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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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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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确保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工人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落实到各部门主管和施工队负责人。

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3. 各部门主管负责检查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4. 施工队负责人要做好每日安全例会,传达安全事项,并组织安全培训。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安全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2.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操作。

3.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4.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材料堆放造成安全隐患。

四、应急措施1. 施工队负责人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急救箱,并明示位置,以应对突发伤害事件。

3. 在作业区域周边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迅速撤离。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意识。

2. 安全教育要强调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如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

3. 施工队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增强员工的安全职业素养。

六、事故责任和处理1. 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 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七、安全巡检与检查1. 各部门主管要定期组织安全巡检和检查,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2. 施工队负责人要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八、安全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表现出色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安全信息交流和分享1. 公司要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案例,引导员工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线和营业线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因此建立科学严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的、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安全施工提供方向和参考。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施工环境通常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若不加以管理和控制,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施工的关键举措。

三、制度目的1.确保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2.保障工程线和营业线设备的安全使用;3.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对工程进度的影响;4.降低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四、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作业,所有涉及施工活动的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4.1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作业规程;2.施工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4.2 安全设备使用1.每位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2.施工现场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证施工安全。

4.3 作业流程管理1.制定详细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流程和责任人;2.按照施工计划组织作业,禁止擅自更改施工流程。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为了确保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可以采取以下重要措施:1.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2.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安全表现优秀的员工;3.每月开展一次安全会议,及时总结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4.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和整改。

六、总结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有效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施工安全。

以上是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5线路拨接、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2.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B 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工程线和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第三章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将次月本单位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输处审批,下达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4.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5.未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达到施工条件的,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2机务段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了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3监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计划施工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第8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1.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工程线和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禁止施工;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或未签到的,禁止施工;8.施工方案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计划,严禁开工;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13.无封锁计划的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禁止施工;第10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施工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牵头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相关单位必须按职责加强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主体管理责任;1.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建管、运输、工务、电务、机务部门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主管或牵头部门;1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或牵头部门召集相关业务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安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对施工项目和影响范围进行界定,审核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提出控制措施落实要求,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监管责任落实组织体系;2审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预审的施工方案;3协调解决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定期组织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检查、督导;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主体单位,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1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施工单位入场前,要积极组织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防护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项目开工前必须组织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项目、内容与营业线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进行调查,向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由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通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总体范围和主要施工项目,建立联系制度;3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并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4指导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负责审核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组织施工方案预审;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督促其严格履行协议;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督促其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现场施工安全卡控措施;7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监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8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及监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9每日按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召开施工会议,总结当日的安全情况,铺排次日施工;10按月对各施工单位次月施工项目、内容等计划进行汇总,报送集团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并按照施工开工通知书下达施工监护通知书;11施工项目开工前,组织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影响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确认、排干;12大型机械入场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的种类、型号、性能、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情况进行初审初验;经初验合格后组织安监室、相关工务段进行复审,经复验合格签认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发放大型机械准入证见附图,并统一编号建立管理档案,方可准许大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13督导施工单位做好民工的安全监管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与劳务工在上岗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铁路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各项要求,服从监管人员指挥,爱护路内各种设备、设施,否则及时辞退不准上岗;凡未签合同发生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3.设备管理单位的职责:设备管理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主体监护单位;工务、电务、通信、水电、车辆、机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对营业线及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负有监护、检查、监督、配合等责任;1发现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对,凡是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加强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的联系;接到建设项目开工通知,应主动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联系,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施工单位擅自施工;3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技术交底、方案审查等会议,参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现场调查和施工方案预审,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根据施工项目对工程线和营业线影响的程度,安排足够的人员采取不间断监护、施工期间监护、分段定时巡查、定时添乘机车检查、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加强监护、监督、检查;6根据不同的施工项目,履行施工安全协议,组织制订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提前对监管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监管监护的具体内容、重点和要求;7对监管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消除安全监护盲区;8按照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严格施工监护、监督、检查,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遇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偏差及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等特殊情况时如地下管线、土质、水位以及天气等原因,必须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联系,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正;9工务段要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对大型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杜绝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10电务段通信公司要提早介入,扎实开展光电缆排干工作,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光电缆敷设的详细资料,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摸清既有光电缆型号、走向、深度等,检查过桥、过涵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标识走向是否与实际走向一致;同时对施工地段地埋或架空光电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对既有的通信、信号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对涉及到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检查各部绝缘良好、无破损,检查各种引接线、跳线、导接线固定良好、防混措施良好;特别要高度重视站改、新开站联锁试验工作,严肃联锁试验纪律,杜绝违章封连电气接点等破坏联锁关系的作业行为;11机务段要严格按照“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附件1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和工程单位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确保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12水电段要积极督导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地段电力电缆、架空线路和电杆、拉线的防护,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警示标识、标志齐全完好,并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同时对日计划确定的需要监护施工地段既有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13车辆段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监管”附件2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入管内营业线运行的工程车辆,以及出入铺架基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工程线运行的工程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车辆运用安全;14设备管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施工开工通知书”后,于施工前1日,统一调配监管人员,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进行监管监督书面交底,严格现场安全监管;施工监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依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有关条款,逐项检查现场防护情况,并与驻站防护员联络核对无误后,方可容许开工;15加强对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无计划施工、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立即制止,危及行车安全时强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恢复原状;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监管记录;16每日施工结束后,认真复核确认施工进度,严禁施工人员违章蛮干及超范围施工等现象,特别要杜绝超范围偷点、抢点施工,导致出现影响路基稳定的严重安全隐患;4.行车组织单位职责:行车组织单位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既有行车设备,积极配合驻站防护及联络员,为施工作业提供便利条件;1在站界范围内发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实,对于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按施工安全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3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车辆的运用、停留防溜进行监管,对施工车辆运输组织进行管理;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议,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接到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汇报时,禁止向施工区间地点放行列车;6对设备管理单位的登记、销记进行审核,及时接转施工调度命令;7审核填记工程线和营业线驻站联络员到、退场登记表附表11,驻站防护及联络员到达、离开车站行车室时间登记,须由车站值班员或值班站长确认;5.监理单位职责:1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行性规定;2必须按投标承诺及监理规范、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配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齐设备及检验仪器、仪表,强化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3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监理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4必须安排胜任专职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现场监理,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控,并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行全程盯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5认真履行监理合同,通过跟班监督检查旁站、实地量测、工程试验和发布指令性文件等监理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认真执行工地例会、跟班监督检查、巡查及平行检验制度,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还要保证工程的有序推进;6参加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会、建设例会,参与方案的审核,同时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方案要求的不得批准开工;8核对、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审核、掌握施工日计划;9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盯控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0对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单位监管监护不到位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同时在施工日例会进行通报;6.施工单位职责:。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营业线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队伍、监理单位、环境保护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根据施工阶段和施工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安全组织领导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相应的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逐级落实。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要求,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对每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审查和领导签字。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工具和材料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施工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新进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引导,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划定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工程线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施工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的必要保障。

通过对工程线安全施工的监管,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率,确保施工进度,达到实现安全高效、质量优良的目标。

2.安全生产责任:2.1 项目负责人应落实安全负责制,建立工程线安全责任体系,并将其纳入施工管理制度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项目安全施工。

2.2 施工总监是工程线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线施工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3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负责技术审核、技术指导、安全监督等工作。

3.现场安全措施:3.1 工作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3.2 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分,明确施工区域,将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区域划分清楚。

3.3 签发岗位操作证,确保岗位安全操作,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3.4 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保障人员安全操作。

3.5 停电施工时,应在最大限度上保障电力设备的运行,确保设备安全,同时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标识,并告知周边居民,确保人身安全。

4.安全监测措施4.1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

4.2 对施工工艺和道路交通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监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3 利用安全监测设备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助于实施安全管理。

5.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1 在准备过程中,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人员疏散预案。

5.2 在突发情况下,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5.3 在突发事件中应尽力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对事故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恢复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为加强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安全、技术、施工、物资、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 项目安全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4. 项目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5. 施工部门负责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6. 物资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7.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投入的保障和安全管理费用的使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

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项目技术部门向施工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 安全检查:项目安全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 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施工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畅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隔离。

2.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高处作业安全: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配备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 临时用电安全: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应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 编制和修改。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管理经验, 并依法依规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 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技术经验, 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安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施工前, 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 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风险, 编制并实施施工安全计划。

第十条施工前, 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一条施工前, 应购买工程施工保险, 以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四章施工组织和实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同时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定各个区域, 确保各个区域的施工人员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并确定安全备案区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教室,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如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线、防护网等,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装备, 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篇一乙方:项目部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模板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模板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施工期间的安全,提高生产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企业全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相关单位必需明确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必需性,充分认得本身在工程施工安全中的紧要责任,建立安全意识。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要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配备必需的安全保障资源,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第三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备制度,订立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操作程序。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订立紧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措施。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十条企业应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订立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牌、警示标志等,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施工料子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料子和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高处作业、电气作业、脚手架搭设等重点施工环节,订立特别安全措施,并进行专人看管和监督。

第十四条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源进行管理和掌控,如爆破、明火作业等,必需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施工记录,记录施工安全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安全奖惩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负责任、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创新的人员予以嘉奖;对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及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予以相应的惩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三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道部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项目所涉及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畴。

本细则所称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照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I级、□级、川级)和维修两类。

word专业资料本细则所称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围,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按照影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按照铁路营业线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照高速铁路管理。

具体围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 〕302 号)第 3 条。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 区段按照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长期慢行施工的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和申报,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格,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 施工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缺勤或迟到早退。

4.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需统一着装,配戴防护用具。

5. 施工人员禁止酗酒滋事,如有违反者将做出严厉处理。

三、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施工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操控设备。

3. 施工设备使用期间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

4. 施工设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洁消毒,并及时归还存放到指定位置。

5. 施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

四、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负责人需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物品应分类存放,保持整洁有序。

5. 施工现场的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乱扔乱倒。

五、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流程,明确施工任务和要求。

2.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验收评估,达标方可交付使用。

4. 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

5. 施工单位需建立施工档案,记录施工全过程,用于质量溯源。

六、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营,提高铁路施工的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铁路局营业线制定了以下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1. 拟定施工计划在铁路营业线进行施工前,必须订立详细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施工工期安排•工人作业时间安排•设施设备调配计划•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计划•废弃物处理计划•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计划2. 施工安全防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及安全防范措施进行。

保障施工安全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发布安全告知书•进行安全检查、巡视•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严格安全扣分制度•实施临时隔离3. 废弃物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须统一管理和处理。

废弃物包括工程建设废弃物、燃料、化学药品等物品,应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理。

4. 施工作业时限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间应进行周密的计划和监督。

严格限定施工时间,并进行合理的划分,避免长时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人员产生的疲劳影响。

同时,根据气象、交通、安保等因素,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作业时间。

5. 双证管理在施工前,相关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进行操作。

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证和安全警示牌进行培训。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规章制度,注重安全责任教育,做到知晓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问题培训。

培训的时候要注意培训的形式。

应采用讲授、现场指导、图表法等多种方法,使培训内容更具针对性、及时性和实用性。

3. 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不断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应有针对性,分层次、全覆盖地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可能造成危害的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同时,制定合理、评估标准,执行严格的检查扣分制度,激励施工人员共同维护安全。

4. 隐患排除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或中断工程,直到解除安全隐患才能重新开始施工。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4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4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是为了确保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保护工人和公众的身体安全以及预防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的一份____字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人和公众的身体安全,预防工伤和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业线施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营业线施工由专业的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工人普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了解和获取安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设备与防护第八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根据施工的具体需要,合理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明确危险区域、禁止区域等。

第十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一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布置、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设施,并保持通畅。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避险能力。

第五章施工工艺与操作规范第十七条营业线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铁路立交桥工程营业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立交桥工程营业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立交桥工程营业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先报监理及相关单位审批,通过后方能进场施工。

三、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四、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营业线(临近既有线)施工作业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确保切实有效地实施。

五、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七、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八、施工现场做好刚性隔离制度凡是工程营业线(临近既有线)施工要设置物理隔离及警戒措施。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道口、临边、场内通道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行车安全。

九、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十、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营业线(临近营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学习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起重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十一、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

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局、铁路公司等单位对铁路营业线进行的施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章施工管理组织第四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按照工程规模、施工要求等设立相应的施工管理组织。

施工管理组织应当包括施工组、安全监察组、质量检查组等。

第五条施工组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执行,安全监察组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组负责检查施工质量。

第六条施工管理组织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施工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第八条施工前,施工管理组织应当制定施工计划,明确施工内容、工期、安全措施等。

第九条施工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地形地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前,应当配置必要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正常进行。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明确设置施工区和安全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乱扔垃圾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障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应当进行验收,确认施工质量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监测装置,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4年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有关项目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2.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____<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办法>____》(沈铁总发(20O9)____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____》(沈铁运发(20lO)l____号)、《____<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____》(沈铁总发(20l0)____号)等文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二条基本要求1.既有线旁边施工,各工区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

施工工区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担任上述工作。

3.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所有劳务工必须先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5.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____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内容:1. 组织机构和责任:-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 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 各责任部门需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内容和流程。

- 完成相应的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 检查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前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施工安全规定。

- 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程序。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 加强对施工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进出和人员流动,确保不发生非法入侵和人员伤害事故。

4. 紧急事故处理:- 建立健全的紧急事故处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

- 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进行紧急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记录和总结:- 建立健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事故。

- 对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事后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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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线路拨接、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

2.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工程线和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

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

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

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

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1.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将次月本单位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

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

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输处审批,下达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

4.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5.未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

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

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

达到施工条件的,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

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

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

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

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

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

(2)机务段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

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瞭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

(3)监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

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

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计划施工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

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

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

第8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1.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

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

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

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

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

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否则,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工程线和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禁止施工。

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

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或未签到的),禁止施工。

8.施工方案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

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

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计划,严禁开工。

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

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

13.无封锁计划的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禁止施工。

第10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施工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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