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就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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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服务规章制度

劳动就业服务规章制度

劳动就业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切实保障其基本劳动权益。

第四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就业服务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第六条劳动就业服务的机构应当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就业市场的监测与分析,及时发布相关就业政策信息。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解决劳动纠纷。

第二章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责第九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包括岗位推荐、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

第十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和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第十一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帮扶,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第十三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推动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招聘制度,不得进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不合理行为。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岗位评估和薪酬机制,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

第四章劳动者的权利第十九条劳动者有选择职业和岗位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私自规定劳动者的职业。

第二十条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总结5篇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总结5篇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是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团队兢兢业业,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下面就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一、就业服务方面1. 就业信息发布及匹配:我们通过社会渠道不断收集岗位信息,定期发布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平台,以方便居民了解并应聘。

我们还根据求职者的需求和技能,将其推荐给相应的企业,帮助其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 就业辅导服务:针对不同求职者的实际情况,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就业辅导活动,包括求职技巧培训、面试技巧指导等。

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居民的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更快地找到满意的工作。

3. 就业培训服务:我们还组织了一些职业培训班,覆盖了计算机、营销、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提升了居民的就业技能,为他们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社会保障服务方面1. 养老保险咨询:我们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以及参保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规避相关风险,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质量。

2. 医疗保险办理:我们组织了一些医疗保险办理的宣传活动,帮助居民了解医疗保险政策,指导他们如何申请医疗保险,确保他们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3. 低保申请指导:我们对有困难的居民进行了实地走访,帮助他们正确填写低保申请表,确保他们能够顺利享受到低保待遇。

我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就业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1. 就业信息发布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够广,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拓展就业信息渠道。

2. 就业辅导服务内容需要更加贴近实际,结合市场需求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求职者的竞争力。

3. 社会保障服务项目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社会保障服务活动,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1. 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加强与企业合作,吸引更多用人单位来我站招聘,同时加大对招聘需求的搜集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工作站的管理,保障居民权益,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社区工作站是为服务辖区居民而设立的公共机构,依法履行社区管理职责,协助社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社区工作站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文化宣传、社区活动等。

第四条社区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做好服务对象的情况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反馈社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第九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确保信息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站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服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和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站设立督查组,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安保组,负责维护社区安全和维护工作站秩序。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站设立信息管理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第十八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卫生组,负责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工作。

第十九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宣传组,负责社区宣传工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

第二十条社区工作站设立财务组,负责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档案组,负责档案管理和资料整理。

第二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培训组,负责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二十三条社区工作站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协助解决法律问题。

公共服务设施1+21 公共服务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1+21 公共服务标准
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配置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配置标准
供给主体
配置弹性
备注
公共管理服务设施
1
★社区综合服务管理
工作站(劳动就业、社保等)
建筑面积不低于80m2(其中劳动保障站单独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50m2,与其他部门合建分配面积不低于25m2)
政府为主
按需配置
与所在村(社区)共享
2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办公室
政府为主
必须配置
可所在村(社区)共享
文化体育设施
7
全民健身广场
根据具体居住人口确定面积
政府为主
必须配置
相邻共享
8
综合文化活动室
根据具体居住人口确定面积
政府为主
必须配置
商业服务设施
9
农贸市场
市场为主
按需配置
相邻共享
10
日用品放心店
建筑面积不低于20m2
市场为主
必须配置
相邻共享
11
农资放心店
参照市农委制定的星级农资店建设标准
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类别项目配置标准供给主体配置弹性备注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站劳动就业社中劳动保障站单独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50m与其他部门合建分配面积不低于25m政府为主按需配置与所在村社区共享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办公室政府为主按需配置可以共享缴网点政府为主必须配置可以共享网络设施可接入成都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带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配置政府为主必须配置教育设施幼儿园生均用地不低于13m市场为主按需配置相邻共享医疗卫生设施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00m政府为主必须配置可所在村社区共享文化体育设施全民健身广场根据具体居住人口确定面积政府为主必须配置相邻共享综合文化活动室根据具体居住人口确定面积政府为主必须配置商业服务设施农贸市场市场为主按需配置相邻共享10日用品放心店建筑面积不低于20m市场为主必须配置相邻共享11农资放心店参照市农委制定的星级农资店建设标准市场为主必须配置相邻共享市政公用设施12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配套管网建设1能进管网的进管网没有进管网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

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

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志愿服务工作,提升乡村文明风貌,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村志愿者站点管理以及乡村志愿者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乡村志愿者站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工作。

第四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定期评估志愿服务工作的效果。

第七条:乡村志愿者站点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引导更多人参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乡村志愿者站点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乡村志愿者站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表现等。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志愿服务工作的效果,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志愿者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遵守乡村志愿者站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自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损坏乡村公共设施和财产。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对他人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和伤害。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中知悉的他人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于违反乡村志愿者站点规章制度的志愿者,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管理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并发放相关证书和奖金。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就业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推动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而设立的机构。

第三条就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才引进和推荐服务等。

第四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坚持高效、便民、诚信的原则,积极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第五条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要立足于实际,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类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就业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动就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总共设有十个部门。

第十二条就业服务中心的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协调本部门内部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就业指导部、培训部、招聘部、信息部、服务部、监督部、评估部等部门。

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负责人要熟悉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好部门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共同推动中心工作的发展。

第十七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沟通和信息交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就业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提高组织效率,适应市场需求。

村级就业服务站 保障和服务措施

村级就业服务站 保障和服务措施

村级就业服务站保障和服务措施
村级就业服务站是提供就业服务、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机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保障和服务措施:
1. 就业信息发布:服务站可以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包括各种岗位的需求、工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帮助村民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2.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站可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村民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

3. 就业指导服务:服务站可以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括职业规划、面试技巧、工作礼仪等方面的指导,帮助村民更好地适应职场。

4. 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村民,服务站可以提供创业扶持,包括创业培训、政策咨询、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帮助。

5. 权益保障:服务站可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帮助村民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定期回访:服务站可以定期回访已就业的村民,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 建立档案:服务站可以为村民建立个人档案,记录他们的就业需求、技能水平、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8. 与社会机构合作:服务站可以与社会上的职业介绍机构、培训机构等合作,共同为村民提供更丰富、更高质量的就业服务。

9. 开展宣传活动:服务站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就业意识、职业素养和就业信心。

10. 建立反馈机制:服务站可以建立反馈机制,让村民对服务站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这些保障和服务措施可以帮助村级就业服务站更好地满足村民的就业需求,提高他们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就业驿站工作制度范本

就业驿站工作制度范本

就业驿站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高就业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就业驿站是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旨在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信息对接、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

第三条就业驿站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就业驿站的工作目标是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帮助求职者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帮助用工单位招聘到所需人才。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就业驿站设站长一名,负责驿站的整体工作;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第六条站长负责驿站的管理工作,对驿站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求职者,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招聘活动等。

第七条就业驿站应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

就业驿站应定期收集各类就业信息,通过驿站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发布,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九条职业介绍。

就业驿站应根据求职者的需求和用工单位的需求,进行匹配推荐,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第十条就业指导。

就业驿站应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括求职技巧培训、职业规划指导等。

第十一条招聘活动。

就业驿站应定期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交流平台。

第十二条政策咨询。

就业驿站应提供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权益保障。

就业驿站应协助解决求职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纠纷,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求职者前来就业驿站,首先由工作人员进行接待,了解求职者的需求。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根据求职者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信息查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

第十六条对于有特定需求的求职者,工作人员可为其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

第十七条对于用工单位的招聘需求,工作人员应进行收集和整理,通过驿站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发布。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交流平台。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1.21•【文号】•【施行日期】2003.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3年1月21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做好建设行业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行业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民工已成为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的主体。

广大农民工进入建设行业,不仅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收入,同时也为建设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当前一些地区的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当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新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设行业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

二、坚决制止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要集中一段时间,对本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清查。

对查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

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补发的,要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同时要向农民工所在单位和个人阐明原因,做好稳定工作。

对拒不补发的,一经查出,要依法处理。

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摘要: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一)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全面协调指导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镇劳保所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健全镇、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发挥其在就业服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目标,把促进农民增收与保障企业用工有机结合,以“三级联创”和“返乡创业园”建设为契机,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相关产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措施(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研究部署经济工作时,统筹考虑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认真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和落实项目带动就业工作。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关注民生,服务就业,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

县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各用工单位的招用工信息,对县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招开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将每月18日定为全县人力资源交流日,使招聘工作常态化,盘活县内人才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配置,争取将外地高素质务工人员吸引到本地就业,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使人才与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各镇乡街要为劳动保障所配备得力人员,做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六到位”,充分发挥乡镇级劳动力市场的统筹协调作用,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要以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为基础,将劳动保障协理员定为公益性岗位,同时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成立服务工作站方案

成立服务工作站方案

成立服务工作站方案服务工作站是一个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的机构。

它可以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办理业务、咨询服务、社区推广等,旨在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是一个关于成立服务工作站的方案。

一、选址与场地规划1.选址选择在社区中心或交通便利的位置,方便居民前来咨询办理各类业务。

2.场地规划根据服务工作站的功能需求,规划出接待区、办公区、咨询区等不同功能的区域,每个区域的设计和布局要符合规范,并保持良好的人员流动。

二、设备与服务项目1.设备服务工作站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以及接待台、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

2.服务项目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办理各类证件办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证件的办理服务;- 社会保障咨询:解答社保、医疗保险等相关问题;- 政府公告发布:发布政府重要公告、政策宣传等信息;- 社区推广服务:为社区企业、商家提供广告宣传推广等服务;- 其他特殊需求:满足居民的其他特殊需求,如就业咨询、教育培训等。

三、人员组成与培训1.人员组成要成立服务工作站,需要招聘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

人员岗位可以设置为接待员、咨询员、证件办理员、宣传员等。

服务团队要具备专业背景、服务意识强、沟通能力好、服务态度亲和等特点。

2.培训成立服务工作站前,要为服务团队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服务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服务团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居民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

四、宣传推广与运营管理1.宣传推广在成立服务工作站前,要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居民对服务工作站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可以通过社区广播、市场推广、社交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2.运营管理在运营管理方面,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流程,明确人员职责与工作要求;-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服务工作站的高效运行;- 客户反馈与调查:定期收集居民对服务工作站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持续培训与提升: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服务团队的专业能力。

2024村群众工作站工作计划

2024村群众工作站工作计划

2024村群众工作站工作计划2024年村群众工作站工作计划导言:随着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村群众工作站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一环,承担着为农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站的职责,促进村民的脱贫致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以指导村群众工作站的具体工作。

一、工作目标:1. 提高村群众工作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村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2. 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4. 推动乡村文化建设,提升村民对家乡的认同和归属感。

二、工作内容:1. 建设村群众工作站的硬件设施与软件配置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 加强农村卫生与健康服务4. 加强农村教育与文化服务5. 建设村民自治组织6. 推动村民经济增收致富项目三、具体工作措施:一、建设村群众工作站的硬件设施与软件配置1. 对现有的村群众工作站进行修缮和改造,提升工作站的服务能力和环境。

2.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3.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 修缮农村道路,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农民出行和物资运输。

2. 完善农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农村卫生与健康服务1. 提高认识,推动卫生与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

2. 加强农村医疗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保证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3. 开展农村卫生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村民的健康素养。

四、加强农村教育与文化服务1. 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改善师资和教育条件。

2. 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展览等,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

3. 开办职业培训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村民就业和创业。

五、建设村民自治组织1. 积极推动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9.24•【字号】鄂人社函〔2024〕115号•【施行日期】2024.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15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9月24日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鄂办发〔2024〕18号),力争用2年时间,构建以全量就业信息资源库为基础,以基层为重点,覆盖全民的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和15分钟便民就业服务圈,助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层服务网点覆盖全域(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就业公共服务网点。

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

积极推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列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级组织主责事项清单。

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就业公共服务窗口,推进就业服务下沉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

(二)因地制宜建设零工驿站。

坚持“零工聚集在哪里、驿站建设到哪里、服务保障到哪里”思路建设零工驿站,聚焦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区域,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驿站。

村就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村就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村就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院内,与两委会合属办公。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隶属镇社保科管理,并在工作站站长和专职就业指导员的共同配和下共同完成社保科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人员配置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担任,主要负责工作站业务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专职就业指导员由***担任,负责完成社保科交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村站职能
(一)负责行政村域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
(二)负责行政村域内劳动力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进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建立相关台帐,实行动态化管理,跟踪服务;
(三)负责行政村域内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的调查,实行动态空岗服务制度;
(四)负责建立村级劳动力信息系统,实现市、区、镇、村四级劳动力信息资源共享;
(五)协助区、镇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行政村域内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就业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就业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就业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就业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就业服务大厅是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场所,主要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

第三条就业服务大厅工作应以服务为中心,以提高就业率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就业服务大厅的工作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就业服务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工作内容第五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方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识别。

第六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服务台,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第七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信息发布区,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等相关内容,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八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职业介绍区,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包括组织招聘会、安排面试等。

第九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职业培训区,提供各类职业培训课程,帮助求职者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率。

第十条就业服务大厅应设立投诉举报区,接受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就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依次完成以下工作:(一)接待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二)收集、整理、发布招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三)组织招聘会,安排面试,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四)开展职业培训,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五)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就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地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三)具备一定的就业服务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四)保守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三条就业服务大厅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人才工作站运行管理制度

人才工作站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才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工作站运行,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才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以服务人才、促进人才发展为目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人才引进、培养、交流、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平台。

第三条工作站运行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三)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一)主任:负责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决策和协调工作;(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三)委员:负责工作站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站的日常事务处理。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二)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宣传、协调、服务工作;(三)负责工作站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四)负责工作站的内部培训和外部交流。

第三章运行机制第八条工作站实行项目经理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工作站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一)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条工作站建立人才库,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人才信息。

第十一条人才库管理:(一)及时更新人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对人才信息进行分类、筛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准服务;(三)对人才信息保密,确保人才隐私安全。

第十二条工作站设立人才交流活动平台,定期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人才交流活动:(一)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需求方与人才供给方进行交流;(二)开展人才招聘、培训、讲座等活动,提高人才素质;(三)举办人才论坛、研讨会等,促进人才思想碰撞和交流。

劳动服务站规章制度

劳动服务站规章制度

劳动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服务站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服务站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在劳动服务站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为劳动服务站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劳动服务站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六条劳动服务站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劳动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劳动服务站应当加强对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扰。

第九条劳动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涉密工作进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员工有学习和提高自身技能的权利,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应当按照劳动服务站的规定进行提出,积极为劳动服务站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员工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劳动服务站的利益。

第十五条员工有保守机密和保护劳动服务站知识产权的义务,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员工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义务,不得随意违反规定,不得干扰劳动服务站的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员工有享受安全工作环境和健康工作条件的权利,劳动服务站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

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

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社区工作站工作制度一、社区党组织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要分别提交社区党组织讨论。

二、社区工作站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站成员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

三、社区工作站所有工作人员要团结互助,通力协作,各成员所分管工作要年有规划、月有计划、半年、年终有书面工作总结。

四、涉及居民(包括流动人口)利益的重大问题,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可向社区党组织反映、决议形成后,要坚决执行。

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要掌握本辖区各类人员状况,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明。

对政府下放的各类行政事务要尽职尽责,下发的各类报表要准确填写,按时上报。

六、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对待办理事务的群众要耐心细致、不急不躁、不拖不推、讲求效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七、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人员要设工作AB角制:外出开会、办事必须实现请示站长,外出时线管工作应有人代理;会后及时向站长汇报会议精神,一边站长统一安排工作;站长外出开会、办事须告知社区书记。

八、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应举止规范,形象良好,上班期间要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上班。

西胡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及职务站长:牛连生副站长:牛存仓社区群工专干:徐保玉耿延钦社区民政专干:李子杰社区文化教育专干:李喜荣社区卫生环境专干:李子杰社区人口、计生专干:李喜荣社区综治专干:李子杰社区劳保专干:更延钦扩展阅读:青云谱社区工作站管理制度青云谱区社区工作站管理规定(试行)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管理体制,规范社区工作站的管理,推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职责任务社区工作站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社区居委会在实行群众性自治过程中剥离出来的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以及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其他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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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就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院内,与两委会合属办公。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隶属镇社保科管理,并在工作站站长和专职就业指导员的共同配和下共同完成社保科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人员配置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担任,主要负责工作站业务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村级就业服务工作站专职就业指导员由***担任,负责完成社保科交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村站职能
(一)负责行政村域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
(二)负责行政村域内劳动力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进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建立相关台帐,实行动态化管理,跟踪服务;
(三)负责行政村域内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的调查,实行动态空岗服务制度;
(四)负责建立村级劳动力信息系统,实现市、区、镇、村四级劳动力信息资源共享;
(五)协助区、镇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行政村域内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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