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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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计价格[2002]792号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计价格[2002]792号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颁布单位:国发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文件颁布文号:计价格[2002]792号颁发日期:2002年05月27日实施日期:2002年05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委: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我们研究制定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措施。

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地区、各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对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在2002年秋季学前( 8月引日前)建立起来。

附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举办的小学、初级普通中学、初级职业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的收费。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收费也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近日颁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奖励与处分等诸多方面。

这部将于今年9月1号起施行的《规定》,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哪些影响,一起来看。

新生创业可保留入学资格如果你想创业,却又担心无法完成学业,现在完全可以没有后顾之忧,新版《规定》鼓励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并提供了制度和改革支持。

采取弹性学制,如果是新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开展创业,则可以申请休学。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创新创业学生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同时,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都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还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学校给处分学生可申诉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对实施奖励与处分的规则也作了进一步完善。

按照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课程)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拨、公示等制度。

设置处分期限给予学生改过机会新版《规定》对学生处分的情形和程序做了补充和完善。

学生违纪的情形更为具体明确,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校可以开除。

在对学生的处分程序上,规定学校做出处分前应当告知学生事实、理由与依据,学校做出的重大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等决定。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学术论文抄袭 查重要求
确保学术成果真实 性
● 06
第6章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 定总结
管理规定执行情 况
在实际管理规定的执行过 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问题 和不足,例如执行不到位、 缺乏监督等。通过分析这 些问题,我们可以为下一 步的完善提供更具体的改 进方向。
管理规定的改进建议
建议一
加强制度宣传,提 高执行力
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制度 明确管理权限
规范文件
统一管理规范 规范文件格式
● 02
第2章 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行为规范是学校管理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包括学生的基 本行为准则、纪律要求、处分条例等。学校通过规范学生行 为,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行为规范
基本行为准则
包括言行举止、着 装等
教学评估制度
定期评估
持续改进
评估方法
问卷调查、专家评 审
评估周期
每学年末
评估内容
教学质量、学生满 意度
教学环境管理
教室设施
教学黑板 投影仪 空调设备
实验室安全
定期检查设备 提供安全培训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图书馆服务
提供文献检索服务 馆藏书目更新及整理 提供学术研究指导
校园环境
绿化管理 垃圾分类 校园安全保卫
学术会议参与
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扩展 学术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 04
第四章 教学管理规定
课程设置规定
学校管理规定中会规定课 程的设置标准、内容要求、 选修规定等,保障教学质 量和教学内容的完整性。 在课程设置规定中,学校 会明确各专业的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以及课程的学分 要求,确保学生得到全面 的教育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探讨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探讨

公示质量 ,尽量减少公示的风险性。第三 , 保密性。公示 教学状态数据 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哪些信息
是学 校应保 密 的事 项 ,不 能公 开 的问题 ,要切 实保 护学校 的相关 利益 。
二、 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 据公示制度的作用
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是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 ,体现 了科学教学质量观的
高 校本 科教 学质 量 状态 数 据公 示制 度探 讨
王 菡
( 北京邮电大学 教务处 ,北京 摘 107 ) 0 8 6
要 :明确 了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的含义 和特点 ,提出了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 的四方
面作用 ,并有侧重地阐述了如何建立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 的信息采集渠道 、整理 和筛选数据信息以及建立信息反馈机 制 。最后提 出了实施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公示制度的主要工作方式和措施。
关 键 词 :教 学 质 量 状 态 数 据 ;公 示 制 度 ;教 学 质量 中 图分 类 号 :G 4 62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0 72 (0 8 6— 0 2— 5 0 8— 7 9 20 )0 0 9 0
随着我 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 阶段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已成 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所在。
避 免决 策失误 的发 生 ,使本科 教学 管理 更加 制度 化 、规 范 化和科 学 化 。 第 二 ,本科教 学质 量状 态数 据公示 制度 具有 导 向的作 用 。20 07年 教育 部 和 财政 部 启 动 “ 等 学校 高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 ” ( 简称 “ 质量工程” ,进一步 明确了高校办学重心将 全面转移到质量 ) 内涵建设这一战略 目 标上。公示制度的出台将在加强和体现教学质量 内涵建设 ,以及如何体现本校本 科 教学 特点 方面起 到一 定 的引导 作 用 。另外 ,高校 规 模 的扩 大 必 然 涉 及 到 大量 人 力 、物 力 和 财力 的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校规章制度出台的流程

高校规章制度出台的流程

高校规章制度出台的流程引言高校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师生权益,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高校规章制度的出台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从高校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讨论、审议、公示和实施等环节来详细介绍高校规章制度出台的流程。

第一章高校规章制度立项1.1 规章制度立项的意义高校规章制度的立项是规章制度出台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立项的目的是明确规章制度的编制目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确定规章制度的主起草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小组,明确规章制度起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确保规章制度的顺利出台。

1.2 规章制度立项的程序(1)明确立项需求:学校内部部门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提出规章制度的立项需求,明确立项的原因、目的和意义。

(2)制定立项方案: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立项方案,明确规章制度的编制范围、工作计划、编制人员和责任单位等。

(3)审批立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审议并批准规章制度的立项方案,确定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的启动时间。

第二章高校规章制度起草2.1 规章制度起草的原则规章制度的起草应遵循科学、合理、民主、公开、便捷的原则,确保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2 规章制度起草的程序(1)成立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根据立项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单位,成立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小组,确定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和成员。

(2)调研研究:起草小组根据规章制度的编制范围和要求,进行调研研究,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查阅资料和案例,为起草规章制度提供依据。

(3)起草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根据立项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计划,将调研研究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起草规章制度的草案。

(4)征求意见:起草小组将制定好的规章制度草案向相关部门、教职工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等单位和组织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和修改规章制度。

(5)起草完善: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起草小组不断完善和修改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完整性。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

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规定高校发展党员实行公示,是当前高校发展党员的新尝试。

系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实行的公示制度,一是在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时进行公示,二是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进行公示。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公示,有利于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关口前移,确保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防止一些不合格的学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利于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增强自我约束力,同时对入党申请人也是一种无声的激励。

主要的做法:(一)公示的对象:通过有关方面推荐上来的积极分子,在分别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和有关班主任意见后,支部初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二)公示方式:在学院张榜公示(在网站、板报、系学生较为集中的地点公示)(三)公示期限:一般5个工作日。

(四)公示内容: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2、公示对象的姓名、班级和社会工作职务。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学生入党的时候,也要公示。

即发展一个学生党员要实行两次公示。

(一)公示的对象:通过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重点入党发展对象的学生。

(二)公示方式:在学院张榜公示(在网站、板报、系学生较为集中的地点公示)(三)公示期限:一般5个工作日。

(四)公示内容:1、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时间;2、公示对象的姓名、班级和社会工作职务。

三、征求意见内容:(一)是否有违背党组织的政治言论和活动;(二)是否有违背党组织的思想言行和表现;(三)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是否有触犯校纪校规的情况;(四)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有违反院系学风建设规范和制度的情况;(五)学生干部工作是否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帮结派等情况;(六)是否有不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的行为;(七)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八)在各项活动中是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九)未尽的其他方面情况。

四、公示要求:1、对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的要求:(1)应对意见反映者保密;(2)及时认真地调查核实意见,并客观准确地向有关党组织反映:(3)党支部应客观公正地对待反馈意见和调查结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慎重考虑,属实则不能作为积极分子。

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规定

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规定

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是指由各高校依照政府相关规定,以及自身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确定的一系列录取程序和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校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以下将详细介绍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规定,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考试标准、综合评价等方面内容。

一、招生计划高校每年都会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人数和各专业录取名额。

这些计划根据高校的办学特点、办学层次和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报批。

通过设定招生计划,高校能够有效管理招生规模,保障教学质量。

二、招生政策高校招生政策是指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和国家政策,对招生对象及录取标准所制定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招生政策一般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特长、志愿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分类别录取,如普通高中生、职业高中生、艺术特长生等。

招生政策的制定应该与高等教育政策和社会需求相衔接,确保选拔出符合高校办学特色与目标的学生。

三、考试标准考试标准是高校招生录取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地评估考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高校通常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统一的招生考试标准,如高考。

这些考试标准可以通过设置科目、试题难度、评分等方式来确保考生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并避免单一指标过度强调。

四、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招生录取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通过多种评价方式,全面了解考生的学业成绩、实践能力、专业兴趣、创新潜质等方面的情况。

这些评价方式可以包括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经历、推荐信等。

通过综合评价,高校能够更准确地判断考生的综合素质,为录取决策提供更多参考。

五、评审流程与录取结果公示高校招生录取评审流程一般包括初审、考试成绩审核、复试(面试、体检等)、专业调剂等环节。

在评审流程中,高校会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定。

最终录取结果将经过严格审核后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总结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规定确保了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保障了高校的招生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是指高等学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1. 招生计划制定:高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办学条件,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录取标准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核:考生需要按照高校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高校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招生要求。

3. 考试与评卷:高校会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组织考生进行入学考试,如高考、自主招生考试等。

考试结束后,高校会组织教师进行评卷工作。

4. 录取与公示: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结果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学籍管理:被录取的学生需要按照高校的要求进行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高校会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包括学籍注册、课程选修、成绩管理等。

6. 学生管理:高校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管理,制定学生管理规定,如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7. 监督与投诉:高校会设立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和家长如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以向高校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高校选拔优秀的学生,提高教育质量。

不同高校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特点,对招生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5修订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5修订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招生入学考试信息公开制度汇总-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招生入学考试信息公开制度汇总-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招生入学考试工作招生入学考试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纪律若干规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主命题考试规范化考务工作规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运动员预科生(特招生)招生(测试)工作规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制度执行,努力做到熟悉业务、了解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接待、方便考生;廉洁奉公、公开透明;依托校园网上的招生公示栏、招生手册、招生简章等载体严格执行招生入学考试工作阳光制度,及时公布相关公示信息,接受大众监督。

(一)普通高校招生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7月~8月Email:gcdzb@(二)普通高校计划申报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1月~2月Email:gcdzb@(三)春季招生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1月Email:gcdzb@(四)招生专业介绍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3月~4月Email:gcdzb@(五)专升本招生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5月~6月Email:gcdzb@(六)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3月、8月Email:gcdzb@(七)服装表演专业考试摄影专业考试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2月Email:gcdzb@(八)三校生招生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5月~6月Email:gcdzb@(九)航空乘务招生责任人:曹德福办公地点:仙霞路350号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6:30 办公电话:62750183时间节点:3月Email:gcdzb@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流程图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图专业介绍工作流程图体育预科生(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图服装表演面试摄影专业考试工作流程图三校生招生工作流程图航空乘务面试工作流程图春季招生工作流程图专升本工作流程图考试命题工作流程图录取工作流程图。

账目审计公示制度模板范文

账目审计公示制度模板范文

账目审计公示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账目审计公示行为,提高财务透明度,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账目审计公示工作。

第三条账目审计公示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原则,确保审计公示信息准确、完整、及时、规范。

第四条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账目审计公示工作,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更新和维护。

第二章审计公示内容第五条审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一)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支出、资金往来等;(三)重大财务事项:如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购置、捐赠等;(四)审计报告:包括内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等;(五)其他应当公示的财务信息。

第六条审计公示内容应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确保信息清晰、易懂。

第三章审计公示程序第七条审计公示程序分为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公示等阶段。

(一)审计准备:单位根据财务管理规定,提前准备好相关审计资料,提交财务处;(二)审计实施:财务处组织审计队伍对单位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三)审计报告:审计队伍完成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四)审计公示:财务处将审批后的审计报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八条审计公示应在校园网站、公告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四章审计公示管理第九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审计公示管理制度,确保审计公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财务处对审计公示内容进行定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正。

第十一条单位应积极回应师生对审计公示内容的咨询和质疑,及时解答疑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公示的;(二)审计公示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三)审计公示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四)其他违反审计公示规定的行为。

高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

高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

高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1. 背景为了保障高校食堂食品的安全与质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文档旨在规范高校食堂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公示,确保食品安全,并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使用原则高校食堂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合法合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禁用和限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 安全可靠: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

- 适量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遵循适量使用的原则,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使用限量。

- 保护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用途和含量。

3. 公示制度为增加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以下公示制度:- 公示内容:高校食堂应在明显位置公示每日供应的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用途和含量。

- 公示形式:公示信息可以以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呈现。

可以选择在食堂餐牌上标注或制作专门的公示告示。

- 可访问性:公示信息应以清晰易读的方式展示,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能够方便查阅。

- 及时更新:食堂应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

4. 监督与处罚为确保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合规性,需要加强监督与处罚机制:-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高校食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 定期检查:监督机构将定期对高校食堂进行检查,确保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规定。

-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使用或公示不合规的情况,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供餐等。

5. 教育与宣传为增强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透明度和认知度,需要进行相关教育与宣传:-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 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员工传达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重要性和安全性。

- 知识普及:提供食品添加剂知识的宣传资料,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和影响。

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后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校保安信息公示制度范本

高校保安信息公示制度范本

高校保安信息公示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高校保安管理工作,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障校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信息公示1. 保安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要求。

2. 保安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历、职务、联系方式等,应在校园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3. 保安人员的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保安服务内容公示1. 保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守护、巡逻检查、安全监控、突发事件处置等。

2. 保安服务时间、地点、职责等应在校园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3. 保安服务范围的调整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第四条保安管理制度公示1. 保安管理制度包括保安工作规程、岗位职责、考核评价等。

2. 保安管理制度应在校园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3. 保安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第五条保安人员培训和考核1. 保安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 保安人员的考核评价应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

3. 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应及时调整,确保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投诉与举报1.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师生对保安服务问题的投诉与举报。

2. 对投诉与举报事项,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与举报人。

3. 对投诉与举报人予以保密,防止投诉与举报人受到报复。

第七条监督检查1. 学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保安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安服务质量。

2. 保安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3.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八条法律责任1. 保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保安管理制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保安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制度提供保安服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师生投诉与举报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三重一大(工会慰问制度)公示格式

学校三重一大(工会慰问制度)公示格式

学校三重一大(工会慰问制度)公示格式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我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要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

决策中要坚持严谨、务实和高效,保证科学性;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民主性;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有关政策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合法合规。

第三条凡列入“三重一大”的事项,在经过有关程序后,由学校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

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

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须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3.学校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重要工作;4.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校园建设、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及相关政策;6.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除;8.学校下属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校区、学院、研究院等)及其内设科、处级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的设定;9.涉及教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奖励、职称职级评定等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以及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10.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11.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2.校级以上重大表彰;13.学校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4.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5.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奖项评定公示制度范本

奖项评定公示制度范本

奖项评定公示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奖项评定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公信力,确保各类奖项的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示制度。

二、公示内容1. 奖项名称、范围和评选标准2. 评选组织机构3. 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4. 获奖名单和评选结果三、公示方式1. 官方网站:设立专门页面,用于发布奖项评定相关通知、公示获奖名单等信息。

2. 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发布评选通知、公示获奖名单等相关信息。

3. 社交媒体: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奖项评定相关动态。

四、公示时间1. 评选通知:在评选活动启动前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公示。

2. 获奖名单:在评选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公示。

五、异议处理1. 设立专门异议受理渠道,包括电话、邮箱、邮寄等方式。

2. 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必要时组织重新评选。

3. 异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提出者,并公布处理结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公示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评选组织机构、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泄露评选过程和结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公示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评选组织机构所有。

评选组织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示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八、公示样例奖项名称:XXX年度优秀科学家奖评选范围:全国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评选标准:根据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贡献、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评选组织机构:XXX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1. 启动评选活动(提前一个月):发布评选通知,公示评选范围、标准、组织机构等信息。

2. 候选人推荐(提前两个月):各地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等推荐候选人。

3. 初评(提前一个月):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筛选出入围决赛的候选人。

4. 决赛评选(提前一个月):评选委员会对入围决赛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得出评选结果。

5. 公示获奖名单(评选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官方网站、报纸、杂志等平台上公示获奖名单。

高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高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高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高校的校务公开,提高校园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高校与师生、家长、社会的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本文档制定了高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高校的校务公开管理工作。

三、校务公开内容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的名称、办学性质、层次、规模等基本情况的公开;2.学校领导层:包括学校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公开;3.学校办学质量:包括学校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内容的公开;4.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来源、支出、使用情况等的公开;5.学校招生录取情况:包括学校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招生人数等内容的公开;6.学校科研成果:包括学校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等情况的公开;7.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园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公开;8.学校社会责任:包括学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共资源开放利用等情况的公开。

四、校务公开渠道和方式1.学校官方网站:学校要建设并维护一个信息齐全、内容准确、及时更新的官方网站,供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浏览和查询。

2.学校门户网站:学校门户网站是教学、科研、管理的综合平台,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公开校务相关信息。

3.学校公告栏:学校要设立公告栏,公布学校重大决策、公示名单等重要信息,以提供方便的查询渠道。

4.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可以建立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校务公开信息,方便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动态。

5.学生手册和宣传资料:学校在学生手册和宣传资料中要包含校务公开内容,以方便师生和家长了解学校情况。

五、监督和评估1.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2.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定期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和改进。

六、责任和处罚1.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领导负责,全体师生应积极参与和配合校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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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增强发展工作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抵制和克服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发展大学生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制度,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对象
经党总支(分党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通过,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范围
公示对象由所在院(系)党总支(分党委)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三、公示内容
拟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所在院(系)、班级及担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受奖惩情况等。

拟转正对象的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院(系)、班级及担任职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等。

四、公示时间
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由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或分党委组织进行。

具体有以下四个步骤:
1、确定公示对象。

拟发展对象或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向院(系)党总支(分党委)推荐并上报有关情况,经所在院(系)党总支(分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为公示对象。

2、进行公示。

公示对象有关情况由所在院(系)党总支(分党委)在年级办公室、班级、学生宿舍等公共场合张榜公示。

负责公示的党总支(分党委)应公布联系电话,并在固定地点设置意见箱。

有条件的党总支(分党委)可公布收集公示意见的电子邮箱,也可将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在校园网络上进行公示。

3、收集和处理公示意见。

公示意见的收集和处理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收集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口头或署名材料等方式向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党总支(分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

公示对
象所在的党总支(分党委)要从各个渠道广泛及时地收集群众意见,并充分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调查核实情况。

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所在地党总支(分党委)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分析总结,逐条了解落实。

凡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党总支(分党委)可责成党支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也可直接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党支部必须将核查情况和结果如实上报党总支(分党委),不得隐瞒或拖延。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后,可以责成党总支(分党委)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属重大问题的,也可直接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3)研究处理意见。

对公示期间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由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分党委)负责做出处理。

对上级有关部门责成调查核实的情况,党总支(分党委)要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备案。

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没有意见或所反映问题查无实据的,要按程序进行发展或如期转正;群众所反映的情况或意见,经调查核实,不影像发展或转正的,党总支(分党委)要责成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帮助,限期整改;经审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发展或转正,同时要针对不同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帮助他们改正缺点和错误。

(4)公布公示结果。

党总支(分党委)在对所有公示对象作出甄别处理后,要及时将对所有公示对象的分类处理决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群众所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要及时向反映者作出负责任的反馈。

对于匿名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只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调查结果不进行反馈。

六、纪律要求
1、各级党组织对举报人和举报材料,要绝对保密。


泄密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或诽谤公示对象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校纪、党纪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3、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原则,未经公示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

4、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切忌流于形式。

七、各高等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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