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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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
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信政[2013]10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9
【实施日期】2013.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信政〔201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魅力信阳建设,抢抓机遇,凝神聚力,持续求进,务实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构建和谐信阳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激发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浉河区民政局等32个先进集体和杨文清等65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民政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再立新功。
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锐意进取,忠诚履职,科学运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建设魅力信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附件1
信阳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浉河区民政局
浉河区五星办事处民政所
平桥区民政局办公室
平桥区肖店乡民政所
罗山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
罗山县老年人公寓
罗山县楠杆镇民政所
罗山县竹竿镇民政所
潢川县民政局
潢川县黄寺岗镇民政所
固始县民政局
固始县殡仪馆
息县农村低保五保管理中心息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
息县南山陵园
淮滨县社会福利院
淮滨县三空桥乡民政所
光山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