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4篇)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1. 车主必须在停车场指定的停车位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2. 车主必须按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用,逾期未支付停车费用将会被罚款或扣车。
3. 车主禁止在停车位内进行维修、加油或其他涉及车辆安全的活动。
4. 车主必须遵守停车场的交通规则,包括低速行驶、礼让行人、不超速行驶等。
5. 车主禁止在停车场内吸烟、扔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保持卫生环境。
6. 车主必须保管好车内贵重物品,停车场不负责车内贵重物品的遗失或损坏。
7. 车主禁止占用或私自移动他人停放的车辆,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8. 停车场内禁止拦截、堵塞或其他妨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和出行的行为。
9. 停车场内严禁鸣笛、违法喇叭等噪音干扰行为。
10. 车主必须遵守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明火等。
11. 停车场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车主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措施,甚至报警处理。
以上是停车场常见的管理规章制度,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停车场而有所不同,车主在使用停车场时应遵守相应的规定,以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和安全。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停车场的正常运行,保障停车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停车场的使用者,所有停车场使用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应依法执勤,维护秩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停车场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停车场的使用范围第四条停车场是指专门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等形式。
第五条停车场的使用者必须使用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并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
第六条停车场内禁止停放非机动车,如发现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上,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移车处理。
第七条停车场内禁止进行违法、违规停车行为,如停车在禁止停车的区域或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管理人员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理。
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定停车场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
一、停车场准入规定1、车辆进入停车场,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的标识和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掉头、逆向行驶。
4、车辆进入停车场,应当保持车距,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车辆进入停车场,不得鸣喇叭,防止噪音污染。
二、停车场收费规定1、停车场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停车费。
2、停车场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3、停车场设置明显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方便车主查询。
4、停车场提供有效发票,作为停车费结算凭证。
三、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1、停车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2、停车场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停车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主注意交通安全。
4、停车场内禁止吸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停车场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
四、停车场车辆停放规定1、停车场实行车位标识化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内。
2、车辆停放时,应当将车头朝向道路方向,便于疏散和救援。
3、车辆停放时,应当与相邻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车体摩擦。
4、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5、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故障车辆、垃圾车等影响停车场环境的车辆。
五、停车场环境卫生规定1、停车场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
2、停车场管理人员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清扫和保洁,保持停车场的环境卫生。
3、停车场内发生水质、气味污染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六、停车场应急管理规定1、停车场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停车场需要哪些规章制度
停车场需要哪些规章制度一、停车费用规定1. 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需缴纳停车费用,按车型和停留时间计费,费用标准由停车场管理方制定,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2. 超时停车需按照超时费用规定缴纳额外费用,超时停车时间按照小时计算,逾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时1小时以上按实际时间计算。
3. 免费停车时间限制,超过免费时间则需缴纳停车费用,停车费用从进场时间算起。
4. 临时停车和长期停车的费用标准需在明显位置设置不同标志,用户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停车方式。
二、停车场使用规定1. 车辆进入停车场需按照指挥员的指示停放车辆,需遵守停车场内交通规则和停车指引标志,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2. 车辆停放时需保持车辆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破坏车位和设施,如有违规行为,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驱逐或罚款处理。
3. 对于禁止通行和停车的区域,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或停车,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 车辆在停车场内禁止超速行驶、鸣笛、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安全管理规定1. 停车场内设置监控设备,保障车辆和用户的安全,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纠纷能及时进行监控和处理。
2. 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障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3. 停车场应当设置紧急救援设备和标志,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保障用户的生命安全。
4. 对于占用残疾人专用车位和妇幼车位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卫生规定1. 停车场内设置卫生设施和垃圾桶,保障停车场内卫生整洁。
2. 禁止乱倒垃圾和随意污染环境,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3. 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清洁和消毒,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五、服务质量规定1. 停车场管理方应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对用户的需求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并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2. 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方式,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权。
3. 为用户提供停车指导服务,协助用户找到空余车位,提高停车效率。
停车场规章制
停车场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停车场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本规章制适用于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制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停车场用户。
第四条停车场用户在使用停车场时应当遵守本规章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停车场使用规定第五条停车场开放时间为24小时,提供长期停车和临时停车两种方式。
第六条长期停车用户应当按时缴纳停车费用,并在指定时间内将车辆移出停车场。
第七条临时停车用户应当按时缴纳停车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停车场。
第八条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时,应当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占用多个车位或者占用通道。
第九条停车场内禁止私自改装车辆,禁止停放危险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停车场内禁止酒后驾驶车辆,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三章停车费用和管理第十一条停车费用根据车辆类型、停放时间以及停车场位置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向用户明示。
第十二条停车费用应当在车辆离开停车场时一次性缴纳。
第十三条停车费用的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卡支付以及移动支付等。
第十四条停车场管理员有权对拖欠停车费用的车辆采取必要的措施,并通知相关机关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配备监控设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用户发现停车场内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管理员报告,配合进行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如果用户违反本规章制的规定,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占用他人车位、私自改装车辆、打架斗殴等。
第二十一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限制进入停车场等。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严重的用户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停车场的使用权限。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的解释权归停车场管理员所有。
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一、停车场基本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依照规定进入、停放和离开临时停车场;2. 停车场内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他人停车位;3. 遵守停车场交通规则,禁止超速、倒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4. 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5. 禁止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停车场内;6. 正确使用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维护公共财产。
二、停车费用1. 停车费用按照车辆停放时长计算,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管理单位制定;2. 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3. 临时停车场内不得进行乱收费、涨价等不合理行为;4. 停车费用应在车主离开停车场时一次性缴纳,不得分段支付。
三、停车位管理1. 临时停车场内停车位应合理规划、标识清晰,车位编号应明确;2. 停车位严禁私自占用、调换,车位调整应经停车场管理单位同意;3. 停车场应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设置专用停车位;4. 切勿占用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四、安全管理1. 临时停车场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保障停车场安全和秩序;2. 维持停车场内良好的环境卫生,防止垃圾滋生和异味扩散;3. 强化对停车场设施设备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违法活动,如赌博、贩卖非法物品等;5. 停车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确保停车环境安全。
五、停车场管理单位责任1. 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对停车场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施故障;2.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维护工作,配合调查处理违法案件;3. 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及时发布停车场相关规定和通知,让车主熟悉并遵守;4. 对于停车场内违法行为,停车场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扣留车辆、报警等。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停车场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2. 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禁止再次进入停车场等;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停车场管理单位有权将此情况上报至公安机关处理。
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前言
为了保证城市道路通畅和市民的出行安全,规范临时停车管理,本文提供了一些临时停车的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一、禁止在以下地点停车
1.禁止停车的道路两侧和中央隔离带上;
2.禁止在消防通道、医院门诊部、学校门前、公共汽车站、地铁口等地
方停车;
3.禁止在交叉口、天桥、地下道等对交通有影响的地方停车;
4.禁止停车的路段上,不得设置停车位;
5.其他不允许停车的场所。
二、临时停车的时间和地点
1.车辆需要停靠在规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
2.如果没有指定的停车位,则应在没有阻碍交通的情况下寻找安全的停
车场所停车;
3.车辆停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时间的应及时移开;
4.长时间不动的车辆,例如车轮被堵住的,应及时报警处理。
三、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
1.发现妨碍交通的车辆,交警可以开具违章停车通知单,要求驾驶员立
即驶离;
2.对于擅自占用交通工具通行设施的,下达强制执行命令,强制驶离;
3.对于违章停车的车辆,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4.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可以进行拖移处理。
四、鼓励公共停车场、减少道路临时停车需求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车辆数量不断增加,道路资源日益紧张。
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减少道路上的临时停车需求。
同时,管理部门应该推广绿色出行,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共享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为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结语
本文介绍了临时停车的管理规定,希望大家在停车时自觉遵守规定和法律法规,保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同时也保护我们自己的安全。
停车场管理细则
停车场管理细则一、停车场使用规定1. 所有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于指定停车位,不得占用道路或其他非指定区域停车。
2. 停车场内禁止车辆加速、急刹或违章倒车,确保停车场内交通秩序。
3. 车辆停放时应按指示线停放,确保车辆间距合理,避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进出。
二、停车位分配规定1. 停车位仅供车主停放一辆车辆,禁止多辆车辆共用一个停车位。
2. 残疾人专享停车位由残疾人使用,其他车辆禁止占用。
3. 临时停车位仅供临时停车使用,禁止长期占用。
三、停车费用规定1. 车主应准确按照停车时间支付相应的停车费用。
2. 停车费用计算方式为按小时计费,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3. 收费标准以停车场内明示为准,车主不得私自与停车场员工谈价。
四、保安措施1. 停车场内应设有监控设备,保障车辆及人员的安全。
2. 保安人员应保持警惕,确保停车场内没有可疑人员或行为。
3. 停车场内应设置紧急避难通道,并保持通畅,以应对紧急情况。
五、车辆损坏赔偿规定1. 如发生车辆损坏情况,车主应立即向停车场管理人员报备,并配合调查取证。
2. 若车辆损坏责任在停车场方,停车场应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3. 若车辆损坏责任在他人,车主可向相关责任方索取赔偿。
六、违规处理规定1. 超时未缴纳停车费用的车主,停车场有权采取暂扣车辆、罚款等措施,并立即通知车主。
2. 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的车辆,停车场有权将车辆移离指定区域,并通知车主。
3. 故意破坏、污损停车场设施的车主,停车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停车场服务提升计划1.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热情接待每一位车主,及时解答并解决其问题。
2. 停车场应提供合理的服务环境,确保车主在停车过程中的舒适性。
3. 停车场应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完好,以提高车主的满意度。
八、其他规定1. 停车场不得收纳违法、违禁品或易燃爆品等危险物品。
2. 停车场不得存放废弃车辆或无用车辆,保持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
临时停车场管理公约
临时停车场管理公约一、停车场管理范围和目的该停车场管理公约适用于位于市的所有临时停车场,旨在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停车场服务质量,保障车主和停车场管理方的权益。
二、停车场使用规定1. 车主应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并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2. 车主禁止违规停放、占用多个车位或阻碍其他车辆通行。
3. 临时停车场禁止停放临时经营车辆和大型商业车辆。
4. 车主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停车,并在车辆无人驾驶时关闭发动机和车灯。
5. 车主在离开车辆时应确保车窗、车门和行李箱已完全关闭,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三、停车场管理方责任1. 停车场管理方应设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并向车主提供明确的收费方式和支付渠道。
2. 停车场管理方应提供充足的停车位,保证车主能够方便停车。
3. 停车场管理方应提供24小时的安全监控设备,并保证车主车辆安全。
4. 停车场管理方应及时清理、维护停车场,确保停车环境整洁、卫生。
四、车主权益保护1. 车主有权要求停车场管理方提供合理、公正的停车收费明细。
2. 车主有权要求停车场管理方尽快解决停车场内的问题和纠纷。
3. 车主有权要求停车场管理方承担因过失造成的车辆损害赔偿责任。
4. 车主有权通过停车场管理方提供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和建议。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停放、占用多个车位或阻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车主,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如罚款、拖移等。
2. 对于临时经营车辆和大型商业车辆非法停放,停车场管理方有权联系交通警察进行处罚。
3. 车主如果发现其他车辆违规停放,应及时向停车场管理方报告,以维护停车场秩序。
六、生效日期和修订本《临时停车场管理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停车场管理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公约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车主。
结论通过制定和遵守《临时停车场管理公约》,能够更好地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停车场服务质量,保障车主和停车场管理方的权益。
希望所有停车场管理方和车主共同遵守公约,共同营造和维护好停车场秩序。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定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定
一、停车场管理制度
1. 停车场的开放时间:停车场将全年无休对外开放,为广大车主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
2. 停车费用的结算:停车费用将根据停车时长进行计费,车主可选择现金或电子支付进行结算。
3. 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车主进入停车场后应按指示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4. 停车场的安全保障:停车场内将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车辆和车主的安全。
5. 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停车场管理方将定期清理和消毒停车场,确保环境整洁。
二、停车场服务规定
1. 车主入场服务:停车场设有专门入口,车主可通过取卡或自动识别系统进行入场。
2. 车主出场服务:车主在准备出场时,需出示停车凭证进行结算,然后可以顺利驶出停车场。
3. 车辆保管服务:停车场将对车辆进行专业保管,确保不受损坏和侵害。
4. 车主投诉处理:停车场设有投诉处理渠道,车主如有不满或建议可随时向管理方提出。
5. 车辆紧急救援:如车辆在停车场出现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停车场方将提供专业的救援服务。
通过以上制度和服务规定,停车场将为广大车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停车服务,让每一位车主都能享受到贴心周到的停车体验。
临时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本(三篇)
临时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本为加强和规范临时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1、临时停车场被划分为商品车停车场及员工车辆停车场两部分,商品车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员工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2、临时停车场员工车辆停放区是为公司在职人员车辆停放提供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3、临时停车场商品车停放区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停放商品车,白天由车管分别在9:30分、16:30对临时停车场进行检查巡视,夜间由公司夜班值班人员分别在21:30分、6:30分对临时停车场进行检查巡视。
4、临时停车场停放的商品车,在车辆停放好后,车管人员应当拉紧手刹,升起车窗、锁好车门,开启防盗系统。
检查车辆四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去。
5、所有进入临时停车场的车辆,必须由公司院内驶入。
不得绕行其他入口驶入,即日起公司将关闭除公司院内外的其他入口。
6、所有进入临时停车场的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
同时按照临时停车场的车位顺序进行停放。
7、车管人员有责任维护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的秩序,如发现商品车辆及员工车辆有乱停乱放的现象,必须及时整改。
8、严禁在临时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试刹车和倒车内垃圾等行为。
9、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赌塞消防通道。
10、严禁外来车辆在临时停车场进行停放。
11、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其他车辆的停放一律按照本规定执行。
____公司临时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本(二)为了创造一个良好停车环境,保障车辆出行快捷、方便、安全,结合郫县科研孵化中心地下停车场实地情况,拟制定地下停车场管理方案如下:一、车辆必须按标牌指示的路线和行驶速度进入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待保卫人员问清事由登记完毕后,领取车辆出入证,方可入内,并妥善保管;二、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后,必须听从保卫人员指挥,在车场规定的区域内按序同向停放整齐,同时检查车门窗和防盗系统是否安全,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临时停车场管理方案(5篇)
临时停车场管理方案1.0目的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同时保障写字楼停车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适用写字楼业主园区临时停车、车库停车3.0管理规定3.1.0根据业主收楼时登记的车辆信息,按照业主的需求,由写字楼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为业主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加盖写字楼公章生效。
业主将临时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侧,凭此进入写字楼停车。
3.1.1经允许进入的所有车辆,全部停放在写字楼南侧____号路两侧,当客户下车后,由专人指引业主进入写字楼,禁止车辆在道路上斜停或双排停车。
3.1.2写字楼南侧____号路东至西临时车位约____个,提供给已收楼的业主使用。
3.1.3客户进出园区安保需查看临时车辆通行证,安保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允许车辆进入。
3.1.4地面和车库临时停车,由写字楼物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非办公时间禁止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园区内,且严禁车辆过夜停放。
如有特殊情况,业主需到物业客服部说明原因并提交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停放。
3.1.5车辆进入车位时,应车头向外停放,锁好门窗,带好随身物品和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窃。
3.1.6停放在园区内的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卡行为,对此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1.7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严禁挤占他人车位。
3.1.8自觉维护园区临时停车的秩序,保证行驶通道的畅通,严禁在通道泊车。
3.2写字楼园区临时停车管理3.2.1进入园区的车辆不得鸣笛,按指定车位停放,并接受车管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能挡占车道和消防安全通道,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且经劝阻不听者,将禁止再在园区停放。
3.2.2停放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园区设施及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车管人员说明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处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3.2.3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停放。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提高停车场服务水平,保障车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停车场管理机构设立在停车场内,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规定,保障车辆有序停放,维护停车场秩序。
三、管理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具有相关经验和技能。
管理人员需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礼貌待人,细心工作,保障车辆安全。
四、停车标准1.停车位布局须合理,车位标识清晰,保障车辆有序停放。
2.车位划分为临时停车和长期停车两类,临时停车时限不得超过8小时,长期停车需提前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3.禁止乱停车、占用他人车位、阻碍车辆通行等行为,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五、停车收费1.停车收费标准由管理机构制定,并在显眼位置公示。
2.收费方式包括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不得接受私自涨价。
3.长期停车需提前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将被处以罚款并拖离车辆。
六、车辆管理1.停车场内车辆所有权归车主所有,管理机构不承担车辆遗失、损坏等责任。
2.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活动,如走私、偷盗等行为。
3.停车场内安装监控设备,保障车辆安全。
七、管理制度执行1.管理机构需按照管理制度执行,保障车辆安全,提高停车服务质量。
2.车主需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遵守停车场规定,杜绝乱停车现象。
3.管理机构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违规处理1.对于停车场内违规行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罚款、拖车等。
2.车主可对处罚结果提出申诉,管理机构将进行审查处理。
3.对于恶意破坏停车场设施的行为,管理机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管理机构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并在停车场内公示。
3.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停车场管理制度,望各管理机构、车主遵守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
停车场管理规定(5篇)
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
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一、停车场使用范围及时间限制1. 本停车场仅限临时停车使用,禁止长时间占用。
2. 停车场开放时间为每日6:00至22:00,超出时间将有额外费用。
3. 车辆进入停车场需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并停放在指定车位。
二、停车费用及支付方式1. 停车费用按照每小时计算,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2. 收费标准为:小型车5元/小时,中型车7元/小时,大型车10元/小时。
3. 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手机支付、刷卡支付。
三、停车场秩序及安全管理1. 车辆停放时应注意保持车位整洁,不得乱停乱放。
2. 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交易、赌博等违法行为。
3. 违规停车行为包括:占用多个车位、停车位间隔不合理、逆向停放等,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
4. 停车场内速度限制为1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5.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意加装、修理车辆,以确保安全。
四、保安措施及应急处理1. 停车场内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巡视及维持秩序。
2. 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停车场工作人员将协助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维修或拖车。
3. 停车场应设置监控设备,定期检修,并保存相关监控录像,以保障停车场及用户的安全。
五、停车场的服务与投诉渠道1. 停车场内应设有服务台,提供停车相关服务的咨询、办理等事宜。
2. 用户如对停车费用、服务质量等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台投诉,停车场将尽快处理并妥善解决。
六、其他注意事项1. 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停车场内设有垃圾桶,请将垃圾投放至指定位置。
2. 用户应注意保管好车辆及财物,停车场不对车辆及财物损失负责。
3. 禁止在停车场内吸烟,以确保环境卫生和他人的健康。
以上即为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用户在停车场内务必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停车场秩序和安全。
如有违规行为,停车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3年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3年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引言: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停车难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城市停车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2023年将出台一系列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城市停车场。
一、临时停车场申办与审批1.临时停车场的申办必须符合相关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需要向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停车场位置、面积、设施等信息。
2.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向申请单位颁发临时停车场经营许可证。
3.临时停车场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必须重新申请。
二、临时停车场规模和收费标准1.根据停车需求和停车位资源,临时停车场的规模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原则上应满足周边居民和商业区域的停车需求。
2.临时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收费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并在显眼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
三、临时停车场运营管理1.临时停车场的运营管理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2.停车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停车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3.停车场应设立明显的出入口标志,方便用户进出停车场。
4.临时停车场应有足够的停车位和停车位标识,确保车辆顺利停放。
5.停车场应设立足够的监控摄像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四、临时停车场违规处理1.违规停车的车辆将被贴罚单,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确保罚款金额合理合法。
2.违规停车的车辆如果拒不缴纳罚款,将被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包括扣留车辆和吊销驾驶证等。
3.对于频繁违规停车的车辆,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时或永久禁止其在临时停车场停车。
五、临时停车场数据管理和应用1.临时停车场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每辆车辆的停车时间和停车费用等信息。
2.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临时停车场的数据分析和统计,优化城市停车资源配置,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
小区临时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
小区临时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小区临时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小区临时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平安,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效劳,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
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承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当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
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阻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制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展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
如因违背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丧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
应做到车、位相符,否那么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临时停泊点管理制度
临时停泊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停泊点管理,保障公共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路面交通秩序,便利市民出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临时停泊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路边停车位、临时停车场等。
第三条临时停泊点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合理收费,确保停车秩序。
第四条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停泊点的规划、划分、设置、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临时停泊点的规划和设置第五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和停车需求,对临时停泊点进行规划、划分和设置。
第六条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周边交通流量、周边建筑物使用性质、交通事故隐患等因素,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交通的影响。
第七条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后设置,不得私自设置临时停泊点。
第八条临时停泊点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标识、标线和指示牌,确保用户可以清晰地识别停泊点。
第九条临时停泊点应当按照规划和设置的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通畅和安全。
第十条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定期对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停泊点的合理设置和合规使用。
第三章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第十一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由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监督、维护、安全等工作。
第十二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应当注重便民、安全和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停泊点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停泊点的使用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停泊点的使用管理制度,禁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确保用户满意。
第四章临时停泊点的收费第十六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临时停泊点进行收费。
第十七条临时停泊点的收费应当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停泊点收费应当使用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方便用户缴纳停车费。
临时停车管理规定
临时停车管理规定制定日期:2022年01月01日最后修改日期:2022年01月15日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员工的临时停车行为,确保停车秩序和员工出行的便利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企业内部停车场停车的员工。
停车场管理标准1.停车区域划分: 1.1 停车场内设有员工停车区和访客停车区,员工必须遵守停车区域的规定,严禁跨越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1.2 停车位设有编号,并按照规定进行划分和标识。
1.3 禁止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消防栓前等安全区域停放车辆。
2.停车时间限制: 2.1 员工的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工作日8小时。
2.2 周末和节假日,员工的停车时间不受限制。
3.停车位调度: 3.1 停车位的调度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停车需求和停车位的数量进行合理分配。
3.2 员工须在事先公布的调度时间内向企业法务部门提出停车位申请,企业法务部门将根据停车位的供给情况,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4.停车费用: 4.1 停车费用按照企业规定的标准收取,员工应按时交纳停车费用。
4.2 企业法务部门将定期进行停车费用的核查和收取,员工如有拖欠停车费用的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停车管理考核标准1.停车行为: 1.1 员工在停车场内停车时,需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慢速行驶,避免超速和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
1.2 停车时应正确使用车位,并注意不影响其他车辆的停车。
1.3 停车后,员工应确保车辆已完全熄火,车窗关闭,车门上锁,并随手关掉车内车灯。
2.停车费用缴纳: 2.1 员工应按时缴纳停车费用,不得拖欠停车费用。
2.2 企业法务部门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停车费用进行核查和收取,如发现员工有拖欠费用的情况,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停车纪律: 3.1 员工应遵守停车场的规定,不得随意跨越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3.2 员工不得将个人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消防栓前等安全区域。
3.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车的员工,须提前向企业法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停放。
小区地下临时停车管理制度
小区地下临时停车管理制度为了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小区地下临时停车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地下临时停车管理,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小区居民的停车权益,保障小区内道路安全畅通。
通过制定本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地下临时停车管理的目的小区地下临时停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小区车辆停放的秩序,维护小区内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居民的停车权益。
通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地下临时停车的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地下停车场临时停车的管理,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停车费用、停车时间、车位分配等内容。
三、地下临时停车的使用权1. 小区居民可以申请使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但需在楼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并领取停车证。
2. 非小区居民可以根据停车场的空闲情况,通过物业管理处申请临时停车使用权,但需支付相应的停车费用。
3. 停车证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停车位,但不得超时停放,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四、地下临时停车的停车费用1. 小区居民的停车费用可以按月缴纳,费用标准由楼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制定,并公示于小区内;非小区居民的停车费用则按次缴纳,具体费用标准由物业管理处制定。
2. 停车费用的收取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居民需按时足额缴纳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将被处以罚款或停车权的暂时冻结。
五、地下临时停车的停车时间1. 小区居民的停车时间以月为单位,按照停车费用缴纳的时间来计算,居民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停车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 非小区居民的停车时间以小时或天为单位,按次缴纳费用,但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停车场,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六、地下临时停车的车位分配1. 车位的分配由楼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负责,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居民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停车证并缴纳停车费用。
2. 非小区居民的车位分配则根据停车场的空闲情况,通过物业管理处进行临时分配,但需按次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
临停管理制度
临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停车管理,维护停车秩序,保障停车权益,提高停车效率,便于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的临时停车管理。
三、临停规定1. 停车时长:公司内部员工及访客车辆停车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需提前申请并经批准方可继续停放,否则将被处以超时停车罚款。
2. 停车地点:停车应当在指定的停车位上停放,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若无法找到停车位,需提前通知停车管理员寻找解决办法。
3. 停车费用:公司员工需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停车费用,访客车辆需事先向公司申请临时停车许可。
4. 停车注意事项:停车时应保持车辆整齐停放,不得随意倒车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停车位,严禁在消防通道、道路或其他禁止停车地点停放车辆。
5. 车位预留:公司内部车辆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预留停车位,确保每辆车都有固定的停车位置。
6. 临停通行证:公司外部访客车辆需向公司提供车辆信息,领取临时停车通行证,通行证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临停管理办法1. 临停申请:员工需要停放超过规定时间的车辆,在停车前需向公司内部停车管理员提出停车申请,说明停车原因及具体时间。
2. 停车监督:公司内部停车管理员需对停车场进行常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停车行为。
3. 停车罚款:对于超时停车、私自占用他人车位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4. 车辆拖移:发现违规停车并且无法及时联系车主的车辆,将被拖移至指定地点,并由车主负拖车费用。
五、违规处理1. 车主违反停车规定的,首次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再犯者将按照罚款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
2. 对于不配合工作人员或者拒不支付相应罚款的车主,将向公司上级部门汇报,最终由公司决定处理措施。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将来与其他有关规章制度产生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临停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遵守并严格执行。
同时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好公司的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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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为加强临时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公安部/建设部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停车场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适应社会车辆的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和镇(以下统称城市)建成区内建设(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含地下)场所。
包括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为机动车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及节约土地资源的立体式、地下停车场,鼓励专用停车场和有停车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向社会开放其停车场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有关停车场设置的统筹安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将其确定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时,应当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取消或者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港口、航空港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和会展场所;(三)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点;(四)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五)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建筑。
第八条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时,应当统筹规划、同时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九条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设置标准、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第十条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建的停车场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有关单位在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并依法确定临时停车场的使用期限。
第十三条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和书面征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城市道路交通和社会车辆停车需求状况,将部分道路停车泊位依法确定为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划停车泊位线和设置停车标志。
停车标志应当清晰标明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泊位使用时间。
第十五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的单位具备停车条件的,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
第十七条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段内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一)停车泊位设置后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和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正常使用的;(二)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二点五米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其他情形。
城市道路的宽度不足十五米的,不得双向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第十八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不得改变其国有资产性质。
但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管理。
招标、拍卖过程应当向社会公开,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招标、拍卖等收入全额上缴本级国库,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具体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对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增减或者取消、重新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二十条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人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之日的5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本地停车场的具体位置、泊位数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改作他用。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因周围施工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车辆不能进出停车场的;(二)进行停车场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三)停车场所在建筑或者场所拆迁、改建的;(四)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车场附近道路和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二)在停车场内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信、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三)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四)安排配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车辆按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五)有工作人员看管和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乱收费,并对按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七)采用非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公示交费方法;(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可疑车辆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九)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十)不得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缴纳停车费用;(十一)做好停车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发生火警、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警。
第二十四条专用停车场由其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负责管理。
专用停车场为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提供非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八项和第十一项的规定;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其道路红线外业主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停车泊位和其他区域,业主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专用停车场使用,也可以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或者设置停车障碍。
第二十六条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二)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照明、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十一项的规定;(四)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停车场或者增减停车泊位的决定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非经营性的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并公示停车场的使用时间、停车类型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经营性停车场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按不同车辆类型、不同停车时间、不同区域分别定价和同一区域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带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者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第三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二)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随意丢弃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三)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停车费;(五)离开车辆时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不及时查处的;(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和价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已作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未领取临时停车场许可证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或者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精品文档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