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损害在现实⽣活中时有发⽣,很多⼈不知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时间点是怎么起算的,⽽导致了错过了诉讼时效,⽽错失了胜诉的机会。
那么⼈⾝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点是怎么起算的?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我国《民法典》第⼀百⼋⼗⼋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起算”等对诉讼时效问题进⾏了规定,由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致使在诉讼时对于⼈⾝损害赔偿案件中⼀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不同的认定⽅式,主要有⼈⾝损害事故发⽣⽇、受害⼈治疗终结⽇、伤残评定⽇。
⼆、依据现⾏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这三种认定⽅式进⾏如下分析1、⼈⾝损害事故发⽣⽇。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损害案件根据该规定的⽂义解释,受害⼈通常是在事故发⽣的当场受伤,故⼤多数⼈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事故发⽣⽇起算。
因此,⼈⾝损害事故发⽣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的⽅式之⼀。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义务⽽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2、当事⼈⼀⽅提出要求;3、⼀⽅同意履⾏义务。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起诉的时效性要求是指民事诉讼中,起诉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规定的起诉时限。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件出发,探讨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一、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在合同纠纷中,起诉的时效性要求一般是以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者终止发生争议的期间,为三年。
也就是说,在合同关系产生争议的三年内,当事人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过了这个时限,将会失去诉讼权利。
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特殊的合同纠纷情况,其时效性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竣工之日起两年,而销售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交付之日起两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要求,我国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为二年。
也就是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超过此时效期限,将无法行使赔偿权利。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因损害人为未成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对于其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应当从受害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计算。
三、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届满的,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将会消灭。
但是,对于部分合法代表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中,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比如,在医疗事故侵权行为中,被害人在发现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医疗事故中,被害人常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实际损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为了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以及因人身损害造成被害人的收入减少、生活费增加、交通费增加、住宅无障碍改造费等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护理补助标准。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的认定应当参考医学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持续时间、对被害人正常生活、社会活动的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二)被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三)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四)社会保障和救助情况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应当参考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因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抚恤金等多种形式。
在确定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时效被害人可以自人身损害事实知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支付义务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未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变卖财产、划拨收入、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的审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并通知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
人身损害赔偿 讲义
人身损害赔偿讲义摘要: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点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四、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五、人身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六、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七、赔偿义务人的抗辩事由八、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九、典型案例分析十、如何避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正文: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点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自然人身体受到伤害、健康受到损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点:1.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性。
3.赔偿范围的广泛性,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对人身损害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
四、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正常工作时间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实际付出的劳动报酬计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计算。
5.丧葬费: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计算。
6.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一定年限。
7.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五、人身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审批流程1.申请: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2.受理: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予以受理。
3.答辩:赔偿义务人提交答辩状。
4.举证:双方当事人举证证明案件事实。
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
6.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赔偿判决。
六、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1.受害人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赔偿范围。
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计算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守的一定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当权利人发现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必须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护,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因此,正确计算诉讼时效是诉讼当事人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本文将介绍以民事案件为背景下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一、起算日的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指权利受到侵害、损害或被侵害、损害事实明显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期限。
起算日的确定对于计算诉讼时效至关重要。
一般情况下,在起算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将失去诉讼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1.普通诉讼时效根据中国法律,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计算普通诉讼时效的方法如下:(1)如果权利人对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即届满;(2)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权利人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被中断,重新开始计算;(3)如果已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后届满,再次提起诉讼将被拒绝。
2.特殊诉讼时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诉讼时效有所不同。
例如:(1)追索权利的诉讼时效:中国法律规定,对于明确可征收的债权,权利人可以在三年内向债务人请求清偿。
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超过三年后将无法要求追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对于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权利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超过二年未提起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
三、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中断和终止产生变化。
中断时效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而终止时效则意味着诉讼时效的计算终止,权利人将无法再行使诉讼权利。
以下是中断和终止诉讼时效的一些情况:1.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1)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权利人与义务人达成诉讼和解;(3)债权的转让;(4)宣告权利人权利无效的判决;(5)权利人提起仲裁申请。
2.终止诉讼时效的情况(1)诉讼时效届满;(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诉讼时效是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决定着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
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法律知识: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民法通则〉若⼲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起计算。
(原168条)3、《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效后不履⾏的,当事⼈可以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四条当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当事⼈⼀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起10⽇内提出书⾯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起开始。
第九⼗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当事⼈,调解书经各⽅当事⼈共同签字后⽣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当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
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人身损害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伤害。
如果遭受人身损害之后一般下一步就是请求行为人进行损害赔偿,但是由于人身损害的损害赔偿是请求权所以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是对于现在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到底是1年还是3年很多人并不清楚。
下面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的相关法律问题。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民法总则施行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不是三年,仍然还是一年。
因为民法总则没有对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进行规定,而民法通则仍然有效,所以,仍然执行一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时间怎么办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
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
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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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上面可以看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适用于我国的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也就是时间规定为一年之内的。
1.在我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第一种是一般情况之下的诉讼时效,这种诉讼时效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三年。
对于这种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当事人如果是因为民事权利的问题,要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保护的,这样情况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之内,对于在法律当中如果有另行规定的,就按照另外的规定来进行执行。
(2)第二种就是短期类型的诉讼时效,短期类型的诉讼时效时间限制一般是一年之内。
短期类型的诉讼时效需要适应一定的情形,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规定了以下这些情形可以适用短期类型的诉讼时效:第一个是当事人的身体上面受到了他人的侵害,对于侵害当事人想要要求进行赔偿的;第二个是没有通过批准和声明的情况之下,对于那些质量有问题或者质量不达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第三个就是牵涉到租金问题,对于应该缴纳的租金出现了拒绝支付或者是延期支付的情况;第四个就是自己的个人财物在寄存的过程当中被他人弄丢失了,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个人的财产遭到损失的情况。
(3)第三种就是长期类型的诉讼时效,长期类型的诉讼时效时间限制一般是20年之内。
对于长期类型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提到,长期类型的诉讼时效计算的时间是当事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超过了20年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国的人民法院就不会给与相关的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延长诉讼时间的请求。
所以从我国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上面可以看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适用于我国的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也就是时间规定为一年之内的。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
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那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呢?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呢?我在下文为你解答。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受诉讼时效控制的,诉讼时效的多久决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时间期限,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那么,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呢?我为您介绍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
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等等,综上所述,问题中提及的人身伤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起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是,这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起算,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多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关注度逐渐增加。
为了说明和规范这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特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本文将就该解释进行分析与讨论。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法律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法律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
其中,《侵权责任法》是该类案件适用的基础法律,对于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和无过失行为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准则1.证明标准根据解释,当事人对于人身损害事实的证明可以采取任何合法证据,但应注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医学鉴定报告、现场勘验报告、相关记录等来证明人身损害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损害赔偿范围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医疗费用:包括因人身损害而进行的诊疗、手术、药物费用等。
(2)营养费用:因伤势需要补充营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交通费用:因人身损害导致的医疗和生活上的交通费用。
(4)住宿费用:因治疗需要而产生的住宿费用。
(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损害人的残疾程度和程度评定等因素确定的赔偿金。
(6)丧葬费用:因受害人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3.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根据解释,《侵权责任法》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以受害人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赔偿。
(2)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即以侵权人的过错比例为依据进行赔偿。
(3)根据赔偿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即以赔偿人的经济状况和能力为依据进行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要点1.赔偿责任的主体根据解释,侵权责任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试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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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身损 害 赔 偿 诉 讼 时效 的起 算 点 如 何确 定 的 问题
的规划 , 围绕 目标 , 干 警 的 T 作 进 行 客 观 的 科 学 的评 估 . 对
强 化 干 警 对 创 造 性 张 力 的认 识 .充 分 发挥 创 造 性 张 力对 T 作 的促 动 作 用 。 建立 起 合 理 的 人 员 流 动 和警 力 调 剂 机 制 , 并 对 那 些 1 作 不 断 取得 进 步 的部 门 和 干警 给予 充分 的肯 定 和 =
理 则 打 破 这 种 束 缚 。 一个 人 在 管 理 别 人 的 同 时 , 接 受 他 每 也 人 的管 理 。 现 这 一 点 关键 是 要 转 变 观 念 ,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实 从 到 一 般 中 层 干 部 , 正 走 到 普通 干警 中去 。 好 最 有 效 的 方 真 最 式 就 是 实 行 谈 话 制 度 .即 党 组 成 员 定 期 找 干 警 进 行 推 心 置 腹 的谈 话 , 听 他 们 对 自 己 、 院 党 组 1 作 的意 见 , 时 也 倾 对 = 同 将 自己的 一 些 观 点 和 做法 和大 家 进 行 勾 通 和 交 流 。
应 当知 道 其 权利 受 到 侵 害 之 日起 计 算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困环 《
境 保 护 法 》 四十 二 条 规 定 : 第 因环 境 污染 损 害 赔 偿 提 起 诉 讼 的时 效 期 问 为 三年 .从 当事 人 知 道 或者 应 当知 道 受 到 污染 损 害 起 时 计 算 。 这 里 仅从 以 下 几个 方 面 简要 试 论 人 身损 失 赔 偿 的诉 讼 时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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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分 类 号 ] 9 3 [ 献标 识码 ] [ 中 D2 文 A 文章 编 号 ] 0 9 1 0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损害的范围怎样定义,⼈⾝损害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下⾯店铺⼩编就为⼤家带来诉讼时效相关⽅⾯内容。
⼀、⼈⾝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1、⼈⾝损害的范围⼈⾝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命权、健康权、⾝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以财产赔偿等⽅法进⾏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抽保护的⼈格权,就是⽣命健康权。
⽽⽣命健康权不是⼀个具体的⼈格权,⽽包括⼏个⼈格权。
这⼀理论在我国法律理论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对于⽣命健康权的完整理解,应当是包括⽣命权、健康权和⾝体权这样三个⼈格权。
⽣命权的客体是⾃然⼈的⽣命。
⽣命权是以⾃然⼈的⽣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格权,它以⾃然⼈的⽣命安全为客体,以维护⼈的⽣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其保护对象,就是⼈的⽣命活动能⼒。
以⾃然⼈的⽣命丧失为标准,侵权⾏为作⽤于⼈体,使⼈的⽣命活动能⼒丧失,就是侵害⽣命权。
民法对侵害⽣命权的确认标准是客观标准,是以⽣命丧失的客观结果论,只要造成⾃然⼈死亡的,就是民法上的侵害⽣命权的侵权⾏为。
健康权是指⾃然⼈以其机体⽣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其维持⼈体⽣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格权。
侵权⾏为作⽤于⼈体,使⼈的机理的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受到在此破坏,使受害⼈的⼈体⽣理机能、发育、体质等综合发展状况在原有的⽔平上下降,不能保持原有的⽔平。
造成这种结果,就构成侵害健康权。
造成⼈⾝损害的结果有三种形式:造成⼈⾝损害,经过治疗愈合;经过治疗留下了残疾;造成了其他疾患。
⾝体权,在法律上,专指⾃然⼈的⾝体,即⾃然⼈⽣理组织的整体即⼈的躯体,包括:1、主体部分,即头-、躯⼲、肢体的总体构成;2、附属部分,即⽑发、指(趾)甲等附属于⾝体的其他⼈体组织的整体。
侵害⾝体权,就是侵害⾝体组成部分的完整性,包括⾝体组成部分的实质性完整和形式上完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
实务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会出现以下几个时间节点,事故发生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终结之日。
下面就逐一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 5 日内;一般事故 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 20 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 5 日、 15 日、 20 日。
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起算。
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造成一般人身伤害(未达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一般80元一天。
【须有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嘱留陪人法院才认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The biggest reason for a person's failure is that he lacks sufficient confidence in his own abilities, and even thinks that he is bound to fail.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导读: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事故之日起开始计算。
人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法院都会受理案件。
一、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需要看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海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三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最低诉讼期限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诉讼状怎么写?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诉讼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被告:***住所:***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元、护理费***元,交通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残疾赔偿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万元,后续治疗费***万元,鉴定费***元。
以上费用合计***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人身伤害的案由有哪些
人身伤害的案由有哪些人身伤害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因为人身伤害会给自己也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影响,有的时候可能赔偿等问题协商解决不好,就会起诉到法院解决。
那么,人身伤害的案由有哪些?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人身伤害的案由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非常多的,主要是各类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如产品侵权、交通事故侵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03年版本[001]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03年版本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03年版本,是中国司法解释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文件对于维护公民人身权益,平衡社会利益与个体权益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以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方式介绍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是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相关规定而制定的,针对人身损害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解释首先明确了人身损害的定义,将其分为身体损害、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害三种类型。
各型人身损害均对个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有针对性的维权措施。
解释强调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证明责任。
被害人在提起赔偿诉讼时,应当充分证明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外,解释还对证明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证据进行了规定,让相关当事人能够以多种方式证明自己的损失,以便司法机关能够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在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方面,解释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标准。
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受伤程度、康复时间、治疗费用等因素,计算出适当的赔偿金额。
解释还提出了损害赔偿金的限额,确保赔偿金额既能满足受害人的需求,又能与社会秩序保持相对平衡。
此外,解释还对人身损害的时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被害人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将失去追究赔偿的权利。
这一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受害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赔偿请求权时效已过而无法获得赔偿的尴尬局面。
总体而言,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03年版本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过明确人身损害的概念、证明责任、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和时效规定,该解释为人身损害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这将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维护了公民的人身权益,保护了个体的合法权益。
总之,人身损害司法解释2003年版本的发布对于完善我国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期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相关各方能够充分理解和运用该解释的相关规定,确保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公正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相处。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从享有起诉权利的时间开始计算,到提起诉讼的截止日期结束的期限。
诉讼时效的计算涉及多种因素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本文将就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起诉权的形成时间作为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点,起诉权的形成时间对于确定诉讼时效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起诉权的形成时间通常是从当事人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侵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例如,当事人在某一合同中的权益被侵害,可以从发现侵权事实的那一刻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诉讼请求内容和法律规定做出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1. 一般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例如,民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2. 特殊诉讼时效除了一般诉讼时效外,法律对一些特殊案件的诉讼时效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两年,即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权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3. 中断和暂停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况下,诉讼的进行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或者暂停。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些案件类型和情形可以中断或者暂停诉讼时效。
例如,法律规定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等;法律规定的暂停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
三、诉讼时效的失效情形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失效。
主要的失效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 不可抗力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将失效。
例如,当事人因重病住院、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的收据如何写
人身损害赔偿的收据如何写
今收到XXX人身损害赔偿款XXXX元(小写:)。
我与XXX关于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已经了结,就此事不再向XXX提任何要求,XXXX 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以此为据。
收款人: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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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人身损害赔偿要是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
那么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呢?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
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