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行为认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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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6949标准条款与实施细则

TS16949标准条款与实施细则

TS16949标准条款及实施细则1围-1.1总则支持“现场”的外部场所不能获得TS16949:2009独立认证。

汽车行业应用过程导向的审核方法包括评审、识别和管理联接的活动。

过程审核方法在体系检查单个过程间(它们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满足技术规的要求)的连接的现行控制。

特别应该获得受审核的现场识别的过程与支持性实体(例如,设计中心、总部、配送中心等输出直接形成输入的实体)识别的过程之间的联接的证据。

1.2应用对TS16949:2009要求的豁免仅限于以下:1)对于没有产品设计和开发职责的组织,包含在条款7.3中的要求;2)车辆装配组织仅限于由IATF在TS16949:2009的第一版“规则”中所规定的豁免。

除上的说明外,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提及TS16949:2009的所有要求。

过程存在,但目前没有应用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不适用,例如:在被审核的现场不存在顾客的所有的工装,或顾客的组织间不存在书面服务协议。

2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4.1总要求4.1.1总要求-补充当组织外包时,不允许委托技术职责。

应该对产品和过程的设计和开发(7.3)给予特别的注意。

例如:符合顾客零件批准程序,包括部和外包活动,是组织的职责。

4.2文件要求4.2中涉及的与汽车行业有关的文件举例包括:业务计划,校准程序,控制计划,顾客特殊要求,工程图样,工程标准,适用的行业标准,检验指导书,教育、资格、培训等的工作描述要求(用以定义最低要求),作业准备表,材料规,数学(CAD)数据,操作程序,过程图,过程流程图或描述,质量保证程序,质量手册,质量计划,质量方针,试验程序,作业指导书。

记录是为证明规定的结果已经达到或活动已经进行提供证据的特殊类型的文件。

例如:校准结果,合同评审结果,顾客指定的记录,设计评审记录,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会议记要,产品和过程工程更改记录,试验/检验结果。

4.2.1总则4.2.2质量手册4.2.3文件物控制4.2.3.1工程规4.2.4记录控制台4.2.4.1记录保持5.1管理承诺5.5.1过程效率“最高管理者”应该按ISO9001:200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2024全套最新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2024全套最新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2024全套最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是中国对进入国内市场的部分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规定。

这些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前必须通过国家认证机构的审核和认证,确保产品符合中国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保障国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于2002年开始实施,旨在提高我国产品的品质、安全和环保水平,遏制低劣产品的流入,保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CCC认证的范围涉及了众多产品,包括电子电气产品、化学产品、机械产品、玩具、电器和家用电器等。

为了规范CCC认证的实施,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可信度,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于2024年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CCC认证)》最新版。

这套实施细则共分为六个章节,包括了认证的范围、申请条件、评定依据、认证程序、试验方法和证书管理等内容。

首先,实施细则明确了CCC认证的适用范围,涵盖了926个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产品类别,对于进口产品和国内生产销售产品都适用。

其次,实施细则规定了CCC认证的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样品。

实施细则第三章明确了CCC认证的评定依据。

CCC认证的评定依据主要是强制性技术标准,包括产品的基本要求、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性等。

实施细则还对CCC认证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申请受理、初步评价、现场评定、试验、报告编制和证书发放等。

实施细则对试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要求试验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必须由经过认可的试验实验室进行。

最后,实施细则还对CCC认证的证书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证书的有效期、变更、暂停和撤销等。

总的来说,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CCC认证)2024版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CCC认证的实施工作,保证了认证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CNAS-CL0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9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微生物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医药、卫生、动物植物检疫和环境科学等学科。

本文件是CNAS根据微生物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适用时,还应符合CNAS—RL05:200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CNAS—CL05:2006《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以及国家法规的要求。

二应用说明1、管理要求在本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场所,如在其它地点实验室、流动实验室、抽样现场或野外现场进行检测和抽取样品,都必须在适当的技术控制和有效监督下进行。

需要时则应在各站点设授权签字人,且应保留其所有相应活动的记录。

2、技术要求2.1人员实验室使用人员时,应考虑以下条件:a)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试验。

b)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生物检测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2.2设施和环境条件对实验室设施的要求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

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局部安排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

对需要在无菌条件下工作的区域,应予以明确标识,并能有效地控制、监测和记录。

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废弃样品和有害废物的设施和制度。

2.3设备实验室对需要使用的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能正确实施灭菌措施,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有明显标识以与非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加以区别。

2.4测量溯源性实验室必须保存有满足试验需要的标准菌种或参照标本。

并且:1)标准菌种或标本必须从认可的菌种或标本收集途径获得。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3) 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 4) 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详见附件3); 5) 企业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开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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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申请认证产品或其同类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该支座产品已经在铁路上使用10年以上; ——该支座产品具有在铁道行业的供货经历,并有试用报告(铁路局或铁路公司提出); ——该支座产品经过铁道部技术鉴定或技术评审; ——该支座产品的产品设计图(安装图)已成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或通用参考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覆盖认证产品,境外企业应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管理机构的登记注册 证明;
2) 企业应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及CRCC产品认证规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外国申 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CRCC产品认证规则的要求;
7) 企业能正常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 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 4.1.3 申请文件
---对同属一个认证规则的申请认证产品应提交产品认证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 “产品类别” ---规则名称中的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企业标称的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按企业实际产品型+应提供的参数; “认证适用标准编号及名称”---按附件 1 中的标准填写,可只写编号; “产品单元”--- 按附件 1 的单元填写,可只填写单元编号。
---并随附以下文件, 1)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企业情况调查表; 3) 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按 产品标准规定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 4) 质量手册(受控文本)及程序文件清单; 5) 生产许可证或制造特许证、国家强制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 6) 有关技术资料(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其他有关的技术条件、产品使用说明书, 必要的工艺路线[流程]图、产品总装图、技术转让文件等); 7) 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的各规格或型号产品之间差异的技术说明; 8) 铁道行业鉴定证书、技术评审文件及供货经历证明(原则上按申请单元提供); 9)产品标识代码。 申请认证一个申请单元以上的产品时,第1)、2)、4)、5)项文件可只提交1份,第3)、 6)、7)、8)、9)项按产品规格型号或单元各提交1份。 4.2 初始工厂审查 4.2.1 现场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GPL-09-认证收费管理规则

GPL-09-认证收费管理规则

认证收费管理规则1目的与使用范围为加强对认证组织认证收费的管理,规范认证收费行为,保护认证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所开展的认证服务收费。

2基本原则本收费规则是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212号文《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1999]1556号文《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通知》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的《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中的要求,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认证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业务领域数量、专业特点及其他可增减因素按国际准则及国家认可委的有关要求确定.3收费项目与标准3.1收费项目a)申请费:初次认证b)审核费:初审、监督、再认证以及申请组织变更和扩大认证领域、扩大认证范围审核所发生的费用;c)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注册费涉及初次认证、再认证和扩大认证业务领域的认证注册,并对不同的认证业务领域分别收取注册费;d)年金(含标志使用费)、更换证书费。

3.2收费标准4审核人日核算方法管理体系审核的人日数与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覆盖人数、审核类型(初审、再认证、和监督)、认证业务范围、风险程度、行业特点、管理体系成熟度、多现场等因素相关。

人日数包括文件评审、审核组准备、现场审核和最终报告的时间;不包括路途时间、预审核等所花费的时间;各个领域审核的具体审核人日数根据有关准则制定.多领域结合审核可以审核人日数可在单领域审核人日数之和的基础上适当减少,通常考虑领域数量、结合方式及成熟度等,按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计算.质量、党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需的人/日数按“总人日表"中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初审认证所需的人/日数按“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附件中最少审核时间表”计算执行,监督审核所需的人/日数按初审人日数1/3计算,再认证审核所需的人/日数按初审人日数2/3计算.5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收费说明5.1获取证书的基本费用5.1.1申请费1000元(对扩大范围和再认证的申请不收取该项费用,对于多体系认证收取一份申请费)。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24•【文号】国认办[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国认办[2009]38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各部室、下属单位:《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已经国家认监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初步审议通过,并按照会议意见及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附件: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认证认可业务统计工作,保证业务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认监委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证认可业务统计的任务是对认证认可业务工作情况、发展状况和认证认可业务监管情况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认证认可业务统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采集、统一上报、统一数据库、统一信息输出”的统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第四条认证认可业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科学性、完整统一性、准确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认监委各部室、下属单位、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认证、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业务统计工作,国家认监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业务统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负责业务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发布日期』2009-09-1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本条释义本条明确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制,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从税法分工来看,实体法规定了每一税种的具体征收制度和税制要素等内容,是税收制度与政策的主要载体,程序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性内容,包括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涉及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和税款征收的行政程序。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是税收法治的基础之一。

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之下,一般是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的各个单行的实施条例,作为对法律规定的细化。

在税收立法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对于一部分税种制定行政法规,待立法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法律。

目前,增值税制度就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的。

由于条例作为行政法规,不可能涵盖增值税制的方方面面,对所有具体情况都作出规定,只能规定一些原则性内容。

因此,为了保证增值税暂行条例能够顺利实施,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细化。

按照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内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精神,结合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增值税条例的实施细则,以明确具体征收管理的要求,便于征纳双方掌握和遵从。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本条释义本条是对增值税条例所规定的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细化。

QSY 1235-2009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规范

QSY 1235-2009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规范
www.bzfxw.com ——整洁。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5.6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 观察者应在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过程中填写报告表,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参见附录 C。行为
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中不得记录被观察人员的姓名。 5.7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结果统计分析 5.7.1 有计划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结果都应进行统计分析。 5.7.2 统计分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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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235—2009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标准应
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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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专业分公司负责推行、实施本标准。 4.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 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企业HSE部门对本单位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程序,并对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培训,参与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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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235—2009
5.1.1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观察既 要识别不安全行为,也要识别安全行为。 5.1.2 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开展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得由下属代替,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分为有计划 的和随机的。 5.1.3 观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都应立即采取行动,否则,是对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许可和默认。 5.1.4 安全观察不替代传统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以下两种情况应按处罚制度执行:

as9100认证规则

as9100认证规则

as9100认证规则
摘要:
1.AS9100 认证概述
2.AS9100 认证的具体要求
3.AS9100 认证的益处
4.如何获得AS9100 认证
正文:
AS9100 认证规则是针对航空航天和防务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

这个认证规则旨在确保组织能够提供满足客户和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且有能力持续改进其质量管理体系。

AS9100 认证的具体要求包括: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符合ISO9001 标准的所有要求,并且还要满足航空航天和防务行业的特殊要求。

这些特殊要求包括:对产品和服务的复杂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对供应链管理的要求,以及对法规和标准的遵守。

获得AS9100 认证的益处包括:提高组织的声誉和信誉,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生产和采购成本,以及满足客户和法规的要求。

要获得AS9100 认证,组织需要首先建立和实施其质量管理体系,然后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其符合AS9100 的要求。

最后,组织需要聘请认证机构进行外部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组织将获得AS9100 认证。

总的来说,AS9100 认证规则是航空航天和防务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其认证的具体要求包括符合ISO9001 标准和航空航天和防务行业的特殊要求,其益处包括提高组织的声誉和信誉,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生产和
采购成本,以及满足客户和法规的要求。

吉利控股集团任职资格评价认证实施细则

吉利控股集团任职资格评价认证实施细则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资格评价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编制:集团人力资源部二〇一〇年八月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任职资格评价认证实施细则(试行)1目的为提升队伍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强化内部的人才竞争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特根据《吉利控股集团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2原则2.1坚持以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多要素评价原则;2.2坚持实行能上能下原则;2.3坚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适用范围集团品质保证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财务系统等职业发展体系构建试点单位专业类岗位正式在册员工。

4申报条件员工符合某一岗位职级最低申报标准时方可申报该任职资格等级。

申报标准分为集团任职资格等级综合标准(集团综合标准)与岗位任职资格基本标准(岗位基本标准),当集团综合标准与岗位基本标准冲突时,集团综合标准服从岗位基本标准。

4.1集团综合标准4.1.1道德标准:过去两年内无3级(含)以上违规4.1.2业绩标准:过去两年内CPV=B(含)以上4.1.3能力与职责标准:4.1.3.1P1初级具有职位所需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完成基础工作或在他人指导下完成部分专业工作,属业务实施基层主体或储备人才。

4.1.3.2P2中级具有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完成某一专业模块工作或专题工作,属业务骨干力量。

4.1.3.3P3高级熟练掌握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专业领域有较深研究,能独立主持所承担的多个专业模块或专题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指导他人开展工作。

4.1.3.4P4专家对专业领域的理论和实务具有独到、深厚的认识与造诣,能全面负责规划、支持和指导专业领域工作创新和大型项目,属内部专家。

4.1.3.5P5首席专家精通本行业涉及的各专业技术、管理领域,能指导公司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以及大型公关项目的应用发展规划与实施,属行业专家。

4.1.4资历标准:4.1.4.1P1初级-大专及以上学历,试用期满合格。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目录
1. 适用范围 .................................................................................................................... 1 2. 认证依据标准 ............................................................................................................. 1 3. 认证模式 .................................................................................................................... 1 4. 认证单元划分 ..............................................................................................................2 5. 认证委托 .....................................................................................................................2
9. 认证证书 .................................................................................................................. 10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目录
1. 适用范围 .................................................................................................................... 1 2. 认证依据标准 ............................................................................................................. 1 3. 认证模式 .................................................................................................................... 1 4. 认证单元划分 ..............................................................................................................2 5. 认证委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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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8

学生行为“十不准”及实施细则

学生行为“十不准”及实施细则

学生行为“十不准”及实施细则发表日期:2009年3月9日【编辑录入:qsxys】一、中学生行为“十不准”1、不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2、不讲脏话、粗话。

3、不乱抛纸屑、饭菜。

4、不乱涂、乱画、乱刻。

5、不插队购饭菜、打水。

6、不破坏公物。

7、不抽烟、喝酒。

8、不随地大、小便。

9、不偷盗、扒拿。

10、不打架、斗殴。

二、“十不准”实施细则为强化学校管理,优化学习环境,更好地实践《黄中行为“十不准”》,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现结合学校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是学生应尽的天职。

任何同学上课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缺课者,务必向班主任及有关授课老师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假缺课现象。

违者视其情节,按校纪论处。

二、不讲脏话,粗话。

学生必须用语文明,说话和气、文雅,不出污言脏话,不恶言恶语骂人,不讲粗话、流话,不侮辱人格,不给他人取绰号。

违者,视其情节,按校纪论处。

三、不乱抛纸屑、饭菜。

学生不做有损校容班容的事,教、寝室及卫生区坚持每天打扫,勤管理,严禁乱倒垃圾及剩饭、菜必须倒在指定的容具(处)内。

违者视其情节,按校纪论处。

四、不乱涂、乱画、乱刻。

严禁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不准乱擦、乱改、乱撕乱揭学校书写、张贴的通告布告等。

禁止在教学区域或公寓内打球,违者视其情节,按校纪论处。

五、不插队购饭菜、打水。

学生必须文明就餐,自觉排队购饭菜、打水,自觉遵守维护餐厅秩序。

就餐前,不准带餐具进教室,就餐时,遵守就餐时间,不准跑步进入餐厅,不准插队,拥挤或变相插队,不准无餐具排队,一人一卡,不准一人超带两人份饭菜,不准在餐厅起哄,不准与值班看队人员顶嘴顶撞,任何人必须接受管理。

违者,视其情节按校纪论处。

六、不破坏公物。

学生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损坏公共财物,应分清责任,无意损坏者,应主动按价赔偿损失,有意损坏主动认错者则按三倍赔偿损失,免于纪律处分,不主动认错,经查获者,则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并给予校纪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7.20•【文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证机构第三章认证第四章认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条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

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机构第九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iso9001证书认证规则

iso9001证书认证规则

iso9001证书认证规则IS09001证书认证是一项全球公认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它为组织提供了一种框架,帮助组织通过持续改进和预防措施来提高效率、减少错误并满足客户需求。

下面是IS09001证书的认证规则:1.认证机构的选择和认可:IS09001证书由经过国际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

这些认证机构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并遵循国际认可的准则和要求。

这意味着,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认证机构才能颁发有效的IS09001证书。

2.认证范围的确定:在申请IS09001证书之前,组织需要明确其需要认证的范围。

这通常涉及确定组织的核心业务领域、产品或服务以及其运营的地理范围。

认证机构将根据这个范围来评估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IS09001标准。

3.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组织需要建立并实施符合IS0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流程和程序,以及进行培训、执行、监测和改进等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覆盖组织的所有部门和业务领域。

4.文件化和记录管理:IS09001要求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化和记录进行有效管理。

这包括制定和维护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以及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信息。

5.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IS09001标准,并识别潜在的问题和改进机会。

同时,组织还需要进行管理评审,以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需求。

6.外部审核和认证:认证机构将对组织的申请进行外部审核,以评估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IS09001标准。

如果审核通过,认证机构将颁发IS09001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组织的名称、地址、认证范围等信息。

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期间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审核和复审。

7.持续改进和纠正措施:IS09001强调持续改进和预防措施。

组织需要通过对顾客反馈、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渠道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识别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来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XXXX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细则一、说明1.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促使学生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其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形成我校"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探究创新,健全人格”的良好校风,维护优良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2.每个学生必须以"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做一名合格的五十八中学生。

违反学校纪律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同时,按照以下细则进行量化扣分,记入个人德育档案。

每学年累计扣分达到8〜12分者,定期参加校纪校规补习班;12〜16分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6〜2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0分以上者,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学生毕业时,处分没撤消者,不发毕业证书。

累计积5分以上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

3.凡违反校纪者,按以下量化标准给予扣分,同时违反多条者,予以累计计分。

4.本细则同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用,违纪严重者,按《XXXX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直接给予行政处分。

二、细则(一)校园纪律1.学生在校园内及进出校园时,必须佩戴好学生的校内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着装校服。

2.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3.学生不准随便走螺旋楼梯。

4.不在教学区(非运动场)内打篮球、排球、踢桂子或其它活动。

中午时间不在校园内打篮球、踢足球。

5.非放学时间,不准出校园。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班主任出据证明(标准假条)。

6.不准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纸屑、瓜果皮、包装袋等杂物。

7.禁止进入花园损花折木,践踏草坪,不准横跨花栏绿篱。

8.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多人并行、挽臂行走等。

9.不在墙壁、门窗、黑板宣传栏上乱画,或者涂改通知、公告等。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准爬窗出入教室,不用脚踢门或随便踏桌椅、坐桌子。

11.不随地吐痰。

12.校园内不穿拖鞋(宿舍内例外)。

13.不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

实施规则-009防火阻燃材料.doc

实施规则-009防火阻燃材料.doc

编号:CCCF-XSRK-OO9:2011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阻燃材料产品2001-06-29发布 2011-04-15修订 2011-05-01实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目录1.总则 (3)2.认证模式 (3)3.认证的基本环节 (3)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4.1 认证的申请 (3)4.2 型式试验 (3)4.3 初始工厂检查 (4)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4.5 获证后的监督 (5)5.认证的保持、变更、扩大、暂停、撤销和注销 (6)5.1 认证证书的保持 (6)5.2 认证证书的变更 (6)5.3 认证范围的扩大 (7)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7)6.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8)7.认证标志 (8)8.申诉和投诉 (9)9.收费 (9)附件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防火阻燃材料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1.1认证单元划分防火阻燃材料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为每一个规格型号为一个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一。

4.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

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4.2.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二。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是指组织针对特定服务领域的认证标准和规程。

以下是一般的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1. 标准制定:制定与特定服务领域相关的认证标准,确保服务提供商满足特定要求。

2. 认证机构:确定认证机构,负责审核和认证服务提供商是否符合认证标准。

3. 申请和评估:服务提供商提交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包括文件审核和实地考察。

4. 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根据评估结果颁发认证证书,证明服务提供商符合认证标准。

5. 监督和审核:认证机构定期对已获得认证的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其继续符合认证标准。

6. 信息公开:认证机构公开已获得认证的服务提供商名单,方便用户选择合格的服务提供商。

7. 期限和更新:认证证书有一定的期限,服务提供商需要在认证期限到期前完成更新评估,以确保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8. 申诉和投诉处理:建立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让用户和其他相关方可以对认证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

9. 执行和惩罚:对认证标准不符合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服务提供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以上是一般的服务认证实施规则,具体的实施规则可能因服务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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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任职资格行为认证,指导公司员工进行认证,根据《中软融鑫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制订本实施细则。

1员工申报1.1一般性规定申请人必须认真学习<<标准>>,按照<<标准>>要求认真严肃地填写申请表中相应的项目,对证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对照标准,对自己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描述和自我衡量。

对证据不真实,或者态度不严肃的个别人员,将不予评级。

申请人在日常工作中对照自己即将申请的资格的标准改进工作,进行自检,自检合格者方能填写《任职资格行为认证申请表》,经助考员和一级考核者审核后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行为认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各级评审人须依据标准,认真评审员工的申请,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评审的严肃性负责。

对在任职资格测评过程中不能严肃认真进行评审的评审人员,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人力资源部审批申请人的资格和行为认证申请,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等级和所在部门安排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行为认证。

1.2申报工作流程申请人根据以下程序进行申报1)申请人学习《标准》、《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相关支持性文件;2)申请人对照《标准》,初步确定所要申报的等级,填写《任职资格行为认证申请表》,提交助考员和第一考核人审核;3)助考员和第一审核人通过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审查:a)首先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所申报等级的工作经验年限要求;若符合则按b)规定的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请日。

b)审查申请人近三个季度的考评,如果考评结果符合各级别的要求则按b)规定的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降一级还不满足绩效要求则取消申请资格。

c)审查申请人重大项目的参与情况,如果符合则按考评规定步骤进一步评审,否则,按申请级别降低一级处理。

4)人力资源部在通过上述审核后,做出同意申报和不同意申报的理由,同时确认申请人的申报级别。

5)申请人在收到人力资源部有关同意申报的通知后,对照《标准》准备相应的证据。

1.3认证表填写注意事项1)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表中的经历既包括中软融鑫的工作经历又包括前一与目前工作性质相似的工作经历,填表时按由近到远,先填现在的,再依次前推过去。

2)业绩、技能描述在填写认证表,进行业绩、技能描述时,要对照标准要求,首先说明自己的业绩和技能的总体情况,然后对自己最满意的具体工作经历(即关键事件)进行简要的罗列和说明,并列出支持相关描述的证据查找路径。

每个行为要素至少需要2个以上关键事件的描述和佐证。

3)证据提供认证测评所需的证据均由员工自行整理并提供,测评人对证据进行审查与核实。

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

a)直接证据:指能直接有效地对申请人填写的业绩、技能陈述进行佐证的证据,包括各类业务文档、统计报表等。

b)间接证据:指能侧面反映或间接反映申请人业绩、技能证据,主要包括表扬信、公告、通知、任命、第三方证词等。

直接证据是测评时主要的依据、间接证据作为测评时的参考。

申请人将证据进行整理,制订证据索引或目录。

将这些文档附在认证表后面,一并递交评审人进行评审。

证据索引和目录的内容必须要与认证表中填写的证据路径相对应。

评审人在测评时,可通过各种合理的方式审查、询问和核实有关证据或描述的真实性,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多处不全或不具有说服力的情况,可要求申请人重新寻找证据,若申请人无法找到证据,则应不认可申请人相关的业绩、能力描述。

4)测评表的填写评审人员接纳员工填写的《任职资格行为认证申请表》与提供的证据,逐一核实并综合其它相关因素,为申请人的各个项目打分,最后签署评审意见。

2考评程序2.1依据考核认证以资格标准为依据,人与标准比,作出评价。

2.2考核认证主体对员工的某项资格达标与否的考核主要以其直接主管、间接主管考核为主,任职资格专业工作人员为辅。

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考评人员必须在两个以上。

2.3考核认证原则客观公正:标准客观,判断客观全面;促进改进:认证不仅是评判达标与否,更重要的是促进改进,形成规范化工作的习惯;有序可行:遵循工作的内在规律。

2.4考核操作步骤考评小组采用批量认证的方式,逐人进行认证。

1)在与每位申请人面谈前,考评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对照标准进行初步集体评议,并确定面谈的重点。

2)考评小组就标准和事实与申请人进行面谈,记录面谈时的问题、申请人的陈述和每一项标准的评分;客观地指出申请人的不足,并与申请人共同商订改进点,申请人、考评小组组长将改进点记录在各自手中的认证表上。

3)申请人回避,考评小组根据面谈情况交换意见,逐项合议申请人的得分,并计算各单元得分;合议得分记录在考评小组组长的认证表上4)如有必要,考评小组需收集第三方证据和/或要求申请人补充证据,考评小组再对申请人进行合议。

5)考评小组填写行为《认证结果汇总表》,计算申请人的总得分,根据本制度规定判断申请人的行为认证结果,并作简要说明。

6)考评小组将本次所有申请人的认证材料、填写好的《任职资格评审表》报评审小组评审。

每位申请人的认证材料按附件归档材料的顺序整理,认证材料包括:申请表、认证计划、认证结果汇总表、认证表及面谈记录、证据等。

2.5考核结果考评小组的认证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不做程度的区分。

1)通过单元得分在及格分数线(单元总分的60%)以上才能视为通过该单元;所有单元都通过且总得分达到70分(满分100分)视为该等级通过。

2)未通过任一单元得分低于及格分数线或总得分低于70分就视为未通过3评审3.1依据评审小组依据《任职资格标准》和本制度对认证的结果和程序进行评审,以保证认证结果公正合理、认证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3.2评审主体对考评结果的评审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范性要求的评审,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人力资源部专业工作人员为辅。

3.3评审操作步骤采用以考评小组为中心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评审。

3.4操作程序1)从同一考评小组报审的申请人中任意抽取申请人A的认证材料,按照《任职资格样本评审表》中认证规范性部分所包含的项逐项对申请人A的认证材料进行评审2)从申请人A的认证材料中任意抽取一个单元(兼顾可疑点),按照样本评审表中认证内容部分所包括的项逐项评审.3)按照本制度规定判断申请人A的评审结果,记录在申请人A的样本评审表上,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简要说明.4)抽取申请人B的材料,重复步骤1~3,评审申请人B的认证结果5)如果申请人A和B的评审结果不一致,需要再抽取申请人C的认证材料进行评审6)按照本制度规定判断考评小组的此批认证是否有效,将抽样过程、样本评审结果、样本总数的评审结果记录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并对样本总数的评审结果作简要说明。

7)按照本制度判断本考评小组的每个申请人的达标情况,并记录在申请人对应的认证结果汇总表上8)以考评小组为中心,将评审材料、申请人的认证材料送人力资源部。

9)人力资源部将“达标”的申请人材料报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评定、颁证10)达标和未达标的申请人制订改进计划在工作中进行改进。

未达标的申请人经过三个月改进后,再重新申请认证:A.如果考试的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只须参加认证B.如果考试的合格成绩过期,则既要参加认证又要参加考试3.5评审结果的判断方法评审结果分为“认证有效”和“认证无效”。

只有评审内容中所有项都通过,评审结果才能是“认证有效”;4任职资格认证结果的判断方法4.1级别认定任职资格认证的结果分为“达标”和“未达标”。

1)达标考评小组的认证结果是“通过”并且评审结果是“认证有效”。

2)未达标不符合达标的任何一个条件。

4.2等级确定按照申请人申请的级别,按相应级别的标准对行为技能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决定级等级,具体情况见下表:如果行为技能得分低于70分,则此级别的认证不予通过,并降一级进行处理。

4.3认证颁发公司总裁负责对认证证书进行颁发。

5认证职责5.1申请人职责要求参加任职资格认证的人员。

申请级别应与从事的工作相对应。

1)学习所要达到的任职资格标准并参加有关的培训。

2)与考评员、助考员就考评计划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3)接受考评员的观察或提供证据给助考员进行考评和审查。

4)按考评员的意见或要求改善工作或参加培训。

5.2助考员职责助考员是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为认证组织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其主要职责为协助考评员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规范化。

1)初步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督促考评员与申请人一起制订认证计划。

3)确保考评员与申请人明白在考察工作中各自的责任。

4)帮助考评员与申请人成功地履行其职责,对申请人的工作产品证据进行抽检,确保证据真实、有效、充分。

5)就申请人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考评员讨论、沟通。

6)协助考评小组、评审小组收集、整理认证材料;7)保存申请人的考证档案和记录。

8)参加申请人资格评定工作会议。

9)为申请人、考评小组、评审小组提供任职资格管理工作的咨询。

5.3考评小组职责原则上考评小组由申请人的直接主管和本系统高级别人员组成。

在存在多重主管的情况下,应以直接主管为主;其他主管参与认证或提供观察证据。

考评小组对申请人的认证结果负责。

1)制订申请人认证计划,就标准的理解形成共识。

2)对申请人的工作进行观察和取证。

3)对申请人给予建设性的反馈意见。

4)准确把握观察时机,及时记录观察结果。

5)参加申请人资格评定工作会议。

6)整理认证档案,并提交给评审小组。

5.4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评审小组原则上由申请人的间接考核者和本系统专家组成,对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和适用标准的正确性负责。

1)保证各评议小组之间标准的一致性2)对申请人的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5.5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行为认证的组织和实施1)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2)组织认证、评审工作,落实考评小组、评审小组的组成人员3)为申请人、考评小组、评审小组提供标准、认证程序等方面的咨询4)负责申请人认证和评审材料的最终归档5.6总裁1)对评审结果和程序进行评定,保证评审质量的一致性2)对评审的结果进行最后审定,对合格者颁证3)批准颁证6.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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