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县级市商务预报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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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举办高级电子商务师免费培训的通知

江西关于举办高级电子商务师免费培训的通知

江西关于举办高级电子商务师免费培训的通知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有关部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五进五送”实践活动和电商惠民惠企行动,帮助基层、企业及创业群体解决电商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电子商务持续稳健发展,省商务厅拟联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举办江西省高级电子商务师免费培训电
商培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江西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商中心、江西电商发展研究中心。

培训对象。

省内各类涉农电商企业(网商)有关人员;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有意电商从业、创业人员;重点电商基地(园区)、电商企业有关人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商协会相关人员等。

培训内容。

聚焦当前电商发展新形势、新政策、新实践、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技术,围绕“电商政策法规、电商示范创建、农村电商、电商兴农、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电商双创、乡村振兴、农产品上行、内容营销、数智化策略”等各类主题内容提供百余场次优质培训课程。

其他事项。

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辖内相关参训人员组织、报名工作。

2. 参训人员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设区市商务局汇总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依据申报情况分配学习账号,由市县商务局组织参训人员
通过账号登录自主参训。

期间,报名人员原则上须完成不少于10场次课程的学习。

3. 报名表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和省电商协会于8月2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汇总反馈至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外贸政策及市场开拓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外贸政策及市场开拓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外贸政策及市场开拓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5.07.31【实施日期】2015.07.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外贸政策及市场开拓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为帮助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内进出口企业人员掌握国家及我省最新的外贸政策,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全省外贸发展,定于8月下旬在南昌举办“2015年全省外贸政策及市场开拓专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8月27日-28日上午,培训时间一天半,8月26日14:30-18:00报到。

地点:锦怡大酒店(南昌市洛阳路25号,二七南路与洛阳路交界处)。

二、培训内容解读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等政策,宣讲我省外贸发展扶持政策,邀请省直有关单位讲解外贸业务操作及最新政策,邀请银行等金融机构讲解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融资等业务。

三、参加培训对象1.全省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2.各设区市、县(市、区)、各类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外贸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

四、培训费用此次培训的具体事务由江西省外贸促进中心负责承办,免收培训费(含会场租金、资料费、讲课费等)。

各参训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须协助安排食宿的,按每人430元的标准缴纳食宿费(2晚住宿、2早餐、4正餐),需住单间的另补差价。

五、有关要求1.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有关企业报名并派员参加培训。

2.请各设区市商务。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11.05•【字号】赣商务会展函〔2020〕144号•【施行日期】2021.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商务会展函〔2020〕144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经第9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doc江西省商务厅2021年11月5日目录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二)发展环境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空间格局(一)一核引领(二)三区协同四、主要任务(一)推动会展业集群化发展(二)促进会展业市场化发展(三)推进会展业品牌化发展(四)支持会展业融合化发展(五)鼓励会展业国际化发展(六)引导会展业智能化发展(七)统筹会展业绿色化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要素供给(三)加强人才培养名词解释附录表1:2020年江西省展馆规模层级分类表2:“十三五”期间引进的全国性流动展会会展业是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是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是连接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国际与国内的重要桥梁,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会展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江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省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展经济规模和综合效益显著增长。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第2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2018年10月15日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大力助推全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深入实施电商扶贫、家政扶贫、招商扶贫、对外劳务扶贫、市场扶贫、定点扶贫六大行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商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商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服务业显著发展,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农村市场体系更加成熟,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市场流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商务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三、深入实施商务扶贫六大行动(一)电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1.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11.14
【实施日期】2016.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为帮助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广大进出口企业人员掌握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及相关业务,推动我省企业利用新型贸易业态扩大出口,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全省外贸发展,拟于11月下旬在南昌举办“2016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江西饭店四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内容
邀请有关专家讲解跨境电商发展趋势、相关政策和业务,邀请本地企业分享跨境电商
成功经验,邀请中信保公司分享企业投保成功案例。

三、参加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外贸业务负责人;
(二)全省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
(三)江西本地商协会、网商会、行业协会会长及企业代表;
(四)沿海电商服务机构、江西本土电商服务机构。

四、培训费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参训代表食宿费、会场及显示屏租金、资料费等会务费由我厅承担,除此以外各单位参训代表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有关企业报名并派员参加培训。

2.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于11月23日前,将名单电子版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1019号)要求,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主战场,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以改革的思维、开放的理念,坚持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抓紧抓好抓实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开放升级。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

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立足本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加强对部门、县(市、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编制本地招商引资活动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商务厅备案。

要积极建立部门联动招商机制,主动联合发改、工信、科技、农业、旅游、金融等部门开展专业化招商活动;积极建立重大项目预审机制,会同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拟签约重大项目进行预审,严把项目准入,坚决不引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发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积极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收集企业落户、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促进企业发展。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5.11•【字号】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74号•【施行日期】202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现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2022年5月11日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加快产业流通环节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产业拓市场、优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省产品线上消费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依托我省产业特色和电商便捷优势,通过增强网络商品供给、培育网络畅销品牌、拓宽线上销售渠道,促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赣品网络市场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牌品质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特色产业的线上市场活力。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针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电商转型升级的不同特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巩固优势、补足短板,明确优化升级方向。

以点带面、协调发展。

选择有基础、有潜力、有意愿的特色产业开展试点,取得经验成效后逐步拓展、全面推进,做到产业升级与消费提档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字[2009]220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11.03【实施日期】2009.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2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商务厅《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分工,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最终消费的意见(省商务厅)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以扩大最终消费为目的,采取积极的消费政策,实行城乡、部门、行业联动,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投资与消费、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消费与城市消费、传统消费与现代消费的相互协调,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拉动十大热点消费,促进消费升级1.拉动农村消费。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明两年再规划建设12000个农家店,建设100个面向农村的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使农家店覆盖全部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鼓励支持农家店与供销社、邮政、电信、移动等服务网点结合,拓宽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方便农民消费。

加快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用3年时间重点建设100个小城镇商业中心,提升农村商业人气,活跃农村市场。

全面扎实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销售网点,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为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提供优惠贷款,扩大农民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消费。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我省2012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我省2012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我省2012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商办建字[2013]25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3.03.15【实施日期】2013.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我省2012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赣商办建字〔2013〕25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2012年,按照商务部的工作部署,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积极稳步推进,商业网点建设逐步从自发、无序发展,向科学布局、规范发展转变,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2012年12月底,全省绝大多数设区市、县级市已经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大部分县(区)及部分乡镇也已启动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部分设区市启动了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

现将2012年各设区市、县级市、县(区)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如下:一、编制工作进展情况1.各设区市进展情况。

全省11个设区市已有10个设区市于2007年底前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

截至2012年12月底,吉安市由于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还在最后定稿中。

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以来,发挥了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

为适应城市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设区市于2009年启动了规划修编工作。

截至2012年12月底,南昌市、上饶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等5个设区市开展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修编或重编工作。

其中,《南昌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包括商业网点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待政府行文正式批准;《上饶市中心城区商业发展规划(2009-2020)》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且上饶市正在开展第二次修编;《鹰潭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已报市政府待批;新余市政府财政拨款80万元,重编《新余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宜春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也已启动修编工作。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1.11.22
【实施日期】2011.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各地商务执法队伍素质,切实保障生猪屠宰等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省商务厅决定举办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讲解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等;交流各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参加培训人员
列为商务部和省级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支队队长和大队队长各1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11月29日报到(酒店一楼大厅),11月30日培训(培训一天)。

地点:抚州市梦湖商务酒店(抚州市临川大道高桥1099号,宾馆总台电话:0794-*******)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200元(含食宿)。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江西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江西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江西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1.05.09【实施日期】2011.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江西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鉴于我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为全面提高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以更好的促进商务事业加快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江西省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赣组字[2008]7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今年举办两期全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熟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准确把握全省商务工作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增强对商务领域法规、政策、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和解决商务工作难题的能力,促进全省商务工作的绿色崛起、进位赶超、科学发展。

二、培训对象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

原则上每期培训班各设区市、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均须至少选派一名领导干部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第一期培训班,时间:6月20日至6月24日,20日(星期一)报到。

第二期培训班,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1日,17日(星期一)报到。

培训地点待定。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1、商务部门职责。

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主要业务、任务分工、办事流程等。

2、商务形势与政策。

国家经济发展情况,我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商务领域主要业务工作介绍与政策法规,国内外贸易知识等。

3、交流研讨。

针对当前商务工作形势和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各地开展商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经验和政策建议;对地方商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等。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商办政法字[2011]159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1.11.16【实施日期】2011.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赣商办政法字[2011]159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江西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机关普法办的大力指导下,全省商务系统顺利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以商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普法教育在推动我省商务事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赣发[2011]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商务事业发展新任务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省商务事业进位赶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做出积极的贡献。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江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指标任务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江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指标任务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江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指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江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指标任务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市场监测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和应急调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商市运函[2013]79号)要求,现将2013年我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相关指标任务予以下达,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监测样本和发展信息员队伍。

按照“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原则,从规模、业态、地域等方面优化监测,要选取诚实守信、经营稳定、业绩良好的企业,确保数据连续报送至少在2年以上。

今年各设区市要实现零售和餐饮样本企业销售额占本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批发样本企业销售额占本地批发市场成交额10%以上,并将本地营业规模位居前10的零售和餐饮企业纳入样本监测体系,实行重点管理。

同时,要实现样本企业覆盖本地区全部县(市、区),监测品种覆盖报表制度内容。

其中,南昌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样本数量应有2家以上,南昌市下辖各县区应有农贸市场和超市样本各1家以上;其他设区市应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以上,农贸和超市样本企业2家以上,下辖各县(市、区)应有样本2家以上。

此外,大力发展信息员队伍,要选取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积极性高的信息员,并确保队伍稳定、联系紧密,紧急情况下用得上、靠得住。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5月27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本地区今年优化、新增样本企业(含信息泵安装企业)名单(附件2)和实行重点管理的企业名单以及信息员队伍名单(附件3)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发送电子版*******************)。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各设区市会展业发展基本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各设区市会展业发展基本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各设区市会展业发展基本情况的通报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各设区市会展业发展基本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30日商务部在上海召开的会展业调研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近期我厅对全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全省专业展馆建设基本情况据统计,目前我省在建、已建专业展馆10个,规划建设1个,其中已建成的专业展馆8个,展馆面积228000平方米,其中南昌市4个,九江市1个,景德镇市1个,宜春市(樟树市)1个,新余市1个;在建专业展馆2个,展馆面积37000平方米,其中宜春市在建展馆面积26000平方米,预计2013年投入使用,抚州市在建展馆面积11000平方米,预计2013年完工;规划建设专业展馆1个,吉安市计划总投资10亿元,建设现代会展中心,面积240000平米,预计2015年投入使用。

萍乡、鹰潭、赣州、上饶市尚无专业展馆。

二、全省会展业发展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举办的各类展会204个,其中综合类展会87个,专业展会117个。

南昌市每年举办的会展数为130个,占全省会展数量的63%,九江、上饶、鹰潭三个设区市举办的会展数量超过15个,分别为22个、19个、15个,新余市展会7个,而景德镇、萍乡、赣州、宜春、吉安、抚州五个设区市不足5个。

展会层次较高、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展会主要有:南昌市举办的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南昌国际汽车展;景德镇市举办的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宜春市举办的江西省樟树全国药交会。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把握当前和今后商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省商务厅拟于10月中下旬(第一期)和11月上中旬(第二期)在济南举办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

培训内容主要结合机构改革后商务工作职能调整情况,贴近基层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实际,侧重“应知应会”的商务知识;培训对象是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培训费和食宿费由省商务厅统筹解决,往返交通费自理。

为认真做好培训班的筹备工作,请各市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给各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并于10月10日前将《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汇总报省商务厅(人事处)。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向锋电话:*************传真:*************邮箱:********************附件:1、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课程设置表2、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报名登记表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1:县(市、区)级商务局长培训班课程设置表第一天上午:开班仪式,主持人:厅主要领导。

关于当前全省商务工作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授课人:厅领导。

第一天下午:商务领域行政执法与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现状问题与对策。

授课人:市场秩序处、市场建设处负责人。

第二天上午:商贸服务领域几项主要工作的思考;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主要内容、推进方式及考核办法。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5.08.18【实施日期】2015.08.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的通知赣州市、吉安市商务局、财政局,各示范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经商务部、财政部组织评审,赣州市的瑞金市、赣县、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和吉安市的井冈山市等15个县(市)被确定为2015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

为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研究,定于近期召开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赣州市、吉安市商务局、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各1人;各示范县政府分管领导,商务局、财政局负责人及1名电商企业代表,每县(市)参会人数不超过4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负责人。

邀请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到会报道。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5年8月27日,会期1天;8月26日报到。

2.地点:赣州市赣龙大酒店(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50号,前台电话:0797-*******)三、会议内容传达学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文件精神,部署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与各示范县(市)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协议》;各示范县(市)汇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经验交流;开展示范县(市)与全国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服务企业和培训机构对接洽谈活动。

四、其他事项1。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施日期】2015.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切实提高市场管理工作水平,做好成品油安全工作,根据安排,我厅近期将举办全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培训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17日--18日。

17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南昌市锦怡大酒店(南昌市洛阳路25号火车站北广场)。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讨论《江西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3、开展成品油市场管理审批业务培训;
4、开展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5、对2015年成品油工作进行总结,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

四、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各1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回执表》于12月15日下午17:30前报送省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预备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预备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主任会
议的预备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赣打假办[2012]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2.09.11
【实施日期】2012.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预备通知
(赣打假办[2012]4号)
各设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拟于9月下旬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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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县级市商务预报培训工作会议的
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1.08.23
【实施日期】2011.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县级市商务预报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瑞昌、共青城、乐平、贵溪、南康、瑞金、高安、丰城、樟树、德兴、井冈山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今年全省商务工作安排,我省11个县级市已开通商务预报平台。

省商务厅将为开通商务预报平台的县级市商务主管部门配置一套电脑及打印传真设备。

为了提高商务预报平台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有效地传递县域商务信息,反映市场动态,省厅将于近期对全省县级市商务预报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商务预报平台的操作流程和网站维护管理等业务知识。

二、培训人员:已开通商务预报平台的县级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务预报平台操作的业务人员1名。

三、培训时间:2011年8月25日下午报到;8月26日培训,会期1天。

四、培训地点:江西省核工宾馆(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152号,乘公交车7路、220路到省府大院下车,酒店联系电话:6351111)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商务厅负责,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请各县级市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24日下午3点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报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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