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考核和评价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堵截假币,维护商业银行信誉和社会公众利益,现就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包括点钞机、存款机、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清分机)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商业银行都要高度重视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各商业银行要严把采购关,切实做好使用、日常维护和技术升级等环节的管理作。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新发现假币的技术特点,督促商业银行对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及时进行技术升级。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遵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9]230号)精神,督促辖区内商业银行在做好点钞机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及清分机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假币从银行流出。
三、加强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关注假币制作技术的新动向,注意收集有特点的假币样张,提供给商业银行用于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测试及技术升级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情况对辖内商业银行使用的点钞机、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清分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测试检查,督促商业银行对不能识别假币的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及时进行技术升级,不能升级及质量不过关、鉴伪能力有缺陷的设备要责令其停止使用,检查测试情况要在假币收缴鉴定情况检查报告中专题反映。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全真模拟试题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全真模拟试题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2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题共90小题,每题0.5分,共计45分)1、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发生各种结果的变动,结果的变动程度越大则相应的风险()。
A.越大B.越小C.无影响D.先大后小2、下列属于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是()。
A.跟单托收B.委托贷款业务C.代收代付业务D.企业年金基金托管3、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信用证称为()。
A.循环信用证B.背对背信用证C.对开信用证D.预支信用证4、小李在甲银行研究部门工作,但他准备辞职,辞职后可能到乙银行类似部门工作,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小李有权分享团队的研究成果,并可以将该成果带到新的工作岗位B.部门内同事不应当与小李共享研究成果C.可以与小李共享部分成果,但工作中应当处处提防小李,不能再使其利用团队资源增长工作经验D.可以与小李共享研究成果,因为他目前仍是团队一员5、()核心是以风险价值为指标来度量市场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资本要求。
A.内部模型法B.标准法C.权重法D.情景分析法6、关于银行远期外汇交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远期外汇交易具有能够对冲汇率风险的优点B.需要事前约定交易的币种、金额和汇率等C.可按固定交割日交割,也可由交易的某一方选择在一定期限内的任何一天交割D.远期外汇升水表示在直接标价法下,远期汇率数值小于即期汇率数值7、200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就监督管理部分而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案规定央行将不具有直接检查监督权B.法案规定央行不再直接审批、监管金融机构C.法案修订将央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划分出来D.法案规定央行主要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8、按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字号】银发[1994]171号【颁布时间】1994-07-07【生效时间】1994-07-07【时效性】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报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报表填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商业银行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是一项新的工作,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和各商业银行要加强领导,做好基础工作,逐步提高监督和考核水平。
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告。
附件1: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38号文《关于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银发〔1994〕38号文《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中所称商业银行系指下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及经营人民币业务的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人民银行总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行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情况的考核行;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是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情况的考核行,也是商业银行非法人分支机构执行其总行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情况的监督行。
人民银行对未达到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有权采取纠正措施。
人民币收付业务现场检查监管评估标准
人民币收付业务现场检查监管评分标准为检查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国家有关现金业务法律法规和上级现金业务相关要求情况,用大数据为货币管理部门探索现金运行客观规律,用信息化,智能化促进现金业务管理水平质的提升,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金融稳定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人民币收付业非现场检查监管评分标准。
一、系统运行要求有效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满足对社会的现金总量供应,券别供应,库存与市场相适应的合理券别库存结构,回笼人民银行的缴存款质量符合“五好”钱捆标准,回笼残损币符合要求,实现人民币流通环节全程监控,让钞票身份可辨、可查、可疑钞票来源定位,解决假币纠纷与举证。
建立信息互通互联、数据采集纵到底、横到边、不断层的网路化信息管理统计系统。
单项数据可单独汇总查询分析,相互比较,能够生成主要常规化现金分析报表。
不仅解决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人民币收付业务非现场检查监管,而且解决人民币收付业务现场检查数据录入,实施鼓励机制管理加分项数据录入,进而系统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人民币收付、反假业务业绩考评排名。
往后通过系统升级逐步向只能化监管方向迈进。
二、覆盖范围辖区所有办理现金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地方金融法人总行(联社)、外资银行市级支行、地方村镇银行。
三、基本要素人民币银行***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排名、行号、地址、同点数、自助设备数量、纸币清分设备品牌型号数量、硬币清分设备品牌型号数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会计)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反假技术骨干、管库员、联系电话。
四、系统设定以下内容形成统计报表(一)现金运行信息季度数据采集1、对公收入:金额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减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幅本期、年累计,占比%本期、年累计;2、对私收入(包括柜面收入、自助设备收入):金额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减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幅本期、年累计,占比%本期、年累计;3、外部项目收入合计,同业间现金存入,现金收入中级;4、对公支出:金额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减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幅本期、年累计,占比%本期、年累计;5、对私支出(包括柜面支出、自助设备支出):金额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减本期、年累计,同比增幅本期、年累计,占比%本期、年累计;6、外部项目支出合计,同业间现金支出,现金支出总计。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堵截假币的坚定防线,保障现金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保障金融安全,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适应当前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保证本行现金从业人员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第二条考核对象
反假货币岗位履职考核对象为现金从业人员,主要分为现金收付人员、清分人员、鉴定人员。
第三条职责与分工
人力资源部是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人员调整、岗位履职档案管理、行员等级评定管理等;运营管理部负责制订现金从业人员岗位履职考核办法,并对现金从业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履职或履职不尽
1。
商业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营业机构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切实从日常操作、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上落实营业网点业务人员现金收付管理内控制度,提高、督促各网点支付、上缴现金钱捆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管理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行现金收付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窗口支付和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的全面提高,确保柜面现钞的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的规范操作和主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现金安全,切实履行货币管理和服务职责。
二、考核范围:本文适用于本行所有现金服务窗口机构,现钞的柜面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
三、考核内容:1、办理现金业务网点临柜人员对外支付现金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流通标准;2、临柜人员是否掌握《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3、是否按照残币兑换办法为客户无偿兑换残损人民币,兑换程序是否合规;4、临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持反假币资格证书上岗证进行假币收缴;5、营业网点业务人员是否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6、储蓄存款客户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储蓄柜台人员是否要求客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由代理人代理的是否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验无误后予以支付。
7、办理收付业务时,发现可疑类交易和反洗钱交易特征的业务是否及时上报。
四、具体挑剔、兑换标准如下:(一)残缺人民币的兑换标准:1、票面缺少部分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或缺角的;2、票面有孔洞,直径大于10毫米的;3、裂口长度超过票面长度(或宽度)1/5或损及花边、图案的;4、因票面断裂而粘补的;5、票面纸质软、较旧的;6、由于油浸、墨渍等造成脏乱污面积较大(大于1平方厘米)或涂写字迹较多,妨碍票面整洁的;7、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的;8、硬币残缺、穿孔、变形、墨损、氧化损坏花纹的。
(二)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1、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全额兑换:(1)票面残损不超过1/5,其余部分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XX农商银行现金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XX农商银行现金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X农商银〔2015〕4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行现金业务,提升现金业务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现金业务操作风险,确保现金业务处置准确、安全、高效。
依据人民银行、上级管理部门现金业务管理操作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库管中心)及相应责任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库管中心日常记录,是指库管中心在办理网点缴现业务时发现本办法所涉及的日常差错,由库管中心指定人员及时在《XX农商银行现金业务管理登记簿》上登记差错信息,换人复核,双人确认。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总行库管中心日常记录、各级管理部门专项检查、人民银行XX市支行有关现金业务通报以及客户有效投诉等为依据,实行不定期通报,对网点差错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第二章网点现金上缴第五条现金上缴流程应符合《XX农商银行社会化押运操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上缴的现金装入钱箱时必须换人卡大数复核,按制度要求对上解的调拨箱使用调拨箱专用锁并换人卡封,完成交接手续。
调拨箱未按规定上解的或与安邦交接的调拨箱与实际调拨箱数量不符的,每次罚款100元;因调拨箱锁具使用错误的,每次罚款100元;调拨单未随款箱上交的,每次罚款100元;装有现金、凭证等重要物品的调拨箱、尾箱遗忘在营业场的另行处理。
第六条网点上缴的现金必须做到清点无误,并在成刀现金的腰条纸上加盖经办人名章,封签上加盖经办人名章和日期章;对非成刀上缴的现金,应装入专用装钞袋,并在装钞袋上注明上缴网点名称、上缴柜员、上缴金额等信息;库管中心整点人员应按要求清点网点上缴的现金,并与现金调拨单核对无误。
清点时发现长短款券别在50元(含)以下的,每张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长短款券别100元的,每张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夹版长短款的,每张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腰条或封签处印章不清、无印章、无日期、手写姓名的,每处罚款10元;非成刀现金上缴,未注明网点名称、柜员姓名、上缴金额等信息的,每次罚款20元;上缴现金未扎紧整齐,四边长短(高低)超过 0.2 厘米或呈明显锯齿状的,每捆罚款20元;将未清点的人民币直接缴至库管中心的,每捆罚款100元。
银行现金中心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银行现金中心的管理,确保现金业务的安全、准确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商业银行现金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2.1 银行现金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现金中心的全面工作。
2.2 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2.3 设立业务组、清分组、仓储组、运输组等相关部门,各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现金中心的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3.1 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收付、清分、保管、运输等环节。
3.2 现金收付业务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现金来源和去向清晰可追溯。
3.3 现金清分业务应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回收的现金进行清点、鉴别、分类、打包。
3.4 现金保管业务应建立健全现金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
3.5 现金运输业务应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金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人员管理4.1 现金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2 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员工提高业务水平。
4.3 加强对现金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五、安全管理5.1 制定现金中心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等。
5.2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和演练。
5.3 加强对现金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现金的安全。
六、设备管理6.1 现金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现金处理设备,包括点钞机、清分机、包装机等。
6.2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3 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降低设备故障和事故风险。
七、内部控制7.1 建立健全现金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对现金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7.2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现金中心的业务、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第三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工作周期为一年,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安排。
第五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现金操作能力:考核现金柜员的清点、验钞、装袋等操作技能。
(二)安全防范意识:考核现金柜员的防护措施、应急处理能力等。
(三)客户服务能力:考核现金柜员的礼貌、耐心、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七条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八条理论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对现金操作、安全防范、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考试形式可以是笔试或者在线考试。
第九条实际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从业人员在现实工作环境中的操作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由考核人员进行现场观察和评估。
第十条综合评价主要综合考虑从业人员的考核成绩、工作表现、客户满意度等因素,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评估。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一条考核结果根据不同等级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优秀等级、合格等级和不合格等级。
第十二条优秀等级的从业人员可以获得奖励和晋升机会,合格等级的从业人员可以继续保持原岗位,不合格等级的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考核监督与评估机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提供客观的评价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南京)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徽商银行南京分行:为保障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的全面正确执行,促进江苏省金融业稳健高效运行,推动江苏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我分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二○一○年一月六日附件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的全面正确执行,促进江苏省金融业稳健高效运行和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是指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下同)依据人民银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同)的法定管理职责,对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以及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确定评价等级的制度。
第三条评价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科学、高效、合理的原则。
(三)非现场管理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关于直接追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直接追偿是不良资产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但不是不良资产最基本、最常用的处置方式B.直接追偿仅伴随着不良资产处置的过程C.以追偿方式划分,直接追偿分为间接催收、敦促债务关联人处置资产和存款资金清收等方式D.直接追偿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文书,采取直接催收、扣划账户资金或敦促债务关联人处置有效资产,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资产处置方式【答案】 D2、国别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以下哪项不属于国别风险?()A.汇率风险B.经济风险C.社会风险D.政治风险【答案】 A3、经营效益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成果、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包括( )等。
A.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拨备覆盖率指标B.利润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C.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D.利润指标、资产质量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答案】 C4、我国的反洗钱法律规范主要由“一法四规”组成,其中,“一法”指的是( )。
A.《反洗钱法》B.《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C.《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D.《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答案】 A5、()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技术日新月异,银行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业务日趋复杂。
A.20世纪80年代B.20世纪50年代C.20世纪60年代D.20世纪90年代【答案】 D6、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中,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类型不包括( )。
A.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B.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C.非实物资产的损坏事件D.信息科技系统事件【答案】 C7、(2018年真题)下列有关贷款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项目融资的各类风险按照项目经营期分析即可B.贷款人可以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C.项目贷款对于已建的项目不得再融资D.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有助于管控集团客户多头授信【答案】 D8、商业银行( )是以实现长期生存和发展为根本目标,摒弃规模优先的固有理念,从稳步提升资本回报水平的角度构建和不断完善发展战略、市场目标、管理框架、考核体系以及企业文化,确保银行短期利润可实现、长期利润可预期,从而促进银行价值的持续增长。
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业务,促进现金合理使用,防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ⅩⅩ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ⅩⅩ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本办法所称现金是指人民币现金。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级人民银行)是ⅩⅩ内现金业务的主管部门,依据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银行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银行应当严格履行现金收付业务监督义务,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监测分析,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报告。
第五条银行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票据和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鼓励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第六条银行在办理股票、期货、基金、债券、保险、信托等特定业务中,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资金支付的,应当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1—第七条银行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现行有关规定。
对于法人、其他组织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等项目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通过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现金收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单位注册验资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在验资期满后,银行应撤销其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
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第八条银行应当加强账户和银行卡管理,不得允许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出借、出租账户为非法套取现金提供便利,严禁帮助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等工具非法套取现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内容与标准2020年版
20分
5.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对统计基础信息变动、统计管理体制变动、统计部门及 人员变动等与金融统计业务开展和金融统计数据变动有关的事项,应按照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进 行报备。
15分
6
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处, 其中“3”由支付 结算处牵头、营 业部参与)
6分
6.工作配合情况。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自评估,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监 督检查工作,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应对社会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监督评价; 按要求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支持并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各项 业务调研、意见征求、制度起草等工作;按要求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临时 性工作。
4分
7.创新创优情况: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法有创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成效突出,得到广泛认可或好评;运用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化解矛盾, 防止矛盾激化。
15分
7
金融科技 (科技处)
1.严格落实金融科技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创新产品规范管理。
15分
2.严格落实金融标准化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各类宣传、调研等专项活动。
15分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从业人员履职考核办法业务知识:熟悉反假货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管理制度内容,全面掌握流通中人民币纸币、硬币防伪特征、普通纪念钞(币)防伪特征(以近3年为主)、假人民币伪造特点,熟悉人民币冠字号查询流程及涉假货币纠纷处置程序,业务知识能够满足日常反假货币工作需要。
4.工作技能:能够熟练使用清分设备,准确识别货币真伪,规范处理残损币和假币,能够按要求完成清分、整点、挑残、识假、上解等工作,具备一定的假币堵截能力。
三)鉴定人员5.业务知识:熟悉反假货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管理制度内容,全面掌握流通中人民币纸币、硬币防伪特征、普通纪念钞(币)防伪特征(以近3年为主)、假人民币伪造特点,熟悉人民币冠字号查询流程及涉假货币纠纷处置程序,业务知识能够满足日常反假货币工作需要。
6.工作技能:能够准确鉴别假币,按照规定程序上缴人行,具备一定的假币堵截能力。
第九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由运营管理部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考核结果以等次形式公示,考核不合格人员需要进行再培训,并在下一次考核前达到基本称职及以上水平。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反假货币岗位资格。
1.业务知识方面,要求熟悉反假货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和假币收缴管理制度内容,全面掌握流通中人民币纸币、硬币防伪特征、普通纪念钞(币)防伪特征(以近3年为主)、假人民币伪造特点,以满足日常反假货币工作需要。
2.工作技能方面,要求能够熟练运用现金机具并结合人工识别鉴别货币真伪,准确挑剔伪(变)造币,规范处置发现的假币实物,按要求上缴假币实物并报送相关信息,具备一定的假币堵截能力。
1.鉴定人员的业务知识要求与现金从业人员相同,即熟悉反假货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民银行货币鉴定管理制度内容,全面掌握流通中人民币纸币、硬币防伪特征、普通纪念钞(币)防伪特征、假人民币伪造特点,以满足日常反假货币工作需要。
商业银行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辖内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督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辖内金融机构现金存取业务必须在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或江阴、宜兴市支行以下统称为人民银行办理;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金融机构代理的;必须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第三条代理行与被代理行之间必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代理行对被代理行的现金计划、人民币质量等方面事宜负主要责任;被代理行负次要责任..对严重失职的代理行;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第四条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除必须具备相关的开户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现金收付工作内控制度健全..必须建立规范的现金出纳工作制度..包括现金出纳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现金整点操作规程、现金整点人员工作职责、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残损人民币和小额人民币兑换工作制度等..二现金管理硬件设施完善..1.整点场所..1整点场所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整点场所应尽可能靠近库房并必须与其它区域实行物理隔离;2整点场所内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做到监控不留死角..整点场所内不堆放无关物品、不设置固定箱柜和抽屉;3整点人员必须是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专职人员;且必须熟练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4整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不附口袋;5整点场所含营业场所配备的整点机具点钞机、清分机等必须具备良好的防伪识假功能;且数量与业务量相适应;6整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齐全、上墙..规章制度包括现金整点操作规程、整点人员职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申请时;必须如实附报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见附1..2.库房设施..1库房的面积应综合考虑核定库存、业务发展和回笼峰值等因素;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2库房环境要整洁明亮、通风恒温;温控、除湿和清洁设备配备齐全..库存实物的保管应达到“三防四无”的安全标准:防盗、防火、防潮;无虫蛀、无鼠咬、无氧化、无霉烂..三公示内容和服务窗口到位..金融机构各网点营业场所应公示的内容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受理鉴定货币真伪的资质证明如有资格、提供券别兑换业务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服务窗口包括假币鉴定收缴窗口、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和人民币零钞兑换窗口..第五条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现金出纳差错率居高不下、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含3次大额差错或多次小额异常业务差错的部门负责人及差错直接责任人;人民银行将提出人员调整及相关处理建议..新设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申请时;应同时附报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部门负责人履历表见附2..新设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或现金出纳部门的负责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第六条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实行隔日预约制..预约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一个工作日内人民银行按计划对一个金融机构只办理一次存款或取款业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两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2预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或取款的券别及金额、办理业务的时间及其他需求等;3金融机构预约存取款应有明确的基本数量单位并严格按照预约办理存取现金业务..4人民银行综合平衡各金融机构的预约情况;可以对现金预约金额、券别作适当调整..对不严格按约定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实施限制措施..详见无锡市金融机构存取现金预约管理办法锡银发〔2008〕51号..第七条金融机构应严把人民币质量关;上缴人民银行的钱捆必须达到“五好”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名章齐全清楚质量标准见附3;同时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包括残损券..对上缴钱捆质量差、回笼现金中出现大额差错和异常差错见附4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暂停其缴存现金业务;待其整改到位、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缴存现金业务..对因重大差错被人民银行责令停办业务3次含3次以上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核定其缴存回笼现金的最高限额和支取现金的最高限额..如相关金融机构半年以上不发生重大差错;并经人民银行评估;状况良好的再全面恢复现金存取业务..第八条金融机构从事柜面现金收付业务和清分、复点业务的员工;必须经过下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经过专业的反假货币培训并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提解员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提解员资格后方可上岗..第九条金融机构柜面支付的回笼人民币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同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整点挑剔;杜绝参有假币、长短款、残损币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流入市场;维护人民币形象;提高人民币的整洁度..同时;金融机构应做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的兑换工作;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实行首兑负责制..人民银行将对社会反响大、群众投诉多的金融机构采取警告、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对责任人员经查实违规事实后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金融机构每年年初应向人民银行报送年度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年中报送调整计划;每季度向人民银行报送现金分析报告;每月月初向人民银行报送商业银行库存券别月报;旺季实行按周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月度主辅币需求计划表;每天向人民银行预约次日现金出入库计划;旺季时须向人民银行报送一周出库计划..上述分析报告要结合实际、有深度;计划要做到及时、准确..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尤其是在旺季投放时;对辖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预先制订好各种应急预案..为使现金投放更趋合理;各金融机构必须服从人民银行按照“最急需”原则进行的辖内行际间的现金与券别调节;确保辖内现金供应总体平衡..第十二条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收付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客户现金存取业务;加强对现金收付的柜面监督;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控制现金流量..自觉接受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工作的各项检查;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三条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每年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的内容包括:一人民币质量管理方面:1.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心反馈的现金出纳差错情况;2.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情况;3.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情况等..二现金计划方面:1.现金计划、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2.现金分析报告的质量;3.现金预约的准确性等..三反假货币管理方面:1.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站的组织、沟通与运行情况;2.柜面员工持证上岗情况;3.反假货币和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情况;4.假币投诉情况;5.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发现的假币情况等..四库区管理方面:1.遵守人民银行库区安全工作规定情况;2.自觉维护库区整洁有序情况;3.自觉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现金调度管理情况等..五其他方面:主要考核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调研情况、各种材料上报质量情况、货币金银工作会议精神布置落实情况等..第十四条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现金收付和人民币质量管理工作;未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的新设金融机构不得办理相关业务;其他金融机构必须依照本办法整改到位..第十五条人民银行根据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考评情况;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服务政策..对考评优胜单位;人民银行将在现金供应计划安排、券别供应结构、现金业务存取时间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满足;对考评靠后的单位;人民银行对其实行一般化服务;甚至限制性服务..人民银行根据考评情况每年相应调整差别服务对象..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人民银行江阴、宜兴支行遵照执行..附:1.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2.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现金出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历表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附1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附2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现金出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历表填表日期: 年月日附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一、点准..纸币每捆10把;每把100张;硬币每捆10卷;壹元、伍角、壹角每卷50枚;分币每卷100枚..二、挑净..无不同套别混扎;无完整券、残损人民币混扎;无夹杂粘贴胶带的钞票;无明显大头针、回形针等附着物;无伪造、变造币..三、墩齐..每捆票面三面对齐;第四面毛边不超过0.2厘米..四、捆紧..每把钞票腰条在票幅的三分之一处;整捆钞票每5把错位捆扎;且腰条整齐、无断裂;钱捆捆扎紧凑;从钱捆侧面底面拎起捆扎绳;钱捆自然下垂不超过1.0厘米;钱捆塑封或机器双十字捆扎;机器捆扎钱捆应达到五点粘结;钱捆底部最后一张票券的人像朝外;方向与封签对应..五、名章齐全清楚..封签、腰条要素和印章、名章齐全;清晰可辩;封签上复点员名章与腰条名章一致;行名章应为在同级人民银行开户的金融机构的钱捆封签章..附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一、大额差错标准为:一在100元、50元和20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0张以上的;二在10元、5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5张以上的;三在其它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20张以上的;四在各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假币5张以上的..二、异常差错标准为:一发现新种类假币的;二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出现5元以上券别差错20笔以上的;三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同一个复点员现金差错5笔以上的;四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累计出现假币20张或某一券别假币10张以上的..。
银行人民币现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xx银行人民币现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金业务管理,督促各级机构不断提高现金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现金业务考评办法及《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现金业务主管部门对辖内支行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辖内支行人民币现金业务的考核评比工作。
第三条人民币现金业务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培训、现金出入库业务、现金收付业务、反假货币业务、现金分析与调研、现金工作创新与突出成效等。
第四条分行应每半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人民币现金业务考评,并根据《xx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量化表》(详见附件)进行逐项评分,并将考评结果及考评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总行会计结算部。
总行会计结算部将根据上报的考评结果,对分行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分行的年度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采取现场考核与非现场考核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第六条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含)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为不合格。
第七条分行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人行的监管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明细责任,奖罚分明。
第二章业务培训第八条各营业网点应每年对柜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人民币现金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我行现金业务相关文件。
各营业网点应做好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学员签到名册。
培训完毕后应组织书面测试。
第九条各营业网点应每年对本行柜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反假货币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的防伪特征;部分外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的主要防伪特征;纸币、硬币防伪技术;真假货币的鉴别方法;假币收缴、鉴定操作流程以及我行反假货币相关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号:银发[2012]289号颁布⽇期:2012-12-24执⾏⽇期:2012-1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开办存取现⾦业务的审核第三章存取现⾦业务的管理第四章存取现⾦业务的终⽌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纪律与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深圳市中⼼⽀⾏,国家开发银⾏,各政策性银⾏、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中国邮政储蓄银⾏:为加强对银⾏业⾦融机构在中国⼈民银⾏发⾏库办理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民币管理条例》,中国⼈民银⾏制定了《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请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深圳市中⼼⽀⾏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银⾏业⾦融机构。
执⾏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民银⾏。
附件: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附件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银⾏业⾦融机构在中国⼈民银⾏发⾏库(以下简称发⾏库)办理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中国⼈民银⾏(以下简称⼈民银⾏)对银⾏业⾦融机构在发⾏库开办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业⾦融机构,是指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商业银⾏、城市信⽤合作社、农村信⽤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
本办法所称存取现⾦业务,是指银⾏业⾦融机构在发⾏库办理的交存现⾦和⽀取现⾦业务。
第四条⼈民银⾏分⽀机构应对辖区内银⾏业⾦融机构开办存取现⾦业务进⾏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决定报上⼀级管理⾏备案。
商业银行柜台人民币现金长短款处理办法
XX银行柜台人民币现金长短款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行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切身利益,正确处理柜面现金长短款,根据《XX银行出纳业务管理办法》,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柜台现金长短款包括:柜面找零长短款和柜面现金错款长短款。
柜面找零长短款是指办理现金业务找零时,因无分币找零造成的现金长短款,支行每营业日以钱箱为单位,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元整。
柜面现金错款长短款是指柜员在办理现金收付、兑换、整点、现金调拨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长短款;因发生案件,经司法部门结案后造成损失而形成的短款。
第三条现金错款挂账,必须按照规定权限报告办理,不得擅自挂账。
对于长款,不得隐匿或私分侵吞,对于短款,不得自补不报和以长补短。
第四条市辖(含县域)支行处理现金错款长短款应按月填写《现金长短款差错挂账及长短款退还/追回情况月报》(附件1)于每月5日前向总行会计运营部报备,分行、村镇银行所辖支行于每月3日前向分行、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报备,分行、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总行会计运营部报备。
支行应按日对长短款挂账科目进行自查,总行会计运营部、分行财务会计部、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应定期对长短款挂账科目进行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及村镇银行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账务核对第六条每日营业终了或交接班,柜台人员应按钱箱认真清点现金,将本人钱箱中保管的库存现金与现金尾箱轧账单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第七条支行若发现现金长短款时,应认真组织查找并查明原因,待查明原因后采取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按柜面找零长短款或现金错款长短款分别进行处理。
第三章柜面找零长短款的账务处理第八条支行每营业日以钱箱为单位,统计业务发生的分币长短款轧差数,手工出具现金收入传票或者现金付出传票后,记入“柜面拾遗”账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元整。
(一)轧差现金长款时,进入“3352-内部账户存现”交易做找零取款,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现金(10010101)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柜面拾遗(19010102)(二)轧差现金短款时,进入“3353-内部账户取现”交易做找零存款,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柜面拾遗(19010102)贷:库存现金(10010101)第四章柜面现金错款挂账的审批及账务处理第九条出现柜面现金错款长短款经查明确为客户原因的应及时处理,长款及时退回客户,短款应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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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
人民币收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良好形象,保证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各国有商业银行淮安分行、江苏银行淮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淮安市分行、淮安市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为社会公众调剂人民币券别、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和柜面收付的人民币质量管理。
第四条辖内人民银行各县(区)支行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本辖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方式
第五条成立淮安市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分管行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金融机构会计出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定期召开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工作会议;
2.研究解决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研究决定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奖惩措施;
4.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宣传活动。
第六条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人民币收付业务日常考核事宜;
2.设立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3.及时调查处理客户的举报投诉;
4.定期对人民币收付业务情况开展检查;
5.通报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有关情况。
第七条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采取考核评分方式,按设定分值和扣分标准,根据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情况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考核。
第三章监督内容及考核标准
第八条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明确专门职能部门负责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并配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职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人员;(6分,未明确专门管理部门扣4分,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2分)2.是否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考核办法;(6分,工作规程和管理考核办法缺1项扣3分)
3.是否制定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是否设置检查、培训登记簿并规范记载;(4分,未制定学习和培训制度扣1分,未培训或培训走过场扣2分,未设置检查、培训登记簿或记载不规范扣1分)
4.营业网点柜面是否设立票币调剂和兑残窗口并有明显标志,是否设立兑残登记簿并如实记载工作量;(4分,少1项扣2分)
5.是否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示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承诺及举
报电话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6分,公示内容不全面扣3分,未对外公示此项分值全扣)
6.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宣传;(4分,未组织爱护人民币宣传此项不得分,宣传工作组织不力扣2分)
7.是否按照合理需要的原则为群众办理主、辅币券别调剂业务,有无推诿或借故拒绝办理的情况;(6分,发现推诿或借故拒绝办理1次扣3分,扣完6分为止)
8.是否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有无推诿或拒绝兑换的情况发生;(8分,发现推诿或拒绝兑换1次此项分值全扣)
9.残损人民币兑换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兑换标准掌握是否恰当;(6分,发现违规操作或标准掌握不恰当1次扣3分,扣完6分为止)
10、是否按规定收兑只收不付人民币或停止流通人民币;(6分,发现1次此项分值全扣)11.营业网点柜面对收进的现金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挑剔,回收的残损券是否及时挑净大头针、回形针、剔除胶带纸;(10分,发现未及时进行挑残1次扣5分,发现未及时挑净大头针、回形针1次扣3分,发现未及时剔除胶带纸1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12.待付出的现金是否经过手工和机器双复点,在保证准确无误后方可对外支付;(4分,对外支付的现金数字不准确发现1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13.有无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只收不付的人民币或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向外支付情况发生;(10分,发现1次此项分值全扣)
14.是否建立专职现金整点组对回笼的现金全部进行整点。
整点组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考核严格,整点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满足现金整点工作需要,现金整点机具种类齐全、性能良好且运行正常。
(10分,未建立整点组此项分值全扣,整点组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扣5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考核不严格扣3分,现金整点机具种类不齐全、更新换代不及时或不能正常运行扣2分)
15.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钱捆是否符合“五好”钱捆质量标准。
(10分,因不符合“五好”钱捆质量标准被发行库退款1捆扣1分,人民银行在清分和复点中发现1笔差错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根据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各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积分考核管理档案,年终考核95分以上且未被举报投诉的金融机构将被授予“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采取媒体发布、通报表扬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内控制度健全、业务管理规范、社会公众满意率高、全年无出纳差错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视情况可免予下一年度现场检查。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考核奖励基金,具体出资金额和奖励基金分配方案由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建立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工作预警,当发现金融机构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及时对其下发预警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有拒绝为社会公众调剂人民币券别行为或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金融机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对金融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钱捆,经清分或复点,如发现大额或异常差错,将取消该机构本年度参加“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并暂停该机构向人民银行交存现金业务。
(大额差错标准为:在100元、50元和20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9张以上的;在10元、5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4张以上的;在其它券别1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9张以上的;在各券别1捆钞票中发现假币4张以上的。
异常差错标准为:发现新种类假币的;1个月中发现同一金融机构出现5元以上差错19笔以上的;1个月中发现同一金融机构出现同一复点员现金差错4笔以上的;1个月中发现同一金
融机构累计出现假币19张或某一券别假币9张以上的)
第十三条对金融机构发生不按规定收兑停止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以及拒绝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并在全辖进行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淮安银发〔2006〕110号文印发)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