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小规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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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的高效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展开详述,为读者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1.会议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定人员召集,召集方式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召集通知应当提前合理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相关资料的附送。

2.会议准备在董事会会议开始前,秘书办公室应当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将会议议程、决策递交稿等寄送给董事会成员。

3.会议安排董事会会议应当有明确的时间安排,一般每年至少召开4次。

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避免与其他重要会议冲突。

二、会议提前准备1.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当事先确定,并在会议召集通知中明确列出。

议题应当涵盖公司重大事项、战略规划、财务状况等方面,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做出正确决策。

2.会议资料董事会成员需要提前收到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详细资料,包括财务报告、市场分析、竞争对手状况等信息。

这些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董事会成员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决策。

三、会议程序1.会议主持董事长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定人员应当主持董事会会议。

主持人应当保持中立、公正,并确保会议秩序井然有序。

2.出席人员董事会会议应当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师等相关人员参加,并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嘉宾等。

3.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秘书办公室负责,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决策过程和相关意见。

记录应当及时完善,并由董事会成员审阅并签字确认。

四、会议决策1.程序决策董事会成员在会议上对各项议题进行逐一讨论,并根据多数意见进行投票决策。

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表决。

2.决策公告会议决策结果应当在会后及时向公司全体股东和相关部门进行公告。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的召集和组织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的董事副主持,并由公司秘书负责会议的召集和组织。

2.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在通知中确认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资料。

3. 若涉及敏感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事项,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但必须确保会议的议事程序和决议的真实性。

二、会议的议程1. 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董事长和公司秘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中应包括必要的核心议题和相关事项,且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排序。

在会议开始前,应将议程通知给所有董事。

2. 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但必须提前提交书面材料,以便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讨论。

3. 董事会会议应不断关注公司运营的情况,并对重要决策进行讨论和审议。

对于战略性决策、财务收支决策、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应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分析,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会议结束前,董事会应对会议的决议进行总结,并明确后续的实施计划和责任人。

三、会议的进行1. 董事会会议应按时开始,并确保所有董事的参与和发言权。

2.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记录会议过程和讨论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及时完成,以便后续的审议和备案。

3. 会议应充分听取各个董事的发言和意见,并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个人私利的干扰。

4. 若涉及决策,应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并将决议书面化,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5. 对于具有争议的议案,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取得尽可能的共识。

四、会议的秩序1. 董事会会议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董事在会议期间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和意见,避免中断和干扰。

2. 在发言时,董事应对自己的发言内容负责,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数据支持。

3. 会议期间,董事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商业机密和涉及股东利益的重要信息。

五、会议决议的执行和监督1. 对于董事会议决议,董事会应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一、会议召开原则1.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公司决策顺畅进行。

2.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处理紧急事项。

二、会议通知1.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给所有董事,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发送。

2. 会议通知应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3. 董事会委任的秘书应负责发送会议通知,确保所有董事及时收到。

三、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应由董事长或其他负责人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前发送给所有董事。

2. 会议议程应包括审议已发布的会议文件、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会议主持1. 董事长或者由董事会选举的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

2.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并保持会议秩序。

五、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委任的秘书负责。

2. 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3.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发送给董事,并保存在公司档案中。

六、决策程序1. 重大决策应通过董事会表决形式决定,一人一票原则。

2. 决策前应充分讨论,确保董事们对决策内容有充分理解。

3. 对于重大决策,可能需要进行事先投票,以便更好地了解董事们的观点。

七、会议纪律1. 所有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2. 会议期间不得进行私人通信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会议期间应遵守秘密保密原则,不得将会议内容泄漏给外部人员。

八、其他事项1. 任何董事均有权提出议程外的建议或问题。

2. 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调整。

3. 对于无法就某一议程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以决定推迟讨论或作出以后讨论的决策。

以上为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指引,以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秘书联系。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1. 引言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监督管理团队以及保护股东权益。

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的高效性和公正性,制定了一系列的会议事规则。

本文将介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事规则,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参考。

2. 会议召集2.1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

如果主席无法履行职责,由副主席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

2.2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七天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董事会成员,通知中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通知时间,但至少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

2.3 会议材料与会董事应尽可能提前收到会议材料,包括相关议题的报告和附件。

会议材料应简明扼要、准确完整,并确保董事对议题有足够的了解。

3. 会议程序董事会会议可以以实体或虚拟的形式进行。

虚拟会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但在重要事项上仍建议采用实体会议。

3.2 到会和列席董事会成员应亲自到会参加会议,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对于有特定专业知识或经验的人员,董事会有权邀请列席,但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3.3 会议主持会议由主席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和参会成员认真专注。

主席有权管理讨论和决策过程,保证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3.4 议程安排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议程由主席和秘书事先制定。

任何与议程无关的新议题需得到董事会成员的一致同意后方可讨论。

3.5 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应遵守以下议事规则:提问和发表意见应尊重其他成员,避免争吵和个人攻击。

每位成员在发言时应遵守时间限制,并尽量让其他成员有机会表达意见。

决策时,应以出席人数的多数意见为准。

在平票情况下,主席有权作出决定。

4.1 记录人和记录内容董事会会议应有专门的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保留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一、前言在董事会会议的管理和组织方面,确立一套严密的规则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完整而详细的董事会会议事规则范本,以供参考使用。

在使用本文档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二、会议准备1. 会议召集a) 会议召集需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参加会议。

b)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其他相关事项,并发送至董事会成员的正式连系方士。

2. 会议议程a) 在会议通知中提供详细的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各项事务有序进行。

b) 会议议程应包括董事会成员报告、决策事项、重要公告和其他需要讨论的议题。

3. 会议材料a) 会议材料应提前向董事会成员发送,确保他们对议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了解和准备。

b) 会议材料应包括相关文件、报表、提案和其他与会议议程相关的文件。

4. 会议安排a) 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持续时间,并保证所有参会人员都能准时参加。

b) 会议室的座位安排应合理,便于董事会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会议进行1. 会议主持a) 由董事长或指定的董事副主席主持会议。

b) 主持人需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控制会议的时间和讨论的方向。

2. 会议纪要b)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议题讨论和决策结果。

3. 决策程序a) 定义决策程序,确保会议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b) 决策应按照法律、公司章程和其他适用的法规进行。

4. 会议表决a) 会议表决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适用的规定进行。

b) 表决结果应公示,并在会议纪要中进行记录。

四、会议后续1. 会议纪要分发a) 会议纪要应及时分发给所有董事会成员,并确保他们对会议决策有充分的了解。

b) 会议纪要还可供股东、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方参考。

2. 行动计划a) 根据会议决策结果,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确保责任人跟进执行。

b) 行动计划的进展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进行报告和讨论。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规则旨在规范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日常会议和特定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例会、重大决策会议等。

1-3 会议召集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确保会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给董事成员。

1-4 会议文件会议文件包括会议议程、相关决议草案、会议材料等,应提前发送给董事成员以便其做好准备。

第二章:会议程序2-1 会议时间和地点根据需求确定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

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远程参会。

2-2 会议出席除非有正当理由,董事成员有责任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出席。

2-3 主持会议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维持议事纪律。

2-4 提交报告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会议议程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并作必要的说明。

2-5 决议形式会议决议可通过表决、讨论和达成一致等形式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第三章: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设置会议议程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制定,并提前发给董事成员。

会议议程应包括必要的议题,如年度财务报告、业务计划、重大合同、人事调整等。

3-2 临时议题在特定情况下,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可以根据紧急性和重要性增加临时议题,但应提前通知董事成员。

3-3 议程调整会议进行中,董事成员有权提议对议程进行调整,经大多数董事赞同后方可修改。

第四章:决策程序4-1 决策方式董事成员对所提议题应当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表决、达成一致、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等。

4-2 决议形式董事会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董事成员签署确认。

4-3 决议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应由公司相关部门充分执行,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五章:会议记录5-1 记录方式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的管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担任董事会董事的人员。

第三条董事应当执行董事会的决定,维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的所有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

常规会议一年召开4次以上,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副董事长召集。

临时会议可以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会任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召集。

第七条会议召集应当在会议开始前至少7天书面通知所有参会董事,并告知议程、时间、地点,若有必要,还应当提供与议程密切相关的资料。

在紧急情况下,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可以在会议开始前不少于24小时通知。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如要求通过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则应当事先通知股东代表,并发出邀请函。

第九条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当事先请假,并将请假事由告知董事长。

请假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董事长,并注明收到请假通知的时间,如有紧急情况,则可以口头请假,但必须及时书面确认。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议程进行。

如有必要变更议程,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参会董事,并经过董事会秘书书面确认。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设立秘书,由公司负责人任命其人选,并经董事会决定聘用。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文件的准备、会议记录、报告的撰写等与会议相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副董事长担任主席,其余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引导讨论,维护会议纪律,并将讨论结果及会议决议作为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规定的纪律,如有不遵守纪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范围:上市公司第一章会议的召集第一条:董事会主席应当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主席可以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书直接或委托秘书送达每个董事的住所或办公场所、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但不得以口头通知代替。

第三条:董事长可以在必要时向董事会的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外其他业务咨询人员发出邀请函,邀请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如果不能亲自到会,可以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表自己出席,但一个代表不能代表两个以上的董事出席同一次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程序第五条: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并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进行,如有延误,应当说明原因,并寻求其他董事的同意。

第七条:主席应当确保所有与会者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第八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发言,不得打断发言者,也不得在报告和意见发表之前提出自己的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董事会的决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计入会议记录。

第三章会议记录第十条:每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人出席,并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过程,包括到会成员名单、议程、出席成员发言、审议结果等内容。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应当由主席签字确认,并存入公司档案。

第四章其他第十三条:本规则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经公司印章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简要注释如下:董事会:上市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长:董事会的主席。

议程:会议的具体事项及程序。

决议:董事会就某项议题达成的决定。

会议记录人:为董事会会议专门指派的负责记录会议过程的人员。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公司印章:企业管理中最基本的符号标志之一,代表着公司的法人地位和财产所有权标识。

生效:指某项规定、条例等起效前或期满前, 不得执行或生效。

解释权:特指对于一些涉及到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重大问题的事项,由具有权威性的机关或组织来进行解释和阐明。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上市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方针,决策公司的重大事务,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规范决策过程,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示范:一、议事规则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董事会会议的高效、规范和公正进行,保障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本议事规则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性原则:董事会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思考和意见,避免利益冲突和私人利益优先。

2. 公开透明原则:董事会会议应公开透明,会议材料和决策记录对于董事会成员应随时可得。

3. 信息公开原则:董事会成员有权获得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4. 多元化原则: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多样化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以保证决策的全面和多元化。

5. 高效决策原则:董事会会议应高效快捷,决策程序应简化,决策结果应清晰明确。

二、董事会议事程序(一)会议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应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董事会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确定并通知董事会成员,够着便利和参会的条件。

(三)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董事会主席或执行董事主持,应包括呈报和讨论事项、决策事项和其他事项。

(四)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供给董事会成员充分的信息支持,包括有关决策事项的相关报告、数据分析、经济评估等。

(五)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并将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三、董事会议事程序(一)签到和表决:董事会成员应按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并按章程规定参与会议表决。

(二)会议秩序:董事会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听取发言,表达意见,遵循会议主席的引导。

(三)提案和辩论:董事会成员有权就相关事项提出提案,并进行充分辩论和讨论,保障决策的科学和民主。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一、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规则,确保董事会会议的高效、公正和透明。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包括上市公司的主板董事会和创业板董事会。

三、组织1、主席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2、秘书秘书由公司秘书部指派,负责协助主席处理会议相关事务,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记录等。

四、会议前准备1、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发送给董事会成员,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所需材料等。

2、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制定,应明确每项议题的名称、内容、议题提出人和对应的决策方式。

3、会议材料会议材料由秘书提前发送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每项议题的背景信息,并做好准备。

五、会议程序1、会议召开主席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并宣布开会。

2、出席确认主席确认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和代理出席的董事人数,确保董事会会议具备合法性。

3、会议记录秘书记录会议的出席情况和会议纪要,确保会议决议的记录准确和完整。

4、议事程序主席按照议程依次提出每项议题,确保会议的议事程序严谨和有序。

5、议题讨论主席邀请与议题相关的董事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鼓励董事提出不同意见,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6、决议表决主席邀请董事进行决议表决,决议应当经过多数董事的同意方能通过。

7、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秘书撰写,并经主席审核后,发送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成员对会议内容的准确理解。

六、会议记录1、准确性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会议的议题、发言和决策,确保会议内容的真实反映。

2、机密保密会议记录属于公司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外传。

3、会议纪要审议会议纪要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董事会: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准备⑴会议事项确定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前,董事长应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协商确定议程,并通知每位董事。

议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次会议纪要的审议和批准●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报告●重要决策的讨论与决定●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上市公司的法律合规事项●其他重要议题⑵会议通知董事会秘书应根据董事长确定的议程编写会议通知,并在会议日程确定后及时发送给所有董事。

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要素:●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方式●会议议程●与会人员的要求和注意事项⑶资料准备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准备好与会议议程相关的资料,并在会议开始前将资料发送给与会董事。

二、会议程序⑴召集会议董事长应按时主持会议,并确保与会董事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⑵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应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详细记录讨论和决策过程,并做好备查和存档工作。

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议程的确认和审议●议题的讨论过程和意见争议●决策结果的表决和记录●其他重要事项⑶议题讨论和决策董事会成员应依次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对于需要决策的事项,应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原则上以多数票通过,但对于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达到特定的投票比例要求。

⑷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应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与会董事确认和批准。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要点、讨论的重点和决策结果。

三、会议后事项⑴会议决议的执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董事会的决议通知给相关部门和高级管理层,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⑵决议的追溯董事会秘书应保存董事会的决议和决策过程相关资料,以备日后的追溯和审查。

⑶会议结果的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上级机构、监管机构和股东披露会议结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正确性。

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上市公司:指已完成上市程序,已经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

⒉董事长:指公司董事会的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和协调董事会工作。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规范决策程序,公司应当制定一套完善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文将介绍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1. 召集人: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有效方式通知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

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 会议文件:在会议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准备好相关会议文件,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相关报告及附件等。

3. 会议通知: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将会议文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并确保董事会成员在会议召开前有足够时间阅读和准备。

4. 参会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董事会成员的请假应当提前报董事长并经董事长同意。

二、董事会会议的议程1. 制定议程:董事长应当根据公司需要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董事会会议的议程。

议程应包括常规事项和特别事项,并按照一定顺序安排。

2. 审议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应审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人事任免等事项。

3. 决策程序:董事会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可以就相应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若有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讨论或听取专家意见。

最终,董事会将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三、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礼仪1. 会议时间和地点:董事会会议应当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或地点,应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

2.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程、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等。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档,以备后续查阅。

3. 会议秩序: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进行,并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董事会成员应相互尊重,讨论问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避免个人攻击或背后议论。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与监督1. 决议执行:董事会的决议是公司的法定决策,董事会应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方式1. 董事会会议通过书面通知与口头通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

书面通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给所有董事,并确保每位董事都收到通知。

2. 口头通知需提前合理时间进行通知,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安排。

二、会议议程确定1. 会议议程由公司董事会主席和公司高管共同确定。

2. 会议议程应包括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以及董事或高管提出的其他事项。

3. 董事在会前应向公司秘书提交提案,秘书负责将提案纳入会议议程。

三、会议资料准备与发送1. 会议资料应提前向董事发送,以便他们对会议议题进行准备和研究。

2. 公司秘书负责准备和发送会议资料,并确保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会议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文件共享平台进行发送。

四、会议主持与记录1. 公司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秩序和议程的顺利进行。

2. 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或指定的记录员负责。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要点、决策结果和董事发表的观点。

3. 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尽快整理和发送给董事,并保存在公司档案中供参考。

五、会议投票和决策1. 重大事项的决策应经过董事会投票决定,并确保充分讨论和表决的公正性。

2. 董事在投票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可以要求额外的信息和解释来辅助决策。

3. 投票结果应在会议记录中进行记录,并在会后及时向董事和其他相关人员通报。

六、会议纪律与参会义务1. 董事应按时参加董事会议事,如有事前无法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2. 参加董事会议事的董事应保持会议室秩序,尊重主席和其他董事的发言权。

3. 参会董事应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保障公司利益和决策的科学性。

七、会议决议的执行1. 会议决议应在决策后尽快得到执行,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公司高管应负责监督和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3. 对于不能或暂时无法执行的决议,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上市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议事程序应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合用于公司上市董事会的议事活动。

第二章召集会议第四条公司上市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

第五条召集会议应当提前告知所有董事,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程以及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重要议题应提前至少7日提交给董事,并附有完整资料和必要说明。

第七条董事会决议普通应当通过会议表决方式,如有必要,也可以通过书面表决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会议应当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其他召集人指定主持人。

第九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主持人应当掌握议程发展情况,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条在主持人宣布开会之前,应当核对出席董事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记录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即将发布。

第四章投票表决第十二条投票表决应当遵循“一人一票”原则。

第十三条会议表决应当公开进行,佳宾和非股东代表不得参预表决。

第十四条重大事项应当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公司上市董事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上市董事会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应当在公司内部处理,或者报告有关的监管机构。

第十七条公司上市董事会成员如需请假,应当提前向董事会主席请示,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章生效和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上市董事会。

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公司上市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议事程序应遵循本规则。

- 召集会议:应提前告知所有董事,重要议题需提前至少7日提交并附有完整资料和必要说明。

- 投票表决:应当遵循“一人一票”原则,重大事项需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了规范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的会议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制定了以下的公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是上市企业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董事会拥有最高决策权力,并负有履行监督公司事务的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应遵循依法决策、公正高效、风险可控、真实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及时召开,确保关键事项能得到全面讨论和决策。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以董事的多数同意为依据,并经过公司注册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会议文书应妥善保存,严格保密。

第七条本规则经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实行之前应向全体董事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并确保董事们都能按时参与会议。

第九条会议召集人(一般为董事长)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会成员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会议召集人应当根据需要并征得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制定会议议程,并确保议程内容完整、详细。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向公司秘书提供有关议题的说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应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议程内容按重要性和紧急性依次讨论。

第十四条会议开始时,应由主持人简要介绍会议议程,并对前期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

第十五条会议期间,董事应保持谦虚、尊重、互相尊重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主持人发言。

第十六条会议发言应围绕议题进行,遵守讨论的原则,言简意赅,限制发言时间。

第十七条会议期间,董事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合理辩论,但不得出言侮辱、诽谤他人。

第十八条会议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的秩序,维护发言权利和听取权益的合理平衡。

第十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对被讨论的议题进行总结,并提请表决,决议应以董事的多数同意为依据。

上市公司三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三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三会议事规则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公司应提前公告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所有股东参加。

2.议题确定:会议议题包括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股权变动等重大事项。

股东可以提出议案,但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3.投票权:每股普通股享有一票,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投票。

投票结果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计算。

4.决议生效:决议须得到股东代表过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其中涉及公司章程修改或解散的决议需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5.会议记录:公司应委派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题、投票结果、股东发言等,并制作会议纪要。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开: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2.议题确定:会议议题包括公司经营计划、投资决策、财务报告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重要事项。

董事可以提出议案,但需提前通知其他董事,并尽量提供相关材料。

3.决策方式:董事会决策一般采取表决方式,多数决定原则下,董事可以通过书面决议或电子表决方式进行。

重大事项需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4.会议纪律:董事会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董事应准时参加并积极发表意见,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董事应独立行使职权,避免利益冲突。

5.会议记录:公司应委派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题、决策结果、董事发言等,并制作会议纪要。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开: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召集并主持。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2.议题确定:会议议题包括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事项。

监事可以提出议案,但需提前通知其他监事,并尽量提供相关材料。

3.监督职责:监事会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董事会会议是公司决策的主要形式。

第三条本规则应合用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全体味议及相关会议(如暂时会议、特殊会议等)。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应由董事长负责。

董事长应事先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通知。

第五条会议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以及预会人员需准备的材料等信息。

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合理时间内送达各位董事。

第六条暂时会议的召集应遵循与全体味议相同的程序,董事长应在确定有紧急事务需要决策时尽快召开会议。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董事长事先确定并书面通知各位董事。

议程应涵盖公司重要决策事项,并根据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会议的开场礼仪;(二)审议和通过上次会议的议事记录;(三)董事长工作报告;(四)总经理工作报告;(五)财务报告审议;(六)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七)监事会工作报告;(八)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

第九条董事长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殊议程,安排讨论特定问题,并通知会议参预人员。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的程序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董事长负责会议的主持。

会议的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纪律,维护议事秩序。

第十一条董事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会议主持人和其他董事的发言权。

在发言时,应提出明确的观点和意见,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言辞应文明、客观,不得个人攻击和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电.化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

对于重大议题,应优先选择现场会议方式。

第十三条会议决策应采取表决方式进行。

普通情况下,按照多数意见通过。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权威经典)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X年X月X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第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

董事会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董事会主要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八)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制定公司发行债券方案;(十)制定公司向其他企业的投资方案;(十一)决定为公司作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二)制定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方案;(十三)决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以及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署;(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工作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六)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七)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八)听取并审查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十九)股东会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第六条董事会定期会议一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三)总经理提议时;(四)监事会提议时。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上市董事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上市后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二、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一)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_____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的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的基本规则,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公正性。

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议事程序的规范性对公司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二、董事会议事程序2.1 会议召开1. 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周期进行,或根据需要特别召开。

2.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副董事长主持。

3.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保证董事足够的准备时间。

4. 会议通知应明确说明会议目的和重要议题,以便董事能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 会议材料应提前发给董事,并确保董事对材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阅。

2.2 议程确定1. 会议议程由董事长或主持人负责确定。

参会董事可提议议程议题,但需经董事长同意后纳入议程。

2. 议程中应包含重要决策事项、重要经营管理事项、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内容。

3. 重要议题应提前准备完善的文件或报告,并提供给董事。

2.3 会议程序1. 会议应按时开始,主持人应保证会议纪律,督促董事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2.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要点和重要决议。

3. 主持人应确保所有与会人员依次发言,保证每位董事都有平等的表达机会。

4. 会议期间应严禁私下交流和干扰会议秩序,主持人有权制止和纠正不正当行为。

5. 较为复杂的议题可以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以促进充分的讨论和深入的研究。

6. 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应进行投票表决,主持人应确保表决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三、董事会议事纪要3.1 纪要编写1. 会议记录员应根据会议实况,撰写会议纪要。

2. 纪要应概括会议内容,包括重要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3. 纪要应简明扼要,不宜罗列全部发言细节。

4. 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起草,并及时发给与会董事,供他们核对和修改。

3.2 纪要的审定和保存1. 纪要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审定,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审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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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之一,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设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可设立由三(3)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第四条董事会执行委员任期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职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相关资产处置行为;(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事安排,制订公司与日常经营行为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执董会作出的相关决议,须在下一次董事会召开时向董事会报告;(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具体授权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第六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表决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作出的任何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通过。

所有议案均需由全体执董会成员亲自签字或盖章通过方为审议通过。

第七条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及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查结果应向董事会报告,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审计委员会的其他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3)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十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十一条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接到有权提议股东、董事、监事会提议后十(10)日内,召集和主持召开临时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二分之一(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总裁提议时;(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裁、董事会秘书。

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会议通知的内容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二)会议的召开方式;(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六条会议通知的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

不足三(3)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会议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董事通过电话、视频会议、传真、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参与董事会会议的,视为董事本人出席会议。

第十九条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二十条会议召开方式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信函表决等方式召开。

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第二十一条会议审议程序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发表意见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会议表决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表决结果的统计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第二十五条决议的形成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2/3)以上董事的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回避表决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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