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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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1任务由来 (3)
2 规划概述 (3)
2.1规划目标和规划期限 (3)
2.2规划范围 (4)
2.3功能布局 (4)
2.4用地规划 (4)
2.5基础设施规划 (5)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7)
4园区环保措施和对策 (7)
4.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7)
4.2水环境保护措施 (10)
4.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1)
4.4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2)
4.6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3)
5 初步结论 (14)
5.1规划方案论证分析 (14)
5.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4)
5.3产业发展清单 (15)
5.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16)
1任务由来
近些年,江阴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保持在7%以上,经济高速发展也使江阴市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废旧汽车、废旧机电、废旧家电等固废、危废产生量逐年增长。
由于现有废弃物处置设施欠缺或能力不足,部分固废、危废的违规处理和堆放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日趋严重。
同时大部分的固废、危废也是可回收利用的城市矿产资源,为循环经济产业在江阴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面对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趋势,迫切需要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发展模式的新型城镇发展之路,即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必须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切入点,将经济运行与城市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有机结合,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满足江阴市的环卫消纳和固废(危废)处置要求,通过产业入园的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并通过资源高层次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江阴市委、市政府决策建设秦望山产业园,由此建立完整的生态工业体系,实现资源整合、推动区域经济升级转型。
为此,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规划范围东至锡澄运河,南至江阴大道,西临海港大道,北靠秦望山。
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环办〔2016〕309号)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 规划概述
2.1规划目标和规划期限
规划发展目标:抓住“十三五”建设新江苏的有利契机,利用江阴市经济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以固废处置、城市矿产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及环保科技为主线的核心产业,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关联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形成一种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新模式,最终将秦望山产业园建成世界知名、全国领先的资源
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总体战略定位:江阴市环卫消纳及固废(危废)处理中心;无锡市环保科技产业孵化及宣传教育基地;长三角地区城市矿产再生循环利用基地;华东地区再生循环产业集群发展带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互联网+”循环经济示范平台;世界知名、全国领先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近期:2018-2023年;中远期:2024-2030年。
2.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锡澄运河,南至江阴大道,西临海港大道,北靠秦望山。
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
2.3功能布局
规划园区产业布局形成“四区、一心”结构。
四区主要承担园区的生产功能,包括:固废处置区、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环保科技产业区和物流仓储区,规划以沿山路、新长江路和第二过江通道垂直交叉纵横轴界,以环山河为南北界线,环山河以北布置固废处置区,环山河以南从西到东依次布置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环保科技产业区和物流仓储区。
2.4用地规划
表2.4-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城市建设用地
1)工业用地
主要为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和环保科技产业区所占用的三类工业用地。
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园区为建设用地配套的城市道路、以及一个社会停车场。
3)公用设施、绿地以及仓储物流等用地
公用设施主要包括供电用地,绿地以防护绿地为主,用于园区与道路、铁路、居民区的防护隔离,以及园区内部功能区之间的防护隔离作用,配套的物流仓储用地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固废处置区是为城市提供固体废弃物的区域服务设施,固该区用地属性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3、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南面为园区疏港铁路的规划用地;东面为规划的配套园区港口用地。
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主要为园区内既有水域占地,包括环山河、锡澄运河等。
2.5基础设施规划
2.5.1给水工程
(1)水量预测
近期新水用量9871.8m3/d(含生产新水为8665.8 m3/d、生活新水1206 m3/d)。
中远期新增生产新水为1424m3/d、生活新水521m3/d。
(2)供水规划
园区水源采用城区区域水厂统一供给,园区采用两路供水,从新长江路的南边和北
边分别由一根DN400管引入园区。
给水管网规划图见图2.1-3。
2.5.2排水工程
1)生活污水
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粪便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2)生产排水
生产排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
生产排水经设在各生产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污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送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标准后,回用至绿地、冲洗道路及景观用水,不外排。
由于产业园内的污水排放量为6947.5m3/d(含生产回用水量1061.5m3/d),排入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太大将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并结合产业园区作为绿色化推动者的定位,规划区内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至绿地、冲洗道路及景观用水,不外排。
2.5.3供热工程
产业园区热源主要由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承担,并可通过固废处置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充和备用。
经测算,产业园区工业热负荷和民用热负荷:采暖季共计49.56t/h,非采暖季为34.11t/h。
对于工业热负荷,供热热媒为蒸汽。
热电厂供热参数为1.0MPa,t=260~300℃。
蒸汽在各企业内的热力站进行压力、温度、流量调节,以适应各企业生产热负荷的要求;对于生产性采暖热负荷,在各企业内设置汽-水换热站,以80/60℃供回水温度供热。
对于民用热负荷,供热热媒为热水,采用一级换热系统。
换热站设在配套服务中心用地内,采暖二次供回水温度为80/60℃。
余热电站产生的蒸汽,就近送至供热管网。
规划设置供热干线。
供热主干管沿沿山路接入,单管支状布置,采用低支架敷设。
供热蒸汽管道最大管径为DN250,最大供热能力为70t/h,供热半径小于等于5km。
2.5.4燃气工程
根据总体规划,产业园区管道燃气气源为天然气,采用“西气东输”天然气、“川气东送”天然气、江苏省LNG工程天然气三个气源供气。
规划园区天然气从秦望路接入,沿各主要道路敷设,各企业若需要燃气供应,则就近从主管接入。
燃气管网布置于道路的西、北侧,敷设于人行道下,埋深0.7-1.2m。
2.5.5供电工程
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内有一座220kV用户变;光大环保电厂(月城综合利用电厂)以35kV线路接入220kV南运变电站上网。
园区附近的月城镇有一座110kV陈子变。
双回110kV线路已经引到园区边上。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大气环境现状质量SO2、NO2、氟化物、CO、TSP、镉、臭气浓度、NH3、锰、铅、H2S、HCl、汞、镉、六价铬、砷均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地表水环境pH、COD、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SS、总磷、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氰化物、铜、锌、汞、砷、镉、六价铬、总铬、铅、铍、钡、镍、硫化物均可以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地下水环境丰水期时除总大肠菌群满足Ⅴ类标准,锰满足Ⅳ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枯水期时氨氮、锰、硝酸盐氮、满足Ⅳ类标准,总大肠菌群满足Ⅴ类标准,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现状评价: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现状评价:评价区域内各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标准要求。
4园区环保措施和对策
4.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工业园区改善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
工业废气治理,逐步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加强城市建筑施工、交通扬尘整治。
4.1.1严格控制准入条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园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VOCs均采取“增一减二”措施,区内不新增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
涉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的计量器具必须依法强制检定或定期校准,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便于检定或校准的设施。
4.1.2加强工艺废气污染控制
控制重金属的排放应首先从源头做好控制,将垃圾分类收集,含有重金属的垃圾如电池、日光灯管、杀虫剂、印刷油墨等先回收分开处理。
焚烧时大部分重金属残存在灰渣中,但部分重金属的沸点小于炉体温度,容易升华或蒸发至废气中排入大气。
重金属以固态、液态和气态形式进入除尘器,当烟气冷却时,气态部分转化为可捕集的固态或液态微粒。
目前常用的重金属及二噁英去除工艺是“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目前在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上常用的方式是半干法和干法烟气净化法,如喷雾干燥法、悬浮式流化床法、NID法和干式净化法。
一般都是利用热烟气来蒸发脱酸剂的浆液或水,使脱酸剂与烟气中的SO2等酸性物质反应生成相应的盐类,然后进入除尘器,将粉尘捕集,使烟气得到净化。
最终产物是干粉尘,较易处理。
颗粒物去除主要有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不能有效去除有机物(二噁英等)、重金属,国家标准GB18485-2001中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除尘装置必须采用袋式除尘器。
生活垃圾焚烧厂脱氮工艺主要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
与SNCR法相比,SCR法脱氮效果更好,但需要消耗昂贵的催化剂,加热还需消耗大量热能,处理成本远大于SNCR法。
SCR法是在催化剂作用下NOx被还原成N2,为达到SCR法还原反应所需的300℃的温度,烟气在进入催化脱氮器前需加热。
SCR法可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
SNCR工作原理是在锅炉炉膛内喷射气态氨或氨水或尿素溶液等还原剂使之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反应,氮氧化物被转化为氮气(N2)及水(H2O)。
SNCR法可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下。
4.1.3建筑期施工、交通扬尘控制
(1)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被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6)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7)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4.1.4其他废气污染物控制工程
根据园区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特征,工艺废气排放控制应采用以下措施:
①合理布局: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分布进行合理的规划,根据入区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确定企业选址,并经上报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对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应根据污染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应采用先收集后集中处理的方法;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区内企业如确有有组织废气产生,应使用高于15m的烟囱排放,尽量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洒水降尘。
破碎、分选等环节各产尘点设置收尘装置及废气处理装置;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⑤加强消防和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⑥按照总量控制规划建议值,严格控制单位工业用地面积的污染物排放源强,排放同类废气的企业应尽可能拉开距离,不可过于集中,以避免局部地区污染物浓度超标;
⑦加强绿化建设,企业绿化应选择耐污性强,除尘效果好的树种;
⑧应加强管理与监控,实行总量控制,对污染严重又无条件治理的企业,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对新、改、扩建工程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2水环境保护措施
4.2.1加强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
完善雨污分流体系建设,雨水采用就近排放原则,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流入天然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汇入污水管道。
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主干管和支管的敷设,完善废水接管口和排放口监控系统建设,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4.2.2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
对于企业内部废水,主要从废水预处理、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和排放体系的两方面加强环境管理。
废水的预处理: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应严格控制各企业接管废水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企业废水预处理针对自身废水特点,遵循分质处理的原则,采用经济可行的处理方案,确保接管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对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工艺特点,研究接管的可行性并确定合理的接管标准,从严控制,企业对特殊污染物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方可接入污水处理厂。
废水收集和排放体系:各企业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生产废液按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不得混入废水稀释排入污水管网;严禁将高浓度废水稀释排放。
4.2.3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通过综合利用截污、清淤、治岸等手段,进一步遏制河道污染。
(1)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接管率;
(2)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动产业从一般加工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针对用水大户企业,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不达标排放企
业一律关闭;
(3)工业点源污染控制方案: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循环经济建设。
4.2.4周边水体保护措施
(1)禁止私设暗管和排污口,禁止将园区生活和生产废水直排进入周边水体;
(2)入园区企业需设置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止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周边水体;
(3)在周边河岸带两侧20米范围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4)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提高预警应急能力,加强接管口的设置及管理。
4.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特点,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提出如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固体废物发生量。
(2)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对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进行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
金属边角料、不合格的产品、废纸张、废弃的木材等,应视其性质由业主进行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综合利用,并由获利方承担收集和转运。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区域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置应做到以下几点:
为确保垃圾清运率达100%,环卫部门应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运输车辆。
进一步推广垃圾袋装化,以便后续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垃圾中有用的物质(如废纸、金属、玻璃等)应尽可能回收。
尽快考虑垃圾资源化处理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中有相当数量的垃圾是可资源化利用的,如利用生态工程处理技术,把城市垃圾处理同城市绿化或公共设施建设有机结合;也可以考虑利用有机废弃物(如厨房垃圾、杂草、落叶等)堆制农用有机肥等。
(4)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集中进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酸、废碱、废有机物、废活性炭、废乳化液等。
本部分对危险固废提出如下管理和处置措施:
①危险废物的识别
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和对危险废物的识别能力;努力提高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最大可能地减少其发生量。
每个入区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到市环保局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权过程管理。
②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
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应按照江苏省省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园区内主要通过汽车公路运输方式,运送路线的设置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尽可能减少经过河流水系的次数,尽可能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
③临时储存和内部处置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设计、建造或改建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按废物的形态、化学性质和危害等进行分类堆放,并设专业人员进行连续管理。
企业内部处置的危险废物还应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建造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
④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4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应关注并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车间生产区、废桶贮存场、废水处理区及废水收集管网及地面应严格设置防腐防渗设施,以免因泄露造成对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不在地下设置原料或废液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所有的管道都应安放在地面上,不设地下储存槽(罐);
(3)在处理或储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应设置防渗漏地基并设置围堰(混凝土),已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能被回收,从而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和完善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常规监测点位,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4.6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6.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控制
控制车辆噪声源强。
行驶的机动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喇叭,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严格控制拖拉机在区内进行运输作业。
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或在禁止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各类机动船舶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信号。
加快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网,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加强路面保养,减少车辆颠簸振动噪声。
加强道路及航道两侧的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交通噪声的衰减,以达到阻隔削减噪声的目的。
控制车流量,做好交通规划,合理分配各主干道的车流量。
4.6.2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须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在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提出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需经环境保护部门检验合格。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要按有关规定,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登记排放噪声的设施、处理设施、噪声源种类及数量、噪声强度等情况。
在噪声源情况有较大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申报。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
对排放噪声超标的,或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
合理布局区内的企业,使噪声源相对分散且远离噪声敏感区,避免造成污染。
4.6.3施工期噪声
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说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建筑施工场所、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及所采用的噪
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夜间施工的要申领“夜间噪声施工许可证”。
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环境保护部门报经政府批准后,可限制其作业时间。
推广使用低噪型施工技术和设备,加强绿化建设,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
禁止夜间在居民、文教区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此外,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4)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
除上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还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
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设备调试尽量在白天进行。
5 初步结论
5.1规划方案论证分析
秦望山产业园通过引进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统筹优化各类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物质、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污染排放集中监控。
加大环保技术研发力度,快速实现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大力发展环保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提升园区经济发展水平,将秦望山产业园建设成为科技含量高、整体效益好、经济产出高、环境污染少的国际先进生态示范园,打造静脉产业的科创高地和战略新兴产业新引擎。
园区规划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件相符,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相符。
5.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规划实施后正常情况下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