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职责及管理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具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政教处的工作是贯彻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学校的政治、思想和宗教工作。
政教处的工作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促进师生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条政教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治校、服务发展、保障民主和团结稳定,坚持教育为本、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为实现学校的宗教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对学校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和贯彻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宗教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学校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维护学校的形象,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政教处工作要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政教处的统筹组织作用,实施综合治学,积极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
第六条政教处领导班子要关心和支持基层教职工队伍,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团建设和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教风、学风、校风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政教处要加强对外联络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在学术、科研、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学校的对外开放和合作。
第八条政教处要加强学校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和工作进展,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
第二章政治工作第九条政教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十条政教处要积极引导师生听从党和政府的指挥,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稳定,促进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政教处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政治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学校的政治安定工作,加强政治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政教处要强化师生的政治觉悟,提升师生的政治素质,加强师生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政治文明和政治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政教处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师生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利益。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政教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全体学生。
3. 政教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德治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人才;(2)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3)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政教工作。
二、政教处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2. 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总结;3.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4.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5.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和教育;6. 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7. 负责学生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8.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主任职责1. 负责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 负责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3. 负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4. 负责班级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5. 负责班级学生与家长、社会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6. 完成学校政教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 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5. 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6. 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实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2. 对政教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违法乱纪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政教处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事务。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4. 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政教处工作,制定政教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教处整体素质。
2. 政教处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事务。
(2)组织实施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部门内部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4)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3)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各部门工作人员职责:(1)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制度1. 上下班制度:(1)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请假制度:(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请假时间应尽量控制在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需报请主任批准。
3. 工作交接制度:(1)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部门,应提前向领导报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交接内容包括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工作交接清单等。
4. 信息报告制度:(1)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2)信息报告应真实、准确、及时。
5. 工作记录制度:(1)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政教处岗位职责
政教处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概述政教处是学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学校政治教育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政教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宗教和谐。
以下是政教处的具体职责。
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职责1. 制定学校的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政治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2. 组织开展学校的政管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教育培训。
3. 开展学校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4. 组织开展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5. 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6. 组织开展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匡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三、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职责1. 负责学校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制定宗教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2. 监督学校内的宗教活动,确保宗教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
3. 组织开展宗教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师生对宗教的正确理解和认识。
4. 协调处理学校内宗教事务相关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学校的宗教和谐稳定。
5. 加强与宗教界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其他职责1. 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2. 参预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纪律问题。
3. 协助学校的招生工作,参预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的制定。
4. 参预学校的文明创建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职责履行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职责的合法、合规、合理执行。
2.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提高,不断更新政治思想教育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理论知识。
3.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4. 坚持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政教处的日常管理,提高政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与政教工作相关的教师、学生。
第三条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协调全校德育工作,保障学校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
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主任职责:(1)主持政教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政教工作计划、总结;(2)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政教工作的顺利进行;(3)负责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定期向校长汇报政教工作情况。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德育活动;(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4)负责学生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
3. 干事职责:(1)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政教处日常工作;(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3)负责学生德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4)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学生。
3. 政教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政教处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 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3. 制定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协调各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6.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 负责学生奖惩、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制度:政教处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报学校党委、行政批准后实施。
2. 考勤制度: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 信息公开制度:政教处应及时公开学生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4. 会议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考核评价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6. 沟通协调制度:政教处应加强与学校各部门、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2.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5.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教处的管理,加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素质,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宗教事务,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教职员工,提供宗教服务,维护校园宗教和谐,促进校风建设。
第四条政教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宗教政策,管理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指导学生宗教教育,维护宗教和谐,处理宗教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政教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政教处设宗教管理组、宗教活动组、宗教教育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处长分配。
第七条政教处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管理等。
第八条政教处下设办事处,协助政教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宗教政策,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教处负责管理学校的宗教场所,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宗教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宗教素养。
第十二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计划,指导学生的宗教教育。
第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处理宗教纠纷,维护校园的宗教和谐。
第十四条政教处有权对违反宗教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五条政教处有权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规范。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政教处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宗教政策的宣传、场所的管理、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政教处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
第十八条政教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政教处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政教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调整。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政教处是学校的一个部门,负责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任务】政教处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学校的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第三条【原则】政教处的工作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反对和抵制邪教、封建迷信等有害思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领导】政教处受学校党委的领导,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的政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成】政教处由处长、副处长、科长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处长由学校党委委派任命。
第六条【职责】(一)处长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并承担部分工作任务;(三)科长负责政教处相关科室的工作;(四)工作人员协助科长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责分工】政教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科室,如政治思想教育科、宗教管理科等,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会议】政教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协作】政教处与学校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考核】政教处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政治思想教育】政教处负责开展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二条【宗教管理】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内部的宗教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防止学校出现宗教极端和封建迷信现象。
第十三条【学生教育】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师资培训】政教处需要定期组织教师的政治思想培训和宗教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五条【校园安全】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防止校园内的安全事件发生。
学校政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教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管理部门及职责1. 政教管理部门:政教处2. 政教处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制定学校政教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政教活动。
(2)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组织开展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6)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学生行为规范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
4.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
5. 严守纪律,自觉维护学校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7.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社会,服务社会。
四、政教活动管理1. 政教活动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
2. 政教活动应注重实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3. 政教活动应注重创新,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
4. 政教活动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学生奖励与处分1. 学生表现优秀,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处分决定由学校政教管理部门提出,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政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政教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学校政教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关于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关于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一、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有关学校德育工作意见及学校有关德育工作要求。
根据请少年学生特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积极有效并创造性地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政教处在政教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学生思想动态。
二、定期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有关教师参加的德育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学生思想品德状况,确定阶段工作的中心内容,研究改进教育方法,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安排师生护校值勤,牵头负责做好文明班级、优秀学生评比和学生的思想品德奖惩。
充分发挥周一升旗仪式、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内广播站、社会活动实践基地等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以促进建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三、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并检查班主任制订学期工作总结计划,抓好年级和班级各项管理;指导做好“两操”和后进生转化工作,按时认真完成上级领导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校风、校训、学风、班风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思想建设并及时宣传推广其先进有效的经验。
指导检查班级做好学生操行等级的评定、评语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填写工作。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班主任工作的量化考核和等级的评议;健全值周、执勤制度,每周、每月公布检查情况,计入班级及班主任量化考核,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班主任周例会制度和班级周班会制度,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类突发问题。
五、负责对学生进行时事、政治、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对《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出具体要求,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组织文明班级、文明中学生竞赛活动,做好优秀班级及优秀学生的表彰奖励、处理违纪学生和违纪事件等工作。
政教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政教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的行为,提倡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政教处是学校管理学生行为的主要部门,负责学生管理、教育、宣传工作。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声誉,树立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政教处将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五条:政教处将严格执法,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学生日常管理第六条:学生应按规定着装,不得违反校规穿着不整洁或不符合规定。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上课、做题,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第八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九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园规则,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条:学生应保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教学设备。
第三章学生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不得私自离校。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规定完成作业,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参加课程、活动需提前请假,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上交离校证明、请假条等证明文件,不得虚报请假事由。
第四章严肃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学生如有违反校规行为,经政教处调查属实,将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对轻微违规行为,政教处将进行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规行为,政教处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课、罚款、警告、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罚。
第十八条:学生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同时做出学校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课程安排,不得擅自缺课或旷课。
第二十条:学生应注重自身文明素养,不得辱骂他人、造谣传谣。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政教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
政教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企业政教处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背景政教处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负责对企业内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规划和管理。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政教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企业供应明确的安全管理引导。
三、职责分工1. 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对企业内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订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供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决策供应参考依据。
2. 安全规划和预案编制•订立企业安全管理规划,包含安全目标、策略和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包含火灾、地震、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定期评估和更新安全规划和预案,确保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订立安全培训计划,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收集和分析员工的培训需求,连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4. 安全管理和监督•组织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权限;•监督各部门依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矫正违规行为;•布置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5. 安全事故处理•组织调查和分析安全事故,找失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措施;•编制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向上级汇报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跟踪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及时有效实施。
四、工作要求1. 合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乐观自动了解安全管理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技术,及时更新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团队合作•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安全工作合力;•与企业领导、员工和外部安全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安全工作。
3. 风险管控•坚持风险管控和防备为主,优先防备事故的发生;•订立风险管控措施,包含安全标准、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减少安全风险的发生。
政教处规章制度
政教处规章制度一、前言政教处是学校中负责管理和协调学校政治和宗教事务的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政教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组织架构政教处由处长、副处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其中,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开展工作。
2.2 职责政教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负责宣传、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政治教育工作; - 督促学校各类宗教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进行相关宗教教育; - 组织、协调学校的风纪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 协调处理学生间的纠纷和学校与家长间的矛盾; - 监督教师的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情况。
三、工作流程3.1 日常工作政教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制定学校的政治教育计划和培训方案; - 组织政治教育课程,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 - 监督学生的政治表现,组织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 协调处理学生纠纷,解决学校与家长间的矛盾; - 建立宗教管理制度,监督宗教活动的进行; -审查教材和课程内容,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政策。
3.2 特殊工作政教处在特殊时期和特殊事件中有以下特殊工作职责: - 组织、协调学校的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 - 处理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 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 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 组织学生参加政治和宗教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宗教修养。
四、工作要求4.1 作风要求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作风和素质: - 忠诚、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 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工作态度,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 -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 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宗教知识,能够开展相关工作; -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能够处理人际关系和自我调节。
4.2 工作方法政教处的工作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 以服务为宗旨,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和需求; - 积极引导,不强行干预学生的宗教信仰和政治观点; - 注重宣传和引导,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宗教修养; - 严格管理,确保校园风气和秩序良好; - 开展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和心理问题。
学校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宗教教育,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职工群体、学生群体和校外人员。
第三条:政教处是学校宗教教育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宗教教育工作。
第四条:政教处在校园内进行的一切宗教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第二章政教处的职责第五条: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宗教教育工作,包括宗教文化的传承、宗教学科的教学、宗教活动的组织等。
第六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的总体规划和教学计划,组织宗教学科的教学活动。
第七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各类宗教活动,包括节日庆祝、讲座和研讨会等。
第八条:政教处负责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宗教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师生对宗教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第三章师生宗教行为的管理第十条:教职工在校园内不得进行任何宗教传教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进行宗教仪式。
第十一条:教职工和学生有权选择自己信仰的宗教,但不得迫使他人参与。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园内参与宗教活动应事先向政教处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宗教歧视或侮辱行为,对于宗教信仰的不同应尊重包容。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园内发现任何宗教极端主义言行,应积极报告给政教处。
第四章宗教教育的教学内容第十五条:宗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和个人特点进行安排。
第十六条:宗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应注重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宗教知识的普及。
第十七条:宗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应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包括讲解、讨论和实践。
第十八条:宗教学科的评价方式应客观公正,注重学生的实际表现和能力培养。
第五章宗教活动的组织与规范第十九条:组织宗教活动必须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应事先向政教处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的场所和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安全。
政教处工作职责(四篇)
政教处工作职责政教处作为一个学校中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职责:1. 实施国家、地方和学校教育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校的教育规划、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2. 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的教学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并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3. 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
4.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5. 负责学校文化建设,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6. 协助学校行政部门做好师生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7. 组织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工作,推进学科教学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8.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营造良好的教育合作氛围。
9. 协调和处理学生的纪律违纪问题,推动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综合测评工作。
10. 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以上是政教处一般的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政教处工作职责(二)政教处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教处需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校的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落实学校教育目标政教处需要根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合理安排和组织学校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定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增强党性党员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
三、开展学生党建工作政教处要负责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入党宣誓、党员发展等活动,加强学生党组织建设,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并推动学生党建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
学校政教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教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参与政教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政教处工作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政教处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政教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3. 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开展德育工作,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4. 监督检查全校师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情况;5. 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7. 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政教处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九条政教处应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政教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四条学生应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惩处制度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2.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3. 损害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4. 殴打、辱骂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5. 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政教处职责及管理制度
政教处职责及管理制度政教处是学校中一项重要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学校的政治教育和宗教事务。
其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政治教育管理: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政治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组织相关的教师培训和教材编写工作,确保学校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教处还负责推动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各类政治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理念和道德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社会责任感。
2.宗教事务管理:政教处负责管理和协调学校的宗教事务,确保学校宗教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教处要积极引导学校宗教活动的开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维护学校的宗教和谐稳定。
3.学风建设管理:政教处负责学校学风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学风考核和学风建设的宣传活动,指导学校各类学风创建工作的开展。
政教处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培养学生的学术认真态度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教处要负责指导和组织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政教处还要加强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团活动,培养学生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
5.校园文明建设:政教处负责学校校园文明建设管理,制定校园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校园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校风校纪的教育和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政教处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文明习惯和行为规范,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
在进行政教处的管理时,可以采取以下制度和措施:1.管理团队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政教处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协作机制。
2.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制定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加强对工作的计划、执行和评估,确保政教处工作按照目标有序进行。
3.决策和沟通机制:建立决策和沟通机制,形成统一的工作决策和沟通渠道,确保政教处内部和学校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政教处安全工作职责规章制度
政教处安全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一、管理标准1.1 安全工作职责1.1.1 政教处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公司内部安全稳定。
1.1.2 政教处负责公司的安全预案的制定、实施和维护,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1.1.3 政教处负责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1.1.4 政教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1.5 政教处负责安排和实施公司内部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熟悉公司安全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1.1.6 政教处负责协调与公司外部安全相关的合作与沟通,确保公司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1.1.7 政教处负责公司安保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安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1.1.8 政教处负责公司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1.1.9 政教处负责制定各类安全制度和规范,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1.1.10 政教处负责日常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故案件的调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2 安全工作考核1.2.1 将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1.2.2 每年制定安全工作任务计划,并对政教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员考核。
1.2.3 考核指标包括政教处的安全工作组织和管理、安全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培训的组织与落实、安全合作与沟通、安保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安全制度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日常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调查等内容。
1.2.4 考核结果将作为政教处的绩效评价依据,并作为政教处发展规划和工作安排的重要参考。
二、工作责任2.1 安全工作组织和管理责任2.1.1 领导政教处,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1.2 制定公司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2.1.3 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要求。
高中政教处工作职责(三篇)
高中政教处工作职责高中政教处是学校管理层中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政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确保学校政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政教活动,包括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3. 负责学校的道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4. 负责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5. 负责学校的宗教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宗教知识普及、宗教文化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宗教思想的健康发展。
6. 负责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知识普及、法治文化宣传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7. 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班会、思政课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8. 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校园安全等相关教育活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9. 负责学校的学生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会、团委等组织的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
10. 负责学校的家长工作,与家长沟通交流,开展家长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
总之,高中政教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高中政教处工作职责(二)高中政教处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学校的政治和教育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贯彻学校的政治教育方针政策,确保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开展学校的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政治讲座等,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觉悟。
3. 引导学生正确树立和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4. 监督学生的政治表现和道德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在政治和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5. 组织学校的党员教育工作,帮助党员教师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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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职责及管理制度
政教处职责
1.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2.做好班级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记录,督促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制订合理的积分办法,带领学生干部检查评比校园纪律、卫生、两操等常规工作。
4.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安排校内外各项活动。
5.负责好人好事的登记和对违纪学生的情况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6.做好德育工作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每周汇总公布班级积分。
8.通过周记督促班主任及时了解班内情况。
9.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工作。
班主任职责及奖惩
1、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开好班会,作好班会记录,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带领班级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2、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礼仪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委会和团队,制订班级常规,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4、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5、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食宿工作,教育学生合理饮食,讲究卫生,及时检查学生住宿情况,搞好食宿卫生和安全。
6、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家访,热情接待家长来访。
关心学生成长,记录好爱心手册。
7、组织学生开好周会,临时集会,要跟班守队,带领班级及时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8、做好学生稳定工作,防止学生流失,建立学生流失档案,及时向政教处上交流失学生情况表。
学生请假制度
1. 学生请假先找班主任(班组教师)批请假条,班主任(班组教师)应注明该生何时离校、何时返校,否则,不予办理。
回校及时销假,否则下次不予办理。
2. 学生持班主任(班组教师)的批条找政教处值班教师换请假条。
一人一次一张请假条。
3. 请假时间:上午8:00——12:05,下午13:40——17:35。
4. 若在其它时间有特殊情况,有任课教师或坐堂老师负责处理。
5. 每班每周不得超过5人,超过每人次扣1分。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一、纪律方面。
1. 考勤(15分)。
每天上、下午由各班纪律委员分级进行检查,每周倒序记分:15分---5分(学校所有班级排队积分)
2.巩固率(10分)。
本月比上月少一人扣3分,可吃负分。
3.违纪(10分)。
凡由政教处负责处理的打架及其他严重违纪现象每人次扣5分,可吃负分。
4.班会记录(4分)。
班会记录上除了记录班会内容外还必须注明本周表现较好的一名学生及他的优秀事迹,也就是“班级一星”。
每周五下午放学交到政教处,缺一次或没有“班级一星”的扣1分。
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召开者每加2分,否则不加分。
5. 会场纪律(5分)。
在召开学生会时,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扣3分,被叫出来亮相的扣5分。
6. 周记。
每四周一检查,周记每两周改一次,次数够四篇批改质量又好的记10分,次数够三篇批改质量又好的记8分,次数够二篇批改质量又好的记5分,两篇以下的记0分并罚10元钱。
7.请假。
每周每班请假人数不得超过5人次,每超1人次扣1分。
8.教师巡查(10分),以学校领导查堂情况为准,违纪每人次扣2分,可吃负分。
9. 广播稿(10分)全校所有班级按所交稿件数量倒序积分,分别积10分----0分。
二、卫生方面。
1.学生检查(30分)每天上、下午由各班卫生委员分级进行检查,每周倒序记分:30分---14分(学校所有班级排队积分)
2.卫生大检查(15分)。
每周四中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下午第一节由政教处负责检查。
检查范围:室内地面、门窗、玻璃、楼梯、走廊、室外卫生区。
政教处人员记录各班打扫情况,分级排出名次。
每次按倒序记分:15分——5分,每月累计积分在除以4得出本月得分。
3.教师巡查(10分)。
由政教处工作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室内外及走廊楼梯卫生,脏乱差一次扣1分,可吃负分。
4.发现乱扔垃圾者,每人次扣2分。
5.临时工作实行酌情加分制度。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本周卫生积分为零。
6.黑板报(4分)教室内的黑板报每两周更换一次,并上交底稿。
否则每次扣2分
三、其它方面。
1.由学校或政教处组织的活动,最高记10分,最低记5分。
若要求以班为单位上交一些材料,少1人次扣2分。
2.典型事件、临时性工作,酌情加分。
3.学生违纪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查看。
纪律评比标准
1、凡在课堂、集会、课间操、午休讲话者每人次扣1分;无故不出操的班级扣2分。
2、在教学楼追打、高声喧哗、吵架、打球、乱窜楼层或他班教室者,每人扣2分
3、集会、课间操动作不迅速,有人讲话、打玩、不做者,每人扣1分。
被学校点名不守纪律的班级扣3分
4、拉帮结伙、偷窃、抢占他人财物者每人次扣5分
5、喝酒、吸烟、打牌、进游戏室、、歌舞厅等者每人次扣5分。
6、衣冠不整、穿背心、穿拖鞋上课、男生留长发、染发、梳中分头、女生烫发、佩带耳环、戒指等者,每人次扣2分
7、在栏杆、窗台上坐、爬、打、追逐、玩耍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物等者每人次扣2分
8、损坏校园花草树木、名人名画、校园公物者每人次扣2分
9、谩骂(包括书写)说粗话、起混名、咄狂言、恐吓、侮辱师生者,每人次扣1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0、私自离校或逃学者,查实每人次扣5分。
本细则未列事项,由政教处研究决定,公布后实施。
重大违纪事件处理方案
一、重大违纪事件包括:
1)、打架、敲诈、勒索2)旷寝3)顶撞老师
4)吸烟、喝酒、赌博(无论在教室、寝室、厕所)
5)谈恋爱
二、处理办法:
1、凡违反以上者之一者一律劝退。
2、如认错态度特别好,且有悔改之意者交纳300元的押金或者在家接受家长教育两周时间,并且找校内教师为其担保,方可留校(仅限一次)。
卫生评比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学校整洁优美,让同学们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更好地生活、学习,特制定了卫生检查评分的有关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如有纸屑、塑料袋、瓜子壳等垃圾,视垃圾多少扣1—2分;
2、地面、讲台、讲台桌下如有粉笔灰扣1分;
3、卫生角周围如有垃圾,视垃圾多少扣1—2分;
4、垃圾桶垃圾没倒,视垃圾多少扣1—2分;
5、卫生角的卫生工具没有摆好扣1分;
6、桌上如有放书的,需摆放整齐并统一放在课桌的右上角,如没有摆放整齐的扣
1—2分;
7、需要擦洗干净,没擦扣1分;
8、窗应保持干净,不允许乱写滥画,否则扣2分;
9、对齐桌子的前侧,形成一条直线,没有排成一条直线或不整齐扣1—2分;
10、如果没打扫者扣除5分。
11、课间将进行不定时检查,请各班每节课保持教室卫生。
三.卫生区卫生
1、卫生区有纸张、糖果纸、果皮、粉笔头、瓜子壳等垃圾,视垃圾多少扣1—2分,如果较多则扣2—3分;
2、卫生区如有泡泡糖、易拉罐、矿泉水瓶等较大型垃圾扣2分;
3、卫生区内若有下水口,如下水口里有垃圾,视垃圾多少扣1—2分;
4、卫生区内若有垃圾桶,在其旁边有垃圾,视垃圾多少扣2分以上;
5、如卫生区负责的班级代表抓到有丢垃圾的人,带到政教处,若属实扣丢垃圾者所在班级分数,若并无其事,将追究代表所在班级责任。
6、在值周生检查期间,如有辱骂、阻碍值周生检查的一律上报,并通知该班班主任。
如无特殊情况,卫生定在每天上、下午预备后5分钟进行检查,请各班在此前作好准备。
以上为检查的全部内容,请各班以此标准事先做好本班卫生。
评分结果将与本班评比的流动红旗挂钩,请各班同学做好本班的卫生工作。
以上如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给予指正,并配合学校的工作。
我们的目标是共同营造一个美丽的校园,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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