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德育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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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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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0年)》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促进德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为依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牢固树立“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突出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基础,以“八心八德两意识”教育为载体,以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为重点,以完善学生人格,促进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目的,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从整体上构建起具有大连地方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总体目标各区市县及经济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育人为本作为德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德育领导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区市县及经济先导区、学校三级德育工作运行机制。

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信念坚定、业务精湛的德育队伍和主动服务于德育决策、实践的教科研队伍。

尊重教育规律和不同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创新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道德形成规律的德育工作模式。

构建和完善适合学生发展的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评价、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德育目标系列化、德育内容层次化、途径方法多样化、管理评价科学化、研究培训一体化、校本德育课程化。

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德育工作网络。

不断推进德育创新,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构建具有时代精神和大连特色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

通过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道德素养、行为习惯,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和示范性家长学校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12]163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11.12【实施日期】2012.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和示范性家长学校的决定(大教[2012]163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开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局面,市教育局决定,授予中山区青泥洼桥小学等50个单位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海春等47名同志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赵丽娜等174名同志为优秀班主任称号,授予大连市第三十八中学等45个单位为大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研究德育工作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开拓创新,为开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大连市优秀班主任名单4.大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名单大连市教育局2012年11月12日附件1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中山区(2个)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小学大连市第九中学西岗区(2个)大连市第5中学西岗区石道街小学沙河口区(4个)大连市双语学校沙河口区星海小学沙河口区黑石礁小学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甘井子区(5个)大连市第十四中学大连福佳中学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甘井子区郭家街小学大连市红旗高中旅顺口区(2个)旅顺口区大华小学大连市第六十中学金州新区(5个)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金州新区实验小学金州新区育才小学大连市一○一中学金州高级中学瓦房店市(9个)瓦房店市第六初级中学瓦房店市实验中学瓦房店市文化小学瓦房店市工农小学瓦房店市新华小学瓦房店市世纪小学瓦房店市老虎屯中心校瓦房店市太阳中心校瓦房店市第四高级中学普兰店市(10个)普兰店市教育局大连八一希望小学普兰店市实验小学普兰店市新城小学普兰店市杨树房镇中心小学普兰店市第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三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二十七中学普兰店市第十一中学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庄河市(4个)庄河市东风小学庄河市青堆镇中心小学庄河市第二十八初级中学庄河市高级中学长海县(1个)长海县第三中学保税区(1个)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中心小学高新区(1个)大连市高新区一中长兴岛临港工业区(1个)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高级中学局属学校(3个)大连市第八中学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大连市朝鲜族学校附件2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中山区(2名)刘海春大连市十六中学向莉大连市四十四中西岗区(2名)史美丽大连市第六中学王红西岗区大同小学沙河口区(3名)王作开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李蓉大连市四十九中学王冬梅沙河口区中心小学甘井子区(5名)张志阳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戴文智大连育文中学林志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牟春强大连市甘井子区李家小学阎艺伟大连市甘井子区鉴开中学旅顺口区(2名)盖拥军大连市第七十中学孙黎明旅顺口区长城中心小学金州新区(4名)刘春妮金州新区金石滩小学阎丽娜金州新区得胜小学王有强大连市一二二中学蔡爱华大连。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是一项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指导学校制定和实施德育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下面是一个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程的目的和任务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二条德育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德育工作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德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以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价值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交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德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德育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德育工作组织机构包括德育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办公室等,相关职责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负责。

第二章德育工作的内容第五条课程设置和教育活动安排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德育需求,合理设置德育课程,包括思想道德、法治、语言文化、科技、体育、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应安排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如讲座、主题班会、文化活动等。

第六条学生思想教育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发展健康的人格。

第七条德育课程和教育活动评价学校应建立相关的评价体系,对德育课程和教育活动进行评价,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德育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第八条学生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应积极与家庭和社会进行合作,共同育人,通过家长会、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共同关心、教育学生。

第三章德育工作的管理与保障第九条德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应制定德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德育工作的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德育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德育工作的专业化和有效性。

德育的工作制度

德育的工作制度

德育工作制度一、总则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法治意识、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了加强德育工作,提高德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德育工作目标1.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

2. 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情怀,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

3.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培养学生具备健康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德育工作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将德育工作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体现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2. 坚持全面育人,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3. 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德育工作的启发性、引导性和激励性,树立学生自信心。

4. 坚持协同育人,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作用,形成德育工作合力。

四、德育工作内容1. 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国旗、国徽、国歌教育,重大节日、纪念日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

2. 法治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法治意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3. 品德教育:开展诚信、友善、感恩、勤劳、节约等品质教育,培养良好道德品质。

4. 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辅导、心理疏导,培养学生健康心态。

5. 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参观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6. 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长学校、亲子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促进家庭和谐教育。

五、德育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责,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2. 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时间安排,确保德育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选拔、培训高素质的德育工作专职和兼职人员,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 工作规程 (解读)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  工作规程   (解读)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工作规程》解读一、制发文件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成为中小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但是,中小学德育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加强的环节,主要问题:⑴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⑵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方法科学化程度不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创新;⑶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不完全适应形势的变化,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优化,⑷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建设力度不大,有待于进一步培训和强化;⑸学校德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尚未形成共同实施素质教育的育人体系,有待于进一步促进和完善。

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从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角度,从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角度,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和关注人才成长的角度,概括地说,中小学教育必须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核心问题,而且更需要的是要从“怎样培养人”入手,认真总结和传承历史优秀经验,丰富和创新德育工作新机制,构架新形势下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体系。

正是基于这种背景和思考,制发有关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配套的系列文件,旨在规范、引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不断创新和发展,使中小学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文件起草工作过程2010年国家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德育为先”的战略主题,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各个环节,“立德树人”。

德育工作又一次摆在了历史发展的重要位置。

基于这样的背景,大连市教育局将落实《纲要》精神,制定《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工作规程》两个文件列入教育工作要点之中。

随后,由基础教育二处牵头组织人力进行工作。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召开德育文件起草动员大会,建立了由科研人员、教研人员、各区市县主管局长、中小学校长、基层教育科主管德育的同志组成“指导意见”和“工作规程”两个项目写作组,历时一年反反复复十易其稿,十次座谈分别撰写出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最后形成了试行稿。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3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3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具体规程和规范。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内容:一、德育目标和原则1. 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德育原则: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突出实效、全员参与、系统推进。

二、德育组织和管理1. 设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工作的规划、组织、推进和评估。

2. 成立德育督导小组,定期进行德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

3. 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并按照年度计划和周密安排进行实施。

4. 设立德育档案,记录学生德育情况,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德育内容和方法1. 开展德育教育课程,包括思想品德课、生活与法律课、爱国主义教育课等。

2. 组织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如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3. 引导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4. 推进德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能力。

5. 通过德育教育功能室等特殊场所,提供心理咨询、矫正和辅导服务。

四、德育评价和奖惩1. 建立德育评价体系,定期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品德、孝道、友情、助人等方面的评价。

2. 对于德育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德育先进个人、德育标兵等。

3. 对于德育表现不良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并进行跟踪辅导和帮助。

五、德育与家校合作1.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定期举办家长会、家校沟通会等,共同关注学生的德育成长。

2.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家长学校、家庭讲座等,帮助家长提高育儿能力和家庭教育水平。

六、德育师资培训和学科建设1. 加强德育师资培训,提高德育教师的德育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完善德育学科建设,加强德育教材和教辅的编写和使用。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内容,不同学校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德育常规工作制度

德育常规工作制度

德育常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德育工作目标1.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公民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4. 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三、德育工作内容1. 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等。

2. 道德品质教育:开展道德规范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3. 法制和安全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防范邪教教育等。

4. 养成教育: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生活习惯教育、环保教育、志愿服务教育等。

5. 社会实践教育: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课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

四、德育工作措施1. 健全德育工作机构: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德育工作制度: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德育管理制度。

3.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选拔、培养、考核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4. 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班级的德育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德育工作有序开展。

5. 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德育内容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

6. 开展丰富多样的德育活动:组织举办德育主题班会、德育实践活动、德育竞赛等,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德育实效。

7. 加强德育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学生德育评价标准,实行德育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8. 加强家校社会协同育人: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家长座谈会等活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德育工作。

五、德育工作考核与奖励1. 定期对德育工作进行考核:学校每学期对各部门、各班级的德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估德育工作成效。

最新-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精品

最新-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精品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首要地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现提出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如下:
一、开展学校德育工作评估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德育工作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开展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以抓好学校德育常规工作为重点,以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开展和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

二、学校德育工作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校园环境、德育活动开展、德育队伍建设、德育成效6项评估要素,每项评估要素赋予若干项评估内容和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既科学合理又重点突出。

(详见《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三、评估工作采取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自评一次并上报结果,区市县教育部门至少两年评估考核一次,按得分多少作为评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指标。

市教育局不定期进行抽查,作为综合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和市级德育先进学校的主要依据。

原则上2年评选1次市级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四、评估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大连教育学院、大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配合共同实施。

评估时可在全面要求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

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以下为不合格。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直接评为“不合格”:
1、学校出现严重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满意度低于70%。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试行指导意见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试行指导意见

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试行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7]114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7.09.03【实施日期】2007.09.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试行指导意见(大教[2007]114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切实加强和改进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根据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和实际,提出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试行指导意见。

一、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大连、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的实际,遵循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创新德育内容、方法和手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实行全面、全程、全员育人,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继承和创新的原则。

既要体现德育工作优良传统,又要反映时代特点和职业教育特色,始终保持德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

既要遵循德育工作规律,又要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思想、生活实际出发,采取适应学生特点和接受能力的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

3、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

既要重视课堂教育,引导学生学习道德知识,又要注重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又要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大全内容

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大全内容

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大全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德育活动的宗旨是培养学生健康向上、品德美好、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学校德育活动的基本任务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德育活动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德育活动的开展应当注重个性培养,兼顾集体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自愿参与。

第六条学校德育活动应当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原则,注重德育活动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第七条学校德育活动的实施要充分发挥教师在德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营造浓厚的德育氛围。

第八条学校德育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参与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九条学校德育活动应当注重与家庭、社会的有效对接,形成共育格局。

第十条学校德育活动的开展应当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调整。

第二章德育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德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德育活动,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德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德育工作要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要加强对德育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德育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德育课程,将德育内容融入各门课程,实现全员全程育人。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德育档案,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要开展德育素养测评,用科学的方式评估学生的德育水平,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为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学校要设立德育督导组,定期对各班级和学生的德育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指导。

第十七条学校要开展德育专题研究,聘请专业人员对学生德育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德育资料库,收集学生的德育资料,为德育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德育常规实施细则

德育常规实施细则

德育常规实施细则一、操行评定与奖惩措施1.操行评定根据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以优秀、良好、中等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划分。

2.优秀学生将得到荣誉称号和奖励,如名誉奖、奖学金等。

3.不及格学生将受到惩罚,如警告、批评、考试禁止、暂停参加社团活动等。

二、守则纪律1.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早起、晚自习、宿舍管理等。

2.学生应遵守校园秩序,如不吸烟、不饮酒、不乱扔垃圾等。

3.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如遵守红绿灯、礼让行人等。

三、学习管理1.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学习,不得迟交、抄袭或作弊。

2.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如提问、回答问题等。

3.学生应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如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等。

四、公民意识培养1.学校将定期举办公民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2.学生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义工等。

3.学生应尊重他人,包括师长、同学和社会人士,不得进行恶意中伤或侮辱行为。

五、文明礼仪1.学生应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不得穿戴过于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2.学生应礼貌待人,如遵守尊师重道、排队等基本礼仪规范。

3.学生应有卫生意识,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等。

六、安全管理1.学生应关注个人安全和他人安全,如注意交通安全、不参与危险游戏等。

2.学生应遵守实验室和器材使用规定,确保实验室安全。

3.学生应遵守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以上是一份德育常规实施细则的例子,不同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德育常规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从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德育工作者工作规范

德育工作者工作规范

德育工作者工作规范作为德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德才兼备的重要使命。

为了规范自身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工作规范。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教学环节、评价方式等多个角度分析德育工作者的工作规范。

一、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德育工作者的基础,充分的准备工作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

德育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和了解教材内容,不仅要掌握教材的知识点,还要了解教材的教学理念,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德育工作者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并在课前进行相关阅读,为教学提供有力支持。

二、教学环节在德育教学的过程中,德育工作者应该合理设置教学环节,注重启发学生思维的能力。

可以采取案例教学、讨论互动、角色扮演等方法,使学生在参与中发展,形成主动学习的态度。

此外,德育工作者还要注重学生的心理调节,细心辨别学生的情绪变化,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

三、激发学习兴趣德育工作者应该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可以通过举办实践活动、开展社团活动等方式,使学生在实际中感受到德育的重要性。

此外,德育工作者还可以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设计生动有趣的课件和教学材料,引起学生的注意力,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四、德育教学方法在德育教学中,德育工作者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

可以采取小组探究、问题导入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德育工作者还应该注重启发性的提问,培养学生的思维深度和敏感度,让学生在互动中获得思辨的乐趣。

五、德育评价方式评价是德育工作的重要一环,在评价学生的德育成果时,应注意多元化与客观性。

德育工作者可以采用观察记录、作品展示、综合评价等方式,全方位地评价学生的德育发展情况。

同时,评价应该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给予积极正面的鼓励和肯定,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与家长的沟通德育工作者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下的表现和需求。

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发布家校互动平台等,与家长进行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德育各种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各种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各种工作规章制度1. 引言德育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和推进德育工作,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章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其中的几个重要规章制度。

2. 学生行为规范学校对学生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旨在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例子:2.1 校园纪律学生在校园内应遵守纪律,包括不携带违禁品、不在教室内吃零食等规定。

此外,学生还应尊重师长、团结友爱,不进行欺凌行为。

2.2 课堂规则学生在课堂上应遵守课堂纪律,不打扰他人学习,按时完成课堂作业。

同时,学生还应尊重教师的指导,不抄袭作业或者作弊。

2.3 社会公德学生在校外也应当遵循一定的社会公德,包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

此外,学生还应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进行盗窃、欺骗等违法行为。

3. 学生评价制度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学校制定了学生评价制度。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方面:3.1 德育考核学校在德育方面也有一定的考核标准,通过日常表现、班级活动等进行考核。

学生的德育成绩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部分。

3.2 综合德育奖励学校设立了综合德育奖励制度,对在道德品质、团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这些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学校荣誉称号等,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

3.3 捐赠德育奖励学校还设立了捐赠德育奖励制度,在学校及社会公益活动中捐赠一定金额或物品的学生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这样的奖励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乐于助人的品质。

4. 师生交流规则师生之间的良好交流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学校制定了师生交流规则:4.1 导师制度学校实行导师制度,每个班级由一名教师担任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学生可以向导师咨询问题,导师也会定期与学生进行面谈,了解学生的情况。

4.2 家长会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邀请家长与教师进行交流。

家长可以通过家长会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教师也可以向家长反馈学生的情况。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学校的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将依次介绍关于德育工作的目标、原则和具体规定。

一、目标:德育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行为习惯,使其具备健康积极的人格,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通过德育工作的开展,使学生能够自觉遵循社会伦理规范,增强家国情怀,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个人品德。

二、原则:1.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在德育工作中,要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因人施策,全面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德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德育工作要与学科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类课程和活动,让学生在学科学习中增强道德修养和社会意识,培养学生的品德情操和行为规范。

3.德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德育工作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学校要与家长进行密切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

4.注重示范榜样引领:德育工作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榜样,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学校和班级,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三、具体规定:1.学生管理:(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园纪律、课堂纪律、行为规范等,不得违反学校制定的规定。

(2)加强自我管理:学生要培养良好的自觉自律意识,主动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3)关注团队合作精神:学生要注重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协作意识,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为班级和学校争光。

2.课程设置与实施:(1)教师德育素质: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德育素质的培养,提高教师的道德修养和专业能力,为学生树立榜样。

(2)课程设计:学校要合理设置德育相关课程,同时将德育内容融入到其他学科中,形成全方位的德育教育。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1)主题教育活动:学校要定期组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如道德讲堂、形势与政策教育等,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荣誉感。

德育工作制度及方案

德育工作制度及方案

德育工作制度及方案一、德育工作制度1. 德育工作目标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扎实的文化素养,积极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德育工作原则(1)坚持立德树人,将德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注重因材施教,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3)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实践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4)坚持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3. 德育工作内容(1)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文化意识。

(2)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尊重师长,关爱他人,诚实守信,遵守纪律。

(3)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4)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促进人格健全发展。

(5)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6)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

4. 德育工作途径(1)课程教育:将德育内容融入各学科教学,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2)实践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3)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4)家庭教育:加强家校合作,发挥家庭教育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5)社会教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德育工作领域。

5. 德育工作组织与管理(1)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德育工作职责。

(2)设立德育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德育工作人员,负责德育工作的规划、实施与评价。

(3)完善德育工作制度,确保德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规章制度
第一条,尊重他人,禁止欺凌、歧视和侮辱他人,包括言语和行为。

第二条,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或擅自离校。

第三条,保持学校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损坏学校设施。

第四条,尊重师长,听从老师的教导和管理,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或反抗。

第五条,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或周边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定。

第六条,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校园,包括但不限于毒品、武器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不得参与赌博、斗殴、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或者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第九条,尊重学校的传统和文化,不得进行违背校风校纪的行为。

第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优秀德育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优秀德育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2009)【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9]124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10.09【实施日期】2009.1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大教[2009]124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学校:在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局决定评选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大连市优秀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和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坚持公开、民主、发展性的原则。

评选指标、条件、结果要公开,评选过程中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推荐学校和人选,注重工作实效。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推荐到我局的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要经过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1、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普通中小学(不含村小)、特殊教育学校。

2、大连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和德育部门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的人员;教师进修学校从事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研究人员;中小学校外德育基地的教育管理人员。

3、大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德育工作先进学校1.坚持德育为首,德育工作组织网络健全,。

辽宁德育实施方案

辽宁德育实施方案

辽宁德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辽宁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教育和德育工作。

在新时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辽宁省提出了新的德育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德育目标。

1. 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念和国家观念。

2.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情商。

三、德育实施方案。

1. 优化德育课程,加强德育教育。

通过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将德育教育融入到各个学科和各个学段中,注重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加强德育实践活动。

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引导学生亲身参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强化家校合作,共同育人。

学校和家庭是学生成长的两大重要环境,要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德育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

4. 健全德育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全面的德育评价体系,不仅要注重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

四、实施保障。

1. 完善德育队伍建设。

加强德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德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加大德育经费投入。

学校要合理规划德育经费,确保德育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支持。

3. 推进德育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德育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德育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五、结语。

辽宁省德育实施方案的提出,将有力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德育工作的目标,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可分为校级、班级两个层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进行。

第三条德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生活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时代主义精神,形成独立自主、乐观进取、勤奋学习、自律自信的品质。

第二章校级德育工作规定第四条学校德育目标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注重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德育工作,指导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会尊敬、团结和合作。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情感管理、压力释放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七条学校将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审美素养和艺术修养。

第八条学校将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章班级德育工作规定第九条班主任是班级德育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的德育活动,并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十条班级德育工作重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班级管理,并提高班级凝聚力。

第十一条班级德育工作应围绕校规校纪制定班级规章制度,明确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班级德育工作应开展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激励活动,弘扬正能量,鼓励学生向上向善。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学校将通过奖励和惩罚措施相结合,激励并约束学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校将设置优秀学生奖励,包括学习奖励、道德品质奖励和社会实践奖励等。

第十五条学校将设立纪律处分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教育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德育工作的监督机制,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对德育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七条学校将进行学生的德育考核,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估,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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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德育管理职责第三章德育基本程序第四章德育课程实施规范第五章德育常规工作规范第六章德育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落实《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必须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理念,必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教育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德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的规范化、系列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德育工作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目标、内容和实施途径等要遵照《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和《大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施行。

德育工作要同智育、体育、美育等紧密结合,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和创新。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本规程。

根据本规程,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年度实施细则或工作计划,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本规程是中小学有效开展德育工作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其中,由各项德育活动本身特点决定,相对应呈现的规程形式有“要求”或“程序”之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所列出的主要德育活动规程和要求;经常性的例行活动按规范施行,可视实际情况微调,非例行活动可参照常规工作规范设计新的活动实施规程。

第二章德育管理职责第七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市的中小学德育工作。

第八条各区市县及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主管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或设专职管理人员。

第九条市及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

第十条市及各区市县、先导区教研、科研机构要加强德育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教育行政决策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十一条教育学术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性德育专题学术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要完善校长负责制下全员参与的德育管理体系,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主管德育专门机构或设专职人员负责德育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全员育人的意识,共同做好德育工作。

第三章德育基本程序德育工作的任何一项活动从初始到终结,都是由在不同时间内的各个具体内容按阶段连续、线性排列构成完整有序的工作流程,策划德育工作或活动一般采取“计划、实施、总结、检查、研究”的基本程序。

流程中的各环节在相对独立的同时又可交叉应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变动,精细安排各项教育活动的具体规程。

第十四条德育计划。

在事先了解情况、分析、策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学期计划、具体活动方案,以及政教(教导)处、团队、班级及学科渗透德育课时计划等德育计划。

各分项计划要统一到学校总体规划中,落实到实施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上。

通用德育计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人员安排、方法选择、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场地确定、注意事项、预设效果、反馈调整和保障措施等。

通用活动方案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内容、任务分派、组织学生、活动步骤、时间安排,预测效果,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德育实施。

以德育计划为基准,建立灵活有效的指挥系统,优化组合人力资源,采取有效的项目管理方式,自主、创造性地工作,精细化推进德育实施进程,促使德育计划实现。

实施中要及时做好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等意外情况的科学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德育检查。

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观察、访问、座谈调查、分析资料等检查方式,及时检查执行计划、遵守制度和教育效果的情况,及时获取和处理各种反馈信息,协调内部与外部的人与人、人与事、事与事、人与物、事与物之间的问题与矛盾,确保实施计划的质量。

第十七条德育总结。

教育活动结束时,要对照德育计划进行阶段性或全面性总结,阶段总结以专题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为主。

要采取巩固提高措施,处理遗留问题,做好善后工作,为新的德育活动周期确定新起点做好准备。

第十八条德育研究。

针对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失误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探索德育规律,提高德育科学化水平。

第四章德育课程实施规范第十九条课堂教学是实施中小学德育的主渠道,各学科教师是课堂教学渗透德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责任主体,应充分考虑育人目标和要求,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把德育内容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整合,设计相应的具有教育性水平的教学活动。

充分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努力体现并不断拓展具有学科特征的育人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二十条德育课是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品德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程。

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德育课程和课时。

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循序渐进地进行心理健康、道德伦理、行为规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等基本内容的渗透教育。

引导学生学习正确处理人与人、与社会、与自然、与自我的关系,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逐步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的志向。

第二十一条学科课程蕴涵着丰富的德育资源。

要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内容,深入挖掘各门学科课程中的德育因素,充分开发各门课程蕴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有机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培养学生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树立唯物史观,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积极人生态度、崇高思想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第二十二条学校自主开发的德育校本课程是实施德育的有效载体。

要在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采取文献分析、实地考察、人物专访等方式,充分挖掘当地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德育资源,认真选择、有效整合,科学适当的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德育校本课程,增强德育校本课程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第五章德育常规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升挂国旗仪式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校除假期外要建立升挂国旗和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的制度,进行国旗下教育讲话,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

升挂国旗仪式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升国旗仪式的准备。

1、拟定学期升国旗仪式计划及安排,做好准备。

2、精心设计列队、静立、手势、呼号、行进路线、带回路线等细节。

3、提前确定每次国旗下教育讲话的主题和宣讲人选。

4、认真审查讲稿,确保讲稿质量。

5、根据教育主题内容,推选学生代表或其他人士担任升旗手。

6、训练国旗班、司仪、升(护)旗手。

7、检查国旗班、升(护)旗手着装、佩戴等。

8、检查国旗、旗杆、滑轮、绳索、电源、扩音等设备设施。

9、提出师生服装、佩戴等相关要求。

10、准备表奖、宣告事项等其他附加内容。

11、遇有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可变通组织升旗活动。

12、制定突发事件预案。

——升国旗仪式的实施。

13、检查司仪、发言人、国旗班、升(护)旗手等相关人员到位。

14、组织列队等。

15、按照升国旗仪式程序进行各项日程。

16、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17、国旗应与国歌同步徐徐升起,及至杆顶。

18、在奏、唱国歌时,要面向国旗立正、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19、进行中遇有突发事件,启动预案。

——升挂国旗的总结。

20、调查了解仪式教育后的反映和教育效果。

21、做好仪式教育小结,填写升旗活动记录簿。

第二十四条主题活动教育。

主题(专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道德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要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及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学生开展常规性、专题性、即时性教育活动。

主题(专题)活动教育应符合下列要求:——主题(专题)教育活动的准备。

1.确定活动主题内容,设计、拟订具体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参见第十四条“通用德育计划”或“通用活动方案”)。

2.召开与活动相关人员的工作会议,布置活动相关事宜。

3.落实与活动相关的特邀人员、活动场所和其它物质资源。

4.宣传教育学生,明确活动目的、内容和要求,布置学生做好参与活动的准备工作。

5.检查活动的各项准备情况。

——主题(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6.按照事先设计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

7. 检查活动开展的情况。

8. 关注学生参与过程中的状态和倾向9.及时收集过程生成的资源。

10.抓住教育时机对学生进行有效干预,促使学生体验与感悟。

11.及时应对活动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主题(专题)教育活动的总结。

12.学校和教师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活动效果。

13.引导学生自我总结,记录活动体验和感悟。

14.整理活动的文本、图片、录像等资料,归档。

――主题(专题)教育活动的研究。

15.研究活动组织、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形成相应对策。

16.提炼出带有规律性的活动经验。

17.注重形成教育活动课程化、特色化。

第二十五条社会实践教育。

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生接触社会、服务社会、适应社会的主要形式,充分发挥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以科技、劳技、国防、学农教育等为主的素质教育基地作用,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和义工服务活动。

(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应符合以下要求:——活动准备工作1.制定科学、可行的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事项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派专人联系活动涉及外单位负责人,实地查看活动基地等场所,落实活动具体事宜,视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方案。

4.活动用车必须租借有营运资质、车况良好、司机素质高的车辆,并签订合同书。

5.召开活动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及家长专门会议,布置活动相关事宜。

6.召开学生大会宣传教育学生,明确活动目的、内容,强调遵守活动区域内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7.召开家长会议,讲清楚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安排,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8.检查活动的各项准备情况。

——活动实施工作9.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执行。

10.组织学生等人员进入活动状态。

11.检查、指导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12.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的参与、合作,加深体验与感悟。

——活动总结工作13. 学校要收集实践基地负责人对参与活动班级、学生的评价信息。

14.安排、指导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和学生进行全面总结评价。

15.整理社会实践活动文本、图片、视频等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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