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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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一、选拔标准:1.具备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具备在该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资深经验;2.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如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系列高水平的科研论文、著作;3.具备良好的学术声誉以及高度的学术影响力,为该学科领域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4.能够组织并领导团队进行科研工作,有较强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5.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能够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生和研究生;6.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学科领域内的重大问题;7.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能够推动学科领域的发展。

二、考核办法:1.学术成果:定期对候选人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等,评估其在学术领域的地位和贡献;2.学科带头人特质:通过面试、演讲和答辩等方式,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学科带头人特质,包括教学能力、团队建设能力、领导能力等;3.科研项目:评估候选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的创新性、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等;4.学术影响力:根据候选人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评估其在学科领域内的地位和作用;5.学科发展推动情况:评估候选人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情况,包括组织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贡献。

根据上述标准和考核办法,通过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团队建设能力、科研贡献和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表现,选出最佳的学科带头人。

同时,为了确保选拔公正公平,需设立专门的评委会进行评审,并邀请该学科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参与评选工作。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标准和考核办法是医院人才引进和学科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治医院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以及领导能力的一流学科带头人开始选拔;广泛征求科室意见和专家评定,根据科室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科室带头人的聘任提名;提交医务局审核批准后,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经过一系列的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10
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
20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表现一般的5-9分。
四、管理水平
50
1.业务行政管理任职
7
查阅任命文件,任单位正职7分,任副职6分,职能科室主任5分,科室主任4分,科室副主任3分,专业组长2分,责任护士1分。
2.组织协调、科学管理能力
5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中层干部及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管理能力强,协作精神好得5分;较强(好)得4-3分;一般2分以下。
4.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30
专家查阅评估申报人近三年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一级杂志8-6分;二级杂志6-4分;其它省级杂志论文4-2分,(只限第一作者,按篇累计计分,按论著、临床经验和短篇文章酌情给分不封顶)
5.论文获奖情况
30
专家查阅评估申报人学术论文及证书,获国家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30、25、20分),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20、10、5分),市卫生系统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8、6、4分),院内(4、3、2),(一篇文章重复获奖,按最高奖项记分,且只限第一作者,不封顶)
5.工作业绩
20
查阅有关有关实绩,组织评估、测评。测评范围:申报人所在科室成员。工作业绩好20-15分;较好15-10分;一般10分以下。
三、科研学术水平
160
1.科研课题立项

优秀骨干医师人才评选工作方案

 优秀骨干医师人才评选工作方案

优秀骨干医师人才评选工作方案优秀骨干医师人才评选工作方案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服务优质、群众赞扬的医务人员,激励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更好地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根据《省江淮名医选拔培养方案(试行)》《关于开展第三届“乡镇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部署,通过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春谷名医”“优秀青年医师”,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临床业绩意识、品德意识,展示全县医务工作者刻苦钻研医术、甘于奉献、精益求精、恪尽职守的精神风貌,为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突出医疗水平和临床业绩贡献,注重医德医风表现,向临床一线医疗人员倾斜,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机制。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程序进行,将选拔的范围、条件、评选过程向社会公开,加强对选拔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拔工作公平、择优。

(三)实行动态管理。

从_年度开始,至_年度结束,每两年推选“学科带头人”“春谷名医”“优秀青年医师”_名,_年共推选_名左右,每人每届只能申报一项,不可连任。

三、选拔范围、在全县各医疗机构执业并在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医师。

四、选拔数量、每届“学科带头人”_人、“春谷名医”_名、“优秀青年医师”_名。

五、选拔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具有高级职称,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_.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授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

_.作为科室学术带头人,科室被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确定为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并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一、选拔标准:1. 专业能力:候选人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该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造诣和研究成果;2. 学术贡献:候选人应具备在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表现,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重要学术研讨会、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3. 教育教学能力: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和后继人才;4. 团队合作能力: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推动学科团队的协作与创新;5. 带头人素质:候选人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学科研究和教学工作。

二、考核办法:1. 申报材料评审: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团队建设计划等申报材料,由相关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估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学术贡献和带头人素质;2. 专家推荐:医院可邀请学科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推荐委员会,通过对候选人的学术影响力、学术声誉、导师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3. 现场演示和答辩:候选人需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4. 全员投票:参与医院学科的全体成员可以就候选人进行投票,以了解其在学科团队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投票结果作为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5. 面试和综合评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并进行综合评估。

以上是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的一些建议。

具体的选拔和考核流程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科学、公正的选拔和考核,能够吸引并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三、选拔标准详解:1. 专业能力:候选人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该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造诣和研究成果。

这包括候选人在学术机构或医疗机构中的学术职位、学术荣誉和成果,如主持过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编著学术著作等。

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相关规定

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相关规定

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卫生支农和城市医生申报评审职称的有关政策规定。

自2010 年起,城市医生晋升高级职称须向卫生专业高评委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按照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修订如下:一、范围与完成时限:目前纳入到农村服务范围的医生主要指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临床专业,其他专业暂不列入。

凡是纳入到农村服务范围的我院医生在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在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必须按规定到农村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

二、我院医生到农村服务认可的区域范围:(一)乡镇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二)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三)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援川、扶贫、“卫生强基”工程对口帮扶等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四)经我院安排和主管部门同意,承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或帮扶单位医师进修或培训;(五)主要带教任务的。

三、我院医生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农村服务的时间要求:(一)服务累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参加农村临床工作“累计服务一年”是指累计服务满 40 周或 200 个工作日。

(二)间断服务的,连续服务时间在 3 个月以上的方可纳入累计计算时间。

(三)连续带教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可视同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到农村服务时间按连续带教时间的二分之一计算。

四、可暂不需要参加的免除条件:(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二)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一年的;(三)从事专业为农村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需要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由医务科提出申请,报县卫健局医政科核准,并出具免于到农村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证明。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湘卫人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9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省计生协,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现将《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7月15日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为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湘人才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卫生人才“225”工程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培养选拔一批学术水平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医学学科领军人才;一批学术水平省内领先、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医学学科带头人;一批学术水平省内先进、发展潜力较大的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推动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合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

注重医德医风,坚持专业技能与患者口碑并重,选拔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的人才。

(三)坚持标准条件。

强化资格审核,严把准入门槛,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正确导向,确保选拔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湘卫人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5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6月27日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湖南建设的中坚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湖南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及骨干医师选拔和培养管理暂行办的通知

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及骨干医师选拔和培养管理暂行办的通知

各科室: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和骨干医师,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动态,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每年连续请假不超过5天,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一)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

(3)具备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省、市相应专业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或专业委员会委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2022年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市内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人才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人才强院的战略,发挥学科建设重要作用,大力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医疗、教学和科研方面业绩显著,勤奋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促进医院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平等竞争、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实绩、滚动遴选的原则。

2、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选拔时既要考虑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有利于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既要突出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又要兼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和发展需要的基础学科。

要有利于学科梯队的形成与稳定,有利于学科研究方向的不断创新和稳定发展,有利于青年医师培养和人才的储备,有利于推动市县级重点学科的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考评管理运行机制。

二、选拔对象、条件和程序(一)选拔对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医学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有作为学科带头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学术造诣深,专业业务水平高。

3、科研能力强。

已形成较为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特色,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善于继承和创新,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对本学科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近三年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科研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1项(项目负责人);(2)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3)获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立项1项以上(前两位);(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

拔尖人才、技术骨干考核细则

拔尖人才、技术骨干考核细则
5
一发现违规操作一次扣2分。
13、出院病人确诊≥95%
3
不达标不得分。
14、“三基”及操作考试合格率100%
2
考试不合格不得分。
四、医疗质量管理
20
15、认真实施医师查房制,病历讨论等制度,急危重病人会诊、转诊等制度,急危重病人亲自诊查,组织科内人员手术,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5
急危重病诊查总院10分钟内、分院15分钟内到现场处置,不及时扣2分,不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扣2分,通信1次不畅通扣5分。
8
未履行职责导致无人上班扣5 分,工作任务未划分,科内人员不团结扣2分,财务核算、各种报表上报不及时扣2分,不积极调查处理医疗纠纷导致矛盾上交扣5分。
13、例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2
例会不按时召开扣2分。
(二)医疗质量管理
14、认真实施医师查房制,病历讨论等制度,急危重病人会诊、转诊等制度,急危重病人亲自诊查,组织科内人员手术,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科主任兼局管拔尖人才或技术骨干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办法
考核部门
一、医德医风
5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无损害医院利益及形象行为。
1
1、一般违纪行为扣1分;
2、一项重大违规行为不得分。
2、服从院科两级管理,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好,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政治学习及活动,坚持原则,院内职工满意率≥95%。圆满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
40
6、甲级病案≥90%,无丙级病历。处方书写合格率≥95%,符合处方管理办法,门诊日志登记齐全,传染病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严防漏报、迟报。
5
下降1%扣1分;一份丙级病历不得分;小缺陷归档扣1分,较大缺陷归档扣2分。出现不规范处方一张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漏登门诊日志扣1分,漏报传染病扣5分,迟报扣3分,漏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扣3分,迟报扣2分。

医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医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医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共卫生学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一)选拔对象:全院专职教师。

(二)选拔条件1、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2、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为省内同行所公认;3、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应用能力较强;4、具备副教授以上资格;5、独立讲授二门以上(含二门)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6、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②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③积极进行教学改和教学研究;④主持过专业建设和新专业创建工作。

(三)选拔程序专业带头人任期四年。

选拔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按如下程序进行:1、教研室负责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申报。

2、召开由院系(部)政班子主要成员和骨干教师参加的联席会议,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人,整理并上报有关材料。

3、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签署意见。

4、学校办公会议进行审定,张榜公示后予以确认。

(四)基本职责1、根据国内外专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结合学院实际,负责编制、修订、实施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组织。

2、负责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

3、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申报和省(市)科学研究课题。

4、接受上级部门的专业建设检查与评估工作。

5、组织本专业的教材建设工作。

6、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协助院、系(部)制定、实施专业师资培养规划和人才调配计划。

7、负责制订和实施本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五)考核与待遇1、接受学校的学期考评与年度考核。

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建设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相关任务,或在负责的各类评估验收工作中没有达到学校的最低目标,学校要进行批评,直至做出撤换处理。

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卫生系统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卫生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省卫生厅决定实施“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选聘和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山东省卫生高层次人才1020工程),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杰出学科带头人选聘计划,是指从2003年起五年内每年选聘10名左右国内外知名度较高、学术造诣较深、德才兼备的杰出学科带头人,通过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带领所在学科在其前沿领域快速发展,力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追踪国际先进水平,提高我省卫生系统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力,力争使部分专家尽早进入院士行列,成为国内知名的医学专家。

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与杰出学科带头人选聘计划相衔接,是指从2003年起五年内每年选拔20名左右学术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中青年人才作为培养对象,通过对其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专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其快速成长,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

4、近五年以首位人员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技术效益者;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科研经费累计30万元以上或获得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60万元以上(所涉及经费以相关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为准,下同)。

国外申请者应主持过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5、近五年取得过以下成绩之一:(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两位)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以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奖励类别同国家奖)一等奖或首位人员获得两项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2)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或CELL上发表1篇以上的研究论文;(3)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影响因子0.5以上)上正式发表论著10篇以上,而且被SCI、SCIE、EI、ISTP收录论文5篇以上;(4)以第一主编出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2部(专著中的主要学术观点为本人的研究成果),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统一标准书号ISBN及CIP号;或主编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教材2部。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鲁卫医字[2010]15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10.25
【实施日期】2010.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卫医字〔2010〕154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进一步推动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加强县(市、区)级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建设,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实施县(市、区)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并制订了《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进一步推动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加强县(市、区)级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建设,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实施县(市、区)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全省县(市、区)级医院培训180名以上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基层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为积极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有重点、分步骤培养我院学科人才梯队。

在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遴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学会中担任委员职务;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刊物1篇;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前3完成人);④举办过省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领先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条件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丰富,临床、科研、教学能力较强,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稳定的专业方向,学术思想活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从事学科建设;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人才结构,努力为我县培养一批医学水平较高、医德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大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大医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力度。

二、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使用、考核、评审、检查、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彭南卫,副组长郑慧侠、包万春、田志友、徐立、张德松、田维健,成员姚国庆、彭秀宜、田正华、覃大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办,设在局人事股),负责协调、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任田维健,副主任姚国庆,成员向伟、彭南蛟、黄用。

三、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重业绩、高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程序规范的原则。

(三)加大龙山县现有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为主,紧缺型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选名额1、选拔外科、内科等20个学科(附件一)的学科带头人。

2、骨干医疗技术人员按全县在职医疗技术人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

3、评选名额不可突破,但可空缺。

五、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量化评分标准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量化评分标准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量化评分标准(医技专科)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1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6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70分,“科研与教学”占12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年度考核标准:省I级重点专科≥700分,省II级≥600分,院级≥500分。

九、周期考核标准:省级≥700分,院级≥600分。

XX县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认定操作细则

XX县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认定操作细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引进单位审核,标明”经核对,此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提 供原件备查。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XX县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引进补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凡弄虚造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 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首套房是指引进人才引进期间在XX县辖区内首次购买居住用房(包括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且引进人才在霞 购买首套房的时间在来霞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入职之后。夫妻双方均符合首套房购房补助申请条件的按 双方各享受一次。
二、办理流程和进到XX县医院、XX县中医院工作,且已办理入职、聘用等手续的人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首套房购房补助需工作满一年后方可申请。
.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提交县卫健局初审。用人单位 和县卫健局
审核时间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县卫健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社局和县委人才办;申请首套房购房补助的,还需报县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核查申请人的住房、不动产等情况,核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资格终审。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对申请人进行人才资格终审,终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审核结束形成最终名单。
5.资格认定。县卫健局将最终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二)申报时间。
随时申报,及时确认。(县卫健局经办科室:人事科教股,联系电话:XX)
三、所需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XX县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XX县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政策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
3,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任职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工作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卫人发[2009]1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9.10.27
【实施日期】2009.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湘卫人发[2009]10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应对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当先,忠实履行职责,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

为弘扬正气,坚定信心,激励医药卫生工作者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做好我省卫生系统的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
室《关于评选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全省卫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各市州、省部直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分配具体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推荐条件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没有对象的也可不推荐,然后由厅里。

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XX市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目录一、人才评价的基本原则 (2)二、人才分类与评价标准 (3)三、人才评价方式和方法 (8)四、强化管理与服务 (10)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XX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9〕60号)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人才评价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

坚持党对医疗卫生人才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荣誉表彰等多项制度,增强党组织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服务人民健康。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健康中国战略XX实践的总体要求和医疗卫生人才发展需要,以培养、引进、使用好人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分类推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激励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医疗卫生人才在服务人民健康工作中的聪明才智。

(三)突出医德医风。

强化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等考核评价,建立和完善基于道德操守和诚实守信的评价退出机制,从严治理违反医德医风行为。

(四)注重临床实践。

突出医术精湛、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促进医疗卫生人才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科学分类分层。

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分层管理,建立健全卫生专业技术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才。

二、人才分类与评价标准(一)人才分类。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工作职能、任务和功能定位,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全市医疗卫生人才分为6个类别:临床(含口腔)、中医药、公卫、药学、护理、医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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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人才结构,努力为我县培养一批医学水平较高、医德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大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大医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力度。

二、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使用、考核、评审、检查、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彭南卫,副组长郑慧侠、包万春、田志友、徐立、张德松、田维健,成员姚国庆、彭秀宜、田正华、覃大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办,设在局人事股),负
责协调、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任田维健,副主任姚国庆,成员向伟、彭南蛟、黄用。

三、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重业绩、高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程序规范的原则。

(三)加大龙山县现有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为主,紧缺型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选名额
1、选拔外科、内科等20个学科(附件一)的学科带头人。

2、骨干医疗技术人员按全县在职医疗技术人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

3、评选名额不可突破,但可空缺。

五、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
(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本学科较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指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在龙山县卫生系统本学科领域影响较大,成绩突出,在引领学科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条件
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
(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和本学科中级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在读)和本学科相当执业助理医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的、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内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六、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

2、本人申请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单位审核与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单位进行公示,然后填写《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并将申报材料报县卫生局人事股(截止时间为2010年xx月xx日下午5点30分)。

4、考核
选拔办组织所有在职工作人员(申报人工作单位)进行座谈及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

5、评审
2010年xx月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审。

6、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

(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

2、本人申请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并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公示。

4、初评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组织评选,县卫生局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测评的人员是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局人事股(等额上报)。

5、审查
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6、公示
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

附件一:选拔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设置;
附件二: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
附件三: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
附件四: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
附件六: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
附件七: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评分细则
龙山县卫生局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10年度选拔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名称
(共20个)
附件二:
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
1、《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一式一份;
2、本人申请;
3、学历证书;
4、执业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6、在有标准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7、在本学科有重要贡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A4纸打印,一式三份。

8、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三:
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
1、《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
3、执业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个人述职报告,A4纸打印,一式一份。

6、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四:
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申报人
工作单位
申报学科
填报日期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附件五:
龙山县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
申报人
工作单位
填报日期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附件六: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
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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