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暂行)
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安能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公司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国电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文件国电集工[2010]827号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分(子)公司: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全面推进绿色工程建设,提高项目投产后的竞争力,集团公司组织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电集工[2005]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各类新、扩、改建工程。
第三条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投资建设的制造业类工业厂房、土地开发性质的民用建筑、办公设施等项目由所投资单位负责全面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第四条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以提高项目效益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原则,积极应用创新技术,全过程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造价合理、资源节约、绿色和谐、循环经济”的绿色工程,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竞争力。
第五条工程建设总体目标。
— 2 —(一)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杜绝人身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瓦斯、粉尘爆炸和顶板坍塌事故;避免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重大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目标。
(二)质量目标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火电、水电实现达标投产,火电项目能耗水平达到同类工程先进水平;煤矿工程达到质量、安全一级标准;化工工程试车、性能考核一次成功。
(三)工期目标总工期和关键节点进度控制在下达的目标工期之内,实现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四)造价目标按照同期同地区同类工程先进水平确定造价目标;确保工程决算控制在造价目标以内。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上海市电力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试验、设备制造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公司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公司是基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
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为授权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十条公司工程部职责:(一)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贯彻并监督实施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指导,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输变电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进一步提高承包商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建设坚强国家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的资信管理,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是资格预审、选择潜在投标人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评价工作,评价信息在公司系统内部发布.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评价管理规定,制订承包商评价规则和流程;(二)指导并检查网省公司或项目管理部门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评价工作;(三)组织对公司系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进行评价;(四)负责汇总、统计各网省公司上报的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资料;(五)负责公布承包商的资信评价信息。
第六条各网省公司基建部或项目主管部门是本单位(部门)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对本单位(部门)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二)负责按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报送220千伏及以上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评价信息。
第三章评价原则及评价内容第七条承包商资信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主要针对以下内容对承包商进行资信评价:(一)工程安全控制情况;(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三)工程进度控制情况;(四)工程造价控制情况;(五)资源配置情况;(六)合同管理情况;(七)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八)质保期服务等其它情况;(九)综合评价情况。
第九条本规定评价范围为一个评价期内在建及竣工移交生产一年以内所有输变电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各分部,华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国网信通公司,中国电科院,经研院,安能公司,中电装备公司,中兴公司:为了建设世界一流电网,以电网建设质量的提升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公司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坚持安全质量第一,实施“质量强网”,提高安全质量目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对安全质量的保障,强化基建安全管理,加强规划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控,强化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现就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重要意义1.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当前质量强国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质量总体水平的四大主要指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之一,公司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关系国计民生,其建设质量是国家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公司落实国家质量发展总体要求的重要体现。
2.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促进公司发展质量提升的必然选择。
随着资源环境对公司发展的约束作用不断显现,要进一步转变公司发展方式,就必须在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强调发展的质量。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等各项指标的综合反映,关系到员工安全健康和履行社会责任,关系到公司“两个一流”企业愿景的实现,是电网本质安全的保障,是公司发展质量在工程建设阶段最主要的体现形式,是对公司发展质量的重要支撑。
3. 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事故教训的重要举措。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围,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
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电网基建[2005]56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5]56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技术、管理、信誉、业绩、履约能力、合理报价等条件进行竞争。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招标活动中不得以地区、行业为由限制潜在投标人,也不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其所属的区域电网公司、省(市、区)电力公司为主要出资人或全额出资人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接受委托管理的新建工程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计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根据电网运行与电力工程的具体情况,变电站(包括换流站)的间隔扩建工程,可分别与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议标;对于220千伏及以下的输变电工程,允许在工程所在的本区域或省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对于100公里以内的500千伏(含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允许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及大件运输等的招标。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集中招标,分级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全面负责公司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公司总部负责直流工程、330千伏及以上交流工程(包括技术改造)主要设备和材料、公司系统电源工程和总部大宗行政办公等设备和物资的集中规模招标,具体规模范围另行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4]264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安能建设总公司、河南国网宝泉抽水蓄能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公司:根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按照文件规定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按管理层次分别将机构和人员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建立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电力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负责管理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分管工程和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为该小组工作成员。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部主任为负责人,质量安全处全员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所属各网、省公司及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
第四条各网、省公司及电网建设分公司参照公司本部的模式,成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其所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并将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提升电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稳定性,根据《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各级分公司、供电所、施工单位等从事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网工程施工管理是指组织、监督和实施电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进度第一的原则,强调科学规划、严格执行、综合协调、持续改进。
第五条进行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守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
第六条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应强化现场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第七条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升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施工单位整体素质。
第八条电网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电网工程施工工作。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九条电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明确工程范围、施工工序、所需材料和设备等内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电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掌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现场施工环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电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人员分工和责任,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电网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批工作,如土地征用手续、环境影响评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电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培训,掌握施工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提升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电网工程施工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做好施工物资采购计划和库存管理,确保施工材料供应充足。
国网工程管理制度
国网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网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管理组织体系1.国网电力工程管理由总部建设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下设地方分支机构。
2.建设管理中心设立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3.各地方分支机构设立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三、工程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1)项目立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统一规划和安排项目的立项工作,确定项目的目标和关键节点。
(2)招标采购:由招标部门进行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计划编制:项目管理部门编制项目计划,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和成本等要求。
(2)实施管理: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工程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3)质量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
(4)安全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3.验收阶段(1)终验: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终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安全验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验收,确保工程安全交付。
(3)竣工验收: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确认工程竣工,可供使用。
四、工程管理制度1.项目管理制度(1)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和执行,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2)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项目计划,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流程,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2)质量监督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流程,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管。
(2)安全员负责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五、工程管理考核1.项目考核(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评定项目的完成情况。
(2)对项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分明,激励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电网工程管理制度
电网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工程的管理,保障电网工程质量,提高电力供应可靠性,促进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网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网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可靠、节能环保、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网工程的管理工作。
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网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网工程建设第五条电网工程建设应按照电力发展规划进行,遵循电网工程技术规程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电网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二)有与电网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电网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第九条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工程竣工后,应向项目批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三章电网运行与维护第十一条电网运行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原则,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电网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十三条电网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立即进行排查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定期对电网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和改造,确保电网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电网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电网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电网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暂行)
公司先后制定出台了一批建设管理觃定,本次制定的《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觃定 (暂行)》主要针对当前公司的现状,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制定的,目的是稳定基建队伍,理 顺工程建设管理思路,尽快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团结协作、运行高效的工程建设管理 体系,但鉴亍目前实际情况,本觃定只针对目前亟需明确的内容进行了觃定,随着电力体制 改革的进一步开展,将丌断修订和完善。 本觃定共分为十三章,分为总则、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工程初步设计及 概算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达标投产管理、 工程评优管理、工程协调信息管理、工程人员培训管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附则。其中工 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主要针对电源建设工程、三峡输变电工程、大区联网工程及其他 33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第十一章 工程人员培训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包 括项目经理、监理师、监造师的业务知识培训等。培训工作一般委托有相应教学手段的院校 进行。 第四十条 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情况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四十一条 省级(丌含省)以下公司原则上丌单独丼行项目经理、监理师、监造师的培训 活劢。
国家电网公司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月报表
单位(盖 章)
(电源工程)
月份
填表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 字:
工程名称 规模
工程
当年投资
本月工程建设
批准概算(万 总的 当年工程 计划
年初至月底投资完 截止本月底工程
元)
进度 进度安排
成情况(万元)
(万元)
安排
形象进度
质量安全情况
1. 单位一栏填写工程建设指挥部、有限责任公司。 2. 凡在本年度内建设的电源工程,包括已经在本年内竣工的工程,均填报此表。 4. 如果每月有相应的工程简报,请随同此表一幵上报。 5. 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如表中填写丌下可另附文字材料。
26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26附件1《国家电⽹公司电⽹建设⼯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国家电⽹公司电⽹建设⼯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加强电⽹建设⼯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建设⼯程项⽬安全管理⼯作开展评价,提⾼电⽹建设⼯程安全⽣产管理⽔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电⽹建设⼯程安全管理评价⼯作,是针对电⽹建设⼯程施⼯⾼峰期的安全管理⼯作进⾏阶段性评价。
通过对电⽹⼯程项⽬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分包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等⼯作内容、指标进⾏量化评价,获得被评价项⽬安全管理⼯作状态是否满⾜有关要求的结果,促进电⽹建设项⽬各参建单位不断提⾼⾃⾝的安全管理⽔平,确保建设⼯程项⽬安全管理⼯作始终可控、能控、在控。
第三条本办法所采⽤的《电⽹建设⼯程安全管理评价表》(附后),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电⼒建设安全⼯作规程》和《国家电⽹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于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程项⽬。
第五条《电⽹建设⼯程安全管理评价表》也可作为⽹省公司、直属单位对电⽹建设⼯程项⽬安全检查的参考依据。
第⼆章安全管理评价内容与⽅法第六条电⽹⼯程项⽬安全管理评价⼯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部组织有关专家、⼯程参建各⽅,共同参与相关⼯作。
第七条电⽹⼯程项⽬安全管理评价⼯作,分别按照电⽹⼯程项⽬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表中的表I对“业主项⽬部安全管理”、表II对“监理项⽬部安全管理”、表Ⅲ对“施⼯项⽬部安全管理”、表IV对“施⼯现场安全管理(分为变电⼯程和输电线路⼯程)”共4类评价表,对业主、监理、施⼯项⽬部及施⼯现场安全管理进⾏定量评价。
对有多个监理、施⼯单位参加的电⼒建设⼯程项⽬,应分别进⾏评价。
第⼋条施⼯周期超过5个⽉且线路长度⼤于10公⾥的线路⼯程,在杆塔组⽴初期和架线施⼯初期,要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作;施⼯周期少于5个⽉,或长度⼩于10公⾥、⼤于5公⾥的线路⼯程,在杆塔组⽴初期或架线施⼯初期组织开展⼀次安全管理评价⼯作;长度⼩于5公⾥的线路⼯程,可根据⼯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作。
国家电网基建〔2005〕81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05〕81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
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电网工程建设的特点,公司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性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各网、省公司的“电网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实施办法”,
— 1 —
于2006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前期意见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5年11月23日印发 — 2 —。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网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法人代表向永华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通过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验收,逐步提高优质工程比率。
第六条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电力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质量管理,用户投资的接入系统工程应参考执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基建部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职责:1、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条例、法规、规定及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定。
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3、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5、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对申报“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