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备案制
否定报备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否定审批事项的管理,根据《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区行政审批局对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的审批事项,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的,均须按时规范报备。
第三条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否定报备制的实施,对各窗口提报的否定审批事项进行备案审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定期对各窗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各窗口提出报备申请应按要求填写《行政审批否定报备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行政审批否定报备表》同《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备案存档。
第五条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作出否定意见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备案。
第六条区行政审批局对各窗口报备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窗口补充完善;材料完备齐全的,登记在册,并出具行政审批否定报备事项受理凭证。
第七条区行政审批局对报备事项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窗口作出的否决意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存档备查;认为窗口作出的否决意见有争议的,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复查。
第八条对在报备事项复核过程中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备案复核工作暂停,对否定审批事项结果的认定以行政裁决或行政判决为准。窗口应将行政裁决或行政判决的结果(复印件)交区行政审批局留档备查。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否定报备制
否定报备制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申报审批事项,工作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送主管领导签字备案的的制度。
二、否定报备事项须至少具备下列特征之一:
1.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确实不能办理的;
2.属于保密事项不能公开办理的;
3.附送的证件资料或办理手续不完整的;
4.不符合办事程序或违反操作规程的;
5.超期或不到办理时间的;
6.其他不能办理的事项。
三、经办人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后,对决定实行否定报备的事项,要及时填写《否定报备情况登记表》。《否定报备情况登记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经办科室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被否定事项基本情况及原因;
3.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四、否定报备事项属机关科室审批范围的,经办人员报科室领导审批;属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范围的,由经办人员按程序报分管、主要领导审批。
五、主管领导对否定报备的情况要认真审核,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经办人员接到主管领导纠正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有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同时留档备案。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被否定的对象对否决事项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到我办办理有关事项,承办人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并登记备案。承办人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决定不办。
第三条不属于经办人员职责范围的事项或经办人不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办理的项目,不能予以否定,应当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积极协助解决。
五、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的否决报备,应填写《否决事项报告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一份由分管领导备案,另一份存档,经办人应将审批意见在3日内告知申请人。《否决事项报告备案表》的内容包括:经办人员姓名,承办科室,申请人的单位、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以及申请内容和否定理由、依据。
否定报备工作制度
否定报备工作制度是一项旨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的制度。它通过撤销政务服务经办人的否定权,实现对各类服务事项应办尽办、应办快办的目标,从而优化政务环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本文将从否定报备工作制度的定义、实施原则、具体措施、作用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否定报备工作制度的定义
否定报备工作制度,是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撤销政务服务经办人的否定权,对各类服务事项应办尽办、应办快办,对于否决事项层层报备、审核、纠错、提级办理的工作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减少政务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务服务的质效,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否定报备工作制度的实施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应当公开透明,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
提高政务服务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2. 便民利企原则:政务服务应当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便捷、高效的
服务,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3. 权责一致原则:政务服务经办人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确保政务
服务事项的办理合法、合规。
4. 上下联动原则:政务服务应当实现上下级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 绩效考核原则: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推动
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
三、否定报备工作制度的具体措施
1. 撤销政务服务经办人的否定权:政务服务经办人在受理申办事项过程中,如遇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不再拥有否定权,而是应予以办理或报备。
2. 实行层级报备制度: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服务事项,政务服务经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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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宣传部职能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对服务的内容、程序以及服务
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四服务标准
1、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负责地接好每一个电话,讲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天工作;
2、全面推行文明礼貌服务;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工作中做
到热心、耐心、细心;遇事不推、不拖、不卡、不刁难;
3、办理公务做到热情、周到,接待群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形象;
4、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事项能立
即办的随来随办,能当日办的当日办,一时不能办的也要限时办结;
5、为前来我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当好向导,指明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人,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对难以解答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或向部领导请示;
6、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机关办事人员,耐心解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使基层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现象的发生;
五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政务中心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
政务中心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防止滥用职权、违章办事行为发生,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当事人或服务对象到我局办事,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或岗位职责范围内,认为申请人(当事人或服务对象)的办事申请和要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在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作出否决决定后,同时予以报告和备案的制度。
二、承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事项,在明确告知当事人或服务对象理由和依据后,当事人或服务对象无异议的,要当即填写否定事项报备表,进行登记备案。
三、承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事项,在明确告知当事人或服务对象理由和依据后,当事人或服务对象有异议的,要当即填写否定事项报备表,并呈送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决定不办。
四、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审核承办人员报送的否定事项报备表,并明确提出审批意见。承办人员收到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服务对象。
五、否定报备必须依法定办理的时效办结。不予核准登记的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将否定报备的材料归档,以备核查。六、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审批局各项制度
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
按照县委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一批划转
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76号和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128号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工作,健全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为确保审批和监管无
缝对接,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政审批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履行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审批单位不再对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行政审批局委托原审批单位审批的事项除外;
二、单位监管
1.审批过程中需相关单位勘察的,由审批局在电子政务网进行相关信息推送;各单位收到信息后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并将勘察意见通过电子政务网或书面推送至审批局;
2.审批过程中需各监管单位提供总量控制参数、监测数据,专项或行业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各单位在收到行政审
批局需求信息后无条件提供;
3.项目审批结束,行政审批局将相关审批信息内容推送至各单位后,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能;
三、信息推送
1.利用电子政务网建立行政审批局各科室和各监管单位之间的信息双向推送渠道;
2.推送信息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推送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附件;
3.推送时限为审批事项办结当日;
4.审批局各科室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推送责任人;
四、审批业务指导和培训
1.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如遇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等情况,监管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行政审批局;
2.监管单位应及时告知并协助审批人员参加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训、资质考试和业务学习等;
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经办人以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实,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审办单位或审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审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
六、管理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管理相对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七、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否定报备制1
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范化文书及时地向分管领
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的制度。
二、否定报备制的适用范围:
(一)凡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属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申请事项、证件或行政事宜,经审核认定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事项需进行否定时,必须实行报备。
(二)其它否定情况须报备的。
三、否定报备的内容:
(一)被否定事项的名称和单位或个人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二)审办事项。
(三)被否定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否定理由和依据。
(四)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姓名、职务。
四、否定报备的办理及要求: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认为不予受理或不能办理的,必须如实说明办理的基本依据、否定的理由,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核实,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二)凡经办人员认为不予受理或不能办理的,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员按要求填写《否定报备表》,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核查。
(三)有关领导接到《否定报备表》后,应及时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予以纠正。
(四)当事人对否定报备结果不服的,可向上级或本部门效能建设领导机构投诉。有关责任人要按照上级或本部门领导指示或批示,作出复核和明确答复。
(五)《否定报备表》由经办人员填写,按职责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留存备案,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五、执行否定报备规定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凡不执行规定,被举报二次的,即失去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
否定备案制度
否定备案制度
为促进我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防止出现滥用职权,违章办事等现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事项报备案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场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不予办理,产生否定办理事项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报备。
二、否定事项报备案分类
1、未能提供必须的文书、证明材料等,或报送的文书、材料等经审核后认为有误、不全而不能予以办理的;
2、管理服务对象未能提供有关事实依据、手续不全或经查不实不予办理的;
3、其他必须报务的否定情况。
三、否定事项报备案的内容
1、服务对象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2、申请办理的事项;
3、被否定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4、经办部门名称或经办人员姓名、所属单位及职务。
四、否定事项报备案的方法和要求
经办人员或部门须在作出否定通知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报备,填写一式两份报备表,一份由经办人员或部门保
存,另一份送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经办部门须将本单位所有否定报备资料进行归档,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
大通县宝库林场
二○一一年五月
否定报备制_规章守则.doc
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
示报告的制度。
二、否定报备制适用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事项。
三经办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认真检查核对,对适应否定报备情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在5个工作日内以规范化文书向分管领导或向上级机关报备,并进行登记备案。
四、下列情形适用否定报备:(一)管理服务对象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没有提供必须的证件或事实依据,或所提供的证件、事实依据经审核后认为有误或不实而不能予以办理的;
(二)管理服务对象的请求或要求违反国家法律,依法不应予以办理的;(三)管理服务对象采取伪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证据、依据被查证属实的;
(四)其它否定报备情况。
五、否定报备按下列程序申报:(一)对一般事项的否定,经办人员提出否定意见、理由和依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审办单位或审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审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七、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八、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
服务对象。
九、管理服务对象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管理服务对象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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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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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司法局否定报备制度(2015)
港北区司法局否定报备制度(2015)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相关股、室、中心、所。
第二条否定报备制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实行登记、请示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事物时,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不能予以办理和其他事由不能办理的,经说明后申请人仍提出异议,且未实行审批手续的,以及其他需要否定报备的,应实行否定报备制。
第四条属于正常业务报批事项,应按原规范程序办理,不能予以否定,应当按照《首问责任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行否定报备
1. 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
2. 申办之事虽属于本局职责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要求的事项;
3. 有悖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属于不能办理的事项或否定申请人请求问题的,经办人员应填写《港北区行政审批否定报备登记表》,说明基本情况、否定理由及依据后,属部门领导审批范围的,由部门领导审批,属局领导审批范围的,由局领导审批。经领导审批确定不能办理的,应予以答复。
第七条否定报备制度应与实行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制相结合。
本制度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
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
2015年6月1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审批工作否定报备制度
审批工作否定报备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制度实施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公平公正,确保
权益的最大化,而报备制度作为其中之一,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然而,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人们开始质疑报备制度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认为审批工作否定了报备制度。下面将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审批工作的过程复杂且耗时,导致报备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
审批工作常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或单位的审核,包括纸质材料的准备、填
写各种表格、提交各种证明文件等繁琐流程。这种审批过程往往非常耗时,导致报备制度的执行效率低下。有时甚至需要等待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能完成审批,这大大降低了报备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审批工作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增加了报备制度的难度和风险。在审批过程中,审批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对报备事项进行主观判断,在
相同的情况下作出不同的决定,导致报备制度的执行随意性增加。这种主
观性不仅会使得报备制度无法产生应有的效果,还给企业、个人带来了不
必要的困扰和风险。
再者,审批工作的成本和效益不成正比,增加了报备制度的负担。审
批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这给政府和企业
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然而,与这个成本相比,审批工作所能产生的效
益并不明显。有研究表明,过度的审批工作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影响经济
的有效运行。因此,对于一些低风险、低强度的报备事项,审批工作可能
并不是最佳的选择。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优化审批工作,从而减少对报
备制度的否定。
首先,应该加强对审批工作流程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
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1、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或打电话到机关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倭扯皮,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
(一)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
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否定事项报备制度___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实行否定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各进驻窗口单位、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纳入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否定事项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否定事项报备的认定
否定事项报备制度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对服务对象所提出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否定时,须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部门分管领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备案的内部管理制度。
1、不予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3)申报事项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
(4)出现政策调整等需暂停办理审批事项的。
2、不予行政许可
(1)服务对象采取伪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证据、依据被查证属实的。
(2)申报件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3、退回件
(1)即办件实质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
(2)承诺件要件不齐全的,其要件直接影响审批进展或影响审批实质内容的;
(3)申办人应在该项目规定补齐时限内补正材料,逾期未补的自动转为退回件处理;
(4)申办人自愿要求退件的。
二、否定事项报备规程和要求
1、不予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否定报备制范本
否定报备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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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报备制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应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否定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经办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认真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属职权范围内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不得擅自否定,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是否予以否定的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诉求单位或诉求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诉求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诉求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服务对象。
六、管理服务对象要求退还被否定的诉求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经办人员应核对管理服务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并请其签收备查。
七、处理办法
(一)未按《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限
时办结制的单位,根据《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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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报备制度
1、否定报备制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定的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
2、经办人作出否定后,应说明否定的依据和理由,并在3日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不在本地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备。
3、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收到备案件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报备的否定行为正确,应在报备资料上签字认可,并将报备材料留存备查;发现报备的否定事项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4、经领导审批确定不能办理的,应将否定的依据、理由以书面形式答复来文、来函单位和服务对象。
5、服务对象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服务对象应出示身份证以并签收备查。
6、经办公室、社区、村应将本科室所有否定报备材料进行装订归档。
7、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而又未履行否定报备手续的,经查实,将给与批评教育,并列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