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资格考试知识点 ]重大选题备案等几个重要出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近年来,出版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出版物的数量也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为了确保出版质量与效益,许多出版机构采取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该制度是指,出版机构在进行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重要选题时,必须进行备案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备案内容应包括选题的背景、创新点、市场需求、出版周期等。
审核部门会根据备案内容,对选题进行评估和审批,决定是否通过备案。
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实施,对于出版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该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出版物的重复、雷同等情况的发生,提高出版品质与创新力。
另一方面,该制度可以帮助出版机构更好地控制出版成本和风险,避免盲目跟风和投入过多资源而导致的损失。
与此同时,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备案过程应当以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备案机构应当积极与出版机构沟通,了解市场需求和读者喜好,从而更好地指导选题的确定。
最后,备案制度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出版行业的快速变化和新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出版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有效提高出版品质和效益,同时也需要注意保障其公正性和适应性。
出版机构应当积极遵守该制度,不断创新和提升出版质量,为社会文化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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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一条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了实施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必须依照本办法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未经备案的,不得出版发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二)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四)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五)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六)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七)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八)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九)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十)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十一)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十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十三)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十四)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十五)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前款所列重大选题的范围,新闻出版署将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四条出版单位向新闻出版署申报重大选题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申请报告;(二)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三)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前款备案材料不齐备时,不予受理。
本条所称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一)中央各部门的出版社,其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二)解放军系统的出版单位,其主管部门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三)属地方的出版单位,其主管部门是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或音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第三章出版行政管理中级
三、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熟悉)
(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1.宪法 2.各种普通法律(“一法”等)
(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五条例”、“六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系统、全面地对各种出版活
动做了规定,是有关出版工作的最重要的基本行 政法规。
(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
其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承担。
(二)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制度
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单位实行年检登记制,以 加强对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譬如图书出版 社:
(1)每年写出工作总结报告;
(2)每逢单数年,自查年检、登记换证;
(3)每逢双数年,自行检查总结。
不符合条件的出版单位应予缓期登记,并给予 从批评到全社停业整顿等处理。如6个月内仍达 不到条件,将被取消登记资格。
一、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
(一)掌握(5) 1.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 3.图书的质量标准 4.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和专项选题报批 5.书号、刊号、版号的管理规定
(二)熟悉(5) 1.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 2.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种类 3.保障图书质量的宏观调控机制 4.国家保障出版活动的措施 5.国家有关出版的奖惩措施内容
门、科技部门等。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1.省级出版行政部门 省(区、市)新闻出版局。 起草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审
核出版单位设立申请,监督管理出版单位、出版 物质量、出版物市场。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各自职责范围内。
报纸、期刊变更刊期,自2004年1月起,可由 省级新闻出版局代行审批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但广播电视类报纸、期刊变更刊期为一周以上 (含一周)的,仍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一种出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版社和作者的出版行为,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合法性。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备案、审批和公示等环节。
一、选题备案
选题备案是出版社和作者在开始创作之前,向相关部门申报出版计划的过程。
申报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的基本信息,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出版类别、内容简介等。
同时也需要提供出版物的版权情况,包括是否已经有其他出版社或作者出版过类似的作品等。
二、审批
选题备案通过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出版物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审批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的内容、出版社和作者的资质等方面。
三、公示
审批通过后,需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出
版物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是对出版社和作者的一种监督。
公示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的基本信息、审批结果等。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出版行为,保障出版物的质量和合法性。
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版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一、背景介绍出版业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出版物质量、规范出版行为和加强社会监督,我国出版管理部门制定了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二、选题备案的意义1.加强对出版选题的引导和监督,确保出版物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促进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出版物的品质和质量;3.保护读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规或不良内容的出版物流入市场;4.推动出版行业的创新发展,改善出版物的内容结构和质量。
三、选题备案的具体要求1. 选题的范围和标准1.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环境、健康等领域;2.选题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3.选题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读者需求,能够满足社会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
2. 选题备案的程序1.出版机构在确定选题后,向所属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备案;2.出版管理部门将对选题进行审核,审查选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出版机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如有需要,可重新提交备案;4.出版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函,出版机构可正式开始出版准备工作。
3. 选题备案的效果与影响1.有利于提高选题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选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有助于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和读者满意度,增加读者的信赖度和购买欲望;3.对于出版机构而言,备案制度能够提高其专业性和社会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4.备案制度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监督出版行业的途径,增加了社会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 问题1.选题备案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限制出版机构的创作和发展空间;2.审核流程繁琐,可能会影响出版进度和效率;3.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可能会导致备案制度的形同虚设;2. 改进措施1.加强对选题备案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出版机构的理解和配合意识;2.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的时效性和效率;3.加强对备案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日期】2019.10.25•【文号】国新出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现将修订后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0月25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应当依照本办法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出版发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现任、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文章及其工作和生活情况的选题,有关现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讲话学习读物类选题。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过程、重要人物选题。
(四)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战役战斗、重要工作、重要人物选题。
(五)集中介绍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情况选题。
(六)专门或集中反映、评价“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选题。
(七)专门反映国民党重要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八)涉及民族宗教问题选题。
(九)涉及中国国界地图选题。
(十)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重要社会事务等选题。
出版专业基础(中级)复习要点(DOC)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出版基础(中级)复习笔记第一章出版概论一、“出版”的概念和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前提和特征。
(一)概念: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最早在我国使用“出版”一词:1833年创办于广州的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的编辑序言。
最早在我国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一词:1906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大清印刷物专律》。
在我国,给“出版”做出明确的定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二)出版活动三要素:编辑、复制、发行(三)出版活动的前提是作品。
出版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转化为出版物的作品。
(四)出版活动的特征:1.文化的记载、传播、交流和传承2.不同劳动的有机结合3.政治性和思想性4.经济性和产业性二、出版活动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有决定性影响;出版活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的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一)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的决定性影响:1.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决定出版活动的命运。
2.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物质条件。
3.科学技术是出版活动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4.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活力。
(二)出版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1.对政治发展的影响:(1)形成舆论导向。
(2)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3)促进社会和谐。
2.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2)促进人们更新经济理念,推进经济发展。
(3)迅速传递各种社会信息,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3.对科技发展的影响:(1)发现先进科技成果并促进其迅速传播,使它们尽快变成现实的生产力。
(2)对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了全民族的科学素养和技术能力。
(3)科技读物使人们形成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的社会观念。
4.对文化发展的影响:(1)增进文化积累。
(2)推进文化创新。
(3)优化文化选择。
(4)促进文化交流。
三、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出版法规)考试复习
2016年中级出版资格<基础>知识点:重大选题备案制度1.制度所属质量管理框架保障图书质量→出版宏观调控机制→预报机制→重大选题图案制度2.重大选题的含义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
3.需备案的选题范围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规定范围:(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方面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4.选题范围的调整:选题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
总署适时调整、公布。
《加强和改进重大选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凡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以及外交方面的选题,要履行备案手续。
5.办理备案的手续审批与备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总署备案;总署方面: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备案申请报告,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上级主管部门或报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2013年出版考试基础知识重点笔记第六章5
六、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一)图书质量的概念:所谓图书质量:是指图书产品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读者要求的程度。
具体包括图书产品的装帧设计、内容价值、印制、特色、品牌、文化品位、系列服务等方面。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
分别属于内容质量和形式质量。
(二)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线:出版社应遵循国家规定,建立并健全有关出版物的质量保障机制和体系,建立并认真执行一系列相关制度,充分重视社会对出版物质量问题的反映并作出改进,为社会不断提供高质量的出版物,从而维护好自己的生命线。
(三)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各出版社都必须坚持执行图书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选题集体论证制度:图书质量首先取决于选题质量。
(2)选题报请审核备案制度:每年拟实施的选题,要列入年度出版计划按国家规定申报备案。
年度选题计划备案后的任何新增选题,都必须补报备案。
重大选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未履行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图书不可出版。
法规汇编等类型的选题,除了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外,还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向出版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安排出版。
(3)三级审稿责任制度:坚持这项制度,不同审稿者的意见可以互相补充,从而使审稿意见更加全面深刻,更加符合原稿的客观价值。
只有三审通过以后,才能对稿件正式作出处理。
(4)责任编辑制度和编辑持证上岗制度: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具备一定资格的初审者担任。
责任编辑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加工整理(包括督察助理编辑或其他编辑的加工质量)和校样的通读工作,负责对整体设计、排版、校对、印制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的职责是:使稿件内容更加完善,不仅做到不留原则性错误,还要在原基础上有所提高;使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没有一般技术性差错;使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
可适当增加责任编辑人数。
(5)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出版社要配备足够的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做好校对工作。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笔记
一、出版与出版活动1. 出版的概念、构成要素。
概念: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要素:编辑、复制和发行。
2 .开展出版活动的条件和出版的一般过程。
条件: (1)精神文化资源条件(2)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条件(3)流通传播条件(4)市场条件过程: (1)精神产品生产(2)物质产品生产(3)产品流通3.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针原则: (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2)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进用,洋为中用(3)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4)坚持质量第一(5)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主要任务: (1)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阐释科学发展观。
(2)积累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3)弘扬民族优秀文化(4)促进国际文化交流(5)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4.出版工作者的文化追求和职业道德规范文化追求: (1)认真做好文化选择(2)大力推进文化创造(3)积极开展文化传播(4)充分重视文化积累职业道德规范: (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2)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3)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出版质量(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爱岗敬业,忠于职守(6)团结协作,诚实守信(7)艰苦奋斗,勤俭创业(8)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利益5.编辑工作的特点及其在出版工作中的地位特点: (1) 政治性 (2)思想性 (3)科学性 (4)创造性 (5) 选择性 (6)加工性 (7)中介性地位: (1)贯彻出版方针的关键(2)制订和实现出版计划的核心(3) 提高出版物质量的主要保证(4)提高出版效益的基础6.编辑过程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组稿→ 审稿→签订出版合同(期刊无此环节) →编辑加工整理→整体设计→ 审定发稿→校样处理→样品检查→ 出版物宣传→反馈信息收集7.编辑人员基本素质政治、思想、文化、职业素质(职业追求,职业敏感,职业作风)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目录
目录2007年版前言2004年版前言第一章出版概论第一节出版活动一、“出版”概念二、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三、出版活动的前提四、出版活动的特征五、出版活动与社会的关系第二节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我国出版工作的方针原则三、我国出版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节出版物一、出版物的要素二、出版物的种类三、出版物的热属性第四节出版资源一、出版资源的概念二、出版资源的特点三、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第五节出版业一、我国出版业的性质特点二、我国出版业的构成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第六节出版学的概述一、出版学的学科性质二、出版学的研究对象三、出版学的学科内容四、出版学的相关学科五、中外出版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概况六、开展出版学研究的重要意义第二章编辑概论第一节编辑与编辑工作一、“编辑”的概念二、编辑工作是整个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三、编辑过程的基本环节四、编辑工作的特点五、编辑工作的基本功能第二节编辑人员一、编辑人员的基本素质二、编辑人员的能力三、编辑人员的责任四、编辑与作者、读者的相互关系第三节编辑学研究一、编辑学的学科建设二、编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三、编辑学的研究对象四、编辑学的研究任务第三章出版历史知识第一节文字与文献载体的变迁一、汉字的产生与演变二、书记的起源与载体的变化第二节印刷术的发明与发展一、雕版印刷术的发明二、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与应用三、套版印刷技术的发明与应用四、中国印刷术向域外的传播第三节古代刻书业及其编辑业务一、官刻二、私刻三、坊刻四、寺院刻书五、古代刻书业的编辑工作第四节古代的图书贸易一、早期书市二、抄本书的流通三、印刷术发明后图书贸易的发展第五节近现代印刷业的发展一、西方印刷技术的引进与应用二、新技术对图书装帧形态的影响第六节近现代出版机构一、早期传教士创办的出版机构二、晚清政府办的出版结构三、民营出版机构四、文化团体办的出版机构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出版机构六、国民党办的出版机构第七节近现代出版活动一、机构组织二、人员构成三、资本构成四、选题开发五、稿件来源六、发行方式七、广告宣传第八节近现代出版物一、报纸的出版二、期刊的出版三、图书的出版第四章出版行政管理第一节出版行政管理概述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述二、出版行政管理的依法实施第二节对出版单位的管理一、对设立出版单位的管理二、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和注销的管理三、出版单位年检僧籍制度四、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五、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第三节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一、图书质量管理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三、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四、特殊选题专项报批五、书号、刊号与版号管理六、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第四节国家对出版物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一、关于书刊委托印刷的规定二、关于音像制品复制的规定三、关于电子出版物复制的规定四、光盘类出版物的SID码第五节国家关于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一、关于出版物市场刊的共同性规定二、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规定三、关于出版物分销的规定四、关于音像制品发行的特殊规定第六节对出版活动的保障及有段的奖惩措施一、对出版活动的保障二、对优秀者的褒奖三、对违法者的惩戒第五章出版社经营管理第一节出版社经营管理概述一、出版社经营管理的含义二、出版社经营的目标和决策三、出版社经营管理的职能和种类四、出版社管理机制第二节出版社计划管理一、出版社计划的特点和作用二、出版社计划管理的内容第三节出版社财务管理一、出版社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内容二、出版社的成本管理三、出版社的纳税管理第四节图书质量管理一、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线二、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三、高度重视社会监督机制的作用第五节出版社人力资源管理一、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三、岗位培训和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四、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第六节出版社管理信息系统一、出版社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几个阶段三、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应注意的问题第六章出版物市场第一节出版物市场概述一、出版物市场的概念二、出版物市场的构成要素三、卖方市场与买方市场四、出版物市场竞争第二节出版物市场的需求一、出版物市场需求的特征二、影响出版物市场需求的因素第三节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一、出版物市场细分的概念二、出版物市场细分的作用三、市场细分的程序四、出版物的个人市场与集体市场五、目标市场第四节市场调查与市场预测一、市场调查的内容二、市场调查的程序三、市场预测的内容四、市场预测方法第五节市场营销策略一、产品策略二、价格策略三、渠道策略四、促销策略第七章著作权知识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法概述一、著作权二、著作权法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一、著作权的主体二、著作权的客体第三节著作权的内荣一、人身权二、财产权第四节著作权的归属与保护期一、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二、某些特殊类型产品的著作权归属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第五节著作权限制一、著作权限制的概念二、著作权限制的范围和主要方式第六节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一、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三、著作权转让合同第七节著作权的侵权与法律保护一、著作权侵权的类型与具体行为二、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八节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二、依法尊重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三、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参考文献后记考试大纲在本科目又增加了以下两章节:八、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九、时事政治。
出版行政管理-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编辑出版责任机制包括前期保障机制、中期保障机制和 后期保障机制。前期保障机制要求坚持按专业分工出书, 加强选题策划工作,坚持选题论证制度;中期保障机制 要求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设计 编辑制度,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责任校对制度, “三校一读”制度,印刷质量标准和《委托书》制度, 书名页、中国标准书号和图书条码使用标准等。后期保 障机制要求成批装订前的样书检查制度,出书后的评审 制度,图书征订广告审核制度,图书样本送缴制度,图 书重印前审读制度,稿件及图书质量资料归档制度,出 版社与读者和作者联系制度 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坚持出版行业协会监督制度,社会团 体监督制度,读者投诉反馈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制度
1.对设立出版单位的审批制。对出版单位的设立,我国一直实 行审批制,即设立出版单位需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许 可。2.设立出版单位的条件。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 件:(1)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符合国务院出 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办机关。主办单位是指出 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主管机关是指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 部门。(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应当与主办单位的 业务范围相一致。出版单位坚持在专业分工的业务范围内从 事出版活动,不仅是遵守法规的表现,也有利于形成自己的 出版特色。(4)有30万元(互联网出版机构应有300万)以 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 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人员。(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审批设立出版单位的原则。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全国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指导、协调出版事 业发展。”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由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编辑出版责任 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三部分组成。出版宏观调控机制系统由 预报机制、引导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责 任机制组成。1.预报机制包括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 度,坚持对全国新发排书目的审核制度。2.引导机制包括坚持 出版通气会制度,坚持出版法规强化培训制度,坚持舆论引 导制度,坚持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出版规划制度,坚持出版资 金保障制度。3.约束机制。约束机制包括坚持出版社年检登记 制度,坚持书号使用总量宏观调控制度,监视图书跨省印制 审批制度,坚持图书售前审批制度。4.监督机制。监督制度包 括坚持随机抽样检查制度,坚持图书出版定期分析制度,坚 持图书编校、印装质量检查制度,坚持图书市场的动态监测 制度。5.奖惩制度包括坚持优秀图书奖励制度,坚持优秀编辑 出版人员表彰制度,坚持优秀和良好出版社表彰制度,坚持 对违规出版社和责任人处罚制度。6.责任机制包括坚持分级管 理责任制度,坚持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坚持出版社业务 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出版资格考试知识点3]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种机制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种机制1997年3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12月修订)1997年6月《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1)要有严密的组织2)要有科学严格有效的机制3)要有称职的队伍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由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编辑出版责任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三部分构成。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预、引、约、监、奖、责预:计、大、发引:通、培、舆、规、金约:检、量、印、售监:读、析、质、测奖:书、人、社、罚责:分、主、证编辑出版责任机制:前、中、后前:专、策、证中:审、编、设、校、印、书、标后:样、评、征、缴、重、档、联社会监督机制:行业、团体、读者、舆论(一)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1.预报机制1)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
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应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同时送交本省党委宣传部门备案。
出版社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制订出版计划,先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再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如果要增补选题,须在发稿前一个月将选题计划报送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
特殊急件须随时报批。
2)坚持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出版社在出版之前,必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申报备案或报来后未得到备案答复的,一律不得出版。
(1)需备案的选题范围(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重大选题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2019年出版资格考试《中级理论与实务》精编:审稿制度
2019年出版资格考试《中级理论与实务》精编:审稿制度广义审稿:审读、评价、选择、加工整理出版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和实施选题的具体步骤、实行稿件加工整理的前提条件:对稿件取舍、提升稿件质量、导向准确、内容健康、有益于读者社会的图书面世、防止有害低劣的作品出版。
审稿制度分为两种:国家实行出版行政管理的审稿制度、出版单位内部实行的简称“三审制”的审稿制度重大选题备案规定:提交备案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书稿、文章、图片等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或转请相关部门协助审核三审制:三级审稿责任制度:三审责任制度:初审、复审、终审坚持三审责任制:1997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初审: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复审: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人员担任终审: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终审书稿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重点: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三审制是出版单位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任何时候不能减少审级。
必要时增加审次、各个审级的责任也不能互相取代,经过退休的稿件也要再次实行三审。
三审制的程序:三审通过后才能对稿件正式处理、或在签订出版合同后开始编辑加工整理、或将稿件退交作者修改、或将稿件退还作者三审制各审级的任务初审任务:通读全稿、对政治导向、思想倾向、稿件价值(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具体内容、体例、文字全面审查和研究、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行预估,以审稿意见形式表明是否能够采用、担任责任编辑负责加工整理等后续工作、稿件退修时根据终审意见草拟退修信、退稿信由复审和终审签署意见后与稿件一起交作者。
复审任务:通读全稿、全面把握、对初审优缺点、价值、质量、效益等意见实行审核判断、表明态度、遗留问题补充解决终审任务:审查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倾向、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学术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本单位专业分工、出书特色、种类结构、品牌营造、经济实力等方面综合考虑、一般稿件重点抽查审读部分内容、重点稿件全面审读或约请其他人员审读、最终处理意见。
2021出版专业资格基础知识点
2021出版专业资格基础知识点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涉及初级)(1)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也属于保障图书质量的出版宏观调控机制中预报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
重大选题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
重大选题未经备案,不得出版。
(2)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经所在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3)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申报备案时,应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备案申请报告,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对书号、刊号的管理要求(涉及初级)书号、刊号都是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
“书号”的全称是“中国标准书号”,由以ISBN为前缀的5段、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主要用于图书、音像制品、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等。
“刊号”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习称。
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组成。
前者由以ISSN为前缀的2段、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后者由以“CN”(中国的国名代码)为前缀的2段、6位阿拉伯数字以及分类号组成。
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
刊号主要用于报纸和期刊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国家对于书号、刊号的管理规定主要有:(1)书号、刊号不能相互替代使用。
(2)书号、刊号不得“一号多用”。
(3)逐步实施书号实名申领制度。
(4)严禁买卖书号、刊号。
出版物质量管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12月公布的修订后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项均合格的图书,质量属合格。
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质量属于不合格。
(一)图书质量监督检查: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抽样检查方法。
抽样检查分两类:一是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有经验、有水平的审读人员,随机抽样审读所辖地区出版单位出版的和市场上的图书,大力推荐优秀的,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即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发现倾向性的问题,向上级汇报并向出版单位发通报。
[出版资格考试知识点4]图书质量管理基本制度
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图书质量管理基本制度主要有八项,此外还有几项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制度。
1.选题集体论证制度2.选题报请审核备案制度3.三级审稿责任制度4.责任编辑制度5.编辑持证上岗制度6.责任校对制度7.“三校一读”制度8.出书后的评审制度9.其他几项制度:特殊图书外审制度、各学科交叉审读制度、专家通读及专项检查制度1)选题集体论证制度个人的知识范围和判断能力总是有限的,建立选题集体论证制度对各种选题进行论证,能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论证方式,共同把好选题关。
2)选题报请审核备案制度每年拟实施的选题,要列入年度出版计划按国家规定申报备案。
年度选题计划备案后的任何新增选题,都必须补报备案。
重大选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核、备案手续,未履行这些手续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图书不得出版。
某些按国家规定须履行专项报批手续的特殊选题,除了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外,还要单独向出版行政部门专门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
3)三级审稿责任制度审稿分为三级,依照初审→复审→终审的次序循序进行,每个审级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编辑人员担任。
审稿过程中,一级对一级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不同审读者的意见又可以互相补充,互相借鉴,集思广益,从而使审读意见更加深刻,更加符合原稿的客观价值。
只能三审通过以后,才能对稿件正式进行处理。
4)责任编辑制度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责任编辑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包括督察助理编辑或其他编辑的加工质量)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
5)编辑持证上岗制度因为编辑在保证图书质量上具有关键作用,所以编辑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来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未获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责任编辑。
6)责任校对制度出版社要配备足够的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工作。
2020出版资格考试《中级基础知识》重点解读:对出版单位的管理
2020出版资格考试《中级基础知识》重点解读:对出版单位的管理
1、出版单位的设立,我国实行审批制;
2、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制度: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缓期登记,被暂缓登记的出版单位,六个月内仍达不到年检登记基本条件的,将被取消登记资格。
3、国家对新闻出版行业的领导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国家在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单位和期刊社等出版单位,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简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5、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1)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2)定期登记,每隔三年进行再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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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选题备案等几个重要出版制度
1.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
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应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同时送交本省党委宣传部门备案。
出版社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制订出版计划,先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再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如果要增补选题,须在发稿前一个月将选题计划报送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
特殊急件须随时报批。
2.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
国家规定,出版单位发行其出版物前应当向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免费缴送出版物样本。
3.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出版社在出版之前,必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申报备案或报来后未得到备案答复的,一律不得出版。
(1)需备案的选题范围
(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重大选题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
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
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
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凡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史、国史、军史、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以及外交方面的选题,要履行备案手续。
(2)办理备案的手续
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一般程序:
出版社写出申请报告和对稿件的审读意见,写明没有把握要请示的问题,连同稿件一起报主管部门;主管理部门经审读稿件后如认为有出版价值,再正式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
出版单位申报备案时,应该填写①备案登记表并提交②备案申请报告,③书稿(选题、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④审核意见。
(3)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未经备案而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无论内容有无问题,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
同时,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特殊选题专项报批
指某些选题除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还须向出版行政部门单独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
报批手续一般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
人体美术、法规汇编等类型的图书须履行特殊选题专项报批手续。
引进版图书须将选题向出版行政部门专项报批。
选题获批准后,还应将有关的出版合同报版权行政部门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