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合集下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6•【字号】云政发[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云政发[2011]8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省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在过去的5年中,全省上下涌现出一批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我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持续深入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昆明市人民政府等57个节能工作先进单位、陈勇生等145名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临沧市人民政府等58个减排工作先进单位、高志刚等134名减排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十一五”全省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四月十六日附件1“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节能工作先进单位(57个)(一)州(市)单位(35个):昆明市人民政府、昭通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文山州人民政府、大理州人民政府、保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德宏州人民政府、丽江市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迪庆州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工业信息化委、昭通市工业信息化委、曲靖市工业信息化委、玉溪市工业信息化委、楚雄州工业信息化委、红河州工业信息化委、文山州工业信息化委、大理州经委、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普洱市工业信息化委、西双版纳州工业信息化委、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委、丽江市工业信息化委、怒江州工业信息化委、迪庆州工业信息化局、临沧市工业信息化委,昆明市统计局、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溪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环境五年规划

环境五年规划

环保五年规划发展历程编者按伴随着一个个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的实施,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本文作者从“七五”计划开始参与环境保护五年计划编制工作,亲身经历了环境保护计划发展的各阶段。

文章将8个环境保护五年计划进行梳理和分析,希望读者有所借鉴。

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经过全系统和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近40年来,环境保护计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专项到综合、从局部进行到全面开展的发展历程,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从上个世纪70年代编制国家第一个环境保护规划开始,我国已经编制了8个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计划,现作简要回顾。

历史回顾一、探索阶段(1976~1985年)这一时期,国家在环境保护五年计划编制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

环保计划中一些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治理措施,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一阶段编制的环保计划基本属于污染治理型计划。

(一)“五五”(1976~1980年)计划:起步编制国家第一个环境保护规划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由此开始孕育发展。

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拟定十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于1975年5月编制的第一个环境保护10年规划提出了5年内控制、10年内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总体目标。

其中“五五”计划提出的环保目标是:大中型工矿企业和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都要搞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定的北京、上海、天津等1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黄河、淮河、松花江、漓江、白洋淀、官厅水库、渤海等水系和主要港口的污染得到控制,水质有所改善。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环境XXX XXX 学号:XXXXXXXXXX据了解,为加快完成国家“十五”各项重点治理计划的结转项目,及时开工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研究论证一批新的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10项环境保护工程。

要调动各种资源,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十点重大工程内容: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保执法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环境综合评估体系、“金环”工程、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完成31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建设任务。

3.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

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500万吨/日,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配套污泥安全处置和再生水利用。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源地上游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部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6.城市垃圾处理工程: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4万吨/日。

7.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使现役火电机组投入运行的脱硫装机容量达到2.13亿千瓦。

8.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完善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基础设施。

9.核与辐射安全工程:建成核设备性能鉴定实验室、放射性物质鉴定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中心、电磁辐射监测实验室、全国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国控网、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

10.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建成环境优美乡镇2000个,完成1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部分重大工程对社会经济发展得作用: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十一五”以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2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2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的通知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进一步完善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做好“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标准工作,在充分总结“十五”期间环保标准工作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二00六年二月六日附件:“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推进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保护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制定本规划。

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现状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与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同时起步。

1973年,我国发布了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已初具规模,标准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构成。

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样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及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十五”期间,总局和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的力度,重点解决标准经费投入少,体系不健全,科学性与公开性不足的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云政发[2006]52号【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6.03.28【实施日期】2006.03.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06]5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前言第一章“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第二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方针二、发展目标第三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三)打好扶贫攻坚战(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五)深化农村改革二、继续推进新型工业化(一)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二)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三)优化发展六大优势产业链群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二)努力实现旅游业的新跨越(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四)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五)进一步发展金融服务业(六)规范、有序发展房地产等服务业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能源(三)水利(四)信息化五、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一)构建空间开发战略布局及主体功能区(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四)建立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五)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一)加强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二)集约高效利用关键自然资源(三)强化能源节约(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五)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七、实施科教兴滇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一)优先发展教育(二)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三)加强科技进步八、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一)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二)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九、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三)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四)加强公共安全建设(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七)着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第四章“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背景下编制的规划。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1•【文号】环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目录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基本情况(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主要目标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推动环保行政法规进程4、加快环保部门规章步伐5、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立法6、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7、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8、开展环境立法后评估9、探索环境司法保障机制10、创新环境立法模式(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推动现有税制“绿色化”2、完善环保收费制度3、改革环境价格政策4、深化环境金融服务5、健全绿色贸易政策6、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7、构建生态补偿机制8、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9、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0、推进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大经费保障(三)建设人才队伍(四)强化培训宣传(五)扩大公众参与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6•【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号《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四章污染防治第五章绿色低碳发展第六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以美丽云南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机构,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鼓励和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行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林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13•【文号】环发[2006]158号•【施行日期】2006.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十一五”生态保护目标,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二○○六年十月十三日附件: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二)生态环境现状1、主要问题2、成因分析(三)机遇与挑战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2、分类指导,分区推进3、统筹规划,重点突破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三)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2、具体目标三、重点领域及主要任务(一)深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1、完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推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3、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4、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二)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与管理1、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2、提高生物多样性履约和管理能力3、重视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三)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力度1、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2、综合防治土壤污染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4、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四)巩固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1、深化生态省、生态市和生态县建设2、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3、大力开展生态村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三)创新生态保护政策(四)加强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五)建立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六)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七)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一、全国生态保护形势(一)“十五”工作回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五”期间,先后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把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一五”期间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重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环境形势(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把环境保护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了一批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了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地区、流域和城市的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措施,市场化机制开始进入环境保护领域,全社会环境保护投资比“九五”时期翻了一番,占GDP的比例首次超过1%;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环境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深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重化工业迅猛增长的情况下,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证。

(二)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

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治理任务只完成计划目标的60%左右。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

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

解读“十一五”环保规划

解读“十一五”环保规划

饮用水安全 问题列为整个十一五规划 的第一
并 存 、 机遇 大于挑 战 的形 势 。 ” 对待这样 的机遇 , 省 环保 局新 闻发言人 杨智 明
副局 长在 新 闻发布 会 上再 次 强调 , 从 历 史性 转 变
条 ,其意义相 当深 刻,体现了以人为本 ,关注民
生的发展理念。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杨晓龙 说:“ 这次重新核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是在 1 9 9 9 年划分保护区的基础上 ,根据 国家环保总局新颁 布的 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划分技 术规范 ( H J / T 3 3 8 - 2 0 0 7 ) , 对全省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 核定。 在此基础上 , 突出抓好控制水源地排污 口。 2 0 0 6年底前取缔 了一级饮用水源地 的排 污 口, 2 0 0 7 年底前将再对二级饮用水源地 的排污 口进行
对策 措 施 : 坚持 污 水处理 与供 水 、 用 水、 节 水和 污 水 回用统 筹 考虑 , 实施城 市 污水 处理 与 回
“ 十五” 期间, 我省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 遏制。全省七大水 系中三类和好于三类的河流断 面 比例为 3 1 . % ,比 r i O 0 0 年上升 8 . 5 个百分点; 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河流断面比 例为5 3 . 0 % ,比P . O 0 0 年降低 9 . 1 个百分点。 但是, 就 当前而言, 七大水系 1 3 4 个监测断面 中,
是 河 北省 经 济 发展 战略 机 遇期 , 也是 环境 问题 凸
显期 ;既是环 境 压 力最 大的 时期 , 也 是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建 立 安 全供 水 的保 障体 系。
的 黄金 发展 期 。并 作 了一 个 基 本 的 形 势 判 断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28•【文号】环发[2005]131号•【施行日期】2005.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5]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已经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2.环境立法规划设想表(略)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件1:“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前言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立法规划工作,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指出,实现立法规划,将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对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依法办事,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对环保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明确的目标。

今后的五年是落实这一目标的关键时期。

环保法规建设规划是环保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国家立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期间,全国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积极进展,环境法规建设也取得重大成就。

国家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批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批准了一批国际环境条约,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环境法规、规章和标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更趋完善。

环境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等环境法律。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环发[2012]135号【发布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发布日期】2012.11.01【实施日期】2012.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云环发〔2012〕135号)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10号)要求,全面推动云南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行业调查是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状况的主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技术水平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关联度高、渗透力强、包容性强、高增长、高就业、技术密集等特点。

作为未来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后发优势强,地位日趋重要。

开展此次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现状,准确把握我省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有效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等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调查对象:在云南省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一定规模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企业或事业单位。

调查内容:包括各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环境保护产品及洁净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环境服务业情况、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等。

十一五计划

十一五计划

十一五计划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未来的期望也越来越高。

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国家规划之一,十一五计划被制定出来,旨在确保中国在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方面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大背景下,本文将深入探讨十一五计划的内容和成就。

一、什么是十一五计划十一五计划是指中国政府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制定的一份国家规划,这是中国在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提高公民福利和保护环境。

该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1. 经济建设十一五计划的第一个目标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的内外平衡和协调。

在这期间,中国的经济增长要求要超过7%以上,同时也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民收入等。

此外,还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施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并成功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和股改等措施。

2. 社会建设十一五计划的第二个目标是建设和谐的社会,提高公民福利,同时要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其规划内容涵盖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各个方面。

在这个阶段中,中国大力发展教育,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全民,改善就业环境和提高劳动者工资,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努力丰富文化多样性,促进传统文化发展和文化旅游业。

3. 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的第三个目标是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用可持续的方式保障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在这个阶段内,中国实施清洁能源政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并采用各种新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全面推进水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4. 文化建设十一五计划的第四个目标是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在这个阶段中,中国积极扶持文化产业,鼓励全民读书,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体验,提高文化反响和传播能力。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1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云政发[2007]1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7]141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2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02)。

第四条“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核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足);(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各地有关3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抽查复核情况进行评定);(三)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及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定)。

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06年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在各个方面保持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环境质量稳步上升。

县城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噪声达到二级标准。

二是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2006年以来累计投入3000万元实施生态建设,全县造林4300亩,森林覆盖率达73.59%,全县生态林种植面积93.24万亩。

三是工程治理步伐明显加快。

投资3000万元兴建的城市垃圾填埋场已进行了可研、环评,它的建成将有效减轻县城环境压力,投资4300万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也已进入环评阶段,并于九月份正式动工。

四是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矿山开采,特别是小垣矿区、大坪矿区和文明小煤窑,关闭非法企业17家,捣毁垅洞23个,并对6家矿产企业,6家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较好地巩固了“一控双达标”的成果。

五是循环经济形态初步呈现。

汝城的矿产不仅能开采还可进行深加工,小水电蓬勃发展,现有小水电186家,除大力供应本地电网,还有部份向广东等地输送,汝城还大力发展生猪养殖,鼓励农村使用沼气,大大节约能源。

六是节能减排卓有成效。

到2008年底,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60T,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5.5%;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200T,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了3.8%;镉年排放量控制在3kg;砷(AS)年排放量控制在10kg。

到2010年底,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40T,在2005年排放487吨的基础上削减47吨,削减率9.7%;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000吨,在2005年排放3328吨的基础上削减328吨,削减率9.86%;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kg;砷(AS)年排放量控制在10kg。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云南政报》
【年(卷),期】2007(000)018
【总页数】2页(P33-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相关文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J], ;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J], ;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J], ;
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J], ;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云南省环境保护局2006年11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云南省环境保护局2006年11月目录前言 (1)一、“十五”回顾和当前环境状况 (2)(一)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2)(二)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得到控制 (4)(三)城市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5)(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取得一定进展 (6)(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6)(六)环保投资明显增加,环境保护自身能力不断加强 (7)二、“十一五”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8)(一)主要矛盾 (9)1. 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与环境容量约束的矛盾 (9)2.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10)3. 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与资源开发的矛盾 (11)(二)突出问题 (12)1. 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更加艰巨 (12)2. 水环境污染和饮用水环境安全问题仍将十分突出 (13)3. 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滞后,城市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13)4. 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14)5. 辐射环境安全仍存在隐患 (14)6. 环境监管能力与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不相适应 (15)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16)(一)指导思想 (16)(二)基本原则 (16)(三)环境保护目标 (17)四、“十一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20)(一)强化环境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 (20)1. 强化环境分区调控与管理 (20)2. 控制重点行业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22)(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23)1. 实行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 (23)2.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24)3. 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25)4.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25)(三)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25)1. 以饮用水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26)2. 以二氧化硫减排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9)3. 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为重点,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31)(四)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33)1. 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估 (33)2. 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 (33)3. 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34)4. 强化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 (34)5.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35)(五)防治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提高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36)1. 防治放射性污染 (36)2. 防治电磁辐射污染 (37)3. 完善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机制和手段 (37)4. 建设放射性废物收贮设施 (38)(六)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提高预警应急能力 (39)1. 提高现场执法能力 (39)2.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40)3. 提高环保宣传教育能力 (41)4. 强化环境监管支撑能力 (41)五、投资需求和重点工程 (42)(一)投资需求 (42)(二)重点工程 (42)1. 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43)2. 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44)3. 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45)4.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6)5. 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 (46)6.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47)7. 核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工程 (47)8.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47)六、保障措施 (47)(一)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48)(二)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环保约束性指标 (49)(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50)(四)增加投入,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和政策 (51)(五)加快环境科技创新 (52)(六)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52)(七)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53)(八)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53)前言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是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全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一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伴随经济快速增长,环境压力愈来愈大。

同时,人民群众在享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全面控制环境污染和减缓生态恶化趋势。

因此,编制和实施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保障我省的环境安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框架指导下,依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原则,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规划实施期为2006年至2010年。

本规划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和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着力推进环境保护的三个历史性转变,加大环境污染防治的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十五”回顾和当前环境状况“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全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全社会环境意识得到增强,环境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部分水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六大水系77条河流、150个监测断面中,优于Ⅲ类的水质断面比例占58%,水环境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占62%,水质受到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2%。

总体上看,“十五”期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有所上升,符合Ⅳ~Ⅴ类和劣Ⅴ类标准的有所下降,水环境功能达标率有所上升。

怒江、伊洛瓦底江、澜沧江、红河和金沙江水系总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但珠江水系总体水质有所波动,泸江、柴河、新河、螳螂川等支流和南盘江干流依然污染严重。

开展水质监测的53个湖泊、水库中,水质优或良好的占60.4%;水质轻度污染的占17.0%;水质中度或重度污染的占22.6%;总体上有近半数的湖泊、水库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九湖中抚仙湖、泸沽湖、阳宗海、洱海和程海水质优或良好,滇池外海、异龙湖、滇池草海、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受到中度或重度污染,有4个湖泊能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总体上看,阳宗海和洱海有好转趋势,其他湖泊趋于稳定。

15个主要城市的30条城市河流(水域)4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良好以上的占46.7%,受到中度或轻度污染的占15.6%,受到重度污染的占37.7%,城市河流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较为稳定。

20个城市的34个饮用水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占70.6%,有7.1%的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所好转,21.5%的有所下降。

多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在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8个主要城市中,按污染物年日均浓度值评价,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2个,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10个,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5个,空气环境质量劣于三级的1个,总体上看,“十五”期间有38.9%的城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7.8%的城市有好转趋势,33.3%的城市有加重趋势。

全省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15个主要城市中,平均酸雨频率为12.8%,出现酸雨的城市占73.3%,酸雨控制区7城市全部出现酸雨,平均酸雨频率为19.4%,总体上我省属轻酸雨地区,各地降水酸度基本稳定,并呈下降趋势。

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7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3分贝,好或较好的城市占47.1%,受到轻度污染的占29.4%,受到中度污染的占23.5%,各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的城市占40%。

“十五”期间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变化不大,总体保持稳定。

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安全水平内。

全省各地的环境辐射水平及各种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水平均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波动范围之内,但局部地区小范围内存在一定的放射性污染或一定程度的异常。

核技术应用中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总体处于安全水平,周围环境未发现辐射污染现象。

省会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处于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之内,但有一些居民小区的电磁辐射超标。

高压输电线及变电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未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环境限值。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

根据2004年出版的《中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我省的生态环境有49.13%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优,46.35%的区域为良,4.52%的区域为一般,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在良好状态,森林覆盖率接近50%,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9%,全省绝大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及近90%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在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有效保护。

土壤不完全监测显示,重要中小城市郊区和重要农业区监测区域内,80.0%以上的监测面积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昆明市郊区监测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得到控制“十五”期间,在全省城镇人口迅速增加、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除二氧化硫和工业粉尘外,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均完成控制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强度呈下降趋势。

五年累计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11.78万吨/日。

2005年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1%,比2000年提高了16%;排放化学需氧量28.47万吨、氨氮1.94万吨,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4.2%、3.5%;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下降了40%,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31%。

五年累计新增工业废气处理能力6582万标立方米/时,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46.8%、60.4%和52.9%,排放达标率总体均呈上升趋势。

2005年烟尘排放量22.67万吨,比2000年下降了20.8%;由于原材料重工业和火力发电的发展,煤炭消耗量的大幅度增加,工业粉尘排放量15.5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2.19万吨,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26.5%、35.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逐年增加,2005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661.49万吨,比2000年增加45.83%,排放量下降了近1倍,年综合利用量达到1646.1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35%。

(三)城市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

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站)42座,排水管道5716公里(其中污水管道2063公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2.05万吨/日,新增79.5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建成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场)36座,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9332吨/日,新增处理能力7832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1.9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