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政策解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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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解读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进行解读。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主要涉及税率的调整。

根据新的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档次,从3%递增到45%。

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所得税税率也相应提高。

这个税率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加公平地分配个人纳税负担,对高收入群体适当增加税率,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其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还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

根据新的税法,对于特定的个人支出项目,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抵扣。

比如,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支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此外,对于个人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税收抵扣。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旨在激励个人在这些领域进行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还加强了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的税法增加了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逃税行为,将进行严惩。

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务检查力度,确保个人纳税义务的履行。

除了上述修改内容,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的责任和权利,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纳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此外,税法还对税务争议解决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旨在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更加公平地分配个人纳税负担,刺激消费,打击逃税行为。

同时,税法的修改还加强了对纳税义务人的责任和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确保个人纳税义务的履行。

这一系列的修改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接下来的1500字是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内容的详细讨论)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方面,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采取了渐进税率的方式。

税率分为七个档次,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根据新税法,每个档次的适用范围和税率都有所不同,根据个人收入的大小,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12.27•【文号】财税〔2018〕16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本篇法规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篇法规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篇法规中“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的执行期限,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总局46号公告-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总局46号公告-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成文日期:2011-07-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税率表一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国税办发〔2011〕95号国税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国税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保证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施行,落实纳税服务,税务总局编写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为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问题的宣传解释口径明确如下:一、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答: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做相应修改。

二、此次修改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从国际上看,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一般是参考一定时期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并随着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的变化而适时动态调整。

个税改革后优惠政策衔接

个税改革后优惠政策衔接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9号)规定的。

在2021年12月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 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号) 第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自然人从各种收入中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个人所得税法规。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法体系中最重要的税法之一,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纳税义务、税务登记、税务特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的各种居民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包括自如下6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在年度内实际取得的综合所得将按照税法规定的方式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过程中,税务机关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税务机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税款的计算、征收管理以及税务查验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税务机关还会根据税法规定的相关制度,对违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查处。

税务机关的工作有助于保障个人和国家的权益,促进税收的公正合理征收。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是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细化和具体规定。

实施条例对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计算方式、税率、从属关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则和规范。

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特许和税务查验等一系列纳税程序和管理要求。

通过遵守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的申报和缴税,减少纳税纠纷和税收风险。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中,纳税人也具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有权利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减免、优惠和退税政策。

同时,纳税人也有义务按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计算并缴纳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与每个公民的经济利益。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收入分配,我国通过不断改革个人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最近,我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对于这些新政策我们需要进行解读和思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是新政策的一大亮点。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在起征点以下的收入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增长,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

新政策对高收入人群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税收规定。

新政策将高收入人群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对于适用税率超过45%的高收入人群,按照4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减少收入差距,并通过富人和超高收入者给予更多的税收支持,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分配。

新政策还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

在过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月收入总额进行计算,然后根据税率表进行相应的税收计算。

而新政策增加了综合所得计算方法,对于多项收入项目的纳税人,将按照综合所得项目总额进行计算,这将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真实的税负水平。

对于这些新政策,我们需要进行一些思考。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虽然对中低收入群体有一定的减税效果,但是对高收入人群的减税效果则相对较小。

这是否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需要进一步思考。

虽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调整,能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税负水平,但对于纳税人来说,这是否会增加了税务申报的难度和复杂性,需要关注。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也是对改善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评估这些新政策带来的效果,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持续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我们也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权益保护,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监督和预警,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和有效实施。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公告政策问题的学习解读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公告政策问题的学习解读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公告政策问题的学习解读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学习解读如下:一、《公告》出台的背景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所得”),根据这一条款,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发文明确了十项按照“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为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公告》,对原税法下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收入调整了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公告》对原按“其他所得”征税项目进行的调整一是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的具体收入包括: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2.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解读

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解读

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解读税政二处二O一一年八月日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作了相应修改。

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置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现就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适当延长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时间。

二、此次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享受的人群是哪些?工资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

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领取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涉外人员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如何调整?此次修改税法后,涉外人员工资、薪金减除费用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减为1300元。

此次税法修改,涉外人员除费用由为3500元加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4800元不变。

四、此次修改税法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有何变化?此次修改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税所得额由原5%税率对应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税所得额由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对第三档以上税率的级距也作了相应调整。

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

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

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最新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介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涉及个人经济利益和财务状况的税种,在税收制度改革中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最新的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对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解析。

一、相关税收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水平也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并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

二、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实现税收制度的改革目标,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纳税人分类与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在纳税人分类上作出了调整,主要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大类。

针对不同的纳税人,税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 扣除项目的优化与调整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对扣除项目进行了优化与调整,包括个人基本生活费用、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3. 税收递延政策的推出为鼓励个人积极投资和储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中推出了税收递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实行递延征税制度。

三、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解析如下:1. 调整税率结构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原则,最新的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高收入群体的税率适当提高,以平衡收入差距,同时为低收入群体减税,减轻经济负担。

2. 精确计算纳税基础最新税收政策要求纳税人准确申报个人所得,并采取措施加强对所得的监管和核实。

通过精确计算纳税基础,确保各类所得都能纳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3. 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最新税收法规对税收征管措施进行了强化,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性。

此外,税务部门将加强信息交流和纳税人服务,提高征纳双方的便利性。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明确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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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分 别 不 得 低 于
l . % 1 5 商 业 银行 若 不 能达 1 5 和 0. %: 到最 低 资本 要 求 , 被 视 为 严 重违 规 将 和 重 大 风 险事 件 ,并 受 到 相应 处 罚 。
还 。对 2 1 0 0年 底 前“ 中亚一中 国天然
气 管 道 ” 目进 口的天 然 气 . 按 上 项 也
述 政 策 返 还 进 口环 节 增 值 税 。
署 了《 协作 备 忘录》 双 方商定 在“ 二 。 十
五”期 间建 立更 为紧 密长效 的协 作机
制 ,进 一 步 推 进 并 规 范 中央 企 业 对 外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 意见 ( 订 稿 ) 。 证 修 》
监会 有 关部 门负 责人 介 绍说 , 意见 》 《
的 修 订 内容 主 要 有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 一 是 规 范 不 同 组 合 之 间 的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二 是 进 一 步 明 确 不 同 组 合 同 向 交
■ 财经速递 ; A I G S l C l U D JN
位 的 承 包 经 营 、 租 经 营 所 得 应 纳 税 承
持 、风 险 管控 等功 能 模 块和 子 系统 .
各 子 系统 之 间 应 当实 现 无 缝 对 接 和
围扩 大 至全 国。 此举 是 落 实 国 家“ 十 二 五 ” 划 纲 要 “ 大人 民币 跨 境 使 规 扩
本 管 理 办 法 ( 求 意 见 稿 ) , 近 面 征 》最 向全 社会 公 开征 求意 见。《 办法》 实施
后 , 统 重 要 性 银 行 和 非 系 统 重 要 性 系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政策汇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政策汇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政策汇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个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开始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二、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三、个税计算方法国务院公布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自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了减除必要费用和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综合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条例规定,本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所说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制进行了全面修订。

新政策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给纳税人带来了一系列变化。

本文旨在对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解读,并对其影响和意义进行思考。

我们来了解一下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对起征点、税率、税前扣除项目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根据新政策,起征点由以往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相对较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税率也进行了调整,分为7个等级,最高税率由45%降低至35%,中低收入群体将受益。

新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可以纳入扣除范围。

这些改变都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有较大影响。

新政策的出台,对中国的税收制度和纳税人都意味着什么呢?从宏观角度来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促进社会公平和减少贫富差距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提高起征点、调节税率等措施,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

新政策对鼓励人们增加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也有积极作用。

通过对这些支出项目进行税前扣除,可以鼓励人们提高投入这些领域的支出,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水平和健康状况。

新政策对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负也有一定帮助。

通过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可以减轻这些纳税人的负担,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创业环境的改善。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税收政策的调整必然会对国家财政产生影响。

尽管新政策对中低收入者有所减轻税负的作用,但也可能会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一定的压力。

新政策对纳税人的个人财务状况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尤其对高收入者来说,税率的调整可能导致其纳税额增加。

新政策对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人认为,对某些支出项目进行税前扣除可能会导致税基减少,进而影响税收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最近,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些新政策对于社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思考。

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我国将继续调整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税负,扩大税基,以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加大专项附加扣除力度,适当增加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居民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提高征管效能。

提高起征点是新政策的亮点之一。

根据新政策,我国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

这一举措将使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受益,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增长。

对于这一举措,社会普遍持积极态度,认为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调整税率结构也是新政策的重要内容。

根据新政策,我国将适当调低税率,增加纳税人的收入。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鼓励人们增加收入,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

对于高收入人群,新政策也将加大税收力度,提高其纳税义务,有利于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加大专项附加扣除力度也是新政策的亮点之一。

根据新政策,我国将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增加其可支配收入。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鼓励人们更多地关注家庭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政策还将适当增加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科研人员、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他们更多地投身科研和创新活动,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

新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居民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提高征管效能。

这有利于减少税收漏税现象,增加税收收入,有助于提高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各项所得,按照法定的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并缴纳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旨在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和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规定。

第一、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方法调整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方法的调整是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采用年度综合所得额的方法,将全年各项所得汇总计算税额,并采取逐级递扣、逐级递延的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这一调整有效解决了原有计税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使税收计算更加公平合理。

第二、个税起征点提高和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的收入达到一定金额后,才需要进行纳税的临界点。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很多低收入人群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税率调整也是个人所得税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档次,分为7个不同的税率等级,相应地确定税率和税额。

这一调整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合理和公平。

第三、提高特定劳动者的费用减免标准为了减轻一些特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新政对于这些劳动者的费用减免标准进行了提高。

特定劳动者包括基层项目技术人员、专业技师、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根据新政策,特定劳动者可享受更高的费用减免标准,从而减少纳税额。

第四、加强税收征管和风险防控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加强了对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和监管。

纳税人需要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所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

同时,新政策还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风险提示,以保证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第五、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个人所得税新政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

通过加强与其他政策的衔接,个人所得税新政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厦门市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据新华社电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自9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那么,新税法与原税法究竟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3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工资、薪金所得9月1日起适用新税法新税法和实施条例均自9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言,是指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可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问题出现。

“但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位负责人说,韩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调整为1300元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简称“涉外人员”),在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原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每月2800元,即涉外人员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的费用,减除费用的总额为48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国税发[2011]7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1.07.26
【实施日期】201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1]75号2011年7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于2011年6月30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现就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要求“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十一届全国
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按照《建议》和《纲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作者:暂无来源:《财会学习》 2019年第6期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发〔2018〕41 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59 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 号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61 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62 号)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7 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修订申报表的总体情况本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结合新税制政策规定,进一步简并简化申报内容、规范数据口径、引导和鼓励网络申报,确保新税制全面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

主要情况如下:( 一) 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 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 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三)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
公告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商业会计》
【年(卷),期】2011(000)004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总页数】2页(PI0015-I00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J],
2.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明确 [J],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2018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J],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1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J],
5.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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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报告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报告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解读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税收,也需要与时俱进,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

为此,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旨在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公平性,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与目的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迅猛,人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不平等和不公平问题的挑战。

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旨在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主要目的包括:一是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公平性,减少高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二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三是优化税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举措1. 提高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提高起征点,即免征额。

此举可以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根据最新政策,起征点已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至5000元,这将使更多的低收入人群享受到免税待遇,进一步促进内需和消费。

2. 调整税率结构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包括对税率结构的调整。

为了提高税制的公平性,政府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了逐级累进的征税,即高收入者需缴纳更高的税率。

此举旨在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3. 减少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取消了一些过去给予高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阶梯扣除比例、子女教育等扣除项目。

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高收入者的税收优势,使纳税人负担更加公平。

4. 引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计征模式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计征模式。

即将个人各项收入进行分类,以不同的税率进行计征。

这样可以更精确地对不同收入来源的个人进行税收征管,提高征税的精确性和公平性。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和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社会公平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在缩小收入差距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个人所得税改革能够减少高收入者的税收优惠,提高高收入者的税负,使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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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政策解读稿【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04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针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主要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如何适用税法修改前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问题及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为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缴纳税款,还公布了含有速算扣除数的税率表。

二、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答: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扣缴义务人准确理解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扣缴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相关税法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在计算方法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由于新税法的施行时间是在年度中间的9月1日,年终汇算清缴时涉及到分段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需要分步进行:①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②然后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③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④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方法仅适用于纳税人2011年的生产经营所得,2012年以后则按照修改后的税法全年适用统一的税率。

四、能否举个例子说明一下?答:如某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前8个月按2000元/月计算,后4个月按3500元/月计算),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45000×30%-4250)×8/12=6166.67元后4个月应纳税额=(45000×20%-3750)×4/12=1750元全年应纳税额=6166.67+1750=7916.67元五、对生产经营所得为什么采取这种计算方法?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生产经营所得是根据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产生的实际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应纳税额、平时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法。

由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施行,为使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能够切实享受今年后四个月的减税优惠,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对其2011年度的应纳税额实行分段计算。

因此,在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计算2011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涉及个体工商户、投资者个人的减除费用标准应区分前8个月和后4个月,分别按照修改前后税法的规定计算。

并在此基础上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修改前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算出两个全年应纳税额,再分别乘以修改前后税率表在全年适用的时间比例,并相加得出全年的应纳税额。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个税起征点提至三千五中低收入者税负减轻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行政强制法和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如何看待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免征额、税率结构等多方面内容?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回答: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一贯坚持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精神。

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王建凡说,上述修改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

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数将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负担。

与此同时,该法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得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实现进一步减税。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能够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增加了一些税负。

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

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以下的纳税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约40%,最大的降幅是57%。

第四,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有记者问,法律修正案一般是通过的时候立即实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9月1日实行,是基于何种考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回答:规定9月1日实行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方面,在立法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后,需要一定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相应修订,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开展实施准备工作。

另一方面,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内容较多,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实施准备工作,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进行修改测试,对已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500多万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修改和调整。

有记者问,行政机关如何保证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回答: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规范政府行为,创新行政理念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应做好该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有六项工作要做:第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充分领会它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和宣传这部法律。

第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使他们熟悉掌握行政强制法,能够在工作当中坚决自觉贯彻执行。

第三,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凡是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及时修改。

第四,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强制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办法。

第五,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要严格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契机,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宋伟)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答记者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

一、问:近年来税务机关在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答: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一直致力于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2010年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从多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加强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项目征管。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体现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

同时,制定完善了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卖所得等高收入者财产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带动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

二是切实加强高收入者日常税源监控。

一方面,税务部门通过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方便扣缴义务人履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义务,税务机关掌握的高收入者逐步增加,日常税源管理得到加强。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人数逐年增加。

同时,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与房屋登记部门的合作,实现了房屋转让所得“先税后证”的税源监管。

另外,各地切实加强了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积极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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