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检查违规处罚细则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主观违章和客观违章,主观违章是指主体故意或过失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客观违章是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未达到安全要求。
第五条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作出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施工;4. 查封施工地点;5.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第六条主观违章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三个等级。
轻微违章的处理方式包括: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2. 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4.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二篇)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一、违反安全操作规定1.在施工过程中不戴安全帽的,将被罚款5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2.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3.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施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4.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临时交通标志设置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否则工程部将终止合作。
二、不守规章制度1.违反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2.随意更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3.擅自调动乙方人员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4.不按监理要求提供施工日志或隐瞒施工问题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1.违反施工现场环保要求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2.未按要求处理工地产生的废弃物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噪音污染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责令整改。
4.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四、违反质量标准要求1.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更换材料。
2.施工使用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更换设备。
3.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五、危险动作违反安全操作规范1.施工人员无证操作车辆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2.违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警示事项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3.故意破坏、损坏工地设施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以上是对某高速公路工程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范本,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警告、停工、整改等措施的综合处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环保达到相关要求。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违”处理程序:(一)业主或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三违”行为及时拍照,并开具《____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违”处理通知单》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二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处罚细则。
2.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本处罚细则所称违章违规,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分类第一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4.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从事需要安全规定的活动,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6.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7.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安全生产培训不达标,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8.未制定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9.未建立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0.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1.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实施等工作,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节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划分12.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节,将违章违规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
13.轻微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无明显影响,但已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14.一般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5.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严重影响,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16.轻微违章违规行为,一般采取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二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版)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2.空压机无压力表、安全阀
200元/处
3。无证驾驶、酒后和穿拖鞋开车
200元/次
4。吊装无专人指挥或者多人指挥现象
200元/次
5.起重吊装无警戒区、臂下站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保险钩失效更换不及时,钢丝绳报废仍使用、绳卡设置不足、没有使用游绳
200元/次
6.起重吊装铺垫不到位,打腿设置不到位,地耐力不符合要求使用
200元/次
12.现场施工区、生活区没有分隔开,场地规划混乱
500元/处
13。厨房、宿舍、厕所没有定时打扫。环境卫生差,四害严重,整改不力
400元/处
14。混凝土施工过程结束后,残余混凝土未清理,随意倾倒
500元/次
15。在高压线下停放机械设备、堆放施工材料
300元/处
11。支架剪刀撑、立杆间距、布局,扫地干、扫天杆位置不符合要求
500元/次
12.满堂支撑架自由端、可调顶托外露螺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
200元/次
13.模板支架作业平台临边、洞口临边无防护设施
200元/处
14.与建构筑物无拉结措施或无抱柱措施
100元/处
15.支架作业平台未铺设木板、木板未固定,人员上下无斜道,攀爬上下脚手架
13。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
500元/次
14.因施工原因需要暂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未到安全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或施工完毕后未立即恢复防护设施
500元/次
15。场地内安全警示牌、标语、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不力,人为损坏,设置不到位
100元/处
16。施工现场打架,群殴,闹事处罚。情节严重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000元/次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
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处罚形式第六条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三、处罚标准第七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1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 元: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5、开工前3 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等各类工程。
第3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章违规和重大违章违规两种情况。
第4条具体的违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细则由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制定,应当公开公示,并告知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一般违章违规第5条一般违章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相关手续;(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参加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三)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四)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施工现场存在隐患未及时处理;(六)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七)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紧急疏散演练;(八)不听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监督员的指挥和要求;(九)未按照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十)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第6条一般违章违规的处罚由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给予责令停工整改的处理;(四)暂停施工许可证;(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组织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7条一般违章违规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第三章重大违章违规第8条重大违章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三)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和试运;(四)非法改变设计方案或违规施工;(五)未按照规定组织高风险作业,或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六)违反安全作业制度,造成严重后果;(七)未按照规定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八)严重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九)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十)其他具有严重后果的违章违规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章安全违规行为与处罚第一节法律法规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1.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擅自停工、停产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警告处分。
3. 未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责令补办,并处以警告处分。
4.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5.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6. 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责任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第二节安全责任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违规行为1. 违规指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有关施工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3. 违规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4. 违规不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5. 违规更换工程质量和安全关键部位的设备、材料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6.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三节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第一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违规行为1.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2.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安全人员上岗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处分。
3. 违规不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2900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Engineering Safety QualityManagement Inspection Penalti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
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处罚形式第六条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第七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施工管理违规罚款细则
施工管理违规罚款细则以违规罚款为管理手段,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材料损失浪费,确保施工安全为目的,特作如下规定:一、施工管理1、项目班子团队精神较差,发生问题,工作互相推诿罚班子1000元。
2、施工过程发生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材料、管理存在问题不及时处理,不报告,按责任追究结果分别处罚项目班子1000元。
3、泄漏商业机密或公司有关事宜,按追究结果分别处罚500元。
4、违章指挥对施工员、班长或按追究结果分别处罚500元。
5、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安全员200元,有证上岗不了解操作规程,罚操作者200元。
6、围挡、大门、临时库房、办公室、宿舍、临时水、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对项目分管、水、电承包人,分别按责任追究处罚每人200元,并进行改正。
7、防火设施不齐全,对安全员罚200元,并补齐全。
8、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鞋等,对班长每人次罚50元。
9、酒后作业或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每人次500元,责令停止作业,不听劝告者驱除工地。
10、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500元(不再录用)。
11、不按要求设置各种图、牌、标语、各种材料标识牌,每项分别罚安全员40%,200元,技术员40%,200元,质检员20%,100元。
12、现场卫生责任区(含宿舍)划分不清楚不落实责任区,罚项目负责人90%,90元,并罚安全员检查不到位10%,10元。
如发现有随处方便者,被发现对个人处罚,每次大便罚500元,小便每次罚50元。
13、不按要求进行检查和例会,对安全员进行罚200元。
14、未经监理或甲方相关人员验收,擅自转序,每次对施工员罚50%责任,罚100元,罚技术员30%责任,罚60元,罚质检员20%责任,40元。
15、不听从监理或甲方相关人员合理意见,擅自顶撞每人次罚200元。
16、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质量、安全不合格对项目主管及其他负责人分别处罚,施工员40%责任200元、技术员30%责任150元、安全员30%责任150元,并追究责任,及时整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1、施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作为管理的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3篇)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某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三违是指在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分为轻微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三个级别进行区分。
第五条:本处罚细则依据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特点,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
第二章轻微违规处罚第六条:轻微违规是指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一些管理细节的不完全符合要求,但没有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
第七条:轻微违规一次处罚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同时可以采取警告、口头批评等方式予以惩处。
第八条:经责任部门初步核实判定为轻微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出现三次或以上轻微违规的单位,责任部门可以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条:对于因轻微违规行为给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责任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额外处罚,最高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
第三章一般违规处罚第十一条:一般违规是指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管理要求的不合理、不规范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
第十二条:一般违规一次处罚的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同时可以采取警告、扣除部分款项等方式予以惩处。
第十三条:对于持续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的单位,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单位,给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部门可以对其进行额外处罚,最高金额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公路工程安全处罚细则
某某高速安全违规处罚细则一、发生安全事故处罚细则1)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有重大险情,但未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害的事故,每发生一人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将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2)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人员轻微伤害不构成轻伤,设备未造成永久性损坏,可以修复的事故,每发生一人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3)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轻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4)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每发生一人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
5)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人次每发生一人次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0元,并赔偿由于事故而导致项目公司遭受的其它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名义损失)。
6)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按机械设备事故损失金额标准确认),每发生一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并赔偿由于事故而导致项目公司遭受的其它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名义损失)。
7)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重大火灾事故(按有关火灾损失金额标准确定,执行公安部门规定),每发生一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并赔偿由于事故而导致项目公司遭受的其它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名义损失)。
8)施工过程中发生由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等)责任造成的同等责任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书为据),每发生一次项目公司、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 并赔偿由于事故而导致项目公司遭受的其它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名义损失)。
工程施工安全处罚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处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活动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持,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六条对违反《细则》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处罚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具有惩罚性和警示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
第八条处罚决定应当及时、准确,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处罚措施得以贯彻执行。
第三章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第九条违反《细则》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施工单位;(二)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施工单位;(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演练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施工场所安全检查、保障安全设施配置等要求的施工单位;(五)未按照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六)未按照规定进行高空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各项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的施工单位;(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警告:对违法行为轻微,情节较轻的施工单位或从业人员,可以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惩罚规定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提高监控效率, 保证本项目工程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旳经济惩罚细则, 详细实行由施工单位负责, 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规定旳质量、安全问题, 经指出仍屡教不改旳(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旳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旳), 将采用经济罚款措施(详细罚款细则详见附表)。
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旳口头整改告知或书面联络单、告知单之后, 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如对工程项目部旳整改指令存在异议, 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抵达共识(如协调未抵达共识旳, 暂按管理方指令实行)。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旳经济惩罚操作程序: 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 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 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
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 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 如仍拒不执行, 将在后来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 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 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状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详细奖励措施见附表)。
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 并同步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惩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旳整改责任, 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 否则将采用加倍惩罚旳措施。
针对屡教不改, 态度恶劣旳施工班组, 在经教导无效旳状况下, 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签字):2023年11月18日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惩罚细则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惩罚细则(续)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惩罚细则(续)施工现场违规行为惩罚细则(续)班组罚款通知单1.本表一式四份, 执行单位一份, 违规班组一份, 监理、建设单位各一份。
2、惩罚不是目旳, 意在维护良好旳工程形象, 保质保量完毕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处罚标准(Ⅱ)(讨论稿)1、目的为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杜绝安全事故苗头的发展,使员工了解施工中的“三违”行为,纠正和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活动的违章违规行为,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公司各工地项目、工段作业现场、各班组作业点.是对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在安全事故未发生前的安全考核处罚。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66〕号《爆破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条例》久联股司安〔2010〕299号《安全生产责任制》久联股司安〔2010〕300号《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久联股司安〔2010〕316号《贵阳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制度汇编》4、工作职责1)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认识本工作违章行为的表现,积极主动的反违章。
2)反违章应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层层负责监督管理,各级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严格认真的禁查,如自查自纠和处罚不力,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在追加处罚当事人的同时,部门负责人应付连带责任.3)各级员工要全面认识自己所在岗位的违章现象,在自我杜绝的同时,也要及时劝诫和纠正同事的违章现象。
4)下级部门和员工有权拒接和举报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违规管理、违章指挥行为。
5)各级部门和各工程项目应当结合本部门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违章分类和考核细则,报公司审议批准后实施。
6)如因违章违规现象未及时制止,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罚标准按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程序1)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2)在检查过程发现安全违章行为,采取书面违章整改通知,责成项目部立即整改落实。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____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____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____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____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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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3
项目部未及时给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200
14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三证不全或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
关标准和要求,生产日期过期
200
15
宿舍内脏乱差,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气灶等违规器具
100
16
现场未配备急救器材、药品、药箱等
100
17
现场材料存放未统一规划,堆放散乱,未覆盖或采取防潮措施
恢复的
200
29
垂直交叉作业未做好防护隔离措施的,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
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密目网材质不符合要求的
500
30
吊篮超载运行(超过2人);进入吊篮人员未戴好安全帽、未系好安安全带、未与安全绳可靠连接
500
31
气瓶未安装减压器,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间距小于
5M或与明火距离小于10M未采取隔离措施,乙炔、氧气未单独
100~500
8
使用过期结构胶、密封胶,打胶前未做相关性能测试、相容性报告
200~100二、施Leabharlann 质量处罚标准(元)9
卫生间防水返修、地砖空鼓
100~300
10
后置埋件埋设前未将灰尘清除干净后置埋件的规格、表面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
100~200
11
埋件位置左右、上下超过±10mm,螺栓外露结构面超过50mm,螺栓未加方垫片或未点焊固定
防尘措施,无检修记录、多路配电无指示牌、无电阻测试记录
200
26
危险场所和检查标准规定的地方未采用相应的安全电压,金属
灯具外壳、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做保护接零
200
27
脚手架底部未设扫地杆、围护,外架拉结点不足,或拉结材料、方法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正确或未设置剪刀撑
200
28
洞口临边作业时无防护、擅自拆除防护设施且作业后未按要求
100
18
未设立吸烟区、施工现场随意吸烟
100
19
吊篮未按方案、说明书进行安装,吊篮、脚手架使用前无验收
或验收无签名(包括移位安装后)
200
20
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要求单独存放,无防护措施、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及器材配备不足的
200
21
动用明火无审批或审批不合要求,动火作业未做好防火措
100~300
27
横龙骨未进行螺栓连接,竖龙骨未进行活性连接
200~500
28
铝板等面积大于1.0㎡的面板未加肋或肋未与边角固定
100~300
29
石材竖向采用金属垫块等的硬接触
200~500
30
槽内AB胶填充不到位的,固定螺栓或挂件缺少的
200~500
31
石材、金属面板等表面色差严重
100~200
32
存放及使用时安全间距不足,气瓶无防震圈
200
32
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检修时未断电且无专人看护,各类机
械无防雨设施、施工机械带病作业、无维修记录
200
二、质安部质量检查处罚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处罚标准(元)
处罚结果
一、材料质量
1
工程选用材料(包括铝材、钢材、石材、玻璃、金属板材、结构胶、密封胶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0~300
12
未进行第三方施工现场螺栓拉拔试验
200~500
13
驳接支撑系统安装不符合相关参数要求
100~500
14
焊接质量较差、咬边、夹渣等,焊接后焊渣未除尽,防腐处理不到位
100~300
15
连接件漏焊或电焊而未满焊的,角码未三边围焊的,焊接长度不够,焊缝不饱满的
100~300
16
螺栓未采用弹簧垫片又未点焊的
100~500
23
玻璃、石材、型材表面出现大面积划伤、划痕、凹陷、破损、缺边掉角等现象
200~500
24
玻璃开启扇未加玻璃托块(两端1/4处),开启系统橡皮条未粘接牢固,窗角位未打密封胶,五金件启闭不灵活
100~500
25
石材面板的开槽长度、宽度、深度及开槽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00~300
26
石材挂件安装不牢固或未用挂件,未采用环氧树脂型干挂胶
50~200
2
无正规采购合同,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不齐全
200~500
3
材料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
100~500
4
材料外观质量及表面处理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100~200
5
材料壁厚及硬度等指标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100~500
6
复检材料无复试报告或报告结果不合格
200~100
7
材料到场后成品保护工作不到位
一、质安部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处罚标准(元)
处罚结果
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
未建立安全资料台帐或安全资料台帐未与施工进度同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00/项
2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应急预案等专项方案未按公司流程及时报审
200/项
3
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即进入现场作业的
100~300
17
后置埋件化学锚栓清孔不到位或少螺栓未加固处理的
100~300
18
玻璃、石材、金属等幕墙的横竖龙骨(立柱与横梁)之间的相对位置超过允许的偏差值
100~500
序号
检查内容
处罚标准(元)
处罚结果
19
避雷接地未符合规范,未采用导电性能良好的材料连接,避雷测试的电阻值大于1.0Ω,焊接部位未做防腐处理,无相关自检记录
施
100
22
吊篮操作平台、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500
23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保护
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电箱未做好重复接地或做法不正确
500
24
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JGJ46-2005临时施
工用电规范要求或无开关箱
500
25
配电箱与开关箱未设门锁、配电箱的安装高度不正确、无防雨
200
8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施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未在
醒目位置公示危险源公示牌
200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工程未论证的
300
10
对公司质安部签发的检查告知书不按期回复或未说明原因
200
11
对质安部签发的检查告知书中的整改不到位
200
12
脚手架搭拆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钢桁架吊装无专项吊装方案、无专人进行吊装
100~500
33
吊装固定后垂直度偏差超过±2.0mm,连续三根桁架水平标高偏差超过±2.0mm
100~500
34
钢桁架喷漆前未对焊接部位进行除锈、找平,喷漆后观感质量不符合要求、开裂等
100~300
100~300
20
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防火层未采用外包1.5㎜厚铁皮、内充100㎜防火棉,防火层与主体间、接口部位未用防火胶进行密封
200~500
21
装饰线条、面板对缝、面板平整度、胶缝宽度及厚度等超过允许偏差值,石材完成面有断板
100~500
22
打胶前未使用适当方法清洁注胶区域,未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刮胶不光滑,出现气泡、起皮、起皱现象,玻璃、石材、型材表面出现密封胶污染情况
500/项
4
无安全交底、交底不全、无针对性、无双方签名或代签;
100/项
5
无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对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虚报谎报整改结果
100/项
6
项目部办公室及现场未按公司标准化统一布置(岗位责职、安全质量管理目标、方针及管理网络图、建筑效果图等未上墙)
500
7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公司或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