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学生住宿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学
生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京发改[2008]136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7.08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
(京发改[2008]1364号)
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高等医学院校学生在学校临床(教学)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临床医院)学习或实习期间住宿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等医学院校统一安排学生到临床医院学习或实习,并统一安排住宿的,由高等医学院校负责收取学生在临床医院的住宿费。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均按照北京地区高校校内住宿收费管理政策及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