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制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本质根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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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司治理论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 班级:xx 学号:xx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

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

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

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

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

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

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三)主要内容措施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和《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产权界定不清、决策层权责不统一、内外环境不稳定等。

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权划分不明确,难以确定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导致企业治理混乱,决策难以有效执行。

2:对策:a:明确产权划分: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归属,确保产权的明确性。

b:加强监管:加强对产权归属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产权纠纷,维护企业治理的稳定性。

c: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决策层的权责,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

三、决策层权责不统一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后,由于缺乏统一决策层,导致企业决策不够集中,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

2:对策:a:明确权责边界:通过明确决策层的权责边界,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全面授权。

b: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c:强化决策执行力: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四、内外环境不稳定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描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受到市场竞争、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企业面临着不稳定的内外环境,难以进行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

2:对策:a: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内外环境的变化。

b:加强市场调研:加强市场调研工作,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c: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的能力。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无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产权:指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包括所有权和控制权。

2:公司治理:指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3:决策层:指企业内部决策权的集中机构,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等。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宋岩单位:研二队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

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

一、国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制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分立、合并,如公司兼并、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等;二是,改变所有制的形式,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国有企业转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与外商合资等;三是,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的,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四是,转变经营机制,如国有企业的承包或租赁、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等。

本文中所指的改制既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转让存量国有资产或吸收非国有投资者增量投资的行为,以及辅业与主业进行分离、改制。

也是指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解散,以及国有企业之间有偿并购或无偿划转产权的行为。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不在量多,而在其经济控制力。

对国有资本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抓大放小,使国有资本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集中。

为此,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

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

对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地方为主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

使国有资本要在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力。

因此,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大而全” “小而全”,“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率低下。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内容提要:中国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中国国有企业应采取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模式等等,这些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学家和政界人士关心并力图探索解决的课题。

本文将对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如各级委托代理人问题、股权问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治理结构;国企改革;剩余索取权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总体构架——三级授权治理结构。

第一级是各级政府授权给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部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宏观上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不直接经营国有资产,而是通过经营国有资产的产权运营主体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

第二级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给国有控股公司,专司国有资产经营和产权运作。

控股公司用所投资企业上缴来一定比例的税后利润,通过投资、控股、参股、产权交易等形式来组建和管理国有企业。

第三级是国有控股公司授权给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资产参股、控股公司,他们拥有法人财产权,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具有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任务。

而在三级授权的经营体制下,委托—代理关系伸出许多具体环节,详细可用下图表示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效率仍然低下,亏损持续恶化,这不能不让人深思:国有企业顽症症结何在?下面将作一个简要的分析:(一)各级委托(代理)人问题:1、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政府,目标多重,包括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等等,影响代理人行为,破坏企业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逐。

政府对人力资本的剩余决策权实行保留,并在企业内设置各种诸如党委、妇联等机构,使得公司的商务管理着力不够。

另外,政府是由有着自身目标的行为人组成,这使得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目标更加分散和多元。

政府或者更为准确的讲,政府官员只是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他们并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并不存在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驱动力,而他们却在这条委托代理链条上很可能谋求分得“一芍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健康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以下因素的阻碍:股权过度集中、对机构成本控制不足、治理结构不平衡以及其他不利的制约因素。

为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领导必须采取合理的管理战略,完善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大力构建企业文化,合理改革现代企业管理技术。

本文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改进措施引言在市场经济及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合规既是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企业合规作为法学、企业管理交叉领域的热点话题,既受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制,又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

1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中国国有企业可分为国有独资、国有参与、国有参与等几类。

首先,根据定义,100 %国有企业是一个国家拥有充分参与权的社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国家控制的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通过持有具有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来控制其活动,可分为两类:绝对参与,即国家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相对参与,也就是说,国家股票是最大的股东,在社会中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尽管国家股票的份额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一半;第三,国家参与意味着国家在企业总资本中的份额相对较低,在企业中没有占多数的地位。

2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2.1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评估激励措施不足是国有企业管理中最大的问题之一,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大多数管理职位是由主管当局任命的,评估国有企业管理职位的绩效往往是复杂和困难的。

此外,一些国有企业缺乏科学绩效指标,评估工作过于灵活,评估标准含糊不清,可能对评估激励机制应发挥的制约和激励作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2公司党委领导与公司治理尚未有机融合虽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共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资格,但原则更强,党委在国家一级的作用更大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党委参与公司治理,通常在将党的干部纳入三合会和实施治理机制方面仍然是一种责任和双重责任。

国有公司治理体制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有公司治理体制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有公司治理体制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产权主体仍然缺位,利益主体不明确,国有公司的找不到“第一推动力”外国的公司,董事、监事主要由大股东组成,这些大股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使自己的投资有高额回报,必然要尽力选拔、招聘最佳经理人员,并尽最大努力配合经理人员创造最好绩效,也会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监督经理人员的败德和机会主义行为。

从股东中产生的董事、监事是外国公司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我国刚建立起来的公司从形式上看与外国公司似乎相同,但实际上离真正的现代公司还有较大的差距。

在传统产权制度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国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表现在国有企业财产上的是“人人是主人,人人不关心,人人都所有,人人不负责”。

事实上许多企业虽挂出了公司制的招牌,但都没有公司制的,公司的董事会权力架空,董事会对经理起不到监督和约束作用,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更起不到监督和约束作用。

“在一个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合理而有效的制约机制及其作用的发挥,应产生如下三个效果:企业决策的合理倾向;企业经营的合理行为;职工对企业利益的合理要求”。

按此标准考察,国有公司还远未达到要求。

尤其是企业决策、企业经营两方面和传统国有企业一样受政府插手和利益诱惑,还不能做到决策倾向、经营行为完全合理。

国有公司没有真正“自主经营”的权利和“自负盈亏”的能力。

国有公司领导的权力结构还做不到既能激发活力、推动创新,又能互相制衡、廉洁公正。

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政府为企业选择的厂长(经理)一般都是德能兼备,政府和厂长(经理)之间是一种无私的信托关系。

传统国有企业不像外国公司在企业内再设一个董事会来行使监督权,监督权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使。

而出资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人员流动性很大的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的人员与国有资产之间的关系和厂长(经理)与国有资产之间的关系一模一样,都既是“主人”,又不具有所有权。

故政府人员对委托给厂长(经理)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就不可能像自己是出资人之一的外国公司的董事、监事们那样,具有为切身利益而监督的内在驱动力。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涉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因而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如果不建立起运转有效、监控有力的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会更加彻底,如果没有适当的权利制衡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出现经营者渎职、专断、牺牲股东和相关者利益的现象就在所难免。

所有者的缺位,使很多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中这种现象也同样较为严重。

解决这些问题,仅靠选拔好的经营者和加强道德修养是不够的,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制度安排的健全,才是根本途径。

这里所提国有企业是指大中型国有独资、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其中国有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是我们将要讨论的主要对象。

关键词:国有企业所有权经营权股权多样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我国大部分的传统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在形式上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

但还存在诸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中,股权比较集中,国家或政府是实质上的控制性股东......等。

有效的企业治理机构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特殊的发展历程,在企业的治理机构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先天不足。

加强国有企业治理机构的研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以及迎接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具有战略性重要意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述1、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所谓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指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之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的安排。

2、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根据劳方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程度,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以德国、日本等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型和以英国、美国等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型。

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我国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日益凸显,其中主要存在着企业股权结构缺陷、董事会独立性不强以及监事会无法实现有效监督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本文对企业治理结构中出现的几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字: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完善一、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我国的经济已经逐渐从国家管控转变为市场调整,我国的上市公司也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企业中的治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治理结构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它关系到整个企业生产运营的方方面面,一个好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为企业实现良好稳定的发展态势,它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融资能力,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于社会而言,能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

但是因为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日益突出,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不少真实案例证实了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弊端,这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因此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已经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分析企业治理结构是指股东即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与控制关系,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行使经营权、决策权与管理权来实现对企业的内部治理,目标是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背离,同时通过三方的权力制衡以避免对公司、上下层人员的权益侵害从而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良好发展。

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导致了现在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这一方面对企业整体能带来有效利益,但另一方面因为各自权责利的不同,也会导致彼此的冲突矛盾,引发许多问题。

在我国现在的治理结构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企业股权结构的缺陷在我国的股权结构中,主要有两种形式的股权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弊端:第一,是股权的高度集中,即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

案例四
总结词
某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建立了经 理层的激励机制,提高了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 水平。
详细描述
该企业在经理层激励机制改革前,经理层的薪酬结构较 为单一,缺乏激励机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企业实 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建立了经理层的激励机制。 这一改革措施不仅提高了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水 平,也促进了企业整体业绩的提升。
05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 优化建议
完善股权结构
实现股权多元化
通过引入不同类型的股东,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避免一股独 大的局面。
增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防止大股东对中 小股东的利益侵占。
建立长期投资机制
鼓励机构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 续发展。
案例三:某国有企业监事会改进案例
总结词
某国有企业通过增加监事会的权利和职责,实现了对企 业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和制衡。
详细描述
该企业在监事会改进前,监事会的作用相对较弱,无法 有效监督和制衡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该企业增加了监事会的权利和职责,实现了对企业经营 管理的有效监督和制衡。这一改革措施不仅提高了监事 会的监督作用,也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 度。
有些政策法规虽然已经制定,但是在实际执 行过程中存在难度或者漏洞,导致政策效果 不理想。
企业内部管理不善
董事会制度不完善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往往由政府任命,缺乏独立性 和专业性,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决策作用。
激励机制不足
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往往不够完善,员工晋升和奖励 机制不够透明和公正,导致员工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 。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管理和运营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特别是加快了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转制的步伐。

近年来,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不仅体现在大型企业,而且在中小企业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然而,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首先,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容易出现组织结构及职能的混乱。

由于转制的过程复杂,组织结构及职能改革也受到了影响,一些机构和职能发生变化,造成组织内部职能混乱,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影响企业的发展。

其次,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容易出现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

决策制度的不断变化,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决策的效率变低,耗费的时间太长,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再次,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随着组织的转制,信息的传递受到影响,信息不对称,企业管理效率变低,影响企业发展。

要解决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其次,要加强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以便更好地完成组织内部的职能分工和管理工作。

此外,还要加强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使员工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潜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最后,要加强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平台,提高信息的流通效率,以保证企业管理的有效性。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加以重视。

企业要积极改进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并加强信息化管理,以确保转制后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只有通过努力,才能实现转制后企业管理的全面提升,发挥企业的最大价值,为社会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公司治理的决策
权过于集中,政府主导作用过大,缺乏适当的市场机制;二是决策难以落实,政府表决层缺乏实施能力;三是监督不力,治理模式不完善,政府表
决层缺乏实施能力;四是治理制度不完善,阻碍了改革;五是表决权缩水,权力中心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财务报告及投资者参与等。

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上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
一是促进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强化企业的战略规划、财务及经营决策;二是推进政企分开、职能分离,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三是加强投资者
的参与,健全决策实施机制;四是完善治理制度,提高治理效率,建立健
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五是增强监督能力,改进报表及财务管理等。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随着企业家精神的振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大陆企业管理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转变,企业转制也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模式,不仅在政府企业,而且在民营企业中,更多的企业也开始了转制的尝试。

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转制后的企业仍存在与以往不同的诸多问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解决企业转制后存在的问题,以保证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与有效实施。

首先,企业转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涉及到人员配置问题,由于企业转制管理模式的变化,企业中的旧有管理人员结构往往不能适应新的管理模式,职能交叉,管理人员无法有效地确定自己的职责。

因此,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要合理调整人员配置,将适应新管理模式的新员工引入企业,并且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采取有效的动态考核机制,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次,在企业转制过程中,要注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企业的规模,科学的制定适当的管理制度,以此来确保企业的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并让参与到管理工作中的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而避免冲突。

此外,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还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建构,要将企业的价值观等内容整合在企业文化之中,进行文化传承和弘扬,以确保企业文化具有良性的开展和发展,让企业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另外,企业转制的过程中,也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改进企业信息化系统。

通过实施信息化技术,能实现企业管理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缩短企业管理的周期,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最后,企业转制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实施内部培训制度,对职员进行内部培训,让职员充分了解企业的目标,结合实际的操作,使之能够更好的适应企业管理模式的变化,加强职员的责任意识,在企业正常的运营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总之,企业转制后存在的问题很多,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上述提出的对策是十分有必要的,而这些对策的实施也需要企业管理者的正确判断,遵循正确的原则,从而保证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与有效实施。

我国转轨中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

我国转轨中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

我国转轨中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2000年中的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

这个时期对于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我国转轨中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

首先,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转型还较为初级,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框架不够完善,法规缺乏灵活性,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和改进。

因此,在转轨中,我国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提高其适应性和灵活性。

其次,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权责不分的问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政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的兴起,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散,但在实践中,政府仍然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导致权责不分、模糊不清的情况。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还可能导致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因此,建立有效的权责分明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转轨过程中的重要任务。

第三,中国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非法、不道德的行为,包括贪污、腐败、偷税漏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有关。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给这些不法行为提供了土壤。

因此,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对公司管理和决策的监督,对于解决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第四,我国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以来注重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和管理,忽视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公司治理结构中缺乏足够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导致了一系列的投资者权益纠纷和投资风险。

在转轨中,我国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体系,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五,我国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的人事管理和激励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的薪酬和晋升等决策主要由政府来决定,而在市场经济中,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因此,在转轨中,我国需要建立基于市场的人事管理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才的流动性和市场竞争力。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转制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管理也随之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企业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将面临企业管理者需要解
决的新挑战。

首先,企业采取转制后,新的企业组织结构会对企业管理带来较大变化,企业的组织文化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调整和改善新的企业组织文化,让企业管理者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转制后的新环境,并有效地实现企业管理体系的创新和发展。

另一方面,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也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密切相关,企业管理者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更有效地实现跨企业协同合作,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共赢。

此外,转制后的企业管理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技术问题,企业管理者需要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以满足转制后企业的运营需求。

企业管理者需要对转制后企业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设备等技术状况有全面的了解,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确保企业的系统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企业转制后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企业管理者需要采取适当的对策以解决问题。

首先,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企业组织文化的建设及改善,以减轻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新型挑战。

其次,企业管理者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调整和改善企业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赢。

最后,企业管理者应该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确
保企业的系统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转制后企业管理中存在着许多新的问题,企业管理者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以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营管理14 全国流通经济浅析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杨 魁(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20) 摘要:公司法人治理问题因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

本文要结合实际,简要介绍国有企业的分类以及改革发展,并着重分析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诸如:股东大会权能虚化,董事会产生、构成、工作机制不合理,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

以此作为借鉴,希望有助于国有企业妥善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之间的关系,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图分类号:F279.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18-0014-02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深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和优化战略,促进国有资本不断壮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

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落实十九大精神中关于国企改革部署的关键举措。

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理顺公司的各方面利益关系,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本文将根据新形势,结合实际,客观分析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对症下药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完全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公司,国有股权占100%,公司的财产权来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人是国家,国家对公司债务只以其对公司投资的财产数额为限,不承担无限责任。

2.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并达到具有决定性表决权的份额,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

国有控股公司包括两类,一是绝对控股公司,国有股权占全部股权50%以上;二是相对控股公司,国有股权在全部股权中虽然不足50%,但是最大的股东,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

宁波学区2010级研究生班学号:10062273010 《经济法》作业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楼丽萍【内容摘要】对当前我国《公司法》的结构现状进行阐述,认为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企改制成功的关键,阐述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了治理对策。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经理)、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

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

”这些规定,原则性强,但比较抽象,实际操作起来不方便,特别是一些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公司制企业,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这方面着手,论述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尝试性对策。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分析1、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现代公司制企业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所结成一组契约关系的中心连接点。

周其仁称为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

其隐含前提是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所有权。

按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在契约达成前,参与博奕各方的获利机会在原则上是平等的:但由于理性选择能力、信息不对称及资本特性不同等引致的谈判实力差异,这些契约当事人在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享上明显不平等,日常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覃冬婕钟海燕(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宜昌443000)摘要: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非常重要的阶段,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成功,就要让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司制度。

在国有企业改革后,我国虽然也确立了从股东大会、董事会到监事会的治理结构,但由于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全新的实践,从理论指导到法律依据,都存在着许多不成熟的方面。

就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找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一、前言我国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后,有些企业虽然也按照要求建立起了从股东大会、董事会到经理层的治理结构,但由于我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大部分都是借鉴国外,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存在很多不同,导致了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最为主要的问题就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占比重过大。

监事会权利不足,没发挥其有效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利。

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同时从法律上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不被损害。

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诸多不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

因此,找出这些原因在什么地方,从而找出一条使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生作用、高速运转的途径和方法,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相关理论介绍(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狭义的公司治理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只限于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之间的有关权利与职责、激励和约束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广义的公司治理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不仅限于公司内部股东、董事会和经理。

同时也包括一系列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激励和控制以及其他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指公司为了实现最高的经营效益,对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使两者按照一种法律依据实现相互制约与平衡的一种制度安排。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是股权过分集中,决策政企难分;代理成本过高,代理效率低下;治理结构失衡“内部人控制严重” ;董事会运作失范“新老三会” 并存,激励约束不健全,企业家成长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完善国企治理结构的对策,借鉴外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创造企业家成长环境,使之推动企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理论界进行了多年讨论但主要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管理层,这些主要问题是什么? 如何解决?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在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方面,整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股权过分集中,决策政企难分由于我国公司制改造是在传统国有企业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因而现阶段国有公司制企业中股权过分集中现象不可避免,一般国有股处于绝对控制状态,而且分布范围广,战线过长,股权过分集中导致非效率的治理结构,以致经营机制难以真正转换,决策政企难分。

11股权过分集中。

股份制作为一种股权式合资的现代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拥有多元化投资主体,这些不同性质的投资主体所占的股份比重及其相互关系,即为股权结构。

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还是国家控股,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仍占相当大的比重。

国有股代表仍如以往一样,多为政府官员,并以其控股身份遏制其它股东,这样不利于企业的监督约束。

21决策政企难分。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则是最高决策机构,而国有企业公司改造过程中,政府仍然扮演重要角色,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不但难以自动贯彻,有时甚至还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也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派,因此,公司决策机构依然带有执行机关的功能。

(二)代理成本过高,代理效率低下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以及股东与监事会之间皆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2、董事会和经理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首先,董事会定性不明,董事和经理职权混淆不清。如前所述,《公司法》未对董事会加以定性,这导致了理论和实务界的不同解释。加之《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的成员兼任经理。”于是便出现了董事和经理职权的混淆。权力不清,责任便不明,公司法治理结构的扭曲便会产生;其次,董事资格和董事长任免问题。《公司法》没有规定专职董事须为股东,须持有一定量的公司股份。这不仅不利于将董事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挂钩,有效督促董事为公司效力;而且还会使《公司法》关于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的规定,变得毫无意义。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董事长的任免权操在政府手中,旧的企业用人机制被带进了新的公司体制中。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人方法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用人问题,殊难行通;再次,董事会表决权行使上存在的问题。《公司法》第117条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是,当董事会决议时出现可决与否的情形时,该当如何?《公司法》没有规定;最后,经理职权法定化导致经理权膨胀。虽然《公司法》第119条明确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但该法又对经理的职权明确加以列举。这种经理职权法定化的做法“反映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制度对传统企业领导体制的继受”。这种做法,使得董事会职权被形式化,公司业务执行权实际上被经理取代了。此外,还有学者认为,“董事会没有行使监督职能”,也为公司治理结构立法的缺陷之一。对此笔者不能赞同。董事会监督职能不需法定化,如法定化,则可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生混淆和冲突。
3、监事会制度的缺陷。我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会的规定过于概括、简陋,弹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首先,关于监事会人员构成的规定不尽合理。例如,《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适当比例”的规定典型地反映了股东本位论的立法理念,未把公司看作是股东、职工、经理、债权人等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不利于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有学者认为监事会成员中缺少懂财务会计和法律人才的规定,也为缺陷。此种说法似不过分;其次,监事会的职权既不全面,也难以落实。如监事会虽有财务监督权,但无业务监督权;虽有事后监督权,但无事前、事中监督权。而且缺少监督权行使的保障措施和救济措施。从而使监督权难以落实,监督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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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中国集体经济·2012·04(2月)摘要:治理结构的关键问题是激励与约束。

我国企业的转制与改革要想取得根本性突破,关键在于明确能真正承担企业最终经营风险的外部出资人,并使其掌握对企业经理人员的选择权和监督权(即最终控制权),形成一套机制使其有动力和压力从经理市场择优选拔企业经理人员,并有效监督和约束他们的经营行为。

关键词:企业;转制;治理结构一、企业治理结构的涵义与构建的原则(一)企业治理结构的涵义治理结构(Corporte Governance ),又称企业治理结构或企业督导机制,是指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为保证其正常运作而构建的一整套组织管理体系。

这套组织管理体系是由股东会即所有者、董事会即决策者、经理人即经营者和监事会即监督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决定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第一,治理结构实际上是产权结构,即企业内部各产权主体之间关系的表现形式。

换句话说,产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的模式与内容。

股东会是出资者所有权的主体,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所有权;董事会是法人财产权的主体,对企业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理人是法人代理权的主体,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监事会是监督权的主体,对企业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第二,治理结构的核心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在委托代理基础上的分离。

在企业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是信任托管关系;董事会与经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是激励与约束的相互制衡关系。

第三,治理结构的关键问题是激励与约束。

即如何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够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特别是经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并约束各自的“道德风险”。

(二)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的原则第一,法定原则。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企业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第二,职责明确。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当有明确的分工,在这个基础上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影响各部分正常职责的行使,以致整个功能的发挥。

第三,协调运转原则。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运行的,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率地运转,有成效地治理企业。

第四,有效制衡原则。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之间不仅要协调配合,而且还要有效地实现制衡,包括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制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

二、我国转制企业治理结构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发生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转轨。

从宏观上看,传统的命令型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从微观上看,企业从传统的工厂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

与后一个转轨相适应,企业的治理结构开始由单一治理结构模式向多元复合的治理结构模式转轨。

我国企业转制时所采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企业集团企业、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一)企业集团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治理结构的特点是:一是企业集团大都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转型,由国家独立出资,由国家授权集团企业经营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所属企业与集团企业均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二是企业集团实现董事会、经理人并重的治理结构。

董事会和经理人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志。

在集团企业中没有取消行政级别,董事长与总经理的级别相同。

而监事会主席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或丁会主席担任,而按照干部管理原则,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均为同级领导的副职,这就必然形成监事会天生的“软骨症”。

三是企业集团董事会成员由国家主管部门推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出,实际以“推荐”代替过去的任命。

由于出资者(国家)的所有权难以到位,行政管理与资产管理职能混为一谈,企业经营者对出资者负责实质上表现为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四是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已经起步,但流于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

(二)有限责任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在组建有限责任企业时,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上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股权相对集中。

《企业法》规定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实际运作中大多数企业股权更为集中,股东人数最少为5人,最多为19人。

二是股权相对稳定,所有者关注企业长远发展,股东对企业的介入程度较深,易于形成股东主导型的治理结构。

三是大股东控制程度较高,董事会和经理人往往是由大股东组成,这有利于维护出资者的权益,但是也容易造成制衡机制弱化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出资者与经营者的权责利较为统一,董事会和经理人往往就是股东,资本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低,出资者财产责任和经营者的经营责任较为协调,出资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较一致。

(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通过参股和吸纳股份的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企业中,国家或参股,或控股,其中有一部分是上市企业。

由于这类企业是以在市场上募集股份的方式组建的,因此,其治理结构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备,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和监事我国转制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本质根源分析■周频管理创新73集体经济·中国集体经济·2012·04(2月)会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制度与机构体系。

这些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具有下述特点:一是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占主导,个人股东和个人股份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不大。

二是在上市企业的治理结构呈出明显的“内部人控制”特征。

在企业董事会中,内部董事所占比重较大,企业董事会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内部人手中,独立性不强。

三是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无权任免董事、高管,无权参与、否决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

监事人选主要由控股股东决定,且来自公司内部,执行监督职能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存在欠缺。

四是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有相对比较完备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在内的治理结构和股票市场、经理市场、金融市场、市场信息披露等约束机制,但结构的制衡力与机制的约束力较弱化。

三、我国转制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股权结构不合理在国有独资企业,股权为国家单独拥有;在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国家股比重过大。

国有股份过大,容易形成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而且,这种状况既不利于经理阶层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多元化产权结构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约束,也可能使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二)国有资产产权没有真正到位,国有产权主体残缺国有产权主体难以统一地到位,国有股本投资主体的缺位是近年来国有企业制企业的重大难题。

在国有股权的企业中,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或企业主管部门等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使政府对企业的控制一方面表现为行政上的“超强控制”,另一方面表现为产权上的“超弱控制”。

这种状况会带来诸多弊端:首先,他们有各自的行政目标,所有者目标并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当所有者目标与行政目标发生冲突时,他们可能以行政目标代替所有者目标,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其次,他们不是投资的收益人,又不受产权约束,本身缺乏约束经理人的激励,造成国家在产权上对经营人员的约束是软约束。

经理人员与政府博弈的结果是,部分经理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超弱控制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同时又利用政府在行政上的超强控制推脱在经营上的责任,转嫁经营风险。

国家在产权上对经营人员的约束是软约束。

甚至于某些企业主管部门,由于同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容易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合谋”,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再次,政府应该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但是,当他们作为股东参与市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会导致权力的滥用,破坏市场规则。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内部人控制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公司的绩效产生影响:一方面,内部人在掌握公司信息上比外部人有优势。

加之,他们大多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经营者,由他们来执掌公司的经营权和控制权,比股东或董事来执掌经营权和控制权更有效率,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公司的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法人财产权同经营权的分离,使得现代股份公司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经理人和股东的目标函数是不一样的,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其行为可能偏离股东的要求,给企业经营绩效的提高带来消极影响。

内部人控制度过高给企业经营带来的消极效应主要表现为:经理人追求过分的在职消费;经理人的行为短期化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增长过快,侵独利润;经理人追求过度投资等。

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缺位,加大了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代理问题;缺乏来自外部的有效控制,无能的和行为不规范的经理人很难被取代。

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营者管理才能和调动其积极性,并通过公司治理使经理人员的目标同股东目标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治理结构的设立形同虚设许多企业的治理结构不是适应企业治理的需要而设立的,是为满足《企业法》的要求而虚设的,在已设立的企业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同规范化的企业治理机构相去甚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没有真正做到激励与约束的相互制衡,没有真正起到治理企业的作用。

四、问题存在的本质根源与突破方向应当说,我国企业过去十几年所进行的各项改革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一套经理人员的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并赋予了经理人员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在解决企业激励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问题在于,我国企业改革没有解决好经营者选择和监督机制,即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经理人员选择和监督机制,使企业在经营和治理中缺乏有效压力与动力。

经营者的经营决策能力是决定企业经营业绩的最重要因素,建立一套高效的经理人员选择和监督机制,使最具有经营才能的人能占据经营决策岗位。

这就迫使经理人员不得不努力搞好企业经营。

经营者的选择和监督机制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

在现代企业中,作为外部两种典型的出资人,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资本市场中的股东和长期债权人,都没有起到外部出资人的在选拔和监督企业经理人员中应当发挥的主导作用。

迄今为止,我国国有企业经理人员仍由政府或主管部门任命(实际是由人事、组织部门的官员具体负责),而不是由承担企业最终经营风险的所有者从竞争的经理市场择优任命(政府官员个人并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经理人员除在形式上外,几乎得不到任何有效的监督约束。

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实质是一种“廉价股票权”,这就使经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不可能保证真正具有经营决策才能的人占据经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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