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盘点
成本费用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三)【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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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扣除。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在会计处理上, 基于资产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考虑, 为防止企业虚增资产 或虚增利润, 保证企业因市场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 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等原因导致资产实际价值的变动能够客观真实地得以反映, 要求企业合理地预 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 提取准备金。在税务处理上, 企业只有按照税法 标准认定该项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如实体发生毁损等), 其损失金额才可在 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不得扣除。《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 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税法上一般不允许企业提取各种形 式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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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缴纳期限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上述规定解 缴税款的, 都属于税款的滞纳。所以, 税收滞纳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在会计处理上,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会计上以损益类科目作为 费用列支。但是在税务处理上, 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不管费用是否实际发生, 或合理与否, 如 果是非法支出, 即使按财务会计法规或制度可以作为费用, 也不能在税前扣 除。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本质上都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 性规定所造成的损失, 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性支出, 而是非法支出。因此, 罚 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税法一》税务师考试试卷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哪项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销售货物B、进口货物C、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D、转让无形资产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直接作为税前扣除B、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直接作为税前扣除C、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D、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只有在会计处理时可以扣除,税法不予认可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A.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B.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C.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D.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某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该行为在增值税处理上应当:A. 不征税B. 按照同类商品的平均售价计算销项税额C. 按照同类商品的最高售价计算销项税额D. 视同销售,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5、某企业2022年度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其中含有一笔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购买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500B. 510C. 470D. 46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B.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C.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免税货物的,应缴纳增值税。
D. 增值税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的是()。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0项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税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A. 10%B. 20%C. 25%D. 30%答案:C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
A. 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B. 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以及进口货物C. 货物和劳务D. 货物和劳务以及无形资产、不动产答案:B解析: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是()。
A. 比例税率B. 超额累进税率C. 定额税率D. 累进税率答案:B解析: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4. 下列哪项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A.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 业务招待费C. 罚款和滞纳金D.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答案:C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
A. 房屋B. 土地C. 房屋和土地D.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答案:C解析: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和土地,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6.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
A. 5%B. 10%C. 15%D. 20%答案:B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7. 我国现行的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
A. 合同B. 产权转移书据C. 营业账簿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
8.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
A. 自然年度B. 财务年度C. 会计年度D. 以上都是答案:A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9.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 居民个人B. 非居民个人C.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D. 只有居民个人答案:C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一览表及相关说明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一览表及相关说明序号项目税法规定主要原因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法10条1项应当税后分利2企业所得税款法10条2项税后支付3税收滞纳金法10条3项不能鼓励滞纳税款,但滞纳金可以扣除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法10条4项指行政性罚款;违约金扣除5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法10条5项 6赞助支出法10条6项条例54条例如:向心连心艺术团7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法10条7项条例55条呆账准备金;证券公司的规国家的准备金;可除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法10条8项兜底条款9准予抵扣的增值税款 条例31条价外税10职工商业保险条例36条不得扣除(除特殊职工安全保险费)11企业间管理费条例49条除银行外不得扣除12贿赂等非法支出 不符合“合法性”条款一、股息、红利不能混入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纳税人应当准确区分投资收益项目与工资、薪金项目,如某些企业经营者本身又是投资者,就要注意通过完善公司章程、红利分配制度和合理的工资、薪金计算办法来规避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了工资、薪金支出的合理性,只要具有合理性,就可以扣除,但此项政策不能被滥用。
纳税人应认真审核工资、薪金支出项目,对于如分红、借款利息支出等与受雇无关不具有合理性的项目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列支,在接受税务检查中应能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避免企业效益很好、却违背公司章程长期不分红、高管(又是股东)拿高薪的现象出现。
另外,对于由部分职工也参与入股的企业,也要注意同工同酬,即从事相同工作岗位的职工不因是否入股拿不同的工资。
二、除所得税外其他税种都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不断有纳税人咨询所得税外其他税种能否扣除。
对此纳税人应当注意,除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列支外,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都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税前扣除原则: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文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项目摘录如下:
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企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
202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多选题专项练习
202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多项选择题专项练习202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多项选择题专项练习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项选择、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关于收入确实认说法正确的有( )。
A.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获得投资收益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租金收入,按照实际收取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参考答案: B,D系统解析:【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收入总额。
选项A,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组织施行董事会决议B.组织施行公司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C.拟订公司内部管理____方案D.拟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参考答案: A,C,D系统解析:【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
选项ACD均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B的正确说法应该是组织施行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3 受赠人有以下情形的,属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有( )。
A.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D.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参考答案: A,B,C,D系统解析:【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赠与的撤销。
以上四个选项均属于赠与撤销的情形。
4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以下事项中,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有( )。
A.发行债券B.分配利润C.申请破产D.减少注册资本参考答案: A,B,C,D系统解析:【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益的重大事项。
《纳税实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纳税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税法规定征税的目的物为( B ),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A、纳税义务人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2.税收权利主体是( C )。
A、税务机关 B、纳税义务人 C、征纳税双方 D、税务总局3.下列不属于流转税类的是(A )。
A、印花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4.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 B )。
A、是不对等的B、是对等的C、保护征税一方D、保护纳税一方5.下列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是( D )。
A、企业所得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资源税6.下列税种中属于价外税的是( B )。
A、资源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7.我国税法是由一系列要素构成的,其中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是指( D )。
A、纳税义务人、税率、纳税期限B、纳税义务人、税率、违章处理C、纳税义务人、税目、减免税D、纳税义务人、税率、征税对象8.下列税制要素中,衡量纳税人税收负担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C)。
A、纳税期限B、减税免税C、税率D、纳税环节9.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的确定原则是( D )。
A、量力负担B、属人C、属地D、属人属地10.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属于( D)。
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11.企业外购的货物,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C )。
A、外购的小汽车用于个人消费B、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C、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D、外购的粮食分给职工个人12.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的是( D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B、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C、建筑装饰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进行装修D、家具城销售家具并为顾客有偿送货1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可凭普通运费发票按税法规定予以抵扣,计算抵扣金额时,除运输费外,还可抵扣( C )。
A、装卸费B、保险费C、建设基金D、保管费14.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B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解读
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解读(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刊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人士从公告的制定原则和背景出发,对其进行全面解析。
因篇幅所限,本刊将分两期刊登,敬请读者关注!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进行了明确。
由于该文件是一个实体性文件,只解决了主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标准、条件问题,没有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程序、证据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因此,在损失具体认定过程中,税企双方经常出现争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经济情况,结合当前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又对88号文进行了修订、完善,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作为《企业所得税法》和财税[2009]57号文的重要配套政策,25号公告内容十分丰富。
它不仅涉及税收征管制度,还涉及会计处理、法律政策及经济领域各项业务活动,因此,实践中不少财务人员觉得政策条款和问题难以准确把握。
实际上只要了解25号公告关于资产损失认定所蕴含的税收原理,对条款的理解,就会很容易。
一、税前扣除的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其业务的发生和现金(货币)结算(收付)的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即存在现金流动与经营活动的分离。
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是以资产处置、转让过程中的现金收付与否作为资产损失确认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是以取得收款凭证或权利作为资产损失确认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公告(2018)28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习题与答案
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以下对于所得来源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所得支付地确定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C.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D.转让动产所得,按照动产所在地确定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选项D,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2、2018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
2018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万元。
A.294.5B.310C.330D.325.5正确答案:B解析: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业务招待费: 2000×0.5%=10(万元),30×60%=18(万元),按10万元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0×15%=30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320万(240+80),按300万元扣除。
合计=10+300=310(万元)3、下列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B.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D.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解析:选项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选项B,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选项C,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选项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
4、以下各项支出中,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赴灾区慰问时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B.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C.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D.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某中介公司的佣金正确答案:B解析:选项A,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选项C,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直接向灾民发放的慰问金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车辆相关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三、企业租入的车辆,负担了该车辆的保险费和车船税,那么这部 分保险费及车船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租入的车辆,车辆的所有人不是企业,租入车辆对应的保险费、 车船税应由车辆的所有人负担,企业不能税前扣除。
二、企业承租固定资产(房屋、汽车等),发生的租金应如何在企 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 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 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四、单位名下没有车辆,向租车公司租赁车辆使用,取得租赁费发 票,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产生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并取得油费发票和过 路过桥费的发票,企业想要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样证明,才能证 明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 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使用 租赁的车辆过程中发生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支出,提 供发票等合法有效的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车辆相关支出在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租入的车辆可以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 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危⾏业企业安全⽣产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颁布⽇期:2011-03-31执⾏⽇期:2011-05-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危⾏业企业安全⽣产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就煤矿企业维简费和⾼危⾏业企业安全⽣产费⽤⽀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煤矿企业实际发⽣的维简费⽀出和⾼危⾏业企业实际发⽣的安全⽣产费⽤⽀出,属于收益性⽀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出的,应计⼊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在税前扣除。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产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实施前,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且在税前扣除的煤矿企业维简费和⾼危⾏业企业安全⽣产费⽤,相关税务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本公告实施前提取尚未使⽤的维简费和⾼危⾏业企业安全⽣产费⽤,应⽤于抵扣本公告实施后的当年度实际发⽣的维简费和安全⽣产费⽤,仍有余额的,继续⽤于抵扣以后年度发⽣的实际费⽤,⾄余额为零时,企业⽅可按本公告第⼀条规定执⾏。
(⼆)已⽤于资产投资、并计⼊相关资产成本的,该资产提取的折旧或费⽤摊销额,不得重复在税前扣除。
已重复在税前扣除的,应调整作为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三)已⽤于资产投资、并形成相关资产部分成本的,该资产成本扣除上述部分成本后的余额,作为该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从本公告实施之⽇的次⽉开始,就该资产剩余折旧年限计算折旧或摊销费⽤,并在税前扣除。
三、本公告⾃2011年5⽉1⽇起执⾏。
特此公告。
⼆○⼀⼀年三⽉三⼗⼀⽇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11.05.01,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12.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1.0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6年01月08日)一、公告出台背景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促进企业研发创新活动,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国务院决定,10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明确。
为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保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通知的规定,制订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一)明确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公告明确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研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的。
外聘研发人员明确为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或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也包括在内。
上述人员中的辅助人员不应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二)明确同时享受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加计扣除折旧额的计算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因此公告明确,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且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例1: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2-04-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是什么意思本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同时明确了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从企业所得税的原理上,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税收⼊总额减去税前准予扣除项⽬后的余额。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般是指纳税⼈取得的与应税收⼊有关的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是什么?第⼋条,企业实际发⽣的与取得收⼊有关的、合理的⽀出,包括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的解释?本条是关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的⼀般规定。
本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同时明确了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的核⼼之⼀是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从企业所得税的原理上,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税收⼊总额减去税前准予扣除项⽬后的余额。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般是指纳税⼈取得的与应税收⼊有关的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
三、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经营活动中发⽣⽀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
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要条件。
真实性是指除税定的加计费⽤等扣除外,任何⽀出除⾮确属已经真实发⽣,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任何不是实际发⽣的⽀出,也就没有继续判断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必要。
在判断纳税⼈申报扣除的⽀出的真实性时,纳税⼈必须提供证明⽀出确属实际发⽣的“⾜够"的“适当"凭据。
⾜够和适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根据会计法和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提供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制凭证的,如费⽤分配表、折旧费⽤分配表等,⾃制凭证就是适当凭据;境外购货,如果没有境外发票,进⼝报关单就是适当凭据。
合法性是指⽆论⽀出是否实际发⽣或合理与否,如果是⾮法⽀出,不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即使财务会计法规或制度规定可作为费⽤⽀出,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和资产类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六)不得扣除的支出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1)刑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包括“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等不得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
(2)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准予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例题27·多选题】(2021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A.向银行支付的逾期罚息B.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收滞纳金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D.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的罚款『正确答案』B C 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民事责任的违约金性质的费用,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1.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以折旧方式扣除(1)不得在税前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老侯提示】“①⑤”是“企业所得税法”的特别规定,不适用“初级会计实务”考试。
(3)折旧计提方式——直线法。
当月增加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4)区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目的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举例】下蛋的鸡——生产性生物资产;吃肉的鸡——消耗性生物资产。
税务师考试内容大纲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哪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A.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C. 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D. 公益性捐赠支出(答案:B)2、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B.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C.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 进口货物,为货物到达目的港的当天(答案:A,注:B项应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但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为合同约定的当天”;C项描述已较接近正确,但更精确表述应为“办妥托收承付手续或委托银行收款手续且货物发出的当天”;D项应为“报关进口的当天”)3、下列哪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A. 工资薪金所得B. 稿酬所得C. 偶然所得D. 继承所得(答案:D)4、关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B.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D.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答案:C,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应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5、下列哪项不属于关税的征税对象?A. 进境的货物B. 出境的货物C. 进出境的物品D. 进出境的运输工具本身(不含所载货物)(答案:D,注:运输工具进出境时,所载货物、物品应缴纳关税,但运输工具本身一般不征税)6、关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所有自然资源都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B. 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征收C. 水资源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D. 森林资源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答案:B)7、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从价计征时,计税依据为房产的原值B. 从租计征时,计税依据为房产的租金收入C. 无论房产自用还是出租,均按房产原值计税D.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价值(答案:B,注:A项需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C项自用和出租计税方式不同;D项房产原值不包含土地价值)8、下列哪项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A.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B.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C.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D. 纳税人因偷税被追缴的增值税税额(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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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盘点
【标 签】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究竟企业的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
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准确确认可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
笔者将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项目归纳如下。
公益性捐赠10种情形不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可在纳税时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而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并不熟悉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以为公益性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殊不知,以下10种情形的捐赠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限额不得税前扣除;未取得法定扣除凭据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捐赠给个人或单位不能税前扣除;不在捐赠支出名单内或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逾期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申报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各种赞助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亏损企业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核定征收企业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一般而言,计提预提
费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如预提借款利息、预提保险费、预提租金、预提修理费用、预提产品销售业务费等。
税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预提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6种特殊情形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允许税前扣除的6种情形包括: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计提的弃置费用;后付跨期租赁费;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可暂按合同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房地产企业特定的预提费用;核定批准的五类准备金支出。
10种“瑕疵凭证”不得据以税前扣除
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主要包括10种情形:以非转账方式支付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凭证;境外发票有异议的不能提供境外公证证明;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凭证;虚假发票;取得跨期凭证超过5年;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凭证;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有效凭证;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企业租用职工私家车没有签订协议费用。
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定额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费用类别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利息支出、手续费、佣金支出、五险一金、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等。
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的特定商业保险,可能具有特殊的功能,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是直接相关的,不宜一概规定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即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支出,仅限于以上列举的两种,才准予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发放工资、薪金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要件之一是已经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证明其工资、薪金支出的属性,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
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
资本性支出,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
这里的对外投资的支出,包括纳税人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购买股票等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并形成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
上述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允许以提取折旧和销售费用的方式逐步扣除。
7种情形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4种情形的无形资产不得以摊销费用的方式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这部分赔偿不允许扣除。
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而承担的本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清偿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