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处方药的销售行为,确保处方药的合法、合规销售,提高药品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零售药店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处方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零售药店应配备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本零售药店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处方药,并留存相关资质文件备查。
第六条采购处方药时,应核对药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处方药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内,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
第八条储存处方药时,应建立并执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
第三章销售与配送第九条销售处方药时,应核对患者的处方和身份证信息,确保处方药的销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销售处方药时,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其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的安全用药。
第十一条处方药的配送应采用冷链、快递等方式,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处方审核与调配第十二条本零售药店应配备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
第十三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第十四条处方调配人员应按照审核后的处方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的品种、剂量、用法等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处方调配后,应将处方和药品一起交给患者,并告知患者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本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对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2024年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精选8篇)
2024年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精选8篇)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2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药业营销管理制度
药业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业营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及其销售员、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相关单位。
第三条药品销售相关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品销售行为规范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药品批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合法药品,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认证,做到合格购进和销售。
第六条药品零售药店应当合法经营,保证药品真实性和合法性,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销售伪劣药品。
第七条药品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和专业知识,遵守职业操守,不得违规销售药品、传销药品或给患者随意推荐药品。
第八条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在销售药品时向消费者或患者夸大疗效或使用效果,不得隐瞒药品的不良反应或禁忌症状,不得编造虚假药品广告。
第九条药品销售人员不得拉拢或胁迫消费者购买药品,不得变相要挟或欺诈消费者。
第十条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在销售药品时收受消费者的财物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认证,并保留相应的检测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准确和及时供应。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和药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和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不良反应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和《禁忌症、不良反应和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销售的药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广告管理制度,不得制作、发布或传播虚假药品广告,不得在广告中夸大药品疗效或使用效果。
药品销售门市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门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门市管理,保障药品销售合法合规,确保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销售门市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药品零售连锁店、药房、保健品专卖店等。
第三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药品、药品销售人员资质管理政策,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五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药品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依法依规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药品采购档案,及时更新供货信息。
第八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建立药品进货台账,记录每一批次的药品采购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第九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验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退货或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十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库存情况,及时补充不足,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依法销售药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得从事非法销售行为。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人员应当熟悉药品知识,做到真实、准确地向顾客说明药品的性质、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销售台账,记录每一次销售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销售价格等。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向顾客提供发票或购药清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加强药品信息公示,公布药品价格、售后服务政策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第四章店内管理第十六条药品销售门市应当保持店内环境整洁、明亮,保持良好的消费环境。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3篇)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或药店的药品销售部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品销售许可第四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依法取得药品销售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复评。
第五条所销售的药品必须在许可范围内,不得超出其许可范围销售。
第六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药品库存管理制度,保证销售的药品来源合法合规。
第三章销售程序第七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行为。
第八条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保证销售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主动向顾客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和药品储存方法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药品价格管理第十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根据国家价格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价格目录执行药品价格。
第十一条药品销售部门不得随意提高药品价格,不得擅自降低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在销售的药品包装上标明价格,并保证价格的真实有效。
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十三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设置专人负责药品库存管理工作,并定期盘点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循先进的仓储管理原则,确保药品的正确存放和储存条件。
第六章产品宣传和促销第十六条药品销售部门不得以虚假宣传、夸大药品效果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八条药品销售部门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药品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药品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要求,不得销售过期药品。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引言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二、销售资质1、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销售处方药。
2、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资质,包括执业药师或药师。
三、处方审核1、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
处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签名等。
2、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用药适宜性等。
3、对于存在疑问或不合理的处方,应当与处方医师进行沟通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销售。
四、药品调配1、调配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处方的内容进行,确保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
2、调配过程中应当遵守药品调配的操作规程,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销售记录1、每一笔处方药销售都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购买者姓名、处方医师姓名等信息。
2、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六、药品陈列与储存1、处方药应当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稳定。
七、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处方药的管理规定、药品知识、处方审核技能等。
八、监督与检查1、药店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自查。
2、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药店的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九、应急处理1、对于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等,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销售相关药品,并按照规定报告。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附则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进销存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供应链畅通,药品质量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药品进货管理1. 采购委员会负责设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时间和金额等。
2. 采购人员应当按照采购委员会的规定,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3. 药品采购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采购人员应当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药品价格变动和供货情况。
5. 采购人员应当保留好采购资料,包括合同、发票等,方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三、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的销售行为。
2. 销售人员应当对销售的药品进行登记和核对,确保销售的药品与销售单据相符。
3. 销售人员应当对顾客的药品需求进行询问和了解,不得擅自推销或强迫销售不需要的药品。
4. 对于处方药品的销售,需要合法处方和医生签字,不得违法售药。
5. 销售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药品销售培训,了解最新的销售知识和技巧。
四、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房应当按照药品存储管理规范进行统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
2. 药品库房应当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合理分类和摆放,确保不同种类药品之间不受污染。
3. 药品库房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理,及时处理过期或损坏药品。
4. 药品库房应当设置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5. 药品库房应当制定完善的进出库管理制度,保证进销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药品质量管理1. 药品进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2.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抽检,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相关要求。
4. 对于出现药品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报告,处理和追溯销售渠道。
六、药品信息管理1. 药品信息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药品进销存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管理。
2. 药品信息管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关数据指标,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药品销售人员。
三、职责1.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提供合格的药品。
2.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购进、储存、销售、运输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要求,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4. 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遵守药品销售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四、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应遵循先产先销、近期先销的原则,确保药品新鲜、有效。
2. 药品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真实的药品信息,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
3. 药品销售人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要求销售药品,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
4. 处方药销售应凭医师处方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5. 药品销售人员应按照药品存储条件要求,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 药品销售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确保药品可追溯。
7. 药品销售企业应定期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药品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
五、药品价格管理1. 药品销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2. 药品销售企业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3. 药品销售企业应接受相关部门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药品价格相关资料。
六、药品广告管理1. 药品销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
2. 药品销售企业不得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消费者。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各级各类药品经营企业。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药品销售活动,并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药品销售管理应当遵守《药品等特殊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范。
第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档案,对销售记录等信息进行保存,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药品销售价格制度,保障公平、公正的药品销售。
第七条审批药品销售活动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有关药品销售政策及法规的变化。
第九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确保销售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销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在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销售未经批准、检验不合格、过期的药品。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依法标明产品名称、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药品说明书等必要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药品广告发布和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药品包装、标签管理办法》,保证药品包装、标签的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药品销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价格机制,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与厂家、供应商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供货情况,合理安排进货计划,确保销售渠道的畅通。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3篇)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药品市场的合法、有序运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药品销售活动的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入库、销售、库存管理、质量控制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基础,保证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确保药品销售活动的安全、便利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系统,对药品销售活动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药品销售能力。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按照合理的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药品。
第八条公司要与合法的药品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第九条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控制程序,保证采购环节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采购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药品运营经验,熟悉药品市场动态,确保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要及时更新药品市场信息,了解新品上市和市场变化,制定相应的采购策略。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要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规范的药品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入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入库人员要按照公司的入库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准确入库和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入库。
第十五条入库人员要对每批入库的药品进行验收,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六条入库人员要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进行库存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入库人员要对入库药品进行分类和标记,确保不同类型的药品存放有序。
第十八条入库人员要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做到库存管理准确和及时。
最新药品销售管理制度(4篇)
最新药品销售管理制度(4篇)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篇一根据本区域内各目标客户群的需求分析及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分解并制定本区域销售人员具体的销售目标;组织下属执行销售政策及策略,指导下属的销售业务技能,检查、监督销售计划的.完成情况,出现偏差及时纠正,保证实现本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目标。
根据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及销售部门的费用预算指标,组织下属严格按照费用预算指标完成销售任务,审核销售折扣,审核、控制并不断降低销售费用,保证完成公司的销售费用控制指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及销售部门的经营目标,配合市场部门组织实施本区域市场开发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促进公司及产品品牌的提升;了解客户需求动态,指导下属挖掘潜在客户,并对客户开发情况进行跟踪;以实现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增长的目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组织安排所辖区域各客户群客户到公司考察、参观交流等方式建立顺畅的客户沟通渠道;负责拜访本区域的重要客户,监督、检查销售员对客户的定期访问情况,随时了解客户要求;及时处理客户异议和投诉,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长期、良好、稳固的区域客户关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区域市场特点,组织下属收集本区域的产品市场行情变化及重点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市场策略等信息,并对市场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制定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对客户档案、交易记录等进行综合分析;保证销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销售、采购、生产等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规章制度,组织对下属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任务分配及业务指导等,制定下属的考核目标并定期沟通绩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下属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以建立一支高效的销售团队,支持销售目标的达成。
依据公司的售后服务规定及产品特点,通过与客户服务、技术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助组织、协调所辖区域的到货、产品安装、技术支持、售后维修等工作,共同实现售后服务目标。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三、管理职责1. 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领导,对药品销售管理工作负总责。
3.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销售质量负直接责任。
4. 企业销售部门负责药品销售的具体操作,对药品销售工作负直接责任。
5. 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确保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确保供货单位的合法性。
(2)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采购渠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3)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等内容。
2. 药品储存管理(1)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企业应建立药品储存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入库数量、入库日期、出库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3)企业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的符合要求。
3. 药品销售管理(1)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制定药品销售价格,确保药品销售的公平、公正。
(2)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等内容。
(3)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
4. 药品售后管理(1)企业应建立药品售后管理制度,对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6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处方药品的销售过程,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处方药品的合理使用。
适用于所有销售处方药品的医药零售企业。
二、销售程序1. 收取处方:接待客户时,必须核实客户是否持有有效的医生处方,并将处方归档。
2. 技术审方:药师根据处方信息进行审核,核对医生姓名、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用量等信息,如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与医生或患者沟通确认。
3. 药品供应:根据处方需求,从库存中选择相应的药品,并提供给客户。
4. 药品核对:销售人员在交付药品之前,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5. 报销结算:如客户具备相关医保或报销资格,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办理报销手续。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员工。
第三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管,确保药品销售工作的合法、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本企业要提倡诚信经营,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假药销售和虚构药效宣传。
第五条本企业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
第六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回访制度,保证销售行为的可追溯性和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本企业要建立药品销售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激励和监督。
第八条本企业要建立不良药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本企业要严格招聘程序,确保聘用的员工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条本企业要制定员工岗位职责和行为准则,确保员工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工作。
第十一条本企业要对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本企业要建立员工奖励制度,对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
第十三条本企业要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本企业要建立员工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五条本企业要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
第十六条本企业要建立药品库存清单,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七条本企业要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一致。
第十八条本企业要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及时处理,确保不会流入市场,防止损失和风险。
第十九条本企业要定期审核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和更新库存记录。
第四章销售记录和回访第二十条本企业要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对每一次药品销售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要建立销售回访制度,对销售的药品进行回访,了解消费者的满意度和用药效果。
售药管理制度范本
售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药销售行为,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保障药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保障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销售活动。
包括药品的零售、批发、供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程序和责任,保障用药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变更由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批准,并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第六条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药剂师和相关医务人员,负责药品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药品,并签订合同。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目录和规定进行,不得购买非法经营的药品。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分级、分区储存。
第十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湿度适宜,防潮、防尘、防霉。
第三章药品销售第十一条药品销售应当由具有相关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不得由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进行销售。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时应当核对处方、检查患者身份,确认药品使用合理性和安全性,对连续用药的药品应当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应当保留处方、购药记录、患者用药记录等相关资料,保证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应当提供专业、诚恳的服务,严禁向患者推销不符合药品使用标准的药品。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不得违法虚假宣传。
第四章药品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药剂师和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药品销售的全过程。
第十七条药品管理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销售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5篇)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5.8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5.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1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2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5.13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14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5.15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购进人员传递药品信息。
5.16做好各项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3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门店药品购进必须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购进,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 购进药品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购货记录中。
3. 严禁购进过期、伪劣、假冒药品。
三、药品入库1. 门店药品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入库记录中。
2. 入库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严禁存放过期药品。
四、药品销售1. 门店药品销售必须由持有医药执业许可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且必须在开展医药销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或者药品相关信息,保证顾客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4. 药品销售时必须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保留有效期为2年。
五、药品退换1. 门店对于销售的药品不接受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和物品,以备日后追溯和处理。
3. 门店不得将退换的药品重新销售,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将有问题的药品进行销毁。
六、药品管理1.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购进、入库、销售、退换等情况,保证药品的追溯能力。
2.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过期药品滞销。
3. 对于长期不销售的药品,门店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轻则警告、扣分,重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将进行及时修订,并进行内部培训。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2)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办法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保障广大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销售管理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销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药品销售单位的药品销售管理活动。
第三条药品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防止药品滥用、过量使用等问题。
第四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销售单位的监管,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品销售单位的基本要求第六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设有专职药师进行药品管理。
(二)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和配送管理制度。
(三)配备齐全的药品销售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药品销售资格证。
(四)配备药品销售记录系统,保证销售信息的记录和汇总。
(五)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查、流向可追。
第七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药品销售许可证的范围和条件,不得超范围销售、超范围经营。
第八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清点,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可靠。
第九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销售信息管理制度,保证销售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遇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三章药品销售活动的管理第十三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药品标签要求销售药品,不得虚假宣传。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签订购买合同,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药品销售档案,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六条药品销售单位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篇】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篇】一、遵守医药管理法规,尽忠职守,维护公司信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若有此行为发生,视情节轻重,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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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管理制度篇一退货处理规定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
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
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
审批程序如下:销售退回通知单(开票组必须提取原销售单据)采购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运营部审核验收员对销售退回品种确认记账并将实物交与库管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
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员工奖惩处理规定错误的划分标准: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
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制度
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供良好的用药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患者用药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第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药品销售活动。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于门店显著位置,购买者可随时查阅。
第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定期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向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采购药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一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追溯体系,保留进货药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做好药品储存与保管工作。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遵守有关药品销售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向患者销售处方药。
第十六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台账,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销售情况。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医生的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无处方销售处方药。
第五章药品信息管理第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信息管理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信息登记。
第十九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查询系统,方便患者查询药品信息。
第二十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患者药品购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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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范围
药品的销售
第三条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
第四条内容
1. 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3. 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4. 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5. 单轨制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须经驻店药师的审核签字后,营业员方可进行药品的调配,调配好的药品由驻店药师复核后,才可交与顾客;药店保留处方,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上。
6. 其他类处方药的销售: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但药师必须提供用药指导,保证顾客用药安全。
7.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销售应提前做好中药饮片的备药、调剂工具、包装;处方由驻店药师审核签字后,调配员按照处方的内容要求,将中药饮片进行合理调剂、配制,形成中药方剂的操作过程,调配完毕后驻店药师应根据处方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再交营业员销售。
营业员应向患者交代药品的煎、服法及饮食禁忌等。
8. 销售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 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人员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11. 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2. 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13. 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礼品销售等方式进行销售。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14. 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15. 因营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错售、不合格药品售出的,药店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