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医保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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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

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

医疗保险单位申报携带材料及填表指南各参保单位:自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感谢各参保单位对申报核定部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由于单位变化种类繁多,所以携带材料也多种多样,填写表格也比较烦琐。

为了给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方便,了解申报核定部的业务流程,下面把人员变动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及如何填写表格做如下详细说明:一、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主要用于单位增加新员工或其他单位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人员转入等情况使用。

1、携带的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全部合同、合同需要劳动部门鉴证)或调出调入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分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单位遗漏在职人员须携带人事档案及情况说明。

遗漏退休人员须携带退休审批表及情况说明,经医保工作人员审核后复印相关手续。

表格见附表12、增加表上下分为两部分:变动部分和明细部分。

①变动部分:上期人数为本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人数,如:已参保在职50人,退休1人,则在上期人数的在职栏中填写50人,退休栏中填写1人。

本期增加指本单位新参保人员或续保(已在其他单位参保需转入)的在职或退休人数。

如:在职增加1人,则在本期增加的在职栏中填写1人。

本期减少指不在本单位继续参保的在职或退休人数,如:减少在职1人,则在本期减少在职栏中填写1人。

本期人数=上期人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②明细部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时应与身份证上相对应,如单位或个人原因姓名申报错误的应及时填写附表5并持相关手续更正,已做医保卡人员更正后重新办理医保卡(按挂失手续办理)。

个人医保编号(IC卡号码)新参保人员无此号码不填写。

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缴费工资指参保的在职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事业单位不含出勤补贴),退休人员为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中的退休工资数。

二、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主要用于与单位解除关系或死亡等情况使用。

1、携带的相关材料:(1)停保: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带本人签字)原件及复印件或档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或调入调出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等。

医疗保险申请表

医疗保险申请表

医疗保险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姓名:[填写申请人的姓名]
- 身份证号码:[填写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填写申请人的家庭住址]
- 电话号码:[填写申请人的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填写申请人的电子邮箱]
就医信息
- 疾病描述:[填写申请人所患疾病的描述]
- 就诊医院:[填写申请人将要就诊的医院]
- 就诊日期:[填写申请人计划就诊的日期]
医疗保险相关信息
- 医疗保险类型:[填写申请人所申请的医疗保险类型] - 保险期限:[填写申请人希望保险生效的起止日期]
- 保险金额:[填写申请人希望获得的保险金额]
其他补充信息
请在此处提供任何其他相关信息或特殊申请的内容。

医疗报销申请详情
请上传以下文件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 医院副本
- 就诊病历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
请确保提供的资料齐全和清晰可读,以加速您的申请处理过程。

感谢您的合作!
请注意,此申请表仅用于医疗保险申请,仅供参考。

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可能因不同保险公司而异,请根据您所申请的具体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相应信息。

如需进一步信息或有任何疑问,请与保险公司联系。

(完整word版)医疗保险申请表(通用)

(完整word版)医疗保险申请表(通用)

完整word版)医疗保险申请表(通用)医疗保险申请表(通用)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家庭信息
配偶姓名:
子女数量: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工作信息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类型:
职务:
入职日期:
医疗保险选择
请在下方勾选您希望申请的医疗保险类型:
基本医疗保险: 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 在被诊断为重大疾病时提供一次性赔偿。

补充医疗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提供额外的医疗费用报销。

附加信息
请提供以下附加信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过去一年内是否有住院治疗经历?(有/无)
是否有任何慢性疾病?(有/无)
是否有家族遗传病史?(有/无)
是否抽烟或饮酒?(是/否)
申请人声明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或遗漏,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申请
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电子邮件:xxx@
邮寄地址:xxxxxx
感谢您的申请!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以上为医疗保险申请表的通用模板,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并在填写完毕后签署申请人声明。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六章补充保险待遇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第三条【制度框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待遇分为基本险一档、基本险二档、基本险三档三个档次。

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险一档或二档的同时,参加补充保险(生育险)。

第四条【基本医保原则】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给予经费保障,按规定将由财政补贴的医疗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

区(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各村(居)委会协助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监督和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筹集、待遇的给付及经办协调等工作;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地税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保险费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发改、财政、教育、公安、民政、卫计、审计、食药监和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参保及缴费第七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个人,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称参保人:(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退休人员,下同)(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职工)。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人员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职工姓名
联系电话
生殖健康服务证证号
生育、手术时间
生育类别:
计生手术类别:
□7个月生产W孕期V7个月早产
□孕期27个月终止妊娠
□4个月W孕期(7个月终止妊娠
□孕期〈4个月终止妊娠
□难产(助娩产)
□多胞胎
□剖宫产
□其他(请具体说明)
口放、取宫内节育器
口皮下埋植术
□绝育手术□复通手术源自申请待遇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
□生育登记服务卡(准生证)□结婚证
□出院记录、医疗证明书(医院盖章有效)口医疗费用收据
□未就业配偶提供未就业承诺书或证明
以下填写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的收款信息(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填写单位账号)
收款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人:
本单位已知晓“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产假及奖励假工资的,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按照就高原则,重复部分由用人单位扣回”。
单位经办人:
单位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此处盖章有效)
提示:1、请在产后或者术后1年内向所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产假及奖励假工资的,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按照就高原则,重复部分由用人单位扣回。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申请人姓名:2、性别:3、联系号码:4、出生日期:5、家庭住址:6、联系方式:二、参保情况1、参保类型:-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缴费人员类别:- [ ] 职工- [ ] 居民3、参保单位/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名称:4、参保证号:5、参保起始日期:6、参保终止日期(如适用):三、缴费情况1、缴费基数:2、缴费比例:3、缴费周期:4、缴费方式:- [ ] 工资代扣- [ ] 自行缴纳5、缴费日期:四、附件1、联系复印件:2、家庭住址证明:3、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附件(如适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参保类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就业人员及其雇佣的非城镇户籍劳动者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城市非就业居民及农村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缴费人员类别:- 职工: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 居民:指城市非就业居民及农村居民。

3、缴费基数:指用于计算个人缴费金额的基数,一般为个人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

4、缴费比例:指个人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与缴费基数的比例。

5、缴费周期:指个人缴费的时间周期,如每月、每季度等。

6、缴费方式:- 工资代扣:指个人的医疗保险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 自行缴纳:指个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六、本文档涉及附件1、申请人联系复印件2、家庭住址证明3、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附件(如适用)。

(完整版)医疗报销申请表

(完整版)医疗报销申请表

(完整版)医疗报销申请表医疗报销申请表
个人信息
- 姓名:[填写您的姓名]
- 身份证号:[填写您的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填写您的手机号码]
- 邮箱:[填写您的邮箱地址]
医疗信息
- 就诊日期:[填写您的就诊日期]
- 就诊医院:[填写您就诊的医院名称]
- 就诊科室:[填写您就诊的科室名称]
- 就诊医生:[填写您就诊的医生姓名]
费用明细
信息
- 号码:[填写号码]
- 日期:[填写日期]
- 抬头:[填写抬头]
相关附件
- 医疗复印件:[上传复印件]
- 费用明细单:[上传费用明细单]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上传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原因
[填写申请报销的原因和详细说明]
申请人签名
- 签名:[填写申请人签名]
- 日期:[填写日期]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提交至指定部门。

祝您身体健康!。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填写
⑴参保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家庭地址:
⑵参保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二、缴费信息填写
⑴缴费年月:(填写参保当月所属的年月)
⑵缴费基数:(填写参保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平均值作为缴费基数)
⑶缴费比例:(填写参保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为单位和个人各半)
三、缴费方式选择
⑴手工缴费:参保单位将缴费款项直接交至社保局窗口。

⑵自助缴费:参保单位通过电子缴费平台自行缴纳社保费用。

四、其他补充信息填写
⑴免交事由:(填写免交社保费用的原因,如已满60岁等)
⑵免交证明:(如有免交证明,请附上证明材料)
五、申报表填写须知
⑴请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错误或变更,请及时修改。

⑵请于每月缴费期限内提交申报表,逾期将影响参保权益。

⑶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局相关部门。

六、附件
该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参保人:指居民在广州市内注册居住,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个体。

⒉参保单位:指按规定自愿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单位。

⒊缴费基数:指参保人员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计税基数。

⒋缴费比例:指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根据规定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用的比例。

注意:该文档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代码:开户银行:1、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职工配偶)生育、流(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报;生育时累计缴费未满12个月的,应在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报;
2、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非本市的生育保险缴费月数转移至本市合并计算的,需提供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月数登记表;
3、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门诊和住院收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
4、申报流(引)产待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时,需提供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相关手术证明书、门诊和住院收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5、异地生育的应提供《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到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到异地生育医疗机构进行医院等级确认;
6、职工申报生育待遇时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的:①在共享系统未显示准生或出生相关信息的,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③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的,需提交《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7、提供的所有资料请用A4纸复印;
8、此表于2019年2月18日启用。

汕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的通知

汕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的通知

汕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汕头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09.29•【字号】汕劳社[2004]119号•【施行日期】2004.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汕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的通知(汕劳社[2004]11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特殊门诊费用报销管理,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特殊门诊疾病范围参保职工患如下疾病且病情达到鉴定标准的,可申请享受特殊门诊医疗待遇。

(一)恶性肿瘤;(二)糖尿病;(三)心脏病(Ⅱ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四)肾功能衰竭;(五)肾脏、骨髓移植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六)脑血管疾病后遗症;(七)系统性红斑狼疮;(八)精神分裂症;(九)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十)帕金森氏综合症;(十一)尿崩症;(十二)少数费用大疾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以上疾病鉴定标准见附件一。

二、认定办法(一)定点医院病情初步鉴定的程序。

申报特殊门诊的职工持相关病种的既往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出院证明)、近期有关检查及化验报告单或医院要求的资料,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二)医保办申请病情鉴定,填写《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疾病鉴定表》(下称《鉴定表》)。

指定医院应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出具病情鉴定意见,并经医院审核后加盖医院医疗鉴定专用章。

异地定居和常住异地职工可在当地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申请鉴定,工作地点或居住地点在县城以下地方的,可到当地二级综合医院申请鉴定。

异地定居和常住异地职工也可在我市指定医院申请鉴定。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1.26•【字号】汕人社〔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8〕3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现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26日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要求,按本办法规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受理、准入评估、协商签约、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原则:(一)合理布局,满足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便于管理;(二)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范围分为:(一)门诊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下称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为参保人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范围内的门(急)诊服务;(二)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下称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为参保人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范围内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

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

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

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2•【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施行日期】2023.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2022年12月12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以及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区范围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国家、省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含保留劳动关系和办结伤残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和已办结退休手续但是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按照本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员统称参保人。

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或者采取其他形式适当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第五条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登记、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保险经办事务,负责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税务机关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工作。

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医保证号
家庭 情况
公安户口编号
户口所在地
帐户户名
参保人 序号
(不参保 人员不 编号)
家庭成员 姓名
表一
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 200 年度)
申报时间:
年月日
户籍人数
户口性质
申请参加居民医保人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不参加居民医保人数
区(县)
街道(镇)
社区 通讯地址
开户行名称 身份证号码
银行帐户
18 周 岁 以 上 在 校
说明:1、已参加职工医 保的填《医保证》的职工 序号,未发证的填IC卡号 最后7位数;2、在外地就
读的参保情况;3、参 军;4、其他原因说明。
居民 医保 情况 (选 择打

户主

上年人重低
申报缴费情况
参保 时间

费 月
个人缴 费金额 (元)

合计
本家庭(单位)愿遵守《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申报 规定》的规定,请准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人
缴费方式
人员类别(选择打√号)
不参加居民医保原因或 申请 在校学生就读学校 参加
与户主 关系
出生年月
普 通
Hale Waihona Puke 成年人普 通 未 成 年 人
18 周 岁 以 上 在 校
低 保 成 年 人
低 保 未 成 年 人
低 收 入 60 周 岁 以
丧 劳 重 度 残 疾 成
重 度 残 疾 未 成 年
18 周 岁 以 上 在 校
申报人: 年月日
街道 (镇) 劳保 所审 批
同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审批人:

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人员类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申请科室科室电话门特病种名称医保编码病情摘要及诊断患者病史或手术史
表9: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参考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件
号码
人员类别
□职工医保
□城乡名称
医保编码
病情摘要及诊断
患者病史(或手术史):
疾病诊断: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诊疗方案及项目构成
用药方案:
治疗方案:
检查项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级医师签名
医院医保办
意见(盖章)
参保人签名
参保人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1.病情摘要须填写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确诊资料;
2.项目构成必须符合医保政策有关规定。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8年8月9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郑剑戈2018年8月15日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居住证持有人;(四)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按照本办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统称参保人。

第四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遵循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等、保障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待遇的给付及经办工作协调等居民医疗保险业务。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公安、审计、民政、教育、税务、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第六条本市设立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居民医疗保险费和政府的补助组成。

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并实行市级统筹,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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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
公务员 在职 非公务员 公务员 退休 非公务员 合 计 应缴纳金额合计: 单位在职职工人月平均缴费 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工资 元 —— ——
说明:1、每月5-25日的法定工作日为申报月报表期。 2、本表缴纳金额精确到“元”。 3、单位在职职工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在缴费年度首次申报确定后,整个缴费年度不变。 4、本表一式二份,由单位填报经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盖章后退回原单位存查一份。
汕头市
单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月报表
纳税人编码: 纳税机关: 联系电话: 计量单位:人、元 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金额 本月参保 人数 单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 个人缴纳医疗 保险费 补 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月增减员数
职工类别
上月参保 人数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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