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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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本文梳理了10部法律或文件的有关要求或规定,欢迎补充。

主要是国家有关政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民事法律。

包括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非粮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二条第三款,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4日)内容摘录:(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内容摘录:一、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一)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要求,全面做好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提升,但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依然艰巨。

划定“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农产品有效自给的重大举措。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建设。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务、统计、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两个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

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

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联合
督导调研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农办计[2017]103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01
【实施日期】2017.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联合督导调研的通知
(农办计[2017]10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汪洋副总理在全国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工作安排,加快推进“两区”划定工作,近期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土资源部拟组成联合督导组,赴你省开展“两区”划定督导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目的
督促地方落实国发〔2017〕24号、农计发〔2017〕99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

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最新)

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最新)

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最新)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农业发展,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明确区域农业功能定位,实行精准化管理,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和《X 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X政办规〔X〕53号)精神、《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X〕1号)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依托主体功能区划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1.突出功能定位,科学划定。

围绕保核心产能,综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细分农业功能,划定建设优势明显、产能稳固的“两区”,提高区域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突出持续发展,统筹划定。

围绕保主产区利益,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妥善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搞好相关规划衔接,确保划定的“两区”在较长时间内不被重大建设征占用。

3.突出能划尽划,充分划定。

鼓励额外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耕地进行“两区”划定,按照“择优划定、应划尽划,能划尽划,划足划实”的原则,为确保完成任务提供预留空间。

4.突出技术主导,精准划定。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建立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土壤环境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面积,并落实到田头地块。

——坚持统筹协调、绿色发展。

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保障、农民参与。

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紧紧围绕“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中心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x府发函〔x〕48号)、《x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x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农业函〔x〕123号)和《x市农业局关于切实抓好x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市农业函〔x〕75号)精神,我区将按照上级安排,于x年完成“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

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土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坝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溉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光、热、水、土质量好的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国发〔X〕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农计发〔X〕99号)要求,全面做好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提升,但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依然艰巨。

划定“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农产品有效自给的重大举措。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建设。

二、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统计、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农委。

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两个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为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X〕2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XX〕8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目标到XX年底,全市完成省政府确定的7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7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65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的划定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力量。

围绕粮食生产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农户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

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域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区域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

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粮食管理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国发[2017]24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7.03.31【实施日期】2017.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了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1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X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90万亩,其中水稻5万亩、小麦190万亩、玉米170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合;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豆8万亩,大豆与小麦重合8万亩。

“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X年―X年),以及我市小麦种子基地建设和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建设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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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解读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1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

以下是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解读,欢迎阅读!差别化、定向化扶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五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本质上是把种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优势区域相对固定下来,以生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为功能,实施差别化、定向化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有三方面考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为重点,以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在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划定并建立“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核心品种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两区”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和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积极性。

“划、建、管、护”:确定“两区”建设四大抓手“两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抓手、最核心的工作任务,韩长赋概括为“划、建、管、护”四个字。

粮食生产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2017年6月目录前言 (5)1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术语和定义 (6)3.1 “两区” (6)3.2 粮食生产功能区 (6)3.3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6)3.4 “两区”片块 (6)3.5 “两区”地块 (7)3.6 “两区”面积 (7)4 总则 (7)4.1 任务 (7)4.1.1 “两区”划定 (7)4.1.2 “两区”上图入库 (7)4.1.3 “两区”成果建档立册 (7)4.1.4 “两区”信息精准化管理 (7)4.2 划定要求 (8)4.2.1 基本条件 (8)4.2.2 “两区”范围 (8)4.3 “两区”管护 (9)5划定流程 (9)5.1 准备工作 (9)5.1.1 组织准备 (9)5.1.2 资料准备 (10)5.1.3 工具准备 (10)5.2 图件测制 (10)5.2.1 底图制作 (10)5.2.2 实地勘查 (11)5.2.3 面积量算 (11)5.2.4 分布图编制 (11)5.3 公告公示 (11)5.3.1 材料准备 (11)5.3.2 公告公示 (12)5.3.3 勘误修正 (12)5.3.4 结果确认 (12)5.4 数据建库 (12)5.5 检查验收 (12)5.5.1 检验方式 (12)5.5.2 检验内容 (13)5.5.3 检验核查 (13)5.6 成果管理 (13)6技术方法与要求 (13)6.1 技术方法 (13)6.2 技术要求 (14)6.2.1 基础资料 (14)6.2.2 底图校正 (14)6.2.3 图件编制 (14)6.2.4 图面整饰 (14)6.2.5 数学基础 (14)6.2.6 计量单位 (15)6.2.7 实地勘查 (15)6.2.8 成果编制 (16)7成果管理 (16)7.1 成果检验 (16)7.2 质量管控 (17)7.3成果归档 (17)7.3.1成果分类 (17)7.3.2数据汇总 (18)7.3.3成果整理归档 (18)7.4 成果安全 (18)附录A (19)A-1 “两区”划定流程图 (19)A-2 “两区”划定技术流程图 (20)附录B (21)表B-1“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 (21)表B-2 “两区”划定汇总表 (22)附录C (23)“两区”标志牌设立规范 (23)附录D (24)“两区”图件图式图例 (24)附录E (26)图E-1标准分幅“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 (27)图E-2 县级“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 (28)附录F (29)“两区”编码规则 (29)附录G (32)“两区”外业手册规范 (32)表G-1地物最小上图标准 (32)表G-2 点状/线状地物测量记录表 (32)前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提出的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并做好上图入库的有关要求,为规范“两区”划定工作,实现“两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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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产 能 提 升 、 管 护 到 位 、 生 产 现 代 化 的 “ 两 区 ”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的基 础 更加 稳 固 ,重 要 农 产 品 显著 增 强 。
1粮 食 生 产 功 能 区。 划 定 粮食 生 产 功 能 区9 亿 亩 ,其 中6亿 亩 用 于 稻 麦 生 产 。 以东 北 平 原 、 长 江 流 域 、 东 南
(三 )主 要 目标 。 力争 用 3 年 时间完成 1 0 5 8亿 亩 “ 两 区 ” 地 块 的 划 定 任 务 ,做 到 全 部 建 档 专 卡 、 上 图入
库 ,实 现 信 息 化 和 精 准 化 管理 ,力 争 用 5 年 时 间 基 本 完成 “ 两 区 ” 建 设 任 务 , 形 成 布 局 合 理 、 数 量 充 足 、 设 施 完
供 给任 务 仍 然 艰 巨。 为优 化 农业 生 产 布 局 ,聚 焦 主 要 品 种 和 优 势 产 区 ,实 行 精 ; 佳化 管 理 , 现 就 建 立 粮 食 生 产 功 能 区 和 重 要 农 产 品 牛 产 保 护 区 (以 下 统 称 “ 两 区 ”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法。 (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办 牵 头 , 躲察 部 配 合 ) 依 法 依 纪 严 肃 追 究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中失 职 渎 职 责 任 。 (临察 部
负责 )
国 务 院 关 于 建 立 粮 食 生 产 功 能 区 和 重 要 农 产 品 生 产 保 护 区 的 指 导 意 见 ( 节选 )
食 品 安 全 信 用 档 案 并 依 法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 加 强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严 重 失 信 者 的 联 合 惩 戒 。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相 关 成 员 单 位 按 职 责 分工 负 责 ) 十 二 、落 实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制 各 地 要 把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作 为 重 大政 治 任 务 来 抓 ,作 为 公 共 安 全 问题 来 抓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亲 自抓 ,保
院 食 品 安 全 办 牵 头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相 关 成 员 单 位 配 合 )建 立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绩 效 与 履 职 评 定 、 奖励 惩 处
挂 钩 制 度 。 (各 省 级 人 民政 府 负责 )建 立 健 全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研 究 制 定 食 品安 全工 作 问 责 办
交 流 和 形 势 会 商 工 作 机 制 。 (各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进 一 步 加 大 食 品 安 全 投 入 力 度 , 加 强 基 层 监 管 力 量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推 动 实现 基 层 装 备标 ; 隹化 ,保 障各 级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所 需 经 费 ,特 别 是 检 验 检 测 经 费 。 (各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食 品 药 品 临管 总局 、 财 政 部 等 部 门按 职 责 分工 负 责 )深 入 开 展 “ 双 安 双 创 ”行 动 对 首 批 食 品 安 全 示 范 城 市 命 名 授 牌 ,打 造 农产 品质 量 安 全 县 示 范 样 板 ,开 展 第 二 批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县 创 建 ,组 织 召 开 “ 双安双创 ” 现 场 会 。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办 牵 头 ,农 业 部 、 食 品 药品 监 管 总局 配合 )摊 进 出 口食 品 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示 范 区 建 设 。 (质检 总 局 负 责 )绢 织 对 各 省级 人 民 政 府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督 查 和 现 场 考 核 ,强 化 督 查 考 核 结果 运 用 。 (国 务
近 年 来 ,国 家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实现 了粮 食 连 年 丰 收 ,重 要 农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不 断增 强 。 但
是 ,我 国 农 业 牛 产 基 础 还 不牢 固 ,工 业 化 、 城 镇 化 发 展 和 农 业 生 产 用 地 矛 盾 不 断 凸 显 ,保 障 粮 食 和 重 要 农 产 品
点 建 设 ,推 进 食 品 安 全 科 普 工 作 队伍 建 设 和 示 范 创 建 ,提 高 公众 食 品 安 全 科 学 素 养 。 (中 国科 协 负 责 )通 过 多 种形式开 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 教 育 部 负 责 )贯 彻 实 施 食 品工 业 企 业诚 信 管 理 体 系 国家 标 ; 隹 ,开 展食 品 工 q l , 业 诚 信 管理 体 系 评 价 。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负 责 )加 强 投 诉 举 报 体 系 能 力 建 设 ,畅 通 投 诉 举 报 渠道 。 建 立 健 全

新规 一
十一 、推 动 食 品安 全 社 会 共 治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新 闻宣 传 ,做 好舆 论 监 督 ,营 造 良好 舆 论 环 境 。 (中 央 宣 传 部 负责 )举 办 “ 全 国 食 品 安 全 宣
传 阁 ” 活 动 ,展 示 国 家食 品 安全 示 范 城 市 和 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县创 建 ( “ 双 安 双 创 ” )行 动 成 果 。 深 入 开 展 食 品 安 全 法 普 法 宣 传 。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办 牵 头 , 国 务 院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相 关 成 员 单 位 配 合 )强 化 食 品 安 全 干 斗普 网
临管 工 作 有 责 任 、 有 岗 位 、 有 人 员 、 有手 段 ,支 持 监 管 部 门履 行 职 责 。发 挥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统 一 领 导 、食 品 安
全 办 综 合 协 调 作 用 ,加 强 各 级 食 品 安 全 办 力量 ,强 化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的统 筹协 调 ,健 全 沟 通 调 机 制 ,完 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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