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的途径研究
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保障行政执法公正、规范、有效的重要制度安排。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落地实施。
本文将从完善监督机制、推进立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首要任务是完善现有的监督机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
首先,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明确各级监察机关、纪委、审计部门、人民监察机构等的职责和权力,形成协同作战的监督合力。
其次,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决策的透明度,公众和社会各界能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此外,还应鼓励并完善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渠道,让公众能够及时举报不正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推进立法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必须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
首先,要修改和完善行政执法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明确监督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补救机制。
其次,应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管,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明确如何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此外,还要完善行政执法结果的申诉和复议制度,确保被行政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推进立法,可以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执法机关自身的能力建设。
首先,要重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执法公正的自觉性和意识。
此外,还要加强执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质量评估制度,对执法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同时,要鼓励执法机关与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合作,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增加执法的公信力和监督的广度。
四、加强协作配合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需要各方的协作配合。
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探讨-范文
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探讨行政效能是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整体配置效能及其行政行为效能的监察,是行政监察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监察机关将行政效能监察作为重要抓手,围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受理效能投诉等,进行了大量探索,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
但是,影响制约行政效能监察的深层次因素逐渐凸现出来。
如何对待这些因素,将会影响行政效能监察的深入进行。
本文认为:一、要理顺行政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内在关系。
这是多年来行政效能监察实践探索对理论研究提出的现实要求。
对三者关系的认识,将影响《行政监察法》修改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设计和现实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从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监察发展历程看,廉政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均是伴随着依法治国进程而被逐渐提出的。
改革开放初期,行政效能监察呼声不高,执法监察部门承担了效能监察职责(这种局面基本没有改变,监察部去年才在执法监察室设立效能监察处),所执之“法”不仅包含法律,还包含《立法法》不认为是法律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命令等。
随着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思路的提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促进作风建设,改善政府管理,逐渐成为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行政效能监察逐渐突破执法监察而在实践中被“创新”出来,执法监察中的“法”也回归法律之本位。
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现状看,三者都是《行政监察法》确定的内容,均是为了实现《行政监察法》的立法目的:“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者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双重属性。
在实际工作中,三者各有侧重。
执法监察侧重依法确定实践中行政管理(实然状态)与法律规定(应然状态)的符合和偏离程度;廉政监察是侧重依法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廉洁状态(实然状态)与廉政要求(应然状态)之间的符合和偏离程度;效能监察是侧重依法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效能状态(实然状态)与科学发展所要求的效能状态(应然状态)之间的符合和偏离程度。
新形势下如何改进监察机关监督的方式方法
新形势下如何改进监察机关监督的方式方法
(原创,可修改)
20XX年度
新形势下如何改进监察机关监督的方式方法
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
按照这一要求,行政监察机关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变监督理念、监督机制和监督的方式方法,依据法律和行政纪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实现廉洁、高效、务实的目标。
一、转变监督理念
建立严密的制度体系,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是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出击、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监督的根本保证。
行政监察机关要实现有效监督,必须在监督理念上实现根本性的转变。
监督方式要转变。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就要摆脱传统的监督模式和思维定式,放宽视野,敞开思路,置身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更宽的领域,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监督工作。
一是监督的空间要拓展。
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做到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
二是监督的范围要扩大。
从工作圈内的重点监督。
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
三是监督形式要多样。
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善意提醒、谈话试勉、黄牌警告、专项调查等形式转变,主动深入。
浅析新常态下提升基层央行行政监察效能的思考及对策建议
浅析新常态下提升基层央行行政监察效能的思考及对策建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前所未有的金融宏观控制压力,对人民银行基层行依法、廉洁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新常态下如何加强基层人行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切实保障安全、高效、廉洁履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新常态下提升行政监察效能的意义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监督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编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基层人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强化岗位监督,肃风正纪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来,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民银行基层行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行风行貌呈现许多新的变化,依法履职已经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然而,习惯势力和不良社会风气影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出工不出力,上岗不上心、占位不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岗位违规、违法风险隐患没有彻底根除。
通过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加强岗位履职监督,分析影响履行职责效能的主要原因,找出协调、组织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完善岗位工作制度,消除阻碍履职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从而达到净化行风、严明纪律、提升履职效能的目的。
(二)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推进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发展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矛盾凸显期、体制转轨创新期和社会转型发育期。
在这样一个时期的基层人行如何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安全、高效、廉洁履职,全面落实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要求,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就是要把行政监察监督渗透到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用不断完善的制度规范履职行为,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依法履行职责,从严治行的需要。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信息化监管、社会参与以及加强对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行探讨。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需要健全相关制度。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有机的监督体系。
应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公正、公开,实现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同时,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加强信息化监管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
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控。
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录音等方式,记录执法现场的情况,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行政执法数据中心,为监督部门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增加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加强社会参与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途径。
要积极倡导公民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的组织和培育。
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律师、媒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向阳光化、透明化方向发展。
建立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公布执法结果和处罚决定,保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最后,加强对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保障。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执法人员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给予激励,对失职失责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总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需要从制度建设、信息化监管、社会参与以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的措施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的措施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的措施》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的强化,首先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性、权威性、公正性、全面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其次,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此外,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监督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最后,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规定,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维护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更好地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如何抓好新形势下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监察工作的未来展望
强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制度 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确保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
化。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行政效能监察的信息化建 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共 享和数据互通,提高监察工作的效 率和准确性。
拓展监察领域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行政机构改革的 深入,行政效能监察的领域将不断 拓展,涉及的领域和行业将越来越 广泛。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具 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适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高效性、公正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以及发现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高效 工作。
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包括事前监察、事中监察、事后监察,以及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等。
05
总结与展望
对监察工作的总结和回顾
1 2 3
监察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 步,监察制度逐步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 领域更加广泛。
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我们取得了显著的 成效,如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推 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等。
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汇总分析和报告时,需要对监察结 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提出 改进建议和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和有 关部门汇报。
03
监察工作实践与案例
某市政府行政效能监察案例
• 背景介绍:某市政府在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意识到行政效能对提升 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决定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 实施过程:该市政府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小组,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制定了监察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调查、数据收集、问题分析等方式, 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进行全面监察。
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
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一、引言行政监察是现代社会中确保相关部门行为合法、公正、透明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由于行政机关庞大、复杂的运作机制,以及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政监察效率常常受到限制。
因此,提高行政监察效率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
二、完善法律法规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基础。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和制度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遵守的程序和标准。
只有在明确了权责清单和工作程序后,才能有效地规范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其次,在完善立法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例如,针对行政监察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难题,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2. 加强行政监察制度建设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重要保障。
应当加强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
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的建设。
通过规范内部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在人员配置方面,可以根据各级机关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其次,在外部监督方面也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行政监察机构或者加强现有机构职能来实现外部监督功能。
同时,在外部监督中要注重与内部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体化、高效率的工作模式。
三、提升人员素质1. 加强培训与教育提升行政监察人员素质是提高行政监察效率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加强培训与教育,能够使得行政监察人员具备更好地履行职责的能力。
首先,要加强行政监察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行政监察人员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责,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其次,要加强行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由于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泛、内容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
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监察的职责越来越重要。
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行政监察的效率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提高行政监察的效率不仅可以加快处理案件的速度,还可以提高行政部门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本文将就如何提高行政监察效率,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加强行政监察的培训行政监察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
政府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如请专家授课、考试、授予资格证书等方式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在提高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方面,政府应当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的素质培养,打造高素质的法律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常识、知识、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协、人大等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政府可以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协、人大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加强对行政监察的力度,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行政监察的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可以提高行政监察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政府可以开展相关技术的应用研发,为相关行政监察工作人员提供更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从而提高整个行政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行政监察制度建设在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的同时,也应加强行政监察制度建设。
政府可以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制度体系,加强行政监察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和质量化发展。
政府可以加大行政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推动行政监察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改革。
五、加强公众监督公众监督可以加强行政监察的协调性和规范性。
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监督的管理和引导,根据民意反映和公众需求,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等方面适度扩大公众监督的范围,增加公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让公众能够更加理解行政监察工作,发现问题、暴露问题,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探讨
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探讨行政效能是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整体配置效能及其行政行为效能的监察,是行政监察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监察机关将行政效能监察作为重要抓手,围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受理效能投诉等,进行了大量探索,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
但是,影响制约行政效能监察的深层次因素逐渐凸现出来。
如何对待这些因素,将会影响行政效能监察的深入进行。
本文认为:一、要理顺行政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内在关系。
这是多年来行政效能监察实践探索对理论研究提出的现实要求。
对三者关系的认识,将影响《行政监察法》修改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设计和现实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从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监察发展历程看,廉政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均是伴随着依法治国进程而被逐渐提出的。
改革开放初期,行政效能监察呼声不高,执法监察部门承担了效能监察职责(这种局面基本没有改变,监察部去年才在执法监察室设立效能监察处),所执之“法”不仅包含法律,还包含《立法法》不认为是法律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命令等。
随着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思路的提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促进作风建设,改善政府管理,逐渐成为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行政效能监察逐渐突破执法监察而在实践中被“创新”出来,执法监察中的“法”也回归法律之本位。
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现状看,三者都是《行政监察法》确定的内容,均是为了实现《行政监察法》的立法目的:“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者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双重属性。
在实际工作中,三者各有侧重。
执法监察侧重依法确定实践中行政管理(实然状态)与法律规定(应然状态)的符合和偏离程度;廉政监察是侧重依法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廉洁状态(实然状态)与廉政要求(应然状态)之间的符合和偏离程度;效能监察是侧重依法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效能状态(实然状态)与科学发展所要求的效能状态(应然状态)之间的符合和偏离程度。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府系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行政效率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而要提高行政效率,就必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和高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探讨如何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意义行政效能监察是指对行政机关的管理与执行过程中的效能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行为。
它的意义在于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和高效,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从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就可以避免因行政机关的失误和错误导致的损失,保证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促进行政机关的责任落实和工作效率的提升,提高公共信任度和社会满意度,推动政府开展服务大众的工作,为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措施1、建立科学评估标准科学的评估标准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前提,对于各项行政工作,必须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并制订科学的监督计划和实施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进行改进。
2、完善监察机制行政效能监察的机制很重要,要完善监察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严格监督行政机关的职责、权力的行使和作风,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3、改进行政管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不仅需要监督工作,还需要改进行政管理,推行以事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从管理上解决行政工作出现的问题。
在把握行政工作难点和症结的同时,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可以促使行政机关提高执行效率,大幅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还可以减轻行政工作的负担,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
4、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工作质量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核心,行政机关需要针对现有的工作提高和完善品质,提高工作质量的关键在于把握工作流程,明确各个节点的职责和权利。
5、加大监察力度加强监察是增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它可以发现和处理效能问题,及时跟进每天执行情况和情况变化。
最新-对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析 精品
对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析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能力、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近年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广泛设立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定期开展行政效能评议活动,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等,行政效能得到较大提高。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中,冷、蛮、懒、散的作风仍未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依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还有市场;片面追求政绩而不顾效益,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反复发生……,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之处。
要做好新时期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更加准确地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充分认识行政效能监察的作用,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任务和目的在多大程度得以实现,首先取决于对任务和目的的明确程度。
要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首先要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
在日常工作中,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经常被混淆,廓清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对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有重大意义。
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关系。
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法监督、检查、惩戒、纠正监察对象非法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的监察活动。
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在内容、目的和方式上有所不同。
从监察内容看,廉政监察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廉政法规的情况,着重解决以权谋私问题;行政效能监察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
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
从监察目的看,廉政监察的目的是加强廉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廉洁奉公;行政效能监察是为了加强勤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从方式方法看,廉政监察主要以专项执法监察和查处案件为手段,对不廉洁行为进行查纠和惩戒,带有事后惩治性;而行政效能监察以过程监督为主要方式,提出监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带有事前预防性和事中纠偏性。
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几点思考
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几点思考巴南区地税局刘中良周露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大任务。
这对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确保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工作中,我们对监察的职能存在几个误区,主要表现在:一、定位不准,职责淡化目前,基层监察工作大多围绕着廉政监察而开展,就如何开展两权监督,实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缺乏日常性、针对性、规范性的操作流程,造成了监察工作的片面性。
由于监察部门对监察职责定位不明确,使监察工作的发展空间受到极大束缚,行政监察职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的监察模式不能落到实处,腐败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监察工作呈现一种高位低谷的状态,造成这一状态的原因固然很多,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监察部门没有真正抓住"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一根本宗旨来开展监察工作,没有充分应用行政监察职能,其结果是没有真正发挥和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二、监督乏力,难以实施有效监控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这就是说一切工作都应该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
就目前来说,为监察而监察的情况大大存在,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实施有效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监察工作滞后,监督乏力、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有的税务机关也搞了执法监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执法监察"涵义的把握,存在着模糊化和两极化的倾向。
一是将"执法监察"作为一个筐,泛化"执法"的涵义,将执法监察概念最大化,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均包含在执法监察这一大概念之内。
即执法监察包括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以执法监察代替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抹煞了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本质特征;二是将执法监察概念最小化,即指专项执法监察,忽略了对税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和对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效率和行政管理效果的监察。
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考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基本职能,是加强行政管理,强化行政机关执法意识,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强化执法监察意识,创新执法监察方法,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执法监察效应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涉及面广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明确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为此,应重点应在三个方面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观有效落实。
一要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着力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大力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大力优化法制环境,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特别是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要大力优化诚信环境,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坚持从严治政,建设诚信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带动和促进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要坚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法作风情况的执法监察。
要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中,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将执法监察深入到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中去,通过有效开展工作,既要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消除产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滋生腐败的条件;又要针对案件多发的领域和环节,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等途径发掘案件线索,查处有关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对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析
对新时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探析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能力、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近年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广泛设立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定期开展行政效能评议活动,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等,行政效能得到较大提高。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中,冷、蛮、懒、散的作风仍未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依然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还有市场;片面追求政绩而不顾效益,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反复发生……,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之处。
要做好新时期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更加准确地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充分认识行政效能监察的作用,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任务和目的在多大程度得以实现,首先取决于对任务和目的的明确程度。
要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首先要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
在日常工作中,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经常被混淆,廓清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对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含义有重大意义。
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关系。
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法监督、检查、惩戒、纠正监察对象非法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的监察活动。
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在内容、目的和方式上有所不同。
从监察内容看,廉政监察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廉政法规的情况,着重解决以权谋私问题;行政效能监察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
着重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
从监察目的看,廉政监察的目的是加强廉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廉洁奉公;行政效能监察是为了加强勤政建设,促使监察对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从方式方法看,廉政监察主要以专项执法监察和查处案件为手段,对不廉洁行为进行查纠和惩戒,带有事后惩治性;而行政效能监察以过程监督为主要方式,提出监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带有事前预防性和事中纠偏性。
提高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
经验交流办公室业务2015年12月份工作指导一、行政监察和行政监察效率的基本含义所谓行政监察,就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统称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行政监察效率,就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实施有效行政监察行为的效果、效率和能力。
前者是定性和定向的统一,后者则是前者行为能力的监督检查效果和结果。
有行政监察实施行为,就必然会有行政监察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二、目前提升行政监察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监察效率,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共识,在这方面,虽然党和政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面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突显期和贪腐案件的高发期,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不能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出现行政履职上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有效提升行政监察效率,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扰:(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开展行政监察存在一些片面、模糊的认识。
由于基层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加之监察地方小、人员面孔熟,在行政监察中难免产生思想上的畏难情绪。
表现在履行行政职责中,一些应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而由行政监察部门主动或被动承担;在行政行为过程中,把行政监察部门当作地方党政一个行政部门来对待,导致行政监察部门的职责和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清,形成行政监察部门治本抓源头的部门责任弱化甚至淡化;在执纪问责中,表现为执纪问责不力、监督检查无果、问责追责不严等问题发生,造成了行政监察部门在执纪监察问责中“种了责任田,荒了自留地”,履行了不该履行的职责,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出现了越位、缺位、甚至失位现象。
(二)组织体系不完备,对开展行政监察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和管理机制。
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表明,行政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履行行政职责的执纪监督部门,其工作性质、职能定位和工作意向应超越地方行政部门,有别于地方行政机关,在接受任务、履行职责和执纪问责上应向上一级党委和行政监察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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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水 利
新形势下加强行政执法监 察效能 的 途径研究
刘从 会 何 雷 明
行政执 法监察工作是《 中华人 民 共 和国行政 监察法》 以下简称《 ( 行政
( ) 政 执 法 监 察 的 隐 蔽 性 。正 三 行 因为执法监察具有灵 活的方式方法 ,
更好 地履行行政监督 的职责 。 还有另
行政 是现代 社会 对政 府行 政机 关行 使职权 的基本要求 。 水利系统开展执 法监察工作也必须有法可依 。 我们的 法就是 《 行政监察 法》 这是我们 履行 ,
一
作也要 拓宽 领域 , 大胆创 新 , 断适 不
应发展着 的水 利形势 。
一
是 围绕 防洪度 汛积 极开展 执
法监察。防汛工作是水利部门的核心 工作 , 也是安全水 利的具体要求 。作 为 纪检监 察机 构要 以加 强对 防汛责 任制落实情况 、 防汛资金和物资 的使 用管 理情 况和 汛期 纪律落 实情 况等
于发挥 行政监督 的积极性 , 不利于 也
府决定 、 令 , 一基 本职能 没有 改 命 这
变 , 以我们 的执法监察工作必须 围 所
看 ,廉政 问题往 往伴随着勤政 问题 ,
勤政 问题 的背后 往往 有廉政 问题 , 而 有些 问题 的暴露 , 很大部分都是 依靠 行政执法监察发现的。 行政执法监察 具有 着 自身 区别 于其 他监督 方式 和
项重要基 本职能 , 纪检监察工作 是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在水 利 系 统 各 级 纪
检监察机构 职能 中 , 行政执 法监察工 作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从水利系统的 实 际情况 出发 , 浅谈一下开 展行 政执
法监察效能的途径。
一
工作 。 我们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必须 围 绕水利这个 中心 。“ 有为才有位” 只 , 有 这样 我们 的执法 监察工 作才 能够
监察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 , 对指导我 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二 、 识 水 利 执 法 监 察 工 作 面 临 认
绕水 利中心工作 , 证各项政策 的贯 保
彻落实 。
( ) 准 执 法监 察 工作 的 重 点 。 二 找
■豳冒
的新情 况 , 正确掌 握水利 系统执 法监
取得领导支持 和重视 。虽然 , 随着纪 检监察派驻制 统管工作进一步推进 , 各级 派驻 机构 的职 能也发 生 了相 应
监察 寓于一般 监察工作 中去 , 到了 起
很好 的隐蔽性作用 。 另外 , 目前水利 系统行政监 察 就
“ 项职能” 行 的实际情况来 看 , 三 履 效
察 的基 本 途 径 ( ) 握 执 法监 察 基 本 原 则 。 一 把 水
当前水 利工作 面 临着治水 思路 的两 大根本性转变 , 传统水 利正 向现代水 利转变 ;工程 水利正 向安全水利 、 民
监督手段不 可替代 的特殊作用 :
( ) 一 行政执法监察的全面性 。 执 法监察 不同于效能监察和廉政 监察 ,
法监察 工作 的开展 不依 任何 事件 的
发生 和问题 的出现为前提 , 根据实 际 需要 就 可以直 接启 动执法 监察 工作
程序 , 对监察对象 的工作进行 全过程
或某一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 执法监察
可 以实现 事前 防
线 。把 执法监督 冲在最 前面 , 既不利
、
正确 把 握 行 政 执 法 监 察 在 水
利 工 作 中的 重 要性 和 特 殊 性
能监察工作还 刚刚起步 , 缺少实际操 作方面 的法律法规 ; 政监察工作也 廉 必须从执法监察工作 中发现线索 , 加
根据 《 行政监 察法 》 的规定 , 法律 赋予 行政监 察机关 的监 察职 能主要 有 三个方 面 , : 法监 察 、 政监 即 执 廉 察、 效能监察。 三项基本职能 , 这 互相 联系 , 密不 可分 , 且在 职能作 用上 而 互 为促 进 , 相互融合 。从 实践层面上
的变化 , 协助党组监督 检查 水利厅 但
及所 属 系 统 贯彻 执行 党 的路 线 、 方 针 、政策和决议 ,遵 守国家法律 、 法 规, 执行党 中央 、 国务院和省委 、 省政
上水 利系 统纪 检监察 机构 存在 着人
员少 、事务性工作 多的实际情况 , 这 也将 增加 全面 开展廉 政监 察工 作 的 难度 。所 以, 充分认识水利 系统执法
利 系统执 法监 察工 作必须 把握 两项 基本原则 : 一是坚持依法 原则 。依法
生水利 、 资源水利 、 环境水利转变 。 治
水思 路 的转变要 求我 们执 法监察 工
效 能监 察和廉 政监 察只是 针对 某一
方面、 某个 问题进 行监督 检查 , 而执 法监 察是 对整个 行政 过程 进行 全面 监督检查 , 准确把握监察对象 执行政 策和履行 职责的情况 。 ( ) 二 行政执法监察的主动性 。 执
一
种思想 , 就是 认为有 了行政监督 就
监察 法》 )赋予各级行政监 察机构 的
一
可 以对 监督 对象存 在 问题 进行有 针
对性 的监督检查 , 也可 以开展 一般 性 的惯 例监 督检查 , 可以有效地减 少廉 政监察 的针对性和敏感性 。 将针对性
不需要执法监察 。 这两种思想都是不 利于我们 正确地开展执法监察 工作 , 都应该避免 。 二是坚持围绕水 利中心
为重点 内容进行监 督检查 , 确保防汛 工作万无一失。
二 是 围 绕 民 生 水 利 积 极 开 展 执
切行政职能的基本依据 。 我们 要摒
弃“ 位、 越 缺位 、 错位 ” 的误 区。 法监 执
察不是万能 的 , 如在水利 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 中, 执法监察工作过 早 、 过多 、 过深地参与 , 而未充分发挥 行政监督 的作用 , 也是一种越位 。执法监察 这 是 对行政监督的再监督 , 是第 二条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