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成绩与学历证书管理办法
学校毕业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毕业证管理,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毕业证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毕业证发放范围1. 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2.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
3. 按照国家规定,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教育项目,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生。
三、毕业证发放条件1.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2. 学生参加国家规定的体育、军事、心理健康等公共课程,并取得相应成绩。
3. 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
5. 学生缴纳学费及各项费用。
四、毕业证发放程序1.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后,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申请。
2. 学院对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在复核通过后,将毕业名单报送学校审批。
4. 学校审批通过后,教务处将毕业名单报送相关部门。
5. 相关部门按照毕业名单制作毕业证书。
6. 教务处将毕业证书发放给学生。
五、毕业证遗失、损坏处理1.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费用。
2. 学校核实毕业生身份后,为毕业生补发毕业证书。
3. 毕业生损坏毕业证书,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费用。
4. 学校核实毕业生身份后,为毕业生更换毕业证书。
六、毕业证信息管理1. 学校建立毕业证信息管理系统,对毕业证书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 毕业证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学号、毕业时间等。
3. 学校对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38号)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课程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阶段性训练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综合分析、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为规范我校课程设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目的第二条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三条训练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文献资料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第四条巩固、深化和拓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初步的专业技能。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课程设计管理以二级学院为主,按学校、二级学院、系(教研室)三个层次的组织管理模式开展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课程设计的总体协调工作,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对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与课程设计环节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协调解决课程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审批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五、对课程设计过程、质量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二级学院全面负责本院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一、制定本院课程设计管理工作细则。
二、审核本院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三、具体组织和管理课程设计工作,监督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并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五、做好课程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七条各系(教研室)全面负责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履行如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课程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特点制定本院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二、在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的前四周填写《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并安排指导教师。
四、检查课程设计质量,对课程设计过程进行检查和监控,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五、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湖外院教字[2011]25号)
湖外院教字[2011]25号关于印发《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经各二级学院组织系(教研室)教师反复讨论,教学工作会议集体通过,报校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印发成绩考核管理通知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督促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与质量、取得教学反馈信息、评定学生成绩以及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认真抓好学生成绩考核管理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考核的要求1. 凡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和选修课)都必须进行考核。
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内容,必须按规定参加考核后才能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 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课程考试,学期考核成绩记不及格。
(1)单科(含实践教学环节)累计缺课(包括公假、病假、事假、旷课及迟到、早退折算课数之和,下同)达到该课程学期计划时数的1/3者;(2)学生无故缺交作业达该课程作业量的1/3,平时成绩被评定为不合格者。
考试资格审查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考试前两周内书面提出具体名单,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报教学秘书备案,并于考试前及时通知受处理的学生本人。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单科成绩登记表》中“平时成绩”栏计零分。
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3.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因病、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前向学院书面提出缓考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4. 为了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期末考试资格:(1)一学期累计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平时成绩不及格或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三分之一者;(3)考前仍拖欠学费者;(4)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务处
曾望
省级
2014
外国语学院
合格
6
基于产权角度的租赁会计研究
赵金辉、曾泽锋、李路
陈洁
省级
2014
商学院
优秀
7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澧州荆河戏的产业化(个案)研究(结题)
许青、王闻、彭敏
钟璞
省级
2014
文法学院
合格
8
英语类专业学生中国文化缺失现状调查
代志慧、吴巧巧、李祝香、李曼如
易飞燕、莫凡、董艳伟、刘清凤、刘洁
吴建功
国家级
2015
商学院
优秀
3
基于FPGA和MCU的频率监测系统的设计
赵超、申剑、陈博文、刘威威
冯劼
省级
2013
机械工程学院
合格
4
大型超市快捷支付系统设计
易彬、董晓洁、陈乐璇、吴一鸣、易振宇
李银兴
省级
2013
艺术设计学院
合格
5
基于wiki大学英语协作学习平台的设计和应用研究
附件3
2016年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序号
项目名称
参与学生
指导老师
项目级别
立项年份
所属学院
评定结果
1
基于ZigBee无线传感网络的智能节水滴灌控制系统的设计
杨盼、段波、胡志淇、刘磊
许慧燕
国家级
20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良好
2
从亚投行和TPP的筹建看中美经济较量
陈善敏
省级
2015
外国语学院
合格
9
社会分层视野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评价研究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2】13号为配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薪酬福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绩效意识,激励广大教师上满课、上好课、上难课,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湘外经院人字[2009]9号)。
一、教学工作量的定义、计算原则、依据及目的1、教师工作量是依据劳动合同,教师全部工作的总和,主要由教学工作量、教研与科研工作量、教学管理工作量和教学业务工作量(如教学工作会议、培训、访问等)四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教师用于教学各环节上发生的工作,包括备课、授课、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报告、毕业论文或设计等)、作业批改、课后辅导、成绩考核和评定等。
2、计算原则是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3、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依据是学校教务处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的教学任务。
4、为督促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工作量与教学质量测评结果适当挂钩。
二、授课要求1、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专职教师教学主力军作用,专职教师每周理论教学工作量下限为二级学院院长4课时、副院长6课时、系主任及研究所所长8课时、教研室主任10课时(专任教师30人或以上可设教研室,以学校文件批复为准)、教学兼行政人员6课时、二级学院督导12课时(理论教学8课时、听课4课时)、其余专职教师12课时;每周理论教学工作量上限为学院院长8课时、副院长12课时、系主任及学院督导16课时、教研室主任18课时、教学兼行政人员6课时,其余专职教师20课时。
如特殊情况需超过最高限定时,须经二级学院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和人事校长批准,超过部分课时按乘0.8系数计算(艺术设计学院的阶段性排课除外)。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怎么样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怎么样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怎么样沿革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标。
学校创建于1997年5月,原名“湘南文理专修学院”,校址在湖南省郴州市;1998年迁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00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招生;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理念学校的校训是“至善至美,自立自强”;学校坚守的三大办学原则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诚信办学”;学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提出了“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九字目标和“平等、尊重、敬责、高效”机关作风八字方针,把创建“百年涉外,一流涉外”作为学校长远的办学理念。
一个人可以投资办教育,但办教育绝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我的灵魂深处埋藏着一个不朽的教育情结,我与我的同事们努力奋斗的目标就是锻造一所足以让国人感到自豪的民办大学。
——学院董事长:张剑波“百年涉外”好比一座大厦,能够撑起这座大厦的是两根大柱子:一个是诚实,一个是学问——这就是构筑“百年涉外”的钢筋铁骨。
——学院前任校长:张楚廷设施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校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4700亩,另有水域面积3000亩。
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超过20亿元。
主校区坐落于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园,占地1700亩;清水湖校区位于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镇,占地3000亩,水域3000亩。
师资学校现有统招本专科在校学生30000余人,教职员工1735人,专职教师857人。
专职教师中有教授81 人,副教授181人,博士49人,硕士学位的教师46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外籍教师20余人,形成了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体、教授、博士为龙头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86个,其中计算机、电子、经济类实验室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学校图书馆共有纸质图书万册,各类期刊1746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912万元。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
学生通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能进一步了解社会,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认真严密地组织教学,提高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质量,使其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教务处、二级学院(部)两级管理。
具体职责如下:一、教务处职责1.制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审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大纲。
3.审核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经费。
4.组织检查和评估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5.组织评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经验交流。
6. 研究、处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7.配合二级学院(部)建立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二、二级学院职责1.制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2.遴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指导老师。
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分散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要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地点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生活自我管理。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
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3.选择好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场所。
选择场所应注意:(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教学大纲要求。
(2)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3)选择设备工艺较先进、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对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较重视且有一定指导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4)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内外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基地。
(5)校外场所要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3】5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第三条学校按照全面规划、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精品课程,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专业开设双语课程,以促进我校国际化办学进程。
第二章课程建设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凡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培养计划内的所有课程都属于课程建设范畴。
在此基础上,学校以立项建设的形式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双语教学课程建设。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一)建设范围校级精品课程一般为在本科生培养计划中列出的,面向本科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大、覆盖面广的课程。
(二)申请条件1. 申报精品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本科专业的课程。
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至少三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
同时拥有一个整体水平较好、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五人)。
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内不得牵头申报另一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2. 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关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至少应有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3. 申报课程所在学院(部)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的建设,并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条件。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08年制订,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教育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
第二条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发予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过程,其目的在于:1.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构思设计能力、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试验设计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数据处理计算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工程制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3.引导学生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选题、撰写、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审、评阅教师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允许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走过场。
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1.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2.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
第三章选题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选题的基本原则为一人一题。
题目选定后,各学院要将论文(设计)课题目录、学生选题汇总表等材料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学院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学校学生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证书管理,确保证书的真实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学校教育秩序和良好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颁发的各类学生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结业证书等。
第三条学校学生证书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教务处是学生证书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学生证书的编制、颁发、保管、回收、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负责学生证书的审核、报送和颁发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设立专门的学生证书管理岗位,负责日常学生证书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七条学生证书的编制:1. 教务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制定学生证书模板。
2. 各学院(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写学生证书所需信息。
3. 教务处对证书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八条学生证书的颁发:1. 经审核通过的学生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2. 各学院(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分发给学生。
3. 学生在领取证书时,应仔细核对证书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九条学生证书的保管:1. 学生证书在颁发后,由学生本人保管。
2. 学生离校时,应将证书交给学院(部)统一回收。
第十条学生证书的回收与销毁:1. 学生离校时,应将证书交还学院(部)。
2. 学院(部)对回收的证书进行整理、登记,并上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回收的证书进行销毁,确保证书信息不被泄露。
第四章罚则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擅自制作、买卖、伪造、篡改、泄露学生证书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对不按规定管理学生证书,导致证书遗失、损坏、泄露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学校学生证书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学生证书的真实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学生证书管理,维护学校教育秩序和良好声誉。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学校形象。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湘教通[2011]278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278号)各有关高校:随着来华留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完善外国留学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和学历电子注册制度,满足留学生对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即时查询的需求,教育部自2011年开始对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做出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的制发及备案自2011年起,教育部将不再统一印制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
我省外国留学生本(专)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由湖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对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的有关要求统一印制发放。
1、请各高校按要求据实填写证书内容,证书内容必须涵盖姓名(必须是护照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学制(学习年限)、毕业生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学校全名及印章、校(院)长签名、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2、请各高校自行为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统一规范为18位。
编号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标准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码,对外国留学生统一编为“9”;第7至10位为毕业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生为“01”,硕士研究生为“02”,本科生为“05”;专科生为“06”);第13至18位为学校对毕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3、证书文本的语言为中文,各高校可根据学生申请提供外文翻译文本。
4、自2011年起,请各高校于当年5月20日前向我厅提交《外国留学生毕业生预报表》,我厅将据此向各高校核发外国留学生毕业证书内芯。
湖南涉外评选优秀班级的基本要求
湖南涉外评选优秀班级的基本要求湖南涉外评选优秀班级的基本要求湖南涉外评选优秀班级的基本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激励班级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下面将从学生综合素质、班级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等方面详细阐述湖南涉外评选优秀班级的基本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艺术修养等方面。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班级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应该是优秀班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评价学生的发展潜力和能力培养的重要指标。
班级中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和创新实践项目的学生应该得到重视和奖励。
另外,艺术修养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中有特色艺术团队或艺术表演成果优秀的学生也应该得到肯定和表彰。
班级管理是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班级管理包括班主任管理、学生自我管理和家长参与等方面。
班主任管理的优秀表现是班级获得优秀的基础。
班主任要做到学生情况了如指掌,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计划,确保班级的秩序和稳定性。
同时,班级还应该建立学生自我管理的机制,鼓励学生参与班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培养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家长的参与也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环节,班级要积极倡导家校合作,加强家校沟通,与家长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是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班级应该开展充实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意识的教育。
学生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读书分享、社会实践等方式了解国家的发展状况和社会的变化,增强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践创新是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方面之一。
班级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和创新实践项目,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班级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比赛、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入学必备清单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入学必备清单一、大一新生大学第一天报到流程——2021届大一新生报到流程:1、坐车到学校。
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里面的交通信息坐车到学校所在城市车站。
2、在车站寻找迎新生队伍。
在车站有迎新生队伍和直达车。
3、到学校后去自己的院系登记处办理新生入学登记。
4、陪同学长参观学校并了解院系历史。
5、安排宿舍。
根据新生入住登记信息,找到自己的宿舍,并安置好自己的被褥物品,有的学校会发放被褥和物品,根据学长提示或通知去领取。
6、找到食堂,小卖部,校医室,体育场等场地。
安顿好后在学校找到这些平时需要光顾的场地。
7、安顿好陪同来学校的家长。
一般都会安排家长住在学校的图书馆,食堂等地方。
有条件的可以住附近旅馆。
8、和同宿舍,同班级的学生去参加迎新生晚会。
9、和同宿舍班级的同学交流探讨。
大家一起交流探讨,毕竟都是后面四年的生活伙伴和学习同学。
10、其他的一些事项,大一新生可依据本校的安排去具体实施。
入学必备清单(除重要工具以外,其余都可在当地购买。
不过不过报道周各超市人都会很多,做好心理准备)二、入学必备清单A、重要工具1.录取通知书(必须带!!!)、高考准考证、考分条(录取通知书丢失时有用,还是带着吧)2.户口本、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4份(部分院系报到需要)3.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4份(在学校也会有地方复印,但是开学肯定人很多还要排队)4.若干百元大钞&银行卡至少1张(最好是录取通知书里面的当地卡)5.一寸照片至少12张,两寸照片2-4张(开学不是马上都用,之后两天陆续要用,有一些学长会到你们寝室帮着照一寸照,但是个人拿相机照的十分简陋、背景就是两人举一张蓝布,效果不好还很昂贵,建议不要在他们那里照,自己带好,肯定用得着,比如学生证、团关系转接证、学生档案转借手续证、军训表现录入表、验牙单、社团会员证、超市会员卡、学生会入会申请表、体检单等等等)6.团员档案、学生档案(切记!!两样都十分重要!必须带!!!少一样一定是不能入校的,切记!不是开玩笑!!!)7.照相机及相应的相机卡、照相机的数据线(数据线没了的带好读卡器,开学军训和进入寝室的时候多照几张照片,今后你就知道了,这些照片是你最难得的回忆,很有珍藏价值!如果没有相机,就暂时拿手机照吧,别总管别人借相机,一般同学不愿意把那么贵的东西往出借)8.手机及附件(充电器、电板、耳机、足量的数据线)9.U盘移动硬盘及家里电脑中有用的文件要装里10.创口贴若干、纱布、绷带、医用棉签(开学军训时经常搬东西,拿书什么的,经常有同学把手划破又装没事,这时候你要说我有创口贴给你贴上,那他得老感动了,这对于加快新朋友交往进程有很大帮助)11.晕车的朋友要带晕车药若干12.生病服药期间的同学带足量的药13.近视眼的同学带好眼睛、镜布及镜盒14.电子词典要带,总用手机查单词慢15.大卡、小卡读卡器16.充电电池若干配充电器17.QQ密码、QQ密保卡备份、及其他密码备份以及重要口令、指令、密保可能记不住的都要有安全备份。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更有效地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旨在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竞赛级别与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校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和国际级学科竞赛。
各级别竞赛定义如下:(一)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三)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四)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校级学科竞赛学校一般不予资助。
学校重点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附件1)。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一)总体原则按照“学校组织、学部实施、项目管理、动态资助”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各学部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校级及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其职责有:(1)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负责单位;(2)负责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联系;(3)筹措竞赛所需经费;(4)协助制定竞赛规程、确定场地和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和通知的发布、竞赛结果公布等工作;(5)核实指导教师的辅导、培训工作量,核拨竞赛所需经费;(6)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7)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8)做好竞赛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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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成绩与学历证书管理办法
湘外经院教字【2013】68号
一、总则
第一条全日制普通班本、专科学生学历证书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生成绩分校、院两级管理。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其管理直接受教务处指导、检查或监督。
二、成绩管理
第二条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本学期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送审。
成绩审核通过后打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经教师本人和系(教研室)主任分别签字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由教师本人留存。
第三条各学院期末考试结束1周内应清理学生成绩,公布学生修读学分情况,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下一学期期初进行补考。
补考(含缓考)不及格者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必要时,由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四条学生认为其成绩有误,可在新学期开学2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到课程归口学院核查,若确认有误,由查卷老师凭原始登分表和试卷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更改手续,教务处不直接接受学生个人办理成绩核查和成绩单打印手续。
第五条学生毕业前,各学院输出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送教务处验审后,一份转校档案室,一份转招生就业办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学生需出具成绩证明的,由学院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统一格式的学生成绩单,学院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审核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其他形式和手工填写的成绩登记表,学校不予承认。
第七条校外单位需要查阅学生成绩者,须凭公函与教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处查阅。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需要查阅学生成绩者,经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同意后,在各学院查阅,但不得取走原始材料。
第九条凡属学校在籍学生因出国学习需要成绩单或学历证明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已毕业的学生须持工作单位同意出国字样的公函来校联系),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学历证书管理
第十条按国家规定招生,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学业考核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它是学生在全日制本科、专科阶段学业水平的凭证。
第十一条学生成绩单和学历证书统一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填发,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填发无效。
各学院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院应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学籍审核,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入学时间、所学专业等,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人员。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表和教育部相应新生录取数据,将有关情况输入“学籍学历证书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系统审查后,对有出入的信息,认真审核,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然后根据复审结果,整理所有预计应届毕业生数据向省教育厅出具报表数据审查。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毕业生名单发放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
1.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由教务处负责发放到毕业生所在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向毕业生发放。
2.学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由本人签领,委托领取应当出具委托书和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第十三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通过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辅修专业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十四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损坏等原因,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补发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具备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应具备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毕业证书遗失、损坏原因及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地市级及以上报刊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材料;
4.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
第十五条教务处接到申请者要求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后,应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补发毕业证明书。
补发毕业证书申请表上贴申请者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连同有关申请材料一并建档管理。
第十六条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办,但经核实无误后,可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学历证明的补发,由学籍管理人员核准,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签字、主管教学校长签字后,
校办予以盖章,否则,校办不予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学生学历证件的所有签领单及证明材料,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全部存档。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