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泵站运行维护工程检查规定
水利局泵站管理部门泵站运行与维护
水利局泵站管理部门泵站运行与维护水利局泵站管理部门负责泵站的运行与维护,这是保障水利工程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泵站运行和维护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现泵站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泵站运行泵站运行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程和操作规范,对泵站进行正常的运行操作。
在泵站运行过程中,泵站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1 泵站设备监控泵站设备监控是保证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
泵站管理部门应负责监测并记录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泵、电机、管道等设备的工作情况。
如有异常现象或故障发生,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后续分析。
1.2 运行参数调整泵站管理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泵站的运行参数,包括泵站的水位、流量、压力等。
通过对运行参数的合理调整,可以提高泵站的运行效率,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供水。
1.3 运行记录与报表泵站管理部门应准确记录泵站的运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周期提交运行报表。
这些记录和报表是监督泵站运行情况、评估泵站工作效果的重要依据。
二、泵站维护泵站维护是确保泵站设备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泵站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2.1 定期巡视泵站管理部门应定期巡视泵站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巡视内容包括泵站设备的机械磨损情况、润滑油和冷却水的使用情况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2.2 设备保养泵站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保养计划,对泵站设备进行定期保养。
保养内容主要包括清洁设备表面、更换磨损部件、检查设备密封性等。
好的设备保养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的概率。
2.3 故障处理在泵站设备运行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故障问题。
泵站管理部门应具备快速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以尽快恢复泵站的正常运行。
对于无法快速解决的故障,可以寻求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
2.4 资料管理泵站管理部门应建立泵站设备的资料档案,包括设备购买合同、设备说明书、维修记录等。
这些资料的管理有助于追踪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历史,为设备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1.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泵站:泵站是指水利工程中用于提供动力使水流能够顺利流动或增加水压以满足需求的设施。
1.2 维修养护:指对泵站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修复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工作。
2.泵站日常巡视与维护2.1 巡视内容2.1.1 检查水泵及其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1.2 检查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是否存在漏水、堵塞等问题。
2.1.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故障。
2.2 维护内容2.2.1 清洁设备和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2.2.2 定期更换水泵的润滑油和密封件。
2.2.3 检查和校准仪表系统。
3.泵站设备维修与更换3.1 维修工作内容3.1.1 检修水泵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拆卸、清洗、更换零部件等。
3.1.2 修复或更换故障的电气设备。
3.1.3 检查修复管道、阀门等。
3.2 设备更换3.2.1 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决定是否需要更换。
3.2.2 更换过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4.泵站安全管理4.1 安全检查与评估4.1.1 定期进行泵站的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措施等。
4.1.2 根据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4.2 安全防护设施4.2.1 安装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确保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
4.2.2 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
4.3 应急预案4.3.1 制定泵站应急预案,包括灾害事件应对、设备故障处理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泵站设备维修记录表、巡视记录表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泵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三十一条,泵站是指水利工程中用于提供动力使水流能够顺利流动或增加水压以满足需求的设施。
2.维修养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维修养护指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和保养的工作。
泵站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泵站工程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泵站工程建设与维护的安全检查活动。
2. 安全检查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泵站工程的安全生产。
3. 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程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2. 安全检查小组由安全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3. 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三、检查内容1. 设备安全:检查泵站内所有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泵体、电机、传动装置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常声响、振动、温升等现象。
2. 电气安全:检查电气线路、开关、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3. 环境安全:检查泵站周边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水通道是否畅通,防洪设施是否完善。
4. 操作规程: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是否有违章操作行为。
5. 应急措施: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是否齐全有效。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制定检查计划,按时进行常规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对特定设备或部位进行突击检查。
3. 自查自纠:鼓励操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五、检查记录与报告1. 安全检查小组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泵站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3. 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形成安全检查报告,供管理层决策参考。
六、整改与跟进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 整改完成后,安全检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奖惩机制1. 对于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排水泵运行及检修安全规定
主排水泵运行及检修安全规定随着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主排水泵的运行越来越重要。
然而,由于主排水泵作为水利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和检修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本文将详细介绍主排水泵的运行和检修安全规定。
运行安全规定监测设备在主排水泵运行前,必须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监测设备包括防护设备、保护设备、夹具设备等。
对于每一台主排水泵,必须配备专门的监测设备,并且在运行前进行全面检查。
如有必要,还应当进行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
操作人员培训主排水泵的操作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而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操作人员需要掌握主排水泵的运行原理和技术要求,了解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避免发生人为操作错误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定期维护为了保障主排水泵的正常运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泵房内部和外部的环境,泵站周围的管道、设备、阀门等,以及主排水泵本身的液压、电气、闸门等部分。
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同时还应当定期更换磨损的零部件,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防护设备在主排水泵运行过程中,必须安装防护设备,包括安全阀、冷却水、漏电保护开关等。
防护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定期维护。
检修安全规定检修时机主排水泵的检修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在进行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断开箱体内的连接电缆、钢管等。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在检修之前,必须先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泵体和电机的拆卸,管道的分离,零部件的清洗和更换等。
在拆卸零部件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卸,并妥善保管已拆下的零部件,防止零部件的遗失或损坏。
操作规范在进行主排水泵的检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顺序,逐一进行拆卸、清洗、更换等工作,严禁短路电源和互换电缆两头。
操作人员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维护,确保主排水泵的正常运行。
避免污染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避免污染和二次污染。
工作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油渍和灰尘对设备产生二次污染。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结构稳固、设备运行正常,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投资或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设施。
三、检查原则检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检查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同时,应注重检查结果的实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检查内容1. 工程结构安全:检查大坝、堤防、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泵站、闸门等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3. 防洪措施:评估水库、河道的防洪能力,检查防洪预案的实施情况。
4. 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5. 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等。
五、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按年度计划进行例行性检查,确保工程常规运行状态。
2. 不定期检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季节性气候变化,适时开展特别检查。
3. 紧急检查: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工程事故时,立即组织紧急检查。
六、责任分工1.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2. 工程运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3. 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保证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结果处理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2.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
3. 对于屡次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检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利工程 三检制度
水利工程三检制度一、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是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库、堤防、泵站、引水设施等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行情况、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等。
年度检查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水利管理部门应提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范围、标准和方法等。
2. 组织年度检查人员。
水利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检查计划,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织,确保检查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织应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水利工程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水利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
4. 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组织应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编制年度检查报告。
5. 提出整改建议。
根据年度检查报告,水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年度检查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只有做到及时、全面、真实的检查,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防汛检查防汛检查是在汛期前对水利工程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水利工程在汛期的正常运行和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堤防、水库、泵站、引水设施等各个环节的检查、洪水过程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等。
防汛检查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防汛检查计划。
水利管理部门应提前制定防汛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范围、标准和方法等。
2. 组织防汛检查人员。
水利管理部门应根据防汛检查计划,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织,确保检查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织应按照防汛检查计划,对水利工程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水利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
4. 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提高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水平,制定本《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指的是各类水库、引水灌区、河道疏浚、护岸工程、堤防工程、泵站工程等与水利相关的设施和建筑。
第四条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做到科学合理、全面细致。
第五条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为主、维护为主,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六条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设施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熟悉工程设施、掌握操作要点、积极主动、善于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运行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和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运行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运行管理人员应做好水文数据的收集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态和变化趋势,为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应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维修。
第十二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设施的维护要点和维修方法。
第十三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设施的故障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维护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设施档案和资料,对设施的维护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的应急管理应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水利工程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关注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做好应急调度和安全疏散工作。
水利工程运行及维修养护标准和要求
水利工程运行及维修养护标准和要求1.1 为加强XXX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管理,提高工程维修养护质量和作业水平,确保工程的整洁、完好、安全和正常运行,并延长其使用年限,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结合XXX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XXX水利工程,包括渠道、湖区及其附属建筑物、泵站、水闸、管理房、湖区陆域绿化及陆上其他设施,湖区水域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附属设施及其管理范围。
1.3 XXX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具体指XXX水利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及其内外坡坡脚起算的护堤地。
1.4 维修养护是对工程进行检查与观测、日常养护和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其中,日常养护是对工程进行的经常性保养、防护、清洁和小修小补,及时处理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和损坏,保持工程的完好、安全和正常运行。
按水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规定所进行的宣传教育、制止并举报水事违法行为、防汛等确保XXX水安全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均属养护内容。
维修是每年维修养护中对日常养护所不能解决的工程损坏的修复,是养护工作的延续。
维修养护不包括大修。
1.5 维修养护应坚持“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修并重”的原则。
维修工作需另行安排人员,本项目所包含的维修工作不得占用正常运行维护及保洁的人力资源,不得影响或降低正常维护服务质量。
1.6 维修养护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逐步实现机械化、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水平。
1.7 XXX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7.1 养护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程,执行国家以及水利、绿化、环卫保洁行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到对XXX水利工程合乎规范、合乎标准的经常保养和防护,及时对局部破损、缺陷按原设计标准修复,或按养护标准进行修整、清理,保持XXX水利工程的清洁、完好、安全和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水渠、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客观、及时,依法运行,有效监督。
第四条检查制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工程工艺合理、施工质量符合标准、施工过程安全、施工进度符合计划等方面的质量管理。
第五条检查制度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
第六条检查制度的实施机构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检查组,由水利部门组织,成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监理人员、业主代表等。
第七条检查制度的检查对象是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
第八条检查制度的检查周期为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九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工程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三)检查施工安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
第十条检查工程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包括:(一)检查施工图纸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二)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标准工艺要求;(三)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现象。
第十一条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一)检查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二)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三)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二条检查施工安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一)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三)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主要包括:(一)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二)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计划相符;(三)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泵站巡查管理制度
泵站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泵站巡查工作,提高泵站设备和设施的保养和管理水平,保障泵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泵站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泵站巡查管理是指对泵站日常巡查、设备保养、设施管理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巡查要求第四条泵站巡查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特别是在重要时段,如农田灌溉、防洪排涝等期间,巡查工作要更加仔细。
第五条巡查工作应按照巡查记录表进行,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如设备运行情况、水源情况等,并及时上报。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熟悉泵站设备和设施的运行原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泵站巡查工作应注重安全,巡查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培训。
第八条泵站巡查工作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九条泵站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运行情况:包括泵的运转情况、油液和润滑情况等。
(二)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报警装置、紧急停车装置等的完好情况。
(三)水源情况:包括水位、水质、水压等。
(四)设施状况:包括门窗、围墙、排水设备等。
第四章巡查流程第十条泵站巡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巡查前准备: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表和必备工具的准备工作。
(二)巡查过程: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记录表的要求,对泵站的各项设备和设施进行逐一检查。
(三)问题处理:如果发现问题,巡查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并及时解决。
(四)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及时上报。
第五章巡查管理第十一条泵站巡查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责任制:对巡查人员明确巡查、上报和处理问题的责任和权限。
(二)考核制:对巡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
(三)培训制:定期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奖惩制:对巡查工作出色的巡查人员给予奖励,对巡查工作不力的巡查人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巡查报告第十二条对于每一次巡查,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报告,并如实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解决情况等。
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制度内容一、日常巡查制度日常巡查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基础工作。
制度应规定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堤坝、渠道、水库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记录隐患和异常情况。
巡查人员需按照既定路线图,逐一检查各个点位,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二、定期检修制度除了日常的巡检之外,还需设立定期检修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和使用强度,将设备和构筑物分类,分别制定详细的检修周期和内容。
例如,对于闸门机械、泵站设备等重要设施,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三、应急处理机制水利工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
因此,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这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队伍的组建与培训等。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维护保养规范水利工程包含众多复杂的机电设备和结构物,它们的正常运转离不开规范的保养维护。
制度中要明确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方法和标准,确保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同时,对于易损耗部件应做好更换计划,避免因缺件延误维修时间。
五、资料记录管理完整的资料记录是评估水利工程维护效果的重要依据。
制度要求所有维护活动、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都要有详实的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这不仅有助于追踪问题的根源,也便于未来的维护工作传承和改进。
六、责任分工明确每个参与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
从主管领导到一线操作工,从技术支持到后勤保障,每个人都要清楚自己的任务和所承担的责任。
这样,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培训与考核为了提升维护团队的整体素质,制度中还应包括定期的培训与考核环节。
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考核,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我,确保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八、环境与安全标准在执行日常维护工作时,还应注意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
制度中应强调绿色维护理念,减少维护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利工程三检制规范制度
水利工程三检制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三检(即初检、定检和防护检)工作。
第三条三检制是指水利工程建设后进行的初次检验、定期检查和防护性检查。
第四条三检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
第五条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检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三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三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合三检单位进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初检第八条初检是水利工程建成后的首次检查,其目的是确认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初检包括对水利工程的主体结构、安全设施、运行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条初检由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应当形成初检报告并报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初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初检范围和方法;(二)初检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三)初检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初检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通过。
第十三条对于初检未通过的水利工程,应当及时整改,重新进行初检,直至通过为止。
第十四条初检合格的水利工程可以进行正常运行和管理,并进入定检阶段。
第三章定检第十五条定检是水利工程的定期检查,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的定检周期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用途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定检包括对水利工程的结构、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定检由具有水利工程检测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
第十九条定检应当形成定检报告,报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定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检范围和方法;(二)定检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三)定检意见和建议。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安全巡检和检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1.2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是指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各项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1.3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第三章安全检查工作内容2.1 对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包括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固定性、排水性等。
2.2 对水库水位、库容、泄洪闸流量等参数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 对水库、堤防进行防汛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应急预案的实施。
2.4 对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5 根据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保证全面、及时地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安全检查工作程序3.1 组织力量。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组织相应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2 制定检查方案。
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确定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3.3 实地检查。
根据检查方案,实地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查,记录问题和整改意见。
3.4 整改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间。
3.5 报告情况。
将安全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利主管部门进行问题的解决。
3.6 监督检查。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检查工作要求4.1 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安全检查的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4.2 严格要求。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拖延处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4.3 定期评估。
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监管的水平。
4.4 加强培训。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渠道、泵站、水闸等设施。
二、责任主体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
这些机构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任务的有效执行。
三、运行管理1. 定期检查:制定详细的工程检查计划,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查,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操作规程:编制和更新操作手册,包含设备操作、应急响应等程序,确保工作人员按规程操作。
3. 维护保养:依据设备制造商的推荐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延长设备寿命。
4.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工程运行数据、检修记录、异常事件及处理结果,便于分析评估和追踪改进。
四、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不同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防护措施:加强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防洪堤、泄洪道等,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
五、环境保护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调配水资源,保护水质,防止污染,同时考虑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
六、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问题的及时整改。
七、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水利工程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并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资金保障明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资金渠道,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用于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必要的技术升级。
九、制度修订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和管理环境。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规范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规范1. 引言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高效维护,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规范和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 设备维护管理2.1 设备巡检水利工程设备巡检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巡检应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运行状态检查、润滑情况检查等内容。
巡检频率应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工况确定,并建立巡检记录和统计分析系统。
2.2 设备保养水利工程设备保养是延长设备寿命和提高设备性能的重要手段。
保养工作应包括定期更换易损件、清洁设备、润滑设备、调整设备等内容。
保养计划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生产计划制定,并严格执行。
2.3 设备维修设备维修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根据设备故障的不同,维修可以分为预防性维修、计划性维修和突发性维修。
维修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报告体系。
3. 水位管理3.1 水位监测水位监测是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对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文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水位监测应遵循标准的测量方法和过程,并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水位调控水利工程的水位调控是为了满足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的需求,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洪涝灾害。
水位调控应根据流域实际情况和水资源管理要求制定,并确保调控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4. 工程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4.2 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需要得到有效控制。
应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资源。
5. 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5.1 数据采集与处理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需要依靠准确的数据采集和处理。
水利工程巡检制度
水利工程巡检制度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水域治理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制定了水利工程巡检制度,以确保水利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一、巡检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设施。
二、巡检内容1.水库巡检(1)水库坝体和坝基的巡视,检查坝体和坝基是否有裂缝、渗水等异常情况;(2)水库泄洪设施的巡视,检查泄洪设施是否完好;(3)水库工程的辅助设施的巡视,包括护岸、排水、测晕等设施的巡视;2.堤防巡检(1)堤防外观的巡视,检查堤防是否有决口、渗漏等情况;(2)堤防坝体的巡视,检查坝体是否有裂缝、滑动、沉降等情况;(3)堤防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排水设施是否完好;3.水闸巡检(1)水闸闸门的巡视,检查闸门是否运行正常;(2)水闸启闭机、驱动机构等的巡视,检查启闭机、驱动机构是否完好;(3)水闸渠道、闸室等设施的巡视,检查渠道、闸室是否畅通;4.泵站巡检(1)泵站泵机的巡视,检查泵机是否运行正常;(2)泵站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3)泵站水源、进出水口、排水渠等设施的巡视,检查水源、进出水口、排水渠是否畅通;5.渠道巡检(1)渠道的流量、水位的巡视,检查渠道的流量和水位是否正常;(2)渠道结构的巡视,检查渠道结构是否完好;(3)渠道控制设施的巡视,检查控制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巡检频率1.对于大型水利工程,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2.对于中型水利工程,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月进行一次巡视;3.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巡视。
四、巡检记录与报告1.巡检人员应详细记录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包括具体情况、照片和视频等证据;2.巡检人员应及时向水利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3.水利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巡检报告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水利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规定1. 前言该文档旨在规范水利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检测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水利设备的管理和操作。
2. 运行管理2.1 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水利设备操作证书,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设备。
2.2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保证操作过程的准确和安全。
2.3 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4 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润滑、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检修管理3.1 设备检修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专业检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维修和更换设备零部件。
3.2 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手册和操作规范进行检修,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3.3 检修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和调试,确保设备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3.4 设备检修记录和检修报告应详细记录检修过程、所更换的零部件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4. 检测管理4.1 水利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性能、功能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4.2 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
4.3 检测周期和内容应按照设备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检测报告。
4.4 检测报告应记录检测结果和评估意见,并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和改进建议。
5. 处罚和奖励5.1 对违反本规定的操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违规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5.2 对在设备运行、检修和检测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6. 其他6.1 本规定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以上为《水利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细则和相关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水利工程维护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提高水利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利工程的所有维护工作,包括日常巡查、维修养护、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
第三条水利工程维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维护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五条巡查人员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确保工程设施完好。
第六条维修人员负责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维护内容第九条日常巡查1. 巡查人员应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巡查内容包括:堤坝、渠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安全状况,以及运行设备、仪器、仪表等运行状况;3. 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
第十条维修养护1. 根据巡查结果,制定维修养护计划,确保工程设施完好;2. 维修养护内容包括:堤坝、渠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加固,以及运行设备、仪器、仪表的检修、更换;3. 维修养护工作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2. 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设备润滑、清洁、紧固、调整等;3.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排除。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确保应急预案的完善。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维护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泵站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泵站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一、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是泵站管理中的基础工作,要求管理人员每日对泵站的主要设施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这包括泵机组的运行状态、进出水管道的完好性、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记录并上报,同时采取初步应急措施。
二、定期检查
除了日常巡查之外,还需要对泵站的关键部位和易损部件实施定期检查。
这些检查通常包括对泵站的结构完整性、机械密封性能、电机绝缘强度等方面的检测。
定期检查的周期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商的建议来确定。
三、特殊巡查
在极端天气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如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应对泵站进行特殊巡查。
这种巡查的目的是评估灾害对泵站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巡查记录
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这些记录将作为泵站运行和维护的重要资料,用于分析设备状况和改进管理措施。
五、巡查培训
为了提高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所有参与巡查的人员都应接受专业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泵站结构与功能、常见故障诊断、应急处置方法、巡查记录填写等。
六、责任明确
泵站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应明确责任到人。
各级管理人员和巡查人员要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一项巡查任务都能得到妥善执行。
七、持续改进
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定期评估和审查。
通过对巡查记录的分析,可以发现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并据此进行优化调整,以实现泵站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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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2 根据规划设计的工程特征值,给合工程现状 确定下列有关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 2.1 上游抽引江水最高水位8.5m,下游排涝最 低水位-0.5m; 2.2 最大扬程8.5m及相应的上游水位8.5m、下 游水位0.0m; 2.3 上游堤防安全最高水位≧8.5m、里运河通 航最低水位≦5.5m; 2.4 下游工程安全最高水位≧4.5m。
第二节 调度管理
控制运用
第二节 调度管理
控制运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1.3 抗排结合:当里下河遇涝,里运河需水时 ,泵站开机抽排涝水同时向北补水。开江都东 闸、邵仙闸,关江都西闸、芒稻闸、送水闸, 抽排里下河涝水北送;开江都东闸,芒稻闸、 邵仙闸控制水位、流量,关江都西闸、送水闸 ,抽排里下河涝水北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1.4 发电:当淮河有余水,江都三站开机发电 ,尾水流向里下河或长江。开江都东闸、邵仙 闸,关江都西闸、芒稻闸、送水闸,发电尾水 北送里下河;关江都东闸、芒稻闸、送水闸, 开邵仙闸、江都西闸,发电尾水流向长江。
第二节 调度管理
控制运用
3 泵站运行调度要求: 3.1 处属各工程的控制运用由处防办调度,江都站变电 所转供电同时严格执行扬州供电公司区调、江都区供电 公司区调调度; 3.2 处防办应及时了解处属工程所在流域的水情、工情 变化情况,严格执行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工程控制运用 调度指令,并根据各工程的控制运用标准和控制运用原 则,科学合理地调度运用工程设施; 3.3 处防办在收到省防指的调度指令时,必须立即汇报 处领导及工管科领导,并按工管科领导的具体要求通知 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3 泵站控制运行原则: 3.1 服从处防办开、停机调度指令。 3.2 遇有人身、设备事故,当班人员或负责人 可以立即停机,并立即向处防办汇报。 3.3 事故停机后,应立即组织抢修。 3.4 事故紧急停机抢修结束后,应立即向处防 办汇报。 3.5 全站停机应注意主机干燥,确保随时投运 。 3.6 做好泵房排水廊道的排水和消防安全工作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2 排涝:当里下河地区遇涝或里下河地区及 里运河地区普遍遇涝时,泵站开机抽排里下河 涝水入长江。当里下地区排涝,里运河不需排 涝时,开江都东闸、芒稻闸,关江都西闸、邵 仙闸、送水闸,抽排涝水入长江;当里下河和 里运河均排涝时,开江都东闸、芒稻闸、邵仙 闸,关江都西闸、送水闸,抽排里下河涝水入 长江;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6 泵站值班人员要了解工程的设计功能以及所 在流域的作用,能熟练操作各项设备,并具有 应急处置工程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具有发电功能的泵站,在上游有余水的情况 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进行发电运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8 根据运行经验及工程现状,每年必须修订反 事故预案及防洪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4 运行控制应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并确保设备的安全 运行: 4.1 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视水情的变化,根据水泵装 置特征曲线,调整机组的运行状态。 4.2 若水泵发生汽蚀和振动,应按改善水泵装置汽蚀性 能和降低振幅的要求进行调度。
2900ZLQ30-7.8立式全调节轴流泵装置综合特性曲线
泵站运行维护 工程检查规定
老男孩 作品
目录
主要内容: 二、控制运用
三、运行管理
四、工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 泵站运用功能包括: 1.1 抗旱:当苏北地区需水时,泵站开机抽引 长江水,通过高水河、里运河向北送水(江都 西闸、邵仙闸开,江都东闸、芒稻闸、送水闸 关,实现抽江水沿京杭大运河北上);
平均净扬程:Hav=6.4m
效率按模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控制运用
5 根据工程和水泵配套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实 现最优经济运行,泵站控制运用应遵循下列准 则: 5.1 在抢排涝水期间,应按泵站最大排水流量 控制运用 5.2 应充分利用低扬程工况按水泵提水成本最 低控制运用。 5.3 在满足抽、排水量的前提下按装置效率最 高控制运用。
第二节 调度管理
控制运用
第二节 调度管理 1 泵站运行调度的主要内容: 1.1 泵站与其它相关工程的联合运行调度; 1.2 合理安排泵站机组的开机台数、顺序及其 运行工况的调节(包括主水泵变角调节)。 1.3 在满足处防办调度指令的前提下,通过站 内机组运行调度和工况调节,改善进、出水池 流态,减少水力冲刷和水力损失。 1.4 监测上、下游水位,当水位超过(或低于 )处防办调度指令要求时,及时向处防办汇报 ,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 调度管理
控制运用
2 运行调度应发挥工程最大效益,并确保设备 的安全运行; 2.1 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视水情变化,根据 水泵装置特征曲线,调节机组的运行状态; 2.2 若水泵发生汽蚀和振动,应按改善水泵装 置汽蚀性能和降低振幅的要求进行调度; 2.3 投运机组台数少于装机台数的泵站,运行 期间宜轮换开机; 2.4 泵站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巡视,密 切观察并摘录运行的主要参数,发现异常及时 抢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扬程 (m) 9 75% 8 8.11m 7 6 5 4 0° 3 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42 44 46 3 流量(m/S) -6° -4° -2° +2° 76% 77% 78% NPSH=8.54m 78% 77% 76% 75% 73% 7.71m 70% 3 68% 400K W 65% 60% 最小净扬程:Hmin=3.5m +4° D=2900mm n=150r/min 水力模型:TJ04-ZL-02 最大净扬程:Hmax=8.8m 设计点净扬程:Hr=7.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