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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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股票发行的目的和条件

一、股票发行的目的。股份的分割与合并。

二、股票初次发行的条件

三、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条件应参考2001年3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21号)、《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证监公司字[2000]42号)、《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暂行办法》(证委发[1998]5号)已经废止。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第二节股票发行与承销准备

一、股票承销商应具备的条件,主承销商的资格。承销资格的维持,信誉主承销商的评定。

二、股票承销前的尽职调查:发行人、市场、产业政策。配股(增发)前的尽职调查。

三、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上市辅导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辅导时间、内容,辅导机构的责任,《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报告》的报送。证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拟发行公司辅导工作的监管,其职责。

四、募股文件的准备。本部分变动较大,请参阅新的规则。初次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仍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上市公司增发和配股应参照2001年3月15日《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2001年4月5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和2001年4月1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

五、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内核小组的职责。我国股票发行的核准程序,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每次核审会议的法定有效人数至少为8人,发审委的办事机构是证监会发行监管部。

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配股和增发),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主承销商事宜。主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后,应就新股发行方案与董事会取得一致意见,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董事会应当就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本办法、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根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程序与审核事项。详细内容可以参考2001年3月15日《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节股票发行与承销的实施

一、承销方式:包销和代销。包销可以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包销的发行方式可以转移发行风险,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资金,但是费用较高。采用代销方式发行人自行承担发行风险。证券的代销和包销期不得超过90天。

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

三、网上定价、竞价发行方式的具体做法。战略投资者与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配售,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法人配售的操作。

四、在无纸化发行的情况下,股份交收以认股者持股载入股东名册为要件。股东登记,承销报告书。

五、股票承销业务中的禁止行为。

第四节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费用

一、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面额,面值发行和溢价发行。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

二、市盈率法,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竞价确定法,净资产倍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股票发行费用。

第四章债券的发行与承销(1-3)

第一节债券发行的目的与条件

一、国债发行的目的:平衡财政预算、扩大政府投资、解决临时性资金需要、归还债务本息。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

二、债券发行主体:发行者、投资者、中介、管理者。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

三、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公募的费用较高。

第二节债券的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的三个主要依据: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和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水平。

二、信用评级的程序。评级机构对申请评级单位的分析内容。信用评级结果可以公开发行,定期调整债券的信用级别。

三、产业分析的内容。收益性指标:销售利润率、投资盈利率、利息支付能力。负债比率、长期负债比率。财务弹性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清算价值=净资产-长期负债余额。

信托证书的分析,财务限制条款的内容,债券的优先顺序。国际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两种。

第三节我国债券的发行

一、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人是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审核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债券的发行方式有自办发行河代理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程序。

二、我国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受国家计划发行规模的限制,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国家证券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额与发行的双重审核,管理部门在对发行申请进行审核时,主要考虑:发行人的资格、发行条件、禁止发行事由和债券募集办法中所列的各项条件。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区域性承销团。

证券公司承销企业债券应具备的条件,承销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的条件不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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