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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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处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指导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4. 负责学生奖惩、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等工作。

5. 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6.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节日庆典、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政教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德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 建立健全班主任例会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德育工作水平。

3. 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6.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7.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8. 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9.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10. 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学生违纪行为。

四、政教处人员职责1. 政教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德育工作计划。

2. 德育干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德育工作,开展德育活动。

3. 班主任负责本班德育工作,组织开展班级德育活动。

4. 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政教主任开展德育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教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政教处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德育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检查。

3. 对政教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德育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政教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全体学生。

3. 政教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德治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人才;(2)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3)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政教工作。

二、政教处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总结;3.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4.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5.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和教育;6. 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7. 负责学生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8.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主任职责1. 负责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 负责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3. 负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4. 负责班级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5. 负责班级学生与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6. 完成学校政教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 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5. 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6. 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2.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违法乱纪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宗教事务,政府设立了政教处,负责协调宗教和教育的关系,保证学校宗教事务的有序发展。

二、职责分工1. 制定和调整学校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2. 指导学校宗教教育工作,合理规划宗教课程和活动,推进宗教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3. 协助学校处理宗教纠纷,解决师生间出现的宗教冲突和矛盾;4. 开展宗教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5. 监督学校宗教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工作机制1. 机构设置政教处设立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小组,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 会议制度政教处每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此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3. 日常工作(1)监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并指导学校加强宣传,提高宗教场所利用率。

(2)制定宗教课程和教育活动方案,确保宗教教育的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要求。

(3)加强与宗教团体的沟通合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协助解决宗教纠纷,维护宗教和谐。

(4)组织宗教文化交流与庆典活动,丰富学生的宗教知识和体验,增进文化互鉴和相互理解。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宗教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提高政教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师生正确理解和对待宗教。

五、工作成果1. 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保证了宗教事务的有序进行。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政教处的日常管理,提高政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与政教工作相关的教师、学生。

第三条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协调全校德育工作,保障学校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

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主任职责:(1)主持政教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政教工作计划、总结;(2)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政教工作的顺利进行;(3)负责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定期向校长汇报政教工作情况。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德育活动;(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4)负责学生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

3. 干事职责:(1)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政教处日常工作;(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3)负责学生德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4)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学生。

3. 政教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政教处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 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3. 制定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协调各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6.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 负责学生奖惩、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制度:政教处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报学校党委、行政批准后实施。

2. 考勤制度: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 信息公开制度:政教处应及时公开学生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4. 会议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考核评价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6. 沟通协调制度:政教处应加强与学校各部门、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2.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5.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教处的管理,加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素质,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宗教事务,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教职员工,提供宗教服务,维护校园宗教和谐,促进校风建设。

第四条政教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宗教政策,管理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指导学生宗教教育,维护宗教和谐,处理宗教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政教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政教处设宗教管理组、宗教活动组、宗教教育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处长分配。

第七条政教处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管理等。

第八条政教处下设办事处,协助政教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宗教政策,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教处负责管理学校的宗教场所,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宗教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宗教素养。

第十二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计划,指导学生的宗教教育。

第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处理宗教纠纷,维护校园的宗教和谐。

第十四条政教处有权对违反宗教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五条政教处有权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规范。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政教处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宗教政策的宣传、场所的管理、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政教处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

第十八条政教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政教处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政教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调整。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政教处是学校的一个部门,负责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任务】政教处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学校的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第三条【原则】政教处的工作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反对和抵制邪教、封建迷信等有害思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领导】政教处受学校党委的领导,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的政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成】政教处由处长、副处长、科长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处长由学校党委委派任命。

第六条【职责】(一)处长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并承担部分工作任务;(三)科长负责政教处相关科室的工作;(四)工作人员协助科长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责分工】政教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科室,如政治思想教育科、宗教管理科等,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会议】政教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协作】政教处与学校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考核】政教处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政治思想教育】政教处负责开展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二条【宗教管理】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内部的宗教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防止学校出现宗教极端和封建迷信现象。

第十三条【学生教育】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师资培训】政教处需要定期组织教师的政治思想培训和宗教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五条【校园安全】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防止校园内的安全事件发生。

学校政教处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纪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纪律管理范围1. 学生纪律管理:包括课堂纪律、宿舍纪律、食堂纪律、校园秩序等。

2. 教职工纪律管理:包括工作纪律、教学纪律、学术纪律、师德师风等。

3. 学校公共设施使用纪律: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体育设施等。

三、纪律管理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纪律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2. 教育为主原则:纪律管理应以教育为主,帮助师生员工提高纪律意识。

3. 预防为主原则:纪律管理应加强预防,提前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 严肃处理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应严肃处理,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纪律管理制度内容1. 学生纪律管理:(1)课堂纪律: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手机等电子设备在课堂中不得使用。

(2)宿舍纪律: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私拉乱接电线;晚上按时就寝,不得喧哗吵闹。

(3)食堂纪律:学生应文明就餐,不浪费粮食,不乱扔餐具;排队等候,不插队。

(4)校园秩序: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自行车闯红灯。

2. 教职工纪律管理:(1)工作纪律: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教学纪律: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3)学术纪律:教师应遵守学术道德,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鼓励学生开展学术研究。

(4)师德师风:教职工应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 学校公共设施使用纪律:(1)图书馆:学生和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损坏书刊;按时归还图书,不得逾期。

(2)实验室:学生和教职工应遵守实验室规定,不得随意操作实验设备;实验结束后,保持实验室整洁。

(3)体育设施:学生和教职工应爱护体育设施,不得随意损坏;遵守体育活动规则,确保人身安全。

政教处工作制度(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是根据学校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政教处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政教处工作的制度。

这些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政教处的职责、权限和人员配置。

2. 工作流程:规定政教处各项工作的流程、程序和时限。

3. 会议制度:明确政教处例会、工作会议等的召开规则和议程。

4. 决策制度:规定政教处在各项重大事务和决策方面的程序和权限。

5. 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政教处工作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

6. 信息管理制度:规定政教处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程序。

7.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政教处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

8. 工作纪律制度:规定政教处工作的纪律要求和行为准则。

9. 奖惩制度:建立政教处工作的奖励和惩罚制度。

10.对内外合作制度:规定政教处与学校其他部门以及外部机构的合作模式和程序。

这些制度旨在提高政教处工作的效率、规范和统一工作行为,提升政教处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顺利进行。

政教处工作制度(二)是指针对政教处的工作内容、职责和绩效评估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般政教处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职责和权限:明确政教处的职责范围及权限,例如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政策宣传、宗教文化交流等,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宗教团体等的合作关系。

2. 组织架构:确定政教处的组织结构,包括各职位的设置、职责划分、上下级关系等,确保工作的协调运转。

3. 工作程序:规定政教处的工作流程和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决策机制:确定政教处的决策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决策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准确性。

5. 人员管理:包括政教处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等,确保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绩效评估:制定政教处的绩效评估指标和考核标准,对政教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学校政教处规章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教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参与政教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政教处工作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政教处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政教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3. 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开展德育工作,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4. 监督检查全校师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情况;5. 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7. 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政教处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九条政教处应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政教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四条学生应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惩处制度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2.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3. 损害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4. 殴打、辱骂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5. 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德育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处职责1. 负责全校德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2.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3. 指导班主任工作,协助校长选聘班主任,做好青年班主任的培养工作。

4. 指导年级主任、班主任处理年级、班级中的重大问题。

5. 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维护校风校纪。

6. 落实优秀班级及班级管理单项奖的评选工作。

7. 指导各年级班集体建设,组织实施班级工作。

8. 加强与团委、教导处、教研室及总务处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教育学生的协调工作。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制定政教工作计划。

政教处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期、月度政教工作计划,并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 严格执行政教管理制度。

政教处要不断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德育管理,确保政教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政教处要协助校长选聘班主任,做好青年班主任的培养工作,建设一支出色的班主任队伍。

4. 指导班主任工作。

政教处要指导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检查、考评班级工作,培训学生干部,抓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5. 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

政教处要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总结、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6. 做好学生奖惩工作。

政教处要根据学校奖惩制度,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维护校风校纪。

7. 开展德育系列活动。

政教处要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8. 加强与家长、社会的联系。

政教处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努力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

四、政教处工作考核1. 政教处工作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考核内容包括政教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活动开展、学生奖惩工作等方面。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处管理,规范政教处工作流程,提高政教处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政教处职责1. 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负责组织学校德育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 负责学生奖惩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管理。

5. 负责与家长、社会沟通,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6.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政教处工作流程1. 计划制定:政教处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报校长审批。

2. 工作实施:政教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3. 工作监督:政教处主任负责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4. 工作总结:政教处工作人员每月对工作进行总结,政教处主任每学期对政教处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校长汇报。

四、政教处人员管理1. 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 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 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注重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政教处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3.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教处规章制度

政教处规章制度

政教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加强学校政教处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政教处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于律己,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第二条学生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穿着整洁,朴素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夸张饰品。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七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作弊、抄袭。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不得在墙壁、桌椅上乱涂乱画。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住宿纪律,保持宿舍卫生,不得私自留宿外人。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不得沉迷网络游戏。

第十一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体育活动规则,尊重教练,团结协作。

第三条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政教处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组织实施与监督第十五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第十六条政教处应定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政教处应加强与家长、任课教师、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政教处所有。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政教处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出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生。

政教处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德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 政教处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日常工作。

3. 政教处设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和相关人员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1. 政教处负责制定全校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 政教处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德育讲座、德育实践等。

3. 政教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自尊自信。

4. 政教处负责监督和评价班级德育工作,定期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5. 政教处负责处理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学生间的纠纷和冲突。

6. 政教处负责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 services。

四、工作流程1. 政教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 政教处根据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德育活动的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政教处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4. 政教处对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处理,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处理结果。

五、工作制度1.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德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

3.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4.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德育工作。

六、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工作人员的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对在德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政教处工作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政教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工作制度
政教处是指政治教育处,其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开展政治教育活动:政教处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活动,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培养。

2. 制定政治教育计划:政教处负责制定政治教育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明确每个学期或学年内需要开展的政治教育活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政教处定期召开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工作心得,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政教处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干部和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政治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5. 建立健全政治教育档案:政教处负责建立和管理政治教育档案,记录各类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包括参与人员、内容、时间等,以便随时查阅和评估工作效果。

6. 开展监督和督导工作: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和教师的政治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政治教育工作的落实。

以上是政教处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工作制度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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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政教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政教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培训机构政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教工作质量,促进培训机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政教处是培训机构政教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教工作的实施。

2. 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政教处下设办公室、德育科、学生科、宣传科等科室,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三、政教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政教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政教活动。

2.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5. 组织开展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6. 加强与家长、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四、政教工作制度1. 政教工作会议制度: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政教工作。

2. 政教活动制度:政教处组织策划各类政教活动,包括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政教处定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 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制度:政教处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政教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6. 家校联系制度:政教处加强与家长、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五、政教工作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对政教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政教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政教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政教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建立一个规范、有序、高效的政教工作体系,为培训机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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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政教处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则--------------------------------2第二部分岗位职责--------------------------------3 政教主任工作职责------------------------3政教工作人员职责------------------------5班主任工作职责--------------------------6门岗人员工作职责------------------------8第三部分规章制度--------------------------------9 校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9校文明班级评选细则----------------------11中学生守则-----------------------------14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5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19学生考勤、请假制度---------------------20学生胸卡管理制度-----------------------21学生着装规范---------------------------22学生集会活动制度-----------------------23学生寝室管理制度-----------------------24学生就餐管理制度-----------------------26学生考试管理制度-----------------------28学生“十不准”规定---------------------37学生奖励制度---------------------------38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更加有效地发挥政教处的管理职能,促进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努力使学校管理提高一个更高档次,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及生活环境,使学校成为一所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信誉高的名校,特制定《政教处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政教主任工作职责1. 主持政教处工作,主管学校德育工作。

2. 根据学校总体目标,提出政教处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负责制订政教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反馈总结。

制定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3. 负责对政教处人员,班主任的定岗定责以及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

4. 负责对班主任队伍、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的建设,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展开以及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5. 负责先进班级评比,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及奖学金学生的确定,学生奖惩,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的审核。

6. 负责学校值周、值日工作与学生各项纪律、卫生、出勤等检查评比工作。

7. 负责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测评和信息反馈工作。

8. 负责管理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宣传工作。

9. 组织领导学生的军训及创安、保卫、护校工作。

10. 会同团委组织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

11. 主持每周升旗仪式和各种节日纪念活动,指导年级学生大会、班会活动。

12. 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总结和经验交流。

13. 协助校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召开家长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14. 副主任和政教员协助做好以上工作,并积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政教工作人员职责1、政教员在政教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政教主任搞好本处室各方面管理工作,完成上传下达的各项任务,要严于律己,尽职尽责。

2、负责落实、检查、评价年级和班级的各项德育工作(主要包括纪律、卫生和秩序)及组织各类量化工作的具体落实。

3、负责学校校内环境卫生扫除、检查、评比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

5、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生、班主任和班级工作的考核记载,汇总班主任和班级工作考评数据。

6、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收集有关材料,并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和管理教育工作。

7、负责班级主题班会的考评和记载,学期末收集班级主题班会记录本,整理归档。

8、组织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各类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

9、负责组织学生完成校外公益活动的开展。

10、参加政教处组织的各类教育工作全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政教主任抓好各方面检查工作。

11、做好校长或主管领导认为应划归政教处的其他工作。

12、填写政教处日志和政教工作大事记,统计发稿篇数。

班主任工作职责1. 努力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班集体,造就良好的班风、学风。

2. 负责对班级的教学设施、教学物品的管理。

3. 负责对班级的环境建设,要使班级文化氛围浓厚,有特色。

班级文化建设具有较高层次、较高品位、较高水平。

4. 发挥班级学科教师的核心作用,调动学科教师积极性,共同完成班级教育教学任务,与学科教师共同指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同时着力培养尖子生,帮助后进生进步。

5. 负责自习课秩序的管理。

协助任课教师教育处理课堂违纪生。

不定期检查学生听课及学习状况。

6. 热爱、关心、体贴学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 积极主动协助政教处对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审查、处理。

负责对违纪生教育转化工作。

8.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评定工作。

9. 做好各项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填写,如:班主任手册、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班务日志、思想教育记录、好人好事记录本、点名册。

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心理特征和学习状况。

10. 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会,发挥班会育人的作用。

11. 落实好政教处,教务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

12. 密切关注学生带手机的现象。

不定期抽查,坚决扼制学生带手机。

密切关注学生上网吧、夜不归宿,要有预防措施办法。

13. 严格控制学生谈情说爱,接触过密,与家长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

14.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控制学生打仗斗殴,控制违法犯罪。

15. 寒暑假、节假日离校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日常学习生活中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6. 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17. 每学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

18. 经常与家长沟通、交流,努力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同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建议和意见。

19. 班级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误报、瞒报,后果自负。

20. 与心理咨询室密切合作,矫正学生不健康心理及行为。

21. 不断探索班主任的工作规律,积累经验,撰写论文。

22. 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

门岗人员工作职责学校门岗是正常教学秩序,保卫学校财产,确保学校治安的重要工作,工作人员应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1. 遵纪守法,认真履行门卫制度;2.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认真记好值班日记;3. 主动询问来访人员,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上课时间不得让来访者私自到教室找人,严禁社会可疑分子进校;杜绝校外人员来校叫卖;4. 大门上锁,随开随关,放学时,开大门,值班者必须维持学生出校门秩序;5. 做好门前卫生打扫、保洁;6. 协助行政值日人员进行夜间巡逻、安全检查工作;7. 根据作息时间及特殊情况,管制全校灯火(包括教学楼、办公室);8. 值班时,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否则,将酎情给予处罚;9. 学生违纪、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行政值班人员,并协助处理;10. 双休日、寒暑假等法定假值班时间,还应负责师训、初高中教学工作等其他学校工作的后勤服务以及校园安全工作。

第三部分规章制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班主任是学生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领导者和实施者,肩负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的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是班主任的神圣职责。

一、评选条件:1. 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规、纪律,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好,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班主任业务,在群众中能起带头作用。

2. 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严以律己,热情关怀、爱护学生。

3. 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体育、文娱、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能够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学校分配本班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能协调与其它班级、学科教师的关系,探索和研究教学方法,使本班学生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形成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班级集体。

5. 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班主任不得参评1) 班主任例会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累积达3次以上者;2) 不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升旗、班会、黑板报、社会实践、义务劳动等,各项累积达3次者;3) 班级工作有重大失误,受到学校(含学校)以上部门的通报批评者。

二、评选对象:凡在我校本学期内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在职、聘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三、名额分配:以年级组为单位,按照“优秀班主任人数”与“年级组全体班主任人数”比例为1:2的指标进行推选。

被推选出人数的60%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三、评选程序:首先个人述职,年级内民主推选,最后,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年级组集中评选。

四、奖励方式:1. 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者,学校一次性奖励三百元;2. 省、市优秀班主任人选,从校优秀班主任民主推选产生;3. 评定学校先进、评定职称时按学校有关文件奖励积分。

五、说明:政教处:依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文明班级评比细则等。

教务处:依据学生评教中班主任的情况以及班主任的教学检查情况和开展活动情况。

总务处:依据公物检查情况。

办公室:依据例会中班主任到会的情况以及开展活动中班主任参加的情况。

校文明班级评选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及生活环境,全方位地把实验中学管理提到一个更高档次,使学校成为一所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信誉高的名校,特制定《文明班级评比细则》。

本《细则》旨在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促进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评比细则1、上课时,学生有睡觉、说话、看课外书、玩东西等现象的每人扣1分;学生大声喧哗、外出、下位乱跑,每人扣3分;2、课堂上,学生与任课老师发生口角,或不听任课老师教导的除纪律处分外,扣5分;3、学生须按时到校,凡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拒签、签假姓名者,每人次扣5分;4、上课期间,各班应保证人数齐全,除请假同学外每少一人扣2分;5、参加升旗仪式及重大集会时,要按时到场并遵守会场秩序。

缺一人扣2 分,集合不迅速、秩序混乱、嬉笑打闹、提前退场等违纪行为视情节扣3—5分;6、学生不得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违反者除纪律处分外,每人次扣5分;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在校内吸烟、饮酒、打扑克、下棋、打架斗殴,违反者除纪律处分外,扣5分;8、学生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足球、篮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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