴黎和会不顾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拒绝了中国代表提出的要求,竟然决定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此消息传到中国后,北京学生群情激愤,学生、工商业者、教育界和许多爱国团体纷纷通电,斥责日本的无礼行径,并且要求中国政府坚持国家主权。在这种情况下,和会代表提交了关于山东问题的说帖,要求归还中国在山东的德租界和胶济铁路主权,以及要求废除《二十一条》等不合法条件。但结果,北洋政府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居然准备在《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上签字。最终,英、美、法、日、意等国不顾中国民众呼声,在1920xx年4月30日还是签订了《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即《凡尔赛和约》,仍然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转送日本。在巴黎和会中,中国政府的外交失败,直接引发了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了五四运动,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中国代表最终没有出席巴黎和会的签字仪式。其根本原因是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
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的,应该办理离团手续。这意味着,此次享受假期青年的年龄限制和团员恰好一致。[4]
国家统计局
统计部门对青少年的划分是0岁至14岁。
对老年人的划分标准有两个,分别是60岁以上,65岁以上,但是对青年年龄段没有划分。
五失青少年情况调查报告
五失青少年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我们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五失青少年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缺乏教育:许多五失青少年由于贫困、社会排斥或家庭问题等原因,无法接受正规
的教育。
他们缺乏学习的机会和资源,很难获取知识和技能,限制了他们的未来发展。
2. 贫困和无家可归:许多五失青少年生活在贫困条件下,他们经常面临缺乏营养的饮食、没有适当的衣物和住所等问题。
有些五失青少年甚至无家可归,经常生活在街头
或危险的环境中。
3. 健康问题:五失青少年可能面临各种健康问题,如营养不良、缺乏医疗照顾、心理
健康问题等。
他们可能没有机会接受正规的医疗服务或心理支持,导致健康状况不佳。
4. 社交问题:五失青少年常常感到孤独和社交排斥。
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与社会脱节,
缺乏支持系统和社交网络。
这可能导致他们感到无助、沮丧和失望。
5. 遭受暴力和虐待:一些五失青少年可能遭受身体、性或心理上的虐待。
他们可能成
为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并且由于缺乏保护和资源,很难从这些困境中脱身。
这些情况对五失青少年的生活和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提
供教育、健康、社交支持和保护措施,帮助这些年轻人重建自己的生活并实现潜力。
五四青年节是几岁到几岁青年节年龄界定
五四青年节是几岁到几岁青年节年龄界定五四青年节,又称中国青年节,是中国一年一度的青年节日,定在每年的5月4日。
青年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那么五四青年节的年龄界定是多少呢?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青年是人生最美好的时期,是追求梦想、拼搏奋斗的阶段。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对于青年的年龄界定也各不相同。
在中国,五四青年节的年龄界定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制定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15岁至35岁之间的人群定义为青年。
具体来说,从15岁到3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都属于青年群体,他们承担着家庭、社会以及国家的责任和希望。
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年,他们正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期,身心发展较为成熟,具备了一定的独立能力和思维能力,也开始逐渐独立思考、探索、做出选择。
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处于一个积极探索、不断进取的时期。
五四青年节作为中国青年节日的象征,旨在表彰和激励广大青年群体的勤劳、智慧和创新精神。
通过这个节日,我们可以看到青年们的活力、朝气和追求梦想的锐气。
不仅如此,五四青年节还是一个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庆祝活动的时期,包括举办各类演讲比赛、青年论坛、文艺演出等等,集中展现了青年的风采和才华。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五四青年节的庆祝活动并不限制在青年群体内,老年人、中年人以及青少年也可以参与其中。
这是因为五四青年节不仅仅是为了庆祝青年们的节日,更是为了展现中国青年的力量和成就,为青年提供一个发声、交流和分享的平台。
五四青年节的年龄界定固然是以15岁至35岁为主,但同时也包容了不同年龄段的人。
这也体现了中国社会对于不同年龄层次的个体给予关注和重视,倡导不同年龄段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综上所述,五四青年节的年龄界定是15岁至35岁之间的青年群体。
这个年龄段的青年们正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期,积极向上,勇于追梦。
同时,五四青年节也是一个无年龄限制的庆祝活动,为各个年龄段的人们提供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
五失青少年情况汇报
马圩中心校开展“五失”青少年调查及帮扶情况汇报为全面了解我校“五失”青少年的情况,提高关爱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青少年做好事、解难事。
近日,我校对全校“五失”青少年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填写德庆县“五失”青少年情况调查表、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形式,基本了解了全校“五失”青少年的数量,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等情况,经过分析提出了关爱帮扶措施和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基本情况:我校“五失”青少年一共有38人,其中失亲青少年1人,失学青少年4人,失管青少年33人。
(二)主要原因:1、失学方面主要原因:一是因父母管教不到而造成失学。
二是家境比较贫寒,父母在外打工,家庭矛盾等。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对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宣传、教育、落实的力度不够,未能确保义务教育期间无失学青少年。
二是工作不细,没有及时掌握失学情况,存在底子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
三是采取措施不够有力。
对有学习能力的失学青少年,没有针对性做好帮扶工作。
2、失亲方面主要原因:父母因车祸或疾病双亡。
存在的问题:掌握不清,帮扶力度不够。
对一些因车祸、疾病等原因导致失亲的困难家庭,虽然出台了很多帮扶政策,但在落实上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3、失管方面主要原因:一是父母离异或外出务工,都不愿管孩子,孩子只能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失管青少年家长思想教育工作做得不够、不细、不好。
二是对失管青少年帮扶不够。
二、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措施和建议(一)开展班主任与退休教师、村委会干部一起帮扶一名“五失”青少年的“三帮一”活动。
创新工作方式,利用休息时间,到“五失”青少年家里,与“五失”青少年进行交流谈心,从思想动态上对“五失”青少年进行帮扶指导,形成统筹兼顾、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对“五失”青少年的帮扶力度。
一是加强对失学青少年的帮扶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失人员推进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下步建议
五失人员推进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下步建议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五失人员的推进情况逐渐受到了广泛关注。
"五失"指的是失业、失学、失业退伍军人、失地农民工和贫困失业人员,他们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
在推进五失人员问题上,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为了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和推动五失人员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首先,我们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五失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创业项目,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失学人员的教育补贴和帮扶,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志愿者的力量,为五失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
比如,社会组织可以开设专门的就业培训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五失人员增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社会组织还可以组织各类公益活动,促进五失人员与社会的融合。
第三,我们需要加强教育体系的完善。
教育是解决五失人员问题的关键,我们应该加大对失学人员的关注和支持。
学校应该提供更多的资助政策和补贴,确保失学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失学人员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重新适应学习环境。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社会对五失人员的认知和关注。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的同理心和责任感,让更多人了解五失人员的生活困境,理解他们的需求。
同时,我们也要鼓励社会给予五失人员更多的机会和支持,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
总之,解决五失人员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完善教育体系、加强社会认知和关注,我们相信五失人员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他们也能够实现自我发展,走向更好的生活。
最新“五失”青少年情况调查报告
“五失”青少年是指当前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失学、失亲、失管、失业、失足”青少年,是当前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
下面是两篇关于五失青少年的调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乡上成立调查小组,全面摸底了解全乡失学、失业、失亲、失足、失管青少年情况,提高关爱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青少年做好事、解难事。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乡“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从摸底各村(居)五失青年情况来看,全乡共有“五失”青年9人,其中男青少年5人,女青少年4人,主要分布在村1人,村1人,村3人,村1人,居委会3人。
据调查了解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青少年自身原因。
如(自身不能站立)和(聋哑)身体残疾导致失学。
第二,监管人原因。
由此可见,出现“五失“青少年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某一种原因造成的。
要改变目前的状况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才能使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二、多措并举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乡关工委对“五失”青少年高度重视,在思想教育上、生活困难帮扶上做了大量工作。
通过采取各种方式教育,争取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等方式,给予“五失”青少年最大程度帮助,使其感受到社会大家庭温暖,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健全组织,齐抓共管,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各村(居)设专职关工小组副主任负责“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
针对“五失”人员,乡关工委牵头,由学校、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
积极邀请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出山”,加强对“五失”青少年的关爱帮扶。
(二)积极倡导,广掘资源,积极帮扶失学青少年加强对失学青少年的帮扶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如刘丹丹由市统战部门负责帮扶,张亦乐家修建房屋,乡村通过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修房困难,终建成了楼房。
对失去双亲的孤儿,乡政府纳入低保范围,民政困难救助,解决家庭困难。
学校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结对关爱方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失人员描述
五失人员描述五失人员是指因为某种原因而失去了五种基本能力的人员。
这五种基本能力分别是视力、听力、语言能力、运动能力和认知能力。
这些人员面临着日常生活的困难和挑战,需要社会关注和支持。
视力失明是指完全或部分失去了视觉能力。
对于这些人员来说,他们无法看到周围的事物和环境,无法分辨颜色和形状。
这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们需要依靠其他的感官来获取信息,并通过触觉、听觉等方式来进行交流。
听力丧失是指完全或部分失去了听觉能力。
这些人员无法听到声音和语言,无法理解他人的交流和表达。
他们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交流,如手语、文字或者通过辅助听觉设备。
语言能力丧失是指完全或部分失去了语言能力,无法进行口头交流和表达。
这些人员面临着交流的障碍,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交流,如手势、表情、文字或者通过辅助交流工具。
运动能力丧失是指完全或部分失去了运动能力,无法进行正常的肢体活动。
这些人员需要依赖他人的帮助来完成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如吃饭、穿衣、洗漱等。
他们可能需要使用辅助工具,如轮椅、拐杖等来帮助自己进行移动。
认知能力丧失是指完全或部分失去了认知能力,无法进行正常的思维和判断。
这些人员可能无法理解简单的指令和信息,无法正常进行学习和工作。
他们需要特殊的教育和护理,以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的基本需求。
对于五失人员来说,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他们的康复和教育的投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同时,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便利设施和服务,以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参与到日常生活中。
为了帮助五失人员克服困难,我们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支持措施。
比如,为视力丧失的人员提供盲文教育和辅助设备,为听力丧失的人员提供手语教育和辅助听觉设备,为语言能力丧失的人员提供交流辅助工具,为运动能力丧失的人员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为认知能力丧失的人员提供特殊教育和护理。
除了提供具体的支持措施,我们还应该改变对五失人员的态度和观念。
工作心得:关于全区“五失”青少年的现状和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全区“五失”青少年的现状和思考“五失”青少年,是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最需要社会的呵护和关爱,如何让“五失”青少年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把‘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化解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接着,省委书记对省关工委《201X年工作情况和201X年工作要点》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在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帮扶助困特别是关爱“五失”青少年方面做更多工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日,经市委研究同意,市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
当前,新形势下产生的“五失”青少年,是全区上下各级关工委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好“五失”青少年的关爱服务工作,是区委政府赋予各级关工委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我区“五失”青少年的当前态势近一个多月以来,区关工委办公室对全区16个乡镇(街道)“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显示:全区青少年总数有102900人,有“五失”青少年589人,占青少年的0.57%,其类别和人数分布如下:失足青少年19人,占五失青少年的3.2%;失管青少年55人,占五失青少年9.3%;失学青少年19人,占五失青少年3.2%;失业青少年445人,占五失青少年75.6%;失亲青少年51人,占五失青少年8.7%。
二、我区“五失”青少年的成因分析区关工委采取发放《“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五失”青少年个案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会同政法、民政、教育、就业、妇联、团委等部门调研等多种形式,获取了大量数据信息,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区形成和产生“五失”青少年群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公安五失人员防范措施
公安五失人员防范措施公安五失人员防范什么是公安五失人员公安五失人员是指因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问题或其他原因,被公安机关列为失踪、被拐卖、逃犯在逃、矫正人员失踪和被遣返回国五类人员。
防范措施为了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和维护公共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公安五失人员的发生:1.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公安机关、媒体等广泛宣传公安五失人员的相关知识,普及防范意识。
–在校园、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公告栏,发布相关预防信息。
2.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全国公安五失人员信息库,并实时更新。
–打通信息系统,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提高查找、追踪的效率。
3.加强警务巡逻和防控–增加警力投入,特别是在重点地区、时间段加大巡逻力度。
–加强社区巡逻,提高警民互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在各类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增强防控能力。
4.加强家庭教育和监护–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培养正常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加强家庭监护,留意子女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
–建立家庭成员的温暖沟通机制,增强亲子关系。
5.加强社会协助和参与–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设立失踪人员寻找帮助热线。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公安机关的排查工作。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相关线索和协助。
以上是公安五失人员防范的一些措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信息系统、加强警务巡逻和防控、加强家庭教育和监护以及加强社会协助和参与,可以有效地减少公安五失人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公安机关应持续加强相关工作,提高防范水平,不断完善措施,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五失青少年调研报告
五失青少年调研报告《五失青少年调研报告》是一份关于五失青少年的调研报告,调研对象是那些失去家庭、失去学校、失去健康、失去生活保障和失去社会关爱的青少年群体。
以下是报告的主要内容:1. 调研目的和方法:- 调研目的:了解五失青少年的现状和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 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等方法收集数据。
2. 调研结果:- 家庭失去:多数五失青少年家庭存在离异、死亡、被遗弃等问题,缺乏稳定的家庭环境和父母监护。
- 学校失去:五失青少年普遍辍学或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导致他们缺乏学习能力和就业机会。
- 健康失去:五失青少年普遍面临睡眠不足、营养不良、疾病缺乏及心理健康问题等,需要得到专业的保健和心理支持。
- 生活保障失去:五失青少年大多生活在贫困、不稳定的环境中,缺乏基本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
- 社会关爱失去:五失青少年鲜有社会关爱和支持,缺乏帮助和指导,容易陷入犯罪和不良行为。
3. 影响因素:- 家庭因素:家庭破裂、经济困难、亲情缺失等。
- 社会因素:社会资源不平等、社会关爱缺失、教育资源不足等。
4. 解决方案:- 加强家庭支持:提供家庭经济援助、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咨询等。
- 提供教育机会: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供优质教育机会。
- 加强健康保障: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 改善生活条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帮助他们重拾信心。
- 提供关怀和指导:加强社会关爱,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预防犯罪和不良行为。
该调研报告旨在引起社会对五失青少年问题的关注,并提供政策和实践方向,帮助改善他们的生活境况。
新的青年划分标准(一)
新的青年划分标准(一)新的青年划分标准问题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年群体不再只是指年龄在18岁到35岁之间的人,这一划分标准已经明显不再适用。
为了更好地对青年群体进行分类管理和服务,需要制定新的青年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生理特征划分根据人类生理学的研究,男性人体在24岁左右达到骨骼和肌肉最高峰,此后随着岁数增长而逐渐走下坡路。
女性人体则在20岁左右到达生理高峰,此后逐渐衰退。
基于这一点,可将青年划分为男性25岁及以下、女性21岁及以下。
心理特征划分心理特征是人类个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可以根据青年的心理特征来进行划分。
青年期是人类个体非常关键的心理时期,可将青年分为初期青年、中期青年和晚期青年三个阶段。
初期青年为18-25岁,中期青年为25-30岁,晚期青年为30-35岁。
社会角色划分社会角色是人类在社会中担任的、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组合,因此也可以根据青年在社会中的角色进行划分。
可将青年分为学生、职场青年、家庭青年和自由青年四类。
学生为18-25岁的在校学生,职场青年为25-35岁的职场人员,家庭青年为21-35岁已婚、有子女的人士,自由青年为21-35岁的自由职业者或无业者。
结论以上三种划分标准可以结合使用,针对不同的情况选取合适的划分方式。
这样能更好地服务青年群体,也能让政府和社会机构更好地了解各类青年的需求和特点,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实施方案新的青年划分标准需要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实施,具体的方案可以有以下几点:1.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这一划分标准的推行,并鼓励各部门在工作中对青年进行更加精准的分类管理。
2.学校可以将这一划分标准纳入到学生管理中,更好地关注青年身心发展和成长的不同阶段,并为不同阶段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帮助和支持。
3.社会机构可以通过对青年心理和社会角色的研究,为不同类别的青年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服务。
4.媒体可以加大新的青年划分标准的宣传力度,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青年群体的多样性和特点。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研判报告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研判报告摘要:一、引言二、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定义和分类三、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原因分析四、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影响和危害五、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应对策略六、结论正文:【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安全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在众多安全问题中,五失人员风险隐患逐渐成为了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五失人员风险隐患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公众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并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定义和分类】五失人员风险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和娱乐等场景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失踪、失窃、失火、失水和失密等五类风险隐患。
根据五失人员的风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可以将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高风险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国家利益受损的风险隐患。
2.中风险隐患:可能导致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风险隐患。
3.低风险隐患:可能导致个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小的风险隐患。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原因分析】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为因素:人为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定、安全意识淡薄等。
2.设备设施因素:设备设施老化、故障、设计不合理等。
3.环境因素: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
4.管理因素: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责任不清等。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影响和危害】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对社会和个人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伤亡: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
2.财产损失: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
3.社会影响: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
4.国家利益受损:五失人员风险隐患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影响国家安全和发展。
【五失人员风险隐患的应对策略】针对五失人员风险隐患,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其危害程度,具体策略如下:1.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隐患。
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排查内容
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排查内容
(实用版)
目录
一、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的概述
二、排查内容的详细说明
三、排查记录表的作用和重要性
四、使用排查记录表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的概述
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是一种用于记录和排查五失人员的表格,五失人员指的是失踪、失窃、失火、失水、失电等五类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员。
对此类人员的排查和记录,是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二、排查内容的详细说明
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失踪人员:包括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失踪时间、地点、原因等。
2.失窃人员:包括失窃人员的基本信息、失窃物品、失窃时间、地点等。
3.失火人员:包括失火人员的基本信息、失火原因、失火时间、地点等。
4.失水人员:包括失水人员的基本信息、失水原因、失水时间、地点等。
5.失电人员:包括失电人员的基本信息、失电原因、失电时间、地点等。
三、排查记录表的作用和重要性
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五失人员的情况,便于采取相应的措施。
2.有助于对五失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有助于预防和减少五失事件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四、使用排查记录表的注意事项
在使用五失人员排查记录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记录的信息真实可靠。
2.保护五失人员的隐私,避免信息泄露。
五四青年节是几岁到几岁,青年节年龄界定
五四青年节是几岁到几岁,青年节年龄界定五四青年节的年龄是14至28周岁。
但国家统计局将15至34岁界定为青年;共青团则规定14至28岁的人群属于团员;世界卫生组织则认为,14至44岁的年龄段内都是“青年人”。
我国青年年龄划分1、共青团共青团章程第一条对团员的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的,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这意味着,此次享受假期青年的年龄限制和团员恰好一致。
2、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对青少年的划分是0岁至14岁。
对老年人的划分标准有两个,分别是60岁以上,65岁以上,但是对青年年龄段没有划分。
3、杰出青年以国内非常权威的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来看,参评年龄段一般是18岁至40岁。
比如,2008年评出的第十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有两位是1968年出生的,今年正好40岁。
从各省市来看,对“十大杰出青年”的年龄上限更是各不相同,陕西省是39岁,江苏省是45岁,武汉市是45岁,深圳市是40岁。
国际上的“青年”标准1、联合国曾在一份文件中把14岁至25岁的人称为“青年人口”。
2、世界卫生组织44岁以下的人被列为青年;45~59岁的人被列为中年;60~74岁的人为较老年(渐近老年);75~89岁的人为老年;90岁以上为长寿者。
五四青年节的由来五四青年节源于中国1919年反帝爱国的“五四运动”,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中下阶层广泛参与的一次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形式的爱国运动。
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
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是中国革命史上划时代的事件,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折点。
1939年,陕甘宁边区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规定5月4日为中国青年节。
五四精神的核心五四精神的核心内容为“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五类重点青少年说明
共包括“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五类青少年群体,具体统计标准分别为:(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比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周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周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为自身健康、家庭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上学、无法工作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比如,因残疾而导致工作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而应列入其他残疾或生活困难青少年群体予以帮助和服务。
再如,家中有人大病,不得不中断学业或辞去工作在家照顾病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周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闲散青少年定义
闲散青少年定义第一篇:闲散青少年定义山东省对于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定义,请大家借鉴并完善(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比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为自身健康、家庭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上学、无法工作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比如,因残疾而导致工作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而应列入其他残疾或生活困难青少年群体予以帮助和服务。
再如,家中有人大病,不得不中断学业或辞去工作在家照顾病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青少年,自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三)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是指接受过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救助的、离家在外、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且流浪乞讨状态持续半年以上的6—25岁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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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失”青少年初步界定范围
根据省上要求,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对年龄在0—18岁(不含18岁)、18岁—28岁“五失”青少年范围作以下初步界定。
失足青少年:是指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或行政处罚的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是指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青少年。
失学青少年:是指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失业青少年:是指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找不到工作的,或曾经有工作,因本人、家庭、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重点是生活困难的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失亲青少年:是指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