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湖熟街道:立“四条铁规”监管社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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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宁建质字[2011]1184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建质字〔2011〕1184号)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 9号)和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包括地铁施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频发的态势,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重点地开展四季度建筑施工(包括地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和重点(一)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重点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情况。

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 16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江宁区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明细表

江宁区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明细表

市地铁集团
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工可编 制
前期手续
新建 2020-2025 2020-07 2025-12
麒麟高新区 麒麟高新区
区交通运输局
待区政府专题会议确定资金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麒麟高新区
146900
25000 1500
启动征迁
工程实施
改建 2018-2022 2019-12
2022-12 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位于位于宁杭高铁与苏南沿江铁路之间,桥梁主桥
15
A
站前路跨秦淮河桥(主桥部分)项目 部分跨越地铁5号线,秦淮河及堤顶路,主桥桥梁长度
(土山机场配套建设项目)
约为330米,宽36米,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
主干道
87460 23736
20000
20000
30
2000
500
250
3000
2000
附表
江宁区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明细表
序号
表格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计
一 城市交通体系及轨道交通
(一) 高速公路
1 A 宁杭高速湖熟收费站升级改造
现有收费站由2进2出改造为3进5出
2 B 宁马高速滨江开发区互通改造建设 宁马高速与正方大道互通
(二) 省道干线
3
A
空港市政道路建设(S002西部干线横 溪河段改造)
S002西部干线横溪河段改造,云龙路—将军大道
4 C 204省道江宁段改扩建工程
沿现204线位,起于天元路,终于溧水界
5 C G235锦文路至溧马高速将军路互通段 沿规划235国道线位,锦文路至溧马高速将军路互通 (三) 轨道交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18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去年11月底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紧扣“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了以“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小区环境、违法建设”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

通过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环境总体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上下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使我市城市环境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62家先进集体、78个先进个人和20家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把苏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人文宜居创新名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2.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6日附件1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共62家)(一)市级机关。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一)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出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各区(开发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宁委发〔2015〕13号),全面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区(开发区)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指标。

要根据辖区及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职责履行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做到“五落实”,即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分管领域各负其责;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专业力量;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做好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1.02•【字号】苏住建建〔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4〕2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监理综合改革、推动监理责任落实,发挥好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辅警”作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3〕219号)部署安排,市住建局于12月11日至14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度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覆盖市本级项目和全市10个板块项目,共检查监理项目100个;其中,住宅工程33项、公共建筑24项、工业建筑29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4项(含轨道交通工程4项)。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为监理人员配备、“实名制”考勤、现场履职和工程监理综合改革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总体检查情况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受检项目平均得分86.91分,较上半年度平均分提高了1.27分。

各检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属地住建部门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闭合到位。

二、各地住建部门工作情况本次检查发现,一些地区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本地区监理工作整体水平。

张家港市住建局建立监理项目开工交底制度,并在交底环节发放《张家港市住建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今年以来已开展监理项目交底119项次,发放指导清单242份。

还有一些地区住建部门强化行为监管,倒逼监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常熟市住建局约谈履职不力的监理企业23家,对其中涉嫌违法违规的10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江宁区渣土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江宁区渣土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江宁区渣土运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二、整治范围与任务1.整治范围:涵盖全区范围内所有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渣土消纳场等。

2.整治任务:(1)规范渣土运输企业运营行为,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扬尘污染。

(2)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3)优化渣土消纳场布局,提高消纳能力,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具体措施1.加强源头管理(1)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工地都有规范的渣土运输方案。

(2)对渣土运输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淘汰。

(3)建立渣土运输车辆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便于追踪和监管。

2.优化运输线路(1)根据全区建筑工地和消纳场的分布,合理规划渣土运输线路。

(2)避开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3)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确保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3.提高运输效率(1)鼓励渣土运输企业采用封闭式车厢,减少扬尘污染。

(2)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降低污染排放。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提高运输效率。

4.加强消纳场管理(1)合理规划消纳场布局,提高消纳能力。

(2)加强消纳场绿化和防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消纳场进行定期排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四、责任与考核1.明确责任(1)区城管局负责整治行动的总体协调,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

(2)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3)各街道(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考核评估(1)建立整治行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街道(园区)的整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对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3)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宣传教育与监督1.加大宣传力度(1)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资料,发放到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和社区。

江宁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doc

江宁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doc

江宁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附件1:湖熟街道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街道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王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宋国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柴林俊街道调研员杨祥富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成员:王礼文街道环保所所长耿翔街道农服中心主任陶敬华街道农机站站长段明富街道清管所所长赵友勇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正职)庞珏琼街道教育办副主任戴晶若街道团工委书记兼宣传干事华涛街道督查办副主任(主持工作)申亮湖熟派出所所长洪涛龙都派出所所长孙梁周岗派出所所长刘俊街道交管所所长徐国才街道副调研员兼湖熟社区党委书记李春海河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吴昌明和进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生连新跃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成根耀华社区党总支书记赵孔平河北社区党总支书记李修军丹桂村党总支书记张勇三界村党总支书记杨大顺金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晋龙都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林芳双新社区党总支书记李韦新农社区党总支书记章文姝东阳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建锋杨柳湖社区党总支书记樊竹万安村党总支书记将崇灯晶明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陈武周岗社区党总支书记马更军尚桥社区党总支书记郏书德绿杨村党总支书记朱为国徐慕村党总支书记尹家志钱家村党总支书记丁桂平和平村党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秸秆禁烧办公室设在环保所,宋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礼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电话:526XXXX。

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杨祥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耿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电话:526XXXXX。

附件2:湖熟街道秸秆禁烧督导、应急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湖熟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联合督导组和应急组,组织专门队伍分片包干,全时巡查,严防死守,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一、督导时间:5月5月6附件5:湖熟街道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巡查、督导)组次:填表时间:年月日巡查人员:出发时间:返回时间:车牌号码:巡查线路:序号发现火点时间火点(焚烧痕迹)所在位置(具体到行政村及自然村)火点(焚烧痕迹位置(地点描述,GPS定位)火点具体情况(包括焚烧何种秸秆、焚烧面积、长度、宽度)街道、村(社区)处置情况禁烧责任人签字确认火点照片(数量)有无视频录像经度维度备注:1、此表请各村(社区)、街道3个督导组于次日上午9:00前报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2、此表需经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街道3个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方认可。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5]9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5]9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5〕93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八月十二日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为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根据全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对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苏州中心城市和创造最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建管并举、堵疏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据整治规划,对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周边全面开展市政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

力争到今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到道路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绿化景观完善、市容整洁优美、广告设置规范、长效管理落实,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苏州市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另发),统一组织指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整治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明确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园林和绿化局具体负责统筹实施绿化建设工作。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分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分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分所属事业单位简介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于1995年,位于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大厅2楼,中心正式员工29名,主要职能是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商务等服务,并对建设工程交易秩序进行管理。

近年来,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转型、创新和跨越”的发展之路,立足“阳光交易、高效服务”的宗旨,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有形建筑市场的内涵和外延,努力建立招标投标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不断开创工程交易服务新局面,先后荣获“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等称号;“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荣获“江苏省及南京市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一等奖”、“江苏省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化应用优秀项目”、“省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创新特等奖”等奖项,工程进场交易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南京市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储备中心于2004年12月成立,单位地址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8楼。

主要承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参与住建委组织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2、承接市住建委下达的远、中、近期储备任务,组织开展项目建议书、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组织进行项目前期各阶段工作的评估、论证和报批工作;对社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至初步设计实行阶段代建管理;承担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前期专题咨询报告(区域道路网规划、交通组织分析、环境评估等)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获得南京市“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是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展示近2500年南京城建史、近几年城市建设巨大成就及建设规划的专业展览馆,位于南京市玄武门22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全馆占地23000㎡,集城市发展沿革、城市建设成就展示、规划公示、在建重大项目介绍诸功能为一体,为目前全国同类展馆规模最大,设施最为先进的场馆之一。

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因和管理方法

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因和管理方法

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因和管理方法目录一、内容概括 (2)(一)背景介绍 (2)(二)研究意义 (3)二、详细规划调整原因分析 (4)(一)土地使用需求变化 (5)(二)城市发展战略调整 (7)(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8)(四)基础设施改善需求 (9)(五)法律法规政策变动 (11)(六)其他原因 (12)三、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方法 (14)(一)建立健全规划调整机制 (15)1. 明确规划调整原则 (16)2. 设立规划调整管理机构 (17)3. 制定规划调整流程 (18)(二)科学编制规划调整方案 (20)1. 充分调研论证 (21)2. 合理确定调整范围 (22)3. 确保规划调整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3)(三)严格规划调整审批程序 (23)1. 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 (24)2. 规范审批材料和要求 (25)3. 建立审批会审制度 (26)(四)强化规划调整实施监管 (27)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28)2. 加强对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 (30)3. 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1)(五)加强规划调整公众参与 (32)1.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33)2.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35)3. 做好公众意见的采纳和反馈工作 (36)四、结论与展望 (37)(一)主要结论 (38)(二)未来展望 (39)一、内容概括本文档深入探讨了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详细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实施方法。

详细规划调整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土地使用、交通布局、公共设施配置等多个方面,对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首先分析了当前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用地紧张、功能混杂、环境压力等,并阐述了进行详细规划调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文档详细探讨了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因,包括城市发展战略调整、人口增长与资源需求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

还介绍了详细规划调整的管理方法,包括制定调整规划、加强监管与执行力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

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城镇化水平预测 ..............................................................................................4 城镇化发展策略 ..............................................................................................5 城镇职能分工及规模等级 .............................................................................5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5
I
第二节 旅游功能分区 ............................................................................................... 15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近期建设规划............................................................................................. 16 近期建设规划策略 ....................................................................................... 16 重点发展地区 ............................................................................................... 16 重点工程........................................................................................................ 17

天元路与竹山路交界涉及街旁绿地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天元路与竹山路交界涉及街旁绿地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天元路与竹山路交界涉及街旁绿地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因竹山路站点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需要,需对竹山路以西、天元东路以北地块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318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江宁政发【2017】35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如下:一、征收目的竹山路站点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绿地建设二、征收范围竹山路以西、天元东路以北(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

三、基本情况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28幢101、35幢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37幢B-101、102、103、201、301、401、501、601约23家、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最终户数、建筑面积以公示为准)。

四、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用途的认定与价值的确定(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用途的认定1.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等合法权证手续的记载为准。

2.对依据相关文件政策认定为违法建设的或调查登记后突击抢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按法定程序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房地产评估技术规范评估确定。

五、征收补偿方式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不符合规划控制、节约集约用地、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六、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标准1.房屋设备拆移有关补助标准:(1)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2)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3)宽带网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4)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5)管道煤气拆除补助费:2800元/户;(6)热水器拆除补助费:500 元/台(如征收安置房为高层,太阳能热水器每台再补助2000元);(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已电增容至8千瓦,补助费:280元/户。

江宁湖熟工程招标(3篇)

江宁湖熟工程招标(3篇)

第1篇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江宁湖熟工程2. 项目地点:江宁区湖熟镇3. 项目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约XX亩,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

4.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5. 项目业主:江宁区湖熟镇人民政府6.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二、招标内容1. 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施工: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3. 监理:对设计、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XX万元。

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4. 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经验,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购买:到江宁区湖熟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购买。

(2)邮寄购买: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宁区湖熟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开标地点:江宁区湖熟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报价及施工组织设计;(3)资格审查资料;(4)业绩证明材料;(5)合同履行能力证明材料;(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巩固市政设施建设成果,完善移交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建成后尽快纳入正常管养,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管理实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两聚一高”主题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福祉,从群众需求出发,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标准,精准施策发力,着力解决市政设施移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部门合力、条块联动、高效有序,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按照“建设规范、验收合格、移交顺畅、管理精细”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建设管理、优化验收程序、明确移交责任、完善管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移交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1.市建委会同市城管、交通、水务、园林、规划、国土、环保、财政、交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市政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和管养工作,负责解释本意见中的相关条款。

2.市建委建立市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提前对接;组织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审查会征求设施管理部门意见,设施管理部门在审查会结束一周内组织研究并书面反馈。

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宁政发[2004]100号

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宁政发[2004]100号

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正文:---------------------------------------------------------------------------------------------------------------------------------------------------- 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宁政发[2004]100号2004年4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按照“分类实施、合理保障、适时调整、公平公开”的办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条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符合基本生活保障条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由市、区政府统一领导。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工作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财政部门负责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业务管理及待遇发放,具体工作由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增设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职能;监察、审计、公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第五条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来源包括:一、70%的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列支的部分;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利息及其他增值收入;五、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4 设计 .................................................................................................................................................... 14
4.1 一般规定 ..................................................................................................................................... 14 4.2 降雨参数 ..................................................................................................................................... 15 4.3 技术措施 ..................................................................................................................................... 18 4.4 设施计算 ..................................................................................................................................... 21 4.5 建筑与小区 ................................................................................................................................. 25

江宁区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明细表

江宁区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明细表

26
A
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高新园段)
高新园段,长3000米,宽73米,今年实施路面维修、与 地铁并线等桩位设施等
300000
1000
1000
启动建设
工程实施
新建 2019-2021 2019-10
2021-12
江宁高新区
江宁高新区
江宁高新区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2020-12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建集团
区交建集团
湖熟街道
区交建集团
20
A
S002江宁段改扩建工程
陆郎段15公里、横溪段10公里、秦淮河大桥(半幅)、 汤山北段4.7公里
423268
278500
45000
1000
44000
工程实施
续建 2012-2021 2019-01
2021-12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建集团
300 27000 100500 200000 124200
前期手续
前期手续
新建 2020-2022 2020-12
2022-12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建集团
区交建集团
(三)
6
A
地铁五号线
地铁五号线
3397000
31557
200000
200000
全面施工
工程实施
续建 2016-2020 2019-01
2020-12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
市地铁集团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
11
C
麒麟有轨电车2号线
起点位于运粮河东路与北湾营街交叉口西侧,与1号线 接轨,终点位于智汇路与运粮河东路东侧。线路建设长 度11.54公里。全线设12座车站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宁政发〔〕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江宁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政发〔〕号)精神,提升全街道环境监管水平,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全覆盖的思维为导向,寻求环境监管机制创新与体制突破,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化、标准化、智能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打击环境,化解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履职、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原则,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层、分责、分类”环境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容无死角。

三、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根据《江宁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基层网格作用。

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网格高效运转。

(一)街道网格(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街道,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副主任担任网格负责人,环保所所长为网格责任人。

街道网格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社区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社区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在上级网格指导下,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指导下级网格确定污染源。

负责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日常监管,负责湖熟工业集中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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