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合作案例-----苹果和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之争
000苹果公司与深圳公司的ipad商标之争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给我一个商标,我可以“起死回生”前言近期,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引起的商界、法律界、IT界的热切关注。
本文简要阐述媒体报道、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的事实,并谈谈个人看法。
一、此案看点看点一:苹果公司在合同签订时是否犯了“低级错误”。
看点二:金融危机后,欠一屁股债的深圳唯冠,能否利用IPAD商标索赔,获得“重生”。
二、此案简介(一)当事人原告: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诉争标的IPAD商标权(三)争议焦点1.苹果公司和台湾唯冠签署的IPAD商标转让权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有无约束力;2.苹果公司主张的表见代理是否成立。
(四)案件经过如果没有新闻报道,我也不知道最早在中国内地注册“IPAD”商标并非美国苹果公司,而是潜伏在深圳的、债台高筑、濒临倒闭的唯冠公司。
从2000年开始,香港唯冠国际麾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域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在唯冠注册IPAD商标时,苹果公司尚未推出IPAD。
2009年,台北唯冠将其拥有的IPAD商标权以3.5万英镑转让给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苹果公司的壳公司)。
但苹果公司却在合同签订时忽略了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的手中,而是在深圳唯冠手中。
2011年12月,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苹果一审败诉(判决全文见:/tele/2012-02-20/1154613.shtml)。
该案终审已于上月29日在广东高院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三、此案启示(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上”唯冠国际曾经一度是全球著名的显示器生产商,然而,2008年突如其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唯冠国际最大客户宝丽来破产,欠款无法收回,公司经营开始由盛转衰。
这提醒我们“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上”,不要将全部业务寄望于一个客户或几个客户,而应当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去建立更加多的客户、业务来源。
谁动了我的iPad——苹果唯冠商标权之争
编者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 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根据调解书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至此轰轰烈烈的唯冠诉苹果侵权Ipad 商标一案以和解告终。
有人说,2012年是中国社会全民普及商标法的里程碑。
王老吉与加多宝、苹果与唯冠,每个人都在问,到底是谁的王老吉,又是谁的iPad ?谁动了我的iPad ?——苹果唯冠商标权之争【低级错误埋下祸根】一位律师认为:苹果在操作内地商标权转让时犯了低级错误,所以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但考虑到其创造的就业和高层的表态,法院不可能让其败诉,和解是各方都可以接受也必须接受的结果。
至于金额,是双方谈判的结果,苹果肯定不愿意(要知道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多国iPad 商标转让费用只有3.5万英镑),但也拖不起。
【苹果占了便宜】对于这次和解,有媒体做了网上调查,根据投票结果显示,41.7%的网友认为苹果付出的金钱非常值得,是苹果占了便宜;不少网友认为对于6000亿美元市值的苹果而言,6000万美元只是“九牛一毛”,苹果只是以“微小”的代价便换来了中国市场的筹码。
今年3月,新iPad 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发售时,中国大陆却迟迟没有动静。
现在,6000万美元彻底理清了商标纠纷,为新iPad 将于7月20日在中国大陆上市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以敲诈为手段的天价官司”】互联网专业人士李开复对此案的“定性式描述”是“以敲诈为手段的天价官司”。
李开复发表微博评论称,1)唯冠曾做过一个叫iPad 的产品,失败取消;2)8年后,苹果命名iPad 时,低价收购唯冠的大中华区的商标,草率未查清细节;3)唯冠破产后,回头细查iPad 授权,喜见当年授权手续有误,便启动以维权为包装、以敲诈为手段的天价官司;4)最后和解:苹果为疏忽付出应付但较合适的代价。
【iPad 的交换价值】凤凰网曾经就和解金额请业内人士“打赌”相约,参与人汉卓首席律师赵虎,连发数条微博阐述观点:双方应该一直在调解中,只是一开始深圳唯冠这边的期望值比较高,苹果公司又认为自己其实已经付过一次款了,不想再付出多少,一直僵持。
唯冠与苹果商标权纠纷案
一个是全球最具品牌的电子巨头,一个是负债累累、即将破产的濒危企业。
当骄傲的巨头遇上亡命的“陌路狂徒”,这场“iPad”商标抢夺战就变得精彩纷呈、结局难料,它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利益博弈?就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唯冠深陷“案中案”“iPad”之争波澜再起IPad——苹果公司推出的平板电脑,是近几年电子产品市场上的新宠,占据了中国大陆平板电脑市场70%以上的销售份额,也是苹果公司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
近期,苹果和唯冠之间ipad商标纠纷又让iPad热度再升。
在这场由商标权引发的纠纷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博弈。
苹果用iPad商标向中国人展示了其领先世界的科技与创意,而中国人也将对苹果产品的信赖与认可寄托在“iPad”中。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iPad商标最初不是苹果的,而是由香港唯冠国际注册的。
在2009年,苹果通过英国的IP公司用3.5万英镑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标。
但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在深圳唯冠手中,而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同为香港唯冠国际的子公司,并无隶属关系。
为了取得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2011年4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状告唯冠,请求获得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专用权。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创,此时的唯冠已负债累累,濒临破产。
其大部分资产已作为抵押被银行冻结,因其无力偿还台湾富邦债务,被富邦告上法庭并提起破产申请。
为了摆脱危机、挽救企业,唯冠将目光投向了价值巨大的“iPad”商标,迅速通过司法、行政、海关等多种手段全面展开对苹果的攻势。
一审中唯冠以压倒式优势获胜。
这个商标权纠纷案堪称经典,我们无从考量,更无法预知结果,但是苹果与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权之争折射出商标博弈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令人深思。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了跨法域的商标保护新问题,而中国市场的商标权纠纷尤为突出。
中国品牌研究院调研结果显示,早在十几年前中国知名商标就已经开始在国外遭遇抢注,如“同仁堂”商标、天津著名品牌“狗不理”包子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先后被在国外的经销商抢注。
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
唯冠苹果iPad商标之争始末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之后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9年12月:IP发展与台湾唯冠签署商标转让协议,以3.5万英镑转让10个iPad 商标。
而深圳唯冠(微博)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此转让中。
2010年2月:IP发展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
2010年4月:深圳市中级法院受理苹果诉唯冠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
2012年1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2月:唯冠科技在上海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售令。
上海法院驳回唯冠要求苹果停售iPad申请。
2012年3月:苹果iPad3将发布前夕,深圳唯冠对苹果发起实质性的“阻击”行动,唯冠向海关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海关备案扣压苹果iPad系列产品。
2012年7月:苹果公司同意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就关于iPad商标权一案达成和解。
2012年5月:美国加州高级法院驳回唯冠对苹果iPad商标权诉讼。
市中院一审判苹果败诉美国苹果公司、IP发展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于2010年5月正式诉诸深圳市中级法院。
该院一审认为,订立转让合同的台湾唯冠公司无法代表深圳唯冠公司,苹果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表见代理成立,并以此为由驳回IP发展公司、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后两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广东高院于今年2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都聘请国内较为知名的律师参与庭审,庭审辩论十分激烈。
庭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经过认真严谨的分析合议认为,为使纠纷双方利益最大化,调解是最佳选择。
据了解,深圳唯冠公司目前已负债累累,其债权人达到数百人,其最大的财产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标的价值上。
苹果诉唯冠商标权属纷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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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23日,双方正式签署转让协议,IP公司随后向台湾唯冠公司支付 了3.5万英镑对价款。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镑的对价将上述10个 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至此,苹果公司浮出水面,并开始部署平板 电脑Ipad1在全球的销售。同年4月3日,Ipad1一上市就遭市场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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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相关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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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
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
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021管/7/1 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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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 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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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3 案情介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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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揭秘苹果诉唯冠Ipad权属纠纷案。一边是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另一
边是濒临破产的企业,无论是“狮子大开口”还是“蚂蚁撼倒大象”,该案的成功调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庭审实录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庭审实录上诉人: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矫鸿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才元,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现在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上诉人苹果公司、IP公司诉被上诉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案。
现在核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情况。
审判长宣布双方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活动。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对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上诉人:有。
审判长:是否到庭?上诉人:到庭。
证人未在审判庭内,在外等候。
审判长:由于本次庭审是二审开庭,对于一审已经查明的事实,不再进行审理。
上诉人认为:本案的纠纷其实是源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被上诉人收到了不当利益的驱动,唯冠的行为带有财务利益驱动的阴谋味道。
由于被上诉人拒绝履行合同,使得涉案商标在中国的转让无法进行,上诉人请求IPAD在中国的注册商标归上诉人所有。
但是一身判决出乎意料,是错误的。
上诉人(苹果):第一,一审判决错误的认为涉案合同只能约束台湾唯冠,不能约束深圳唯冠。
实际上,唯冠公司在交易的不同阶段做了不同处理,在初期由英国唯冠参加,后期由深圳唯冠进行,尤其是在谈判最关键的阶段,深圳唯冠与我方发生了近80封电子邮件往来。
深圳唯冠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
上诉人(苹果):一审判决错误认为参与的所有人不能代表深圳唯冠,首先,杨荣山至少同时具有深圳唯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台湾唯冠唯冠负责人,唯冠集团的董事长,总负责人三重身份。
一审凭什么说杨荣山只代表台湾唯冠?上诉人(苹果):麦世宏也具有三重身份,不仅是深圳唯冠的职员,而且同时担任该公司和台湾唯冠的法务部负责人。
再次,本案的HUI YUAN,一审判决查无此人,实际上他是深圳唯冠法务部的成员,本案的交易恰恰是通过袁辉的参与完成的。
(2013.3.2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商标案件典型案例
(2013.3.2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商标案件典型案例
3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起商标案件典型案例,用以指导商标权案件审理实践。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属于重大调解典型案例,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有力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探索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绫致公司与崔焕所等侵害“杰克·琼斯”商标权民事纠纷案,属于典型的涉及网络的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考虑到二被告主观恶意明显,侵害后果严重,几乎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有力地打击了侵权行为。
盖璞公司与新恒利公司“GAP”商标异议行政纠纷案,属于典型的恶意抢注商标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予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体现出人民法院遏制恶意抢注的司法导向和态度。
苹果与唯冠商标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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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 强不息 。上午 6时43 分2秒上 午6时4 3分06: 43:0220 .5.11
• 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5/11/2
020 6:43:02 AM06:43:022020/5/11
•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5/11/2
“苹果与唯冠Ipad商标之争”讨 论
一、背景
2000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 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 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2009年台湾唯冠以3.5 万英镑对价向苹果的IP公司转让包括iPad商标在内 的共10个商标。深圳唯冠则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 冠为iPad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 侵权、赔偿损失。
y-2020.5.11
• 14、我只是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现在我不会再逼自 己眷恋了。20.5.1106:43:0211 May 202006:43
四、观点讨论
有人将深圳唯冠比作小蚂蚁,而苹果 公司是一只大象。你认为“小蚂蚁” 凭什么和“大象”一争到底?
四、观点讨论
历史的细节却耐人寻味。正如当年苹果也曾 濒临破产,正是利用了和微软在知识产权上 的纠纷,最终乔布斯迫使比尔盖茨注资苹果, 才造就了今天苹果的辉煌。这次深圳唯冠会 成为赢家吗?
四、观点讨论
内地市场从Apad到Zpad全部被抢先 注册。如何看待商标投机行为?相关 方可作何处理?
四、观点讨论
你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Thank you for 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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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 的方法 。20.5. 1120.5. 11Monday, May 11, 2020
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
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iPad商标侵权案:指的是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侵犯其“iPad”商标权案件。
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侵权。
2012年2月,唯冠要求在上海地区禁售iPad的听证会结束,苹果提请驳回禁售令。
事件简介: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
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苹果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
事件详情:2000年,当时苹果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科技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
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苹果”。
2012年02月17日,惠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判当地苹果经销商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
这是国内法院首次认定苹果商标侵权。
深圳唯冠起诉深圳国美的案子也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听证结束:2012年2月22日消息,iPad商标权侵权案上海听证会结束,唯冠要求苹果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停止销售。
苹果认为唯冠iPad产品未进入市场,商标权不稳定,申请禁止本案审理。
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
原告唯冠方面的诉求包括:要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的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品以及在媒体上刊文消除影响,赔偿诉讼费用一万元等等。
被告苹果方面出示的一个证据是涉及到关键的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的转让协议呈批表,有深圳唯冠的负责人杨荣山在这个表上批了“准”字。
苹果和唯冠的商标之争
商标如何没有被转让成功, 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商标的 确没有转让成功,却是一个 现实问题。道德判断无法取 代现实,更不应取代程序正 义。支持苹果的人士不妨鼓 励、帮助苹果找出更多的证 据来推翻此前的判决,一味 地从道德或公正角度指责现 状,并不能有多大帮助。
IPAD商标权诉讼进程
深圳中院
• 2011年02月 • 2011年12月5日
苹果:拖延是最佳选择
唯冠:道德不是你说了算
目前苹果其实有两条路可以 选择,一条是和唯冠谈判, 出一笔钱满足唯冠,买下 ipad在中国的商标。另一条 路就是千方百计的拖延审理 过程,唯冠现在已经在破产 清算的边缘,这个案子拖个 三五年乃至七八年,估计唯 冠不一定陪的起。不过苹果 目前的态度异常强硬,看来 是打算走后一条路
苹果诉唯冠商标权权属纠纷 案开庭 苹果一审判决败诉
广东高院
• 2012年1月5日 • 2012年2月29日
苹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法院表示将择日 宣判
上海法院
• 2012年1月
唯冠向上海法院申请禁止令 要求禁售iPad产品,被驳回, 中止诉讼
2012年2月17日 唯冠不服上海浦东法院驳回禁售 iPad的申请,赴美起诉苹果商业欺诈
在大多数国家尤其是欧 美,商标权几乎是彻底 的私权利,既然协议没 问题,所以商标转让是 铁板钉钉的事情。
在中国,商标权并非绝 对的私权,国家有一定的 干预能力,再加上中国凡 是需要政府部门登记或者 备案的程序,绝大多数都 无法将政府完全排除在外。
目录
背景
现状
原因
启示
启示
提醒国内的企业,或者将来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 企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经营。保护 是很全面的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很多方面, 从知识产权方面来讲呢,商标只是知识产权的一部 分,可能还涉及专利,如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登记、 海关备案等,哪一方面保护不到位都可能出现问题, 所以,企业要注重对无形资产的保护。
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商标权谈判
评论1: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商标权谈判一、谈判内容回顾本次谈判是苹果和唯冠有关于ipad商标权的价格谈判,谈判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唯冠向苹果索取商标侵权销售赔偿,唯冠报价8000万美元,一次性解决侵权的所有问题,苹果报价6000万,后双方经协商各让一步,以7000万价格成交。
此部分由于不是本次谈判重点,双方速战速决。
第二部分是苹果向唯冠购买商标独占权的谈判,苹果初始报价为1亿,而唯冠报价则为5亿,双方报价差距悬殊,苹果认为ipad的价值是由苹果创造,而不是由商标创造的,而唯冠则认为ipad市场份额高,商标带来了很大的利益,一番激烈磋商后,唯冠率先做出0.5亿的让步,随后苹果作出1亿让步,后又以唯冠经营不善急需资金周转为由秉着善意帮助的态度让步0.5亿,但唯冠的态度则是富贵不能屈,最终双方就此僵持不下,谈判阶段性破裂,只就第一部分的侵权赔偿达成协议,其余部分记录备忘留待下次谈判。
二、谈判优劣分析1、优点(1)开场背景介绍迅速简洁,寒暄部分自然适中,双方互赠礼物以表诚意,谈判的基本礼仪注重周到,成功创造了良好的开局气氛;(2)谈判的还原度很高,很好的把握住了适宜的节奏,因为双方初始的报价就十分悬殊,如果急于谈成,反而会给人一种为了谈成而谈成的嫌疑,让谈判变得生硬虚假,而双方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本次谈判的停留点却是一种自然流畅的结果;(3)谈判注重了细节,在开场给出了董事会授权书,结尾及时留录谈判的备忘录以便下次商讨;(4)谈判运用了多种策略、谋略及技巧,如红白脸谋略,苹果对于商标价值的多次否定使得唯冠的财务总监发怒,又由其总经理即刻打圆场,很好地起到了震慑对方的作用,使对方做出让步;如唯冠在报价阶段运用了先报价策略,抢夺先机,让对方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自乱阵脚;如及时确认谈判进度,双方每达成一项一致意见就有专人向对方作出确认,可谓注重了谈判的细节,考虑周到;如软硬兼施的谈判策略,所谓善者以温,蛮者以硬,此策略既是对谈判气氛的适当调节,也是对红白脸谋略的有效化解;如避重就轻策略,第一部分唯冠的迅速让步是为了能在第二部分获取更大的利益;如攻心战中的满意感谋略,称赞对方以达到取悦对方、营造和谐气氛的目的;以及恻隐术谋略,自己与对方的实力相对比,以谋求对方的同情;2、缺点(1)谈判内容略显单一,虽然对象是商标权谈判,无法量价结合,但是苹果和唯冠之间多次以ipad市场份额的价值是由商标创造还是公司创造方面争论不休,显得论证较为单薄,不够充分,虽然这个论据的提出十分必要,但是并没必要反复强调;(2)红白脸的安排略显刻意,唯冠的财务总监的强硬策略感觉不够自然,应该重新考虑一下谋略的切入点;(3)苹果在本次谈判中没有合理运用好自己的优势地位,没有显现出他们在谈判中一贯的强势态度,没有发挥出这方面可以利用的价值;(3)谈判人员的设置上值得考量,出现了较多的总监职位,正常谈判中很难出现这样的高级领导济济一堂的现象,应该根据谈判内容合理配置。
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
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规则当案件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为实现价值最大化、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调解结案,这是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正文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在我国注册了涉案两“iPad”商标。
IP公司于2009年8月向英国唯冠公司发出要约“希望能够购买所有唯冠拥有的iPad商标”。
经磋商,2009年12月17日,台湾唯冠公司与IP公司在台湾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以3.5万英镑为对价向IP公司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iPad商标。
2010年2月,IP公司签订《权利转让协议》向苹果公司转让涉案两商标。
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IP公司以深圳唯冠公司为被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根据台湾唯冠公司与IP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判令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拥有的涉案两“iPad”商标归其所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商标转让协议是台湾唯冠公司签订的,对深圳唯冠公司没有约束力,也没有构成表见代理,故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等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IP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期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多次调解,终使双方于2012年6月达成调解协议,由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唯冠公司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
该调解协议已经执行。
法院评论由于诉讼时唯冠公司已濒临破产,涉案“iPad”商标被数个银行申请轮候查封,案件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备受国内外关注。
调解结案,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有力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探索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苹果公司、IP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
苹果公司、IP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号】(2012)粤高法民三终字第8、9号•【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2.06.25裁判规则根据我国商标权法规定,商标权转让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并办理必要的转让手续。
书面协议签订主体不包括商标权人,涉案商标权人也没有与协议任何一方成立表见代理行为的,协议对商标权人不产生拘束力,商标权转让行为无效。
正文苹果公司、IP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2000年,唯冠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分别在多个国家、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其中包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
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下称IP公司)与唯冠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台湾唯冠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iPad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公司。
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归其所有并赔偿其损失40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该案最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促成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法院评论苹果公司ipad产品是一款在市场上广受欢迎的产品,获得该商标对其来讲意义重大。
而该案纠纷发生时,深圳唯冠公司濒临破产,涉及债权人多达数百人,最大的财产估值集中在iPad商标上。
对双方来讲,调解是其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法院从这一基础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调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彻底解决双方在美国、中国香港以及内地的一系列纷争,向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日益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司法保护状况。
苹果与唯冠IPAD商标之争
苹果与唯冠IPAD商标之争******** ****事件发生背景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2001年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了旗下包括“iPad”在内的所有商标。
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代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的所有权利。
但事情并没有终止,反而刚刚开始。
2010年9月,iPad进入中国内地市场。
而在同年4月19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和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
苹果公司和IP公司请求判令“iPad”商标专用权归他们所有。
不过此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在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而此前,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iPad 商标侵权诉讼,分别要求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使用iPad商标。
IPAD商标纠纷史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是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9年苹果用3.5万英镑获得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
不过唯冠科技称,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属于唯冠科技公司所有。
2011年2月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而这也是双方的一次正式交锋。
2011年12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
唯冠在深圳福田、惠州起诉了苹果当地经销商。
目前案件还未开庭。
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愈演愈烈
•投稿•打印•转发••字体显然,iPad商标权之争在中国还未尘埃落定。
苹果(Apple)说自己才是商标的合法所有者,称该公司几年前已经从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Proview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简称:唯冠国际)购买了这个商标。
唯冠国际是一个已经申报破产的电脑显示器器制造商。
周四,科技博客All Things D公布了它所获得的一些文件,文件显示,在两家公司的交易中,苹果在10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购买了唯冠国际iPad的全球商标权,交易价格是35,000欧元(以当前汇率折算,合55,494美元)。
这场纠纷已经辗转多个法院,苹果在香港的诉讼中获胜,但在中国内地则没获得那么多支持。
本月早些时候,深圳唯冠(Shenzhen Proview)在上海的一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禁止苹果在中国销售iPad。
深圳唯冠称,与苹果的交易中没有包括中国市场。
中国南部城市深圳的另一家法院驳回了苹果的诉讼请求。
根据法院的裁决,苹果和唯冠的协议仅适用于台湾。
上周五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唯冠总裁杨荣山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让步。
根据道琼斯通讯社的报道:杨荣山同时也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的主要股东。
他表示,如果深圳唯冠没有获得适当赔偿,苹果就不可以在中国大陆使用iPad商标。
目前唯冠国际的股票已停牌。
杨荣山还称,中国30多个城市的相关部门已针对这起商标权纠纷采取了行动。
尽管苹果的平板电脑仍然在中国大部分地区的苹果官方专卖店和其他零售店有售,政府官员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责令该商品在一些零售商店下架。
根据道琼斯通讯社的报道,唯冠没有给出一个可接受的赔偿金额,但是唯冠的一名债权人代表说,索赔额可能高达20亿美元。
你也许会问,唯冠生产的iPAD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从《华尔街日报》的《中国实时报》栏目选取了一则唯冠iPAD的广告。
从这则广告来看,iPAD明显是“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即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的缩写。
合规经营部:IPAD商标之战
------苹果与唯冠商标纠纷案的启示
合规经营部 2013年511年12
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
败诉,这意味着苹果公司畅销的 平板电脑有可能是侵权的!
IPAD商标权到底是谁的?
第一原告苹果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生产和销售电子 科技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唯冠拒绝向商标局提出IPAD商标权转让申请。苹果公司与IP公司无奈
于2010年6月将深圳唯冠起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 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 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 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企业极为重要的无 形资产,几乎承载了企业 所创造的全部商誉。建立 健全商标管理体系,完善 商标管理制度,使商标管 理有效地融入到企业的日 常管理当中。
苹果公司在未实际取得 IPAD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 即开始在中国销售其iPad 平板电脑,结果遭到唯冠 的阻击。虽然苹果这样做 有着闪电占领市场的考虑, 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 但苹果毕竟是一个经济巨 头,其做法对于其他企业, 特别是处于发展中的企业 不值得借鉴。
向香港法院申请禁止令,阻止深圳唯冠行使 IPAD商标权,禁止商标转让。
在一审败诉后,苹果新任CEO库克选择中国作为履 新后访问的第一个国家,在北京会见李克强总理, 虽然没提IPAD商标案,但唯冠认为苹果通过政府公 关干预司法。
在一审诉讼尚未结束时,深圳唯冠就向各地工商部门投诉苹果公司和其经销商涉嫌商
二、异议答辩商标
1、针对荷兰全球人寿对“百年人寿与LOGO组合”商标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2、针对邓少军对“百年人寿”和“百年人寿与LOGO组合” 商标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苹果与唯冠的对峙
苹果与唯冠的对峙围绕ipad大陆商标权,苹果核深圳唯冠可以说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我们暂先不论结果如何,光从事件本身来看,一个企业如果在知识产权上有所漏洞,那必然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在此,先做一下简单的事件回顾。
2000年台湾唯冠注册ipad 电脑等很多种电子产品欧洲及世界各地的商标。
2001年深圳唯冠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平板电脑。
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中购得ipad全球商标使用权。
2010年ipad进入中国市场,深圳唯冠向苹果表示,ipad国内商标权的转让并没有包含在3.5英镑的转让协议中,并且要求苹果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0年4月29 日苹果和英国IP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认ipad为苹果所有商标。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两家公司的诉讼请求,深圳唯冠胜诉。
2012年2月10日,深圳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审宣判,苹果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 2禁售令。
从整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几点。
首先在苹果与台湾唯冠的商标转让协议上并没有什么争议,争议在于台湾唯冠转让的商标权是否包含了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
很明显,在这方面唯冠与苹果各执一词,也就是这个问题,直接的影响着在这场争端中到底谁占据了主导的地位。
由于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属于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深圳唯冠在2001年就注册了ipad 商标专用权,在其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过程中也没有发生消灭权力的法定事由,相关单位也并没有办理过相关商标权利的转让登记。
自然而然,苹果公司站不住法理。
再者,ipad在2010年已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时隔两年,禁售令必然会给苹果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中国作为苹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禁售令的颁布无疑会对苹果的全球销售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新旧版ipad产品无法在中国市场发售,海关也可能限制ipad 的制造出口,加上对深圳唯冠的巨额赔偿和之前的3.5万美金购得的商标权简直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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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合作经营
一、案例选题的背景:
美国苹果公司与深证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侵权案始于2010年,当时苹果公司以深圳涉嫌侵犯苹果公司IPAD的商标而将唯冠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此侵权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苹果败诉,因而唯冠再次以涉嫌侵犯IPAD商标权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初审结果唯冠胜诉,大陆各地IPAD销售商纷纷借道工商部门发出的下架令。
其实IPAD商标,唯冠早在2001年已经申请注册,但苹果公司在大陆销售新产品IPAD并未取得深圳唯冠公司的同意。
2009年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
2010年2月,苹果IP公司又以10英镑,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关于两家公司:
(1)唯冠公司:唯冠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
提供显示类产品,产品在超过50个国家上市,世界各地均设有业务人员。
唯冠生产
的产品有液晶(LCD)显示器和显像管(CRT) 显示器、及平面数码液晶电视机与
等离子(PDP) 电视机。
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美国、巴西、英国、荷
兰、比利时、德国、俄罗斯及中东等等地区设有营业与服务中心。
唯冠公司
近两年经营不善,已经欠下了银行10—20亿元的债务。
(2)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原称苹果电脑公司,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其核心业务是电子科技
产品。
苹果的Apple II于1970年代助长了个人电脑革命,其后的Macintosh
接力于1980年代持续发展。
最知名的产品是其出品的Apple II、Macintosh电
脑、iPod音乐播放器、iTunes商店、iMac一体机、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
脑等。
在高科技企业中以创新而闻名。
2012年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
的刺激下大涨,一举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3)iPad是苹果移动设备三驾马车(iPod、iPhone以及iPad)的重要一环,去年全球销量达到3200万部,给苹果带来204亿美元营收。
而中国是苹果的第
二大市场,占苹果全球总营收的16%。
二、双方优劣势分析:
1、唯冠公司:
(1)优点:A.建立于1989年,曾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提供显示器类产品,在IT 领域有一定的造诣。
B.属于东道主企业,在中国大陆相对苹果公司,有更多的政治和政策优势,对
中国国情和渠道更熟悉。
C.是IPAD商标的拥有者,而目前IPAD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
(2)劣势:A.由于近两年经营不善,负债过多,经营困难.倘若破产,则对商标的争夺将无法进行,而债权人收回的债权比例也远远低于实际债权。
B.
2、苹果公司
(1)优势:A.品牌效应好,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公司。
B.财大气粗,苹果每卖出一台iPhone,就独占5 4S8.5%的利润。
,到2012年
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的刺激下大涨,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C.超凡的忠实粉丝。
苹果公司在全球拥有众多忠实的“果粉”
(2) 劣势:A.中国市场是苹果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能轻
易放弃。
B.已经深入人心的IPAD商标,惹上了侵权官司,若要更名成本不菲
C.在中国大陆,各项政策法令都是偏向了国内企业,苹果并不受待见
三、合作模式选择
1、中外合作经营
(1)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结构:
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新设立非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其中唯冠公司提供现有的可用的厂房、工人和设备等,当
然包括IPAD商标的使用,苹果公司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2)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鉴于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销售业绩突出,唯冠公司可要求在合同中规定以一定的比例按销售额分成。
(3)投资回收和合作期限:由于苹果公司良好的声誉和销售业绩,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市有利可图的,同时,鉴于ipad这类高科技产品周期短,更新换代快,不宜长久合作,合同期为十年。
合同期满,IPAD商标归苹果所有,而苹果所投资的厂房设备等其他归唯冠所有。
共同利益:对苹果而言,倘若服从审判结果,赔偿唯冠20亿美元的巨额,并不值得,因为众所周知IPAD的商标价值并非唯冠公司所创造,这明显是唯冠公司想通过巨额的商标赔偿摆脱难以负荷的债务。
如果苹果公司继续打官司,其要付出的代价也是难以计数的:处罚损
失,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的处罚金额,光是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专营店,就开出了金额高达2,。
4亿元的罚单,推算下去,苹果会损失严重。
还有其中的诉讼费、赔偿费等不计其数。
如果苹果公司放弃IPAD商标,进行更名销售。
据统计在中国大陆从APAD 到ZPAD
都已经被注册,而且更名后,部分消费者会转移,而转换成本也不低。
而且中国大陆是IPAD 的既往市场,更是IPAD的未来市场,如果丢失中国大陆市场,苹果公司也会伤筋动骨。
如果与唯冠合作经营,首先不用面临商标之争,免去了大额的赔偿。
同时唯冠通过商标之争事件营销,声名鹊起,对于之后的产品销售有很大益处,再者,唯冠曾是IT起家,也算是内行人,同时享受中国大陆的各种政策优势。
对唯冠而言:首先,公司的目前状况来看,负债严重,债权人急于通过此时价值不菲的商标拿回债权而漫天要价,这样极容易逼迫苹果公司放弃IPAD进行更名销售,并非不可能。
所以最好的选择是和解。
通过合作经营,唯冠公司可以利用苹果公司的声名和财力,对自己的公司现在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再利用,通过收益分成弥补自己的债务。
合同期满后,唯冠公司拥有投资的厂房设备以及分得的利润,同时通过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会大大地提成唯冠公司的价值,创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和技术改进,从而东山再起。
启示:知识产权问题
通过苹果公司的这次浩劫,我们深深的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投资交易中的重要作用,企业要做好只是产权保护工作。
要特别重视产品商标的使用权限及地域范围。
在购买或使用某一商标时,要全面了解个目标市场的政治法律环境,在经过第三方购买商标时,千万要注意对方转让商标的权限。
公司的法务代表要特别关注国际商法中的主权原则,确保所用商标在目标市场中享有商标权;同时要注意使用法律重要性原则,不能像苹果公司这样一次购买十几个法律区域的IPAD商标权。
股份制制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保障大部分股权的安全性,尽量是股权掌握在亲信手中,如果唯冠只顾死咬苹果公司不放而不管好股权,苹果公司完全可以暗中收购深圳唯冠的股权,最终控制深圳唯冠。
同时,唯冠公司应该站在战略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要只看到短期利益,而要从长远目标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