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监局关于核准邱明福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236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单位《关于李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建川报〔2021〕85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昊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该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5月11日。
企业信用报告_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6 1.4 主要人员 ....................................................................................................................................................12 1.5 联系方式 ....................................................................................................................................................13
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邱芳茹任职资格的批复
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邱芳茹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8.31
•【字号】明银保监复〔2021〕81号
•【施行日期】2021.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邱芳茹任职资格的批复
明银保监复〔2021〕81号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关于邱芳茹任职资格的请示》(建宁村银〔2021〕51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邱芳茹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分局(和建宁监管组)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1年8月31日。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邱兆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邱兆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4.27
•【字号】潍银保监准〔2020〕68号
•【施行日期】202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邱兆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高密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邱兆斌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高农商发〔2020〕6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邱兆斌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邱兆斌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2020年4月27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邱杨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邱杨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
邱杨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邱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产发〔2020〕1455号)收悉。
经审查,邱杨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1月2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绵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绵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绵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120
【处罚日期】2021.12.01
【处罚机关】绵阳银保监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绵阳市
【处罚对象】谢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30 16:34:27
(谢菠)
(谢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绵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谢菠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致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承担经办和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12月1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钱丰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钱丰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0.21
•【字号】川证监机构[2011]49号
•【施行日期】2011.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钱丰义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证监机构[2011]49号)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钱丰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首证字[2011]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核准钱丰义(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钱丰义担任你公司成都高升桥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手续, 并自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四川证监局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国银保监会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汉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中国银保监会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汉银保监罚
决字〔2021〕25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汉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1.12.30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汉中监管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汉中监管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汉中市
【处罚对象】邱洪敬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23 15:33:02
(邱洪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个人姓名邱洪敬
名或名称
单
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安康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474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文〔2020〕210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凤祥大道766号、768号、770号、772号、774号、776号第一层。
二、批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凤祥大道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单位应当自四川银保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四川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四川银保监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四川银保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21日。
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邱波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邱波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驻马店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31
•【字号】驻银保监复〔2021〕66号
•【施行日期】2021.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邱波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驻银保监复〔2021〕66号
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邱波同志拟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西农商请〔2021〕1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邱波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邱波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
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1年5月31日。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陈明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陈明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0.21
•【字号】德银保监复〔2020〕169号
•【施行日期】2020.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陈明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陈明同志为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什农商〔2020〕2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明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陈明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
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0月21日。
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洪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洪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资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22
•【字号】资银保监复〔2020〕32号
•【施行日期】2020.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洪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拟任张洪为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安农商〔2020〕294号)收悉。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洪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张洪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22日。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11
•【字号】德银保监复〔2020〕185号
•【施行日期】2020.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李少江罗江农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罗农商行〔2020〕15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少江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
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1月11日。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11
•【字号】德银保监复〔2020〕185号
•【施行日期】2020.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李少江罗江农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罗农商行〔2020〕15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少江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李少江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
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1月11日。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宁汉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宁汉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15
•【字号】宜银保监复〔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宁汉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宁汉明同志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宜农商行〔2020〕98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宁汉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宁汉明应在宜宾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宜宾银保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宜宾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崇左监管分局关于邱鸿飞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崇左监管分局关于邱鸿飞任职资格核准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崇左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13
•【字号】崇银保监复〔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崇左监管分局关于邱鸿飞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邱鸿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产桂分发〔2020〕261
号)于2021年1月8日收悉。
经审查,邱鸿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州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13日。
中国银保监会眉山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王勇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眉山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王勇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眉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9.22
•【字号】眉银保监复〔2020〕87号
•【施行日期】2020.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眉山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王勇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王勇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眉农商银〔2020〕125号)于2020年8月24日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勇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王勇应在眉山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眉山银保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眉山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
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22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邱忠东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国际[2009]31号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9.01.09
施行日期
2009.01.09
文号
保监国际[2009]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九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邱忠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31号)
德国科隆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有关德国科隆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的拟任申请书》收悉。经审查,邱忠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