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2021)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供参考: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申请的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为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险金实际支付以确定事由终止。
三、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因火灾、爆炸、雷击、地震、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2.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重新修复、重建等费用;3. 因施工过程中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
六、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七、保险合同变更: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
八、其他约定: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签署代表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履行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保险公司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总结: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工保险合同范本
建工保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保人/被保险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乙方(保险人):[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乙方保险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鉴于甲方为了保障其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而乙方作为专业的保险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天数]天。
三、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保险金额大写]元整(¥[保险金额小写])。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保险期限内,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或损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其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2. 乙方对于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坏,应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五、除外责任本合同对于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 甲方或其代表、雇员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 战争、罢工、恐怖主义行为等政治风险;3. 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4.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
六、保险费的支付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数]日内,向乙方支付保险费人民币[保险费大写]元整(¥[保险费小写])。
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索赔与理赔1.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和定损,并在[天数]日内向甲方出具理赔意见。
3. 如双方对理赔意见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开发商,乙方系从事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为转移和分散甲方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位于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安装等部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坍塌、裂缝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本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双方约定的投保金额为准。
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损失。
2. 经双方确认损失金额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免责条款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责任:1. 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等引起的损失;3. 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建筑工程安责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安责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安责险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安全责任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标的1. 保险标的:甲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及临时工程。
2. 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保险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建筑工程施工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 保险事故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2)施工现场财产损失事故;(3)因施工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4)其他依法应当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故。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投保申请和乙方的风险评估,确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2. 保险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率为【%】。
四、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2. 乙方收到甲方报案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派员核实保险事故,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在申请赔偿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保险合同一经生效,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
2. 在保险期间内,甲方如需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请注意,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中国XX保险公司地址:中国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电话:XXX-XXXXXXX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申请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承保其位于_____________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配套设施及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等财产的安全风险。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由于火灾、爆炸、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核辐射、放射性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此外,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亦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三、保险金额与费率1. 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双方协商确定。
2. 保险费率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表执行,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费。
本保险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保险期限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乙方将根据事故情况,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处理。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请求进行审核。
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如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在审核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拒赔通知书。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建筑工程投保相关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包括甲方委托乙方承保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双方约定确定。
2. 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处理1.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意外事故、爆炸、建筑物本身的缺陷等。
2.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
3. 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费用根据工程预算、保险金额及双方约定确定。
2.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保险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协议。
2. 在保险期间内,若建筑工程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调整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若需续签,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______日续签新的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的标的为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的设施、设备及其相关财产。
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说明为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表及乙方确认的保险期限为准。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以甲方根据工程实际价值确定的金额为准。
2. 保费:甲方应按照乙方确定的费率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设备的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抢险、施救等费用。
五、免赔额(率)1. 本保险合同设立免赔额(率),具体数额及适用范围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2. 免赔额(率)内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工程的风险情况,如工程地理位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3. 乙方有权对保险标的进行查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协助。
4. 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后,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及协助,以便乙方行使代位追偿权。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的证明资料。
2. 乙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根据损失程度及免赔额(率)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施工单位):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保险对象本保险的保险对象系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离开施工现场止。
四、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1. 工伤保险: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计算保险金额。
2. 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工程风险程度及乙方需求确定保险金额。
3. 健康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健康保障,具体保险金额根据双方约定确定。
五、甲方的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乙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因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导致的伤亡、疾病等给予相应的保险赔偿。
2. 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定。
3.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
4.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七、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支付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若需续签,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进行协商。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3篇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和金额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执行。
2. 因设计缺陷、工程质量问题等引发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因甲方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施工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以甲方申报并经乙方核定的金额为基数,具体金额详见本保险合同附表。
2. 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保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保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四、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乙方提交竣工报告。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情况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定。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赔偿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建设项目在保险合同签署前已经存在隐患或者潜在缺陷;/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或暴乱等政治原因;/核辐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作用下的灾难事故;以及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等情形而导致的损失等情况;但因前述原因造成的合同责任除外情形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承保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工作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
2. 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工人、临时工、实习生、农民工等。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日期为准。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3. 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责任也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施工人员的数量及工种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
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除外责任本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因乙方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2.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3. 其他甲方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明确排除的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保人):【甲方名称】乙方(保险公司):【乙方名称】一、保险标的1. 本合同所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名称】(以下简称"项目")的全面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范围】。
2. 项目地址:【项目地址】。
二、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为工程施工期间内因设备故障、人员意外伤亡等意外事件所引起的工程财产损失。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缴纳保险费用,并获得相应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具体保险金额】。
三、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保险期限】天。
2. 如工程施工期较长,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延长保险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延长天数】天。
四、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为【具体保险费用】。
2. 甲方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2)分期支付: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首期保险费用,后续按【分期支付方式】支付剩余保险费用。
五、损失核定和理赔1. 甲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将派出理赔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办理理赔手续。
3. 乙方对申报的损失进行核定后,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六、保险合同解除1. 甲方在承保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提供的重要情况或资料不实,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其他约定或协商,合同自动解除。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公司)】签名:签名:日期:日期:。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项目1.1 建筑工程: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位于____________(工程地点),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1.2 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用:(1)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2)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
2.2 第三方责任险乙方承担因建筑工程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3.2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3.3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和风险情况,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理赔4.1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2 甲方在获得保险赔偿后,应当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赔偿事宜。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5.2 在保险期限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甲方:(投保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拥有/参与/负责/管理/承建/运营(建筑工程项目名称),为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决定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险标的1.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建筑工程项目名称),位于(工程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施工用机具及设备等。
第二条保险责任范围2.1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第三条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免赔额3.1 物质损失项目:(1)工程承包价: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3)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3.2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1)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的80%。
第四条保险费率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率为(费率百分比)。
第五条保险期限5.1 建筑期:自(保险开始日期)起至(保险结束日期)止,其中包括(试用期天数)天的试用期。
5.2 有限责任保证期:自(保险开始日期)起至(保险结束日期)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投保甲方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6.1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样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样本1. 合同编号本合同编号为:[填写合同编号]2. 甲方信息甲方(被保险人):姓名/名称:[填写甲方姓名/名称] 所在地:[填写甲方所在地] 联系方式:[填写甲方联系方式]3. 乙方信息乙方(保险人):姓名/公司:[填写乙方姓名/公司名称] 所在地:[填写乙方所在地] 联系方式:[填写乙方联系方式]4. 保险项目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保险项目:工程全程保险:包括工程施工期间的保险责任和风险保障。
5. 保险费用和期限保险费用:根据甲方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评估等因素而定,双方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自保险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之日止。
6. 保险责任和免责事项6.1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保险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意外风险的损失赔偿。
工程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损失和延误的赔偿。
6.2 免责事项情况将导致乙方免责:甲方没有按时、按规定支付保险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未经过合理的维修和保护。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发生。
7. 理赔方式和程序•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相关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理赔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理赔决定。
•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理赔决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8. 合同解除8.1 合同解除的情况在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被解除: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赔偿。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拖延理赔处理。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
8.2 合同解除的程序•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后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9.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果仲裁决定不被任何一方接受,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二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甲方:(承包商/建筑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鉴于甲方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建筑商,乙方为保险公司,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建筑工程的保险事宜。
一、保险标的1.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承包的具体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详细描述如下:(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点)(工程项目规模和类型)1.2 工程项目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机械、材料、工程在建期间的损失和责任风险等。
二、保险范围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为工程项目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含试运行期)期间内的建设过程中的意外损失和责任风险。
2.2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财产损失、机械损失、人身伤亡、第三方责任等。
2.3 本保险合同的附加险种(如有)及保险责任细则见附件。
三、保险金额3.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价值、风险程度和保险要求进行确定,并在合同签订后与乙方进行确认。
3.2 保险金额的细则及调整方式见附件。
四、保险费用4.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价值、风险程度和保险要求进行计算,并在合同签订后与乙方进行确认。
4.2 如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风险增加等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变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保险期限5.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含试运行期)。
5.2 如工程项目延期或提前竣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实际工程期限进行保险期限的调整。
六、保险事故处理6.1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在48小时内填写和提供保险事故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6.2 乙方在收到保险事故报告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赔,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保险责任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保险理赔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的公司,为确保其在建筑过程中的财产及人员安全,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
2. 投保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地下室、管道等建设工程。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需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乙方提交竣工报告。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及乙方评估后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保险期限等因素计算,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意外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设备故障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因雇佣人员在建筑工程期间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甲方因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五、免赔额及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立免赔额,具体数额根据保险类型及险种确定。
2.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金额及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尽快进行核定并支付赔款。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如工程规模、施工工艺、风险等级等。
2.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进行。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情况的资料。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的索赔请求,并在核定后支付赔款。
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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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LOGO最新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2021)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最新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2021)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
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 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____保险种类____保险金额____10.特别条款11.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____电话____地址____日期_____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经办人及日期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2、中国×××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哗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4)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5)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三、总除外责任在本保险单项下,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六)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四、保险金额(一)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安装工程被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用、原材料费用、安装费、建造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器设备棗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3.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2.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3.若保险工程的安装期超过3年,必须从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12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4.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六)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
五、保险期限(一)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1.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日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六、赔偿处理(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棗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
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棗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委付;3.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4.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