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赣商务规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赣商务规字〔2021〕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台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药品监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南昌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商务部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我厅在征求有关设区市、省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赣商务外资管字〔2018〕21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2021年3月5日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诉的提出与受理第三章投诉处理第四章投诉工作管理制度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依据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制定本办法。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商务厅2020年6月23日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扎实做好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和疫后重振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商务工作贯通城乡、联通内外,涵盖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等领域,在以“六保”促“六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保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贡献商务力量。
二、持续简政放权,扩大开放市场准入(一)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应减必减、能放则放”,提升服务质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赣府厅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3日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庆祝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把握新一轮改革开放机遇,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环境,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以高水平的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开放领域,提升投资促进水平1.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政策,放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等规定。
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支持外资参与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江西创业发展等战略实施。
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引进外资。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2.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加大招大引强力度。
对国内外各行业制造业龙头企业在江西投资总额超过2亿美元(新设或增资)或30亿元人民币,具体投向优势型、成长型和培育型产业,新设企业投产、增资企业扩产后,省财政按核定的实际引资金额2%的比例一次性奖励当地政府,最高奖励5000万元。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9•【字号】赣府厅发[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15号2010年3月1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商务厅《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省商务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产业招商,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现就2010年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全球经济复苏的有利时机,围绕培育壮大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更加注重创新招商方式和调整引资结构,更加注重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注重与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和大型民企的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支撑我省经济发展、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产业项目。
确保2010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以上,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增长20%以上。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二、招商重点产业和责任分工(一)太阳能光伏产业,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台办配合,新余、南昌、上饶、景德镇市政府负责。
(二)半导体照明(LED)产业,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台办配合,南昌、吉安、景德镇市政府负责。
(三)精深铜加工产业,由省国资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台办、江西铜业集团配合,鹰潭、上饶市政府负责。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第2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2018年10月15日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大力助推全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深入实施电商扶贫、家政扶贫、招商扶贫、对外劳务扶贫、市场扶贫、定点扶贫六大行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商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商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服务业显著发展,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农村市场体系更加成熟,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市场流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商务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三、深入实施商务扶贫六大行动(一)电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1.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企业与外资嫁接重组的贯彻意见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企业与外资嫁接重
组的贯彻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兼并与破产
【发文字号】赣商务办外资管字[2015]40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5.04.03
【实施日期】2015.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企业与外资嫁接重组的贯彻意见
(赣商务办外资管字〔2015〕40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改善金融服务、完善土地管理与职工安置、加强产业政策引导等手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大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和支持外资参与省内企业兼并重组,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
跨国并购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我省专项升级的重要途径。
目前,全球80%的跨国公司对外投资都是通过
并购方式实现的,跨国公司并购境内企业为我们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加。
2024年商务局工作计划
2024年商务局工作计划2024年商务局工作计划(精选8篇)2024年商务局工作计划篇1转眼又是20XX年了,新的一年是一个挑战、机遇与压力并存的一年。
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完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招商引资任务,从而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
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奋斗目标去年我县在全市招商引资考核中名列第一、各项指标的绝对值也名列前茅。
今年任务相比对年有所增加:争取审批合同外资9000万美元,到位外资6000万美元,到位内资超过20亿元,外派劳务900人,在全市招商引资年终考核中继续力争第一名。
二、为确保目标实现,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统计工作,填写好招商引资项目台帐,及包装好招商项目。
汇总统计全县招商引资数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台帐,并将招商引资信息、数据报表的整理、分析、上报。
2、积极参加各种招商活动,充分利用小分队招商等各种招商形式及活动平台,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强化宣传力度,提高XX县的知名度。
今年大型活动有世博会、厦交会等。
3、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加强招商人员业务素质培训。
举办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分期分批组织招商人员到国内外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培训或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对内对外开放的高素质人才。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5、做好与其它股室的协调工作;20XX年,有新的机遇,也有新的挑战,我们外资股全体成员在局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在各股室的配合下,将变压力为动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XX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商务局工作计划篇220XX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
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
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特拟订20XX年财务工作计划: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
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2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的实施意见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开放发展新理念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赣发〔2016〕10号),推动招商引资提质量、增效益,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要以扩大有效投资为目标,由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依赖廉价资源和优惠政策向提供高效服务和优质营商环境转变,由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由按产业找资金向引资引技引智一体化转变,抓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到2020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8%,引进省外项目资金年均增长10%。
总量分别达140亿美元和8500亿元。
——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号)明确的优势型、成长型、培育型产业引资比重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服务业引资比重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
到2020年,优势型、成长型、培育型产业和服务业引资比重力争达45%和3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特色产业聚集区。
——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
2016-2020年,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0个以上,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40个以上,引进投资总额1亿美元和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60个以上,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200个以上,引进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机构30家以上。
——招商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商政法字[2013]92号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商政法字〔2013〕92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经厅领导同意,现将《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4月7日江西省商务厅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江西省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商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省商务事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1、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年初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以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会为依托,以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举办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2、规范重大商务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落实《江西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商务行政决策必须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商局、商务局(委):为适应新形势对招商引资的要求,把产业招商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抓手,进一步明确全省产业招商的重点,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省商务厅,以便今后修订完善。
特此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2017年3月14日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产业招商是符合产业集群发展规律的定向招商、裂变招商和集约招商。
以产业招商为抓手,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配套,强化产业链各环节间的联系,推动产业内部联动,形成倍增效应,对提商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省实际,就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产业招商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坚持产业招商与全面对外开放相结合,与发挥我省产业优势相结合,与加快创新驱动相结合,积极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机遇,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聚焦重点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把产业招商作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的突破口,实现招商引资新跨越。
二、产业招商目标任务。
把实施产业招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商引资的主要抓手,按照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加快引进一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功能定位的项目,以产业链延伸为目标,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实现引进一个,集聚一群,带动一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15•【字号】赣府厅发[2004]64号•【施行日期】200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64号2004年10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大力实施对外开放,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主战略。
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以大开放为主战略,完全符合江西的实际,是十分正确的,开放型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当前我省开放型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提高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反复强调要在提高质量、增强后劲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拓展领域。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为抓住世界经济新一轮增长和全球产业转移与资本流动进一步加快的机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开拓进取,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省外经贸厅在认真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共22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推动我省实现招商引资向高层次转变,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的指导性意见省外经贸厅(2004年10月12日)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奋斗目标,积极实施大开放主战略,招商引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3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16.64亿美元,同比增长33.38%,实际进资居中部地区第一、列全国第九,开放型经济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2.08.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重新修订了《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对外贸易促稳提质等5个重点方向,通过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分配。
同时,新修订办法对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申请、下达和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商务厅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有力促进全省商务经济发展。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10.11•【字号】•【施行日期】2019.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品牌引进和培育力度,提升全省消费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端消费的需求,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黄乃忠电话:0791-86246676,传真:0791-86246674邮箱:****************江西省商务厅2019年10月11日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不断丰富我省高端消费服务,大力提升消费品质,增强消费便利化水平,助推全省消费升级,现就引进和培育全省商贸品牌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2019-2021年,利用三年时间,积极扶持引进一批国际高端商业品牌、高端零售品牌和连锁便利店品牌入驻,并不断扩大在我省的经营规模。
逐步改变我省高端商贸品牌吸引力弱、高端商贸消费场所少、高端消费外流多等现状。
同时,支持本土连锁便利店品牌进一步拓展市场。
到2021年,全省重点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和高端零售品牌30个,重点引进和培育连锁便利店品牌3-5个。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1019号)要求,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主战场,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以改革的思维、开放的理念,坚持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抓紧抓好抓实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开放升级。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
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立足本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加强对部门、县(市、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编制本地招商引资活动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商务厅备案。
要积极建立部门联动招商机制,主动联合发改、工信、科技、农业、旅游、金融等部门开展专业化招商活动;积极建立重大项目预审机制,会同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拟签约重大项目进行预审,严把项目准入,坚决不引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发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积极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收集企业落户、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促进企业发展。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江西省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全市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坚持绿色引领、突出工业强市、科技创新、招商与引智并举,做大项目、做强企业、做优产业,结合九江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一、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保障企业用地。
长期租赁最高年限20年,期满可续期。
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条件,可按照土地基准价格予以出让,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对新引进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2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支持受益财政按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价的一定比例,依照投资额大小和建设进度制定不同标准,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对新引进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特大项目,知名企业投资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内10强或上市公司投资的工业项目,支持由受益财政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除土地款外)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江西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商务厅2021年2月9日江西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落实国家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各项政策,以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动家政进社区为依托,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家政企业发展环境三大行动为抓手,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为保障,着力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增强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原则——聚焦重点,突破难点。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我省家政服务人才短缺、成本较高、监督薄弱等短板弱项,解决“找不到、买不起、用不好”等问题。
——市场主体,政府引导。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家政服务的“江西品牌”。
强化政府规范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省级推动,市县主抓。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下放和承接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下放和承接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商务外资管字[2014]21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4.06.16
【实施日期】2014.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下放和承接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工作的通知
(赣商务外资管字[2014]215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做好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的下放和承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给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外商投资审批权限:
1.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批准证书记载变化的变更事项审批;
2.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审批;
3.外商投资非融资租赁的租赁业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4.以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5.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勘查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4.02.17
•【字号】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
•【施行日期】2014.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赣商务外资促字[2014]47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1019号)要求,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主战场,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以改革的思维、开放的理念,坚持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抓紧抓好抓实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开放升级。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
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立足本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加强对部门、县(市、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
编制本地招商引资活动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商务厅备案。
要积极建立部门联动招商机制,主动联合发改、工信、科技、农业、旅游、金融等部门开展专业化招商活动;积极建立重大项目预审机制,会同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拟签约重大项目进行预审,严把项目准入,坚决不引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发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积极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收集企业落户、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促进企业发展。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各地要不断更新招商观念,切实转变招商思路,努力创新招商方式,实现招商引资的新跨越。
突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区域,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和发展基础,坚持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对接洽谈、跟踪落实。
大力开展服务业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商贸、卫生医疗、教育、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知名民企来赣设立地区总部。
加强与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人才的对接,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结合。
大力开展“访百家外企促增资”活动,支持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
大力搭建企业上市推介平台,推进条件成熟的招商引资企业赴境内外上市融资。
积极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和民营企业的嫁接改造,加快优势企业裂变扩张步伐。
四、务实高效开展招商活动。
各地要按照“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展招商活动,严格控制招商活动规模,坚决杜绝追求排场和铺张浪费,不入住豪华酒店,不举办奢侈宴请,不赠送高档礼品,不组织文艺演出,不安排烟花燃放,不以公款邀请明星、名人参加招商活动。
招商活动以“一对一”专题对接、小规模产业招商为主,不搞一般性、没有实际内容的招商活动,不组织与招商活动无关的企业、人员参加招商活动。
实事求是发布招商活动成果,签约项目不要攀比、不搞浮夸、不含水分,杜绝重复签订合同,不签不成熟的项目。
五、严格规范国(境)外招商活动。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
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赣办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3]2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出访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出访人数、国家(地区)、在外停留天数。
招商出访团组应突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实质性公务活动内容,坚决禁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团组规模坚持少而精,因事定人,符合招商任务需要,避免个人待遇或轮流安排;出访地应限于举办活动的国家和港澳地区,如无实质任务需要,不得安排顺访或经停其他国家和港澳地区。
六、加大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抓好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落实的重要批示精神,将推进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落实作为招商工作的生命线,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原则,各省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各自牵头承办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调度统计和跟踪推进;签约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是项目落实的主体,要明确一名市领导负总责,每个签约项目建立由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一支服务对接小分队、一份推进计划的“三个一”服务推进机制,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推进项目,力争到活动举办一周年时,项目注册率达到80%,进资率达到60%,开工率达到40%以上。
七、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违规变相出台新的优惠政策,禁止在土地价格、税收返回等优惠政策上互相攀比,杜绝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
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要进一步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尽心尽力为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和客商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率、低成本、无障碍的投资环境。
八、强化监督检查落实。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本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本市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2014年度境内外招商活动计划以书面形式(盖章)报送省商务厅备案。
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围绕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服务满意率,不定期赴各地开展督查。
对重复签约,虚报浮夸,虚假宣传;对招商引资活动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
对违规情形严重的,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吴聪,电话:*************,传真:*************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