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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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们已即将顺利完成学业,走上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在此对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为确保您能够在离校后及时找到新的党组织,正常过组织生活,请您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党员关系手续,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做如下提示:
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被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怎么转?
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党员暂时未找到工作或者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
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既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注意哪些问题?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本人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在填写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有些企业内部有党组织,但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党员组织关系需挂靠在当地合适的一级党组织下。
近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时没有特别在意,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有些毕业生党员的工作单位有权接收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却因工作单位党组织的名称写错了,也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
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3)我们发现,很多毕业生党员在工作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至单位人事部门或本部门领导,委托办理,致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给本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
因此,毕业生党员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报到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4)办理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转接,经历若干转递环节后,最终落实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切忌将介绍信留在手上,或不报到。
特别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能否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且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转正时间等。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党员本人如何了解具有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的全称?
可通过下述方式了解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省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党组织的全称。
(2)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省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收由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或该党组织上级(即省(市)、县级)党委的全称”。
(3)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应符合本注意事项第四款第二条的要求。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报告。
学院党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客观原因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可予以补办。
7、毕业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党组织;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还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到学院党委办理,不在有效期内者,不予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是随党员过组织生活所属党组织的变化而变化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必须一环扣一环。
报到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的部门有变更,请在已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办理再转出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与户籍、档案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但与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过组织生活的党组织紧密相连。
8、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根据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然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9、关于党员入党的所有归档材料,由所在的学院负责整理移交给校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将入党的材料与个人档案一并寄出。
所有学生党建材料的移交,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10、请各学院负责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辅导员长期保留此《注意事项》,以备毕业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咨询时查看。
此《注意事项》下发到各支部,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各位同学在组织关系转接的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党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组织人事部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