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 均衡水平与办学标准达标的关系 2. 均衡水平与发展水平的关系 3. 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的关系 4. 均衡评估与发展水平评估的关系 5. 均衡督导评估与《备忘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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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均衡水平与办学水平达标的关系
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达标不等于均 衡水平一定达标。办学水平达标是抬高底部 ,缩小差距,促进均衡,是实现均衡的基础 和前提。
一、均衡督导评估工作的必要性
主
二、均衡督导评估的政策要点
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内
容
四、均衡督导评估中要处理好
几个关系
1
一、均衡督导评估工作的必要性
2
(一)《义务教育法》的要求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
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
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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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水平与发展水平不完全一致
发展水平高,均衡水平不一定高;反之,均衡水平 高,发展水平也不一定高。
具体有4种情况: 高位均衡:均衡水平高,发展水平也高 高位不均衡:发展水平高,均衡水平低 低位均衡:均衡水平高,发展水平低 低位不均衡:均衡水平、发展水平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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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均衡发展工作中: 既要认真解决发展水平高,均衡水平低的
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 均为600份。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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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省级教育督导机构或省级评估组 实施方式:自行组织或委托政府统计部门、
高校、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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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评估认定的标准
——政府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 ——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本章节介绍本方案的背景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
1.2目的本章节介绍本方案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及对所涉及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指导作用。
二、任务和责任2.1任务本章节描述本次督导检查的任务和目标。
2.2责任本章节详细列出各个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工作分工。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3.1 时间本章节列出本次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并包括了各个重要阶段和里程碑。
3.2 地点本章节列出本次督导检查的地点安排,包括了需要检查的地区和学校。
四、检查内容和要求4.1 检查内容本章节详细描述本次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等。
4.2 检查要求本章节详细列出本次督导检查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方法、数据采集、信息报送等。
五、督导检查流程5.1 准备工作本章节描述督导检查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编制等。
5.2现场检查本章节描述现场检查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5.3 数据分析本章节描述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纳的方法和步骤。
5.4检查报告本章节描述检查报告的撰写流程和格式要求。
六、督导检查的法律依据6.1 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本章节与本次督导检查相关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并附上注释。
6.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章节与本次督导检查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并附上注释。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调查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指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的基本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
2.督导检查: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指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自身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目标责任制:根据《基础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指学校和教师对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果承担相应的目标和责任。
4.数据采集:指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以获取信息和评估指标。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督…xx‟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厅字…xx‟101号)以及《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xx‟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为核心,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消除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真正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二、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将督导评估的实施、督导信息的公开、督导结果的公示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确保督导的公平公正性。
坚持督导评估活动参与的多元性和广泛性,扩大督导评估的社会影响力。
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体现督导评估的阳光透明。
(二)注重实效原则。
根据我省实际,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以及均衡差异程度等方面,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引领和督促提升作用,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创新方法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紧扣“均衡”和“发展”两大主题,建立“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校际均衡差异系数测算+工作推进状况考核评分+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四位一体”督导评估办法。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动态跟踪监测并重,实事求是地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
三、工作要点(一)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
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的认定实行综合评分,总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为基本办学要求达标学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 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校装备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装备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校装备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为了搞好学校教育装备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质量和均衡发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7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义务段学校
三、检查内容
1.学校是否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建设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班班通、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动技术室、创客教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教室;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是否按标准配备。
2.各功能室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卫生管理是否达标;是否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x-202x年)》以及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组长:戴济林(胡庄初级中学校长)副组长:史记敏(胡庄初级中学副校长)刘荣成(胡庄初级中学副校长)成员:田华军(胡庄初级中学教导主任)单圣进(胡庄初级中学政教处主任)张光荣(胡庄初级中学教科室主任)刘连成(胡庄初级中学总务处主任)栾文东(胡庄初级中学电教处主任)刘小琴(胡庄初级中学团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1.接待组:组长:史记敏成员:单圣进陆明进2.现场准备组:组长:刘连成成员:杨春生栾文东王锋杰3.申报材料组:组长:刘荣成成员:刘小琴田华军4.座谈问卷组:组长:张光荣成员:史飞羽谢荣华四、实施步骤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胡庄初中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
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
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1.1 背景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2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制定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全面化,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督导检查对象2.1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2.1.1 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等。
2.1.2 教育资源配置与使用情况。
2.1.3 教师培训与发展情况。
2.2 学校2.2.1 学校办学定位、管理体制等。
2.2.2 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教学设施等。
2.2.3 学校教育质量、特色项目等。
2.3 学生与家长2.3.1 学生入学情况、学籍管理等。
2.3.2 家长对教育服务的评价与反馈。
三、督导检查内容3.1 教育资源配置3.1.1 学校教育资源的分配方式、科目设置等。
3.1.2 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与利用情况。
3.2 教学质量评估3.2.1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改进情况。
3.2.2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与改进情况。
3.3 教师队伍建设3.3.1 教师招聘与选拔情况。
3.3.2 教师培训与发展情况。
3.4 特殊学生教育3.4.1 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与服务保障情况。
3.4.2 特殊学生教育资源分配与利用情况。
3.5 家校合作3.5.1 学校与家长沟通与合作情况。
3.5.2 家庭教育对学生学业发展的影响。
四、督导检查程序4.1 督导检查准备4.1.1 制定督导检查计划。
4.1.2 调查研究和收集相关数据。
4.2 督导检查实施4.2.1 实地走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4.2.2 采访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4.2.3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4.3 督导检查报告4.3.1 撰写督导检查报告。
4.3.2 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方案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检查验收方案。
本文将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程序、处理措施以及总结回归等方面,以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一、背景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相同水平的教育。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目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因此,制定有效的检查验收方案,确保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至关重要。
二、检查验收标准为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现,我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验收标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资源分配公平合理,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区别待遇。
2、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包括教师数量、素质、待遇等方面。
3、教学质量均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三、检查验收程序检查验收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
2、组成检查组,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检查。
3、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检查报告。
4、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被检查的学校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落实改进措施。
四、处理措施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违反检查标准的情况,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求其尽快整改。
2、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生等限制措施。
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推动问题的解决。
五、总结回归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工作对于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详细的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以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和关键所在,是实现教育公平
的重要保障。
《义务教育法》规定,中小学阶段可安排13年义务教育,包括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较多,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有时存在不均衡的情况,这给一些区域和
学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压力,需要政府的强力支持和帮助。
为了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全国各地教育资源的
公平分配和利用,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力度,并加强对政策实施
的监督和评估,国家提出了实施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的举措。
二、目的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域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民素质,推动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发展。
三、内容
1.督导对象
本次督导工作的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
列市,以及州、市、县、乡、村五级教育机构和学校。
2.督导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教督[2017]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7.04.19【实施日期】2017.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各地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部2017年4月19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均衡发展检查制度
均衡发展检查制度Make a little progress every day, January 5th, 2020x x x x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为健全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责任,根据我校实际和问责制的有关规定,遵循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制的涵义校内各部门、各方面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给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都应受到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学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工作责任追究范围:一不认真、及时执行校委会、党支部或部门领导以会议、文件、批示、口头等形式作出的决定和交办工作任务或出现较大失误的;二指标分管领导内部管理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或影响学校工作全局的;三不严格遵守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工作的规章制度,提醒后仍再拖延时间违规的;四不能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给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验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部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五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其他部门上报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再次出现事故的;六各部门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因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出现事故的;三、责任追究的形式一对违反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视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按照学校问责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年底考核工作予以处理;二视责任性质,将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追究、间接责任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四、责任追究的程序一各指标组自我追究对照学校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在部门处理范围内的由部门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学校逐级予以追究;二学校追究1、对部门上报的问题,视责任范围大小,后果严重程度逐级予以追究;2、对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与均衡发展工作要求,学校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各指标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逐级予以追究;五、责任追究的方式一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推优资格,年度考核给予告诫或不合格等级;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理外,同时由学校校委会研究作出处理意见,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工作如由两个以上部门负责的,首先追究牵头部门责任,然后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追究其他部门责任;三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六、责任追究认定权限一属批评教育范围内的责任追究,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研究处理,报校长室备案;二属行政处理、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范围内的责任追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报教育局备案;和田市XXXX小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优秀工作方案模板
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优秀工作方案模板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部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图为每个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机会,消除教育资源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
为了确保各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将进行一系列督导检查工作,以确保各地政府和学校履行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将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优秀工作方案,迎接教育部的督导检查工作。
2. 工作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1) 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2) 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3) 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全面发展能力;(4) 积极参与教育部的督导检查工作,并取得优秀成绩。
3. 工作内容(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学主管、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的实施和督导检查的组织。
(2) 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骨干,为学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支持。
(4) 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改善学校硬件设施,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文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5) 加强家校合作建立家长与学校的良好沟通渠道,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性互动。
(6) 提高教育质量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选择,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学有所学、学有所成。
(7) 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准备科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材料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实施措施(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推动工作的责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2)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体卫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为组员的督查小组,组织和领导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
二、检查内容学校环境和条件,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先进行列。
三、领导小组检查具体工作1.办学条件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2.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教师队伍的专业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通过外出学习、远程教育、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提高教师的能力、素质和水平,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4.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5学校力争到年底,加强教育设备配置,提供更多的机会让教师进行培训与学习。
6.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师资配备比例学科岗位设置配齐师资。
7.按规定标准配齐,配全各专用教室的设备设施,充分利用有限空间绿化,美化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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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首先,督导检查制度有助于全面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通过对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学校设施的建设、教师编制的配备、课程设置的实施等方面的检查,可以全面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其次,督导检查制度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
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平衡现象时有发生。
通过督导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资源分配不公、教育质量不均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再次,督导检查制度有助于推动教育和发展。
通过督导检查,可以发现和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推广。
同时,督导检查也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教育提供反馈和指导,推动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此外,督导检查制度还可以提高各地区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在督导检查的压力下,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必须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同时,由于督导检查结果的公开和透明,可以形成舆论监督的压力,促使各地区教育管理部门加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检查的客观公正性。
其次,注重实地考察和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高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加大对督导检查结果的跟踪和评估力度,确保检查制度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最后,加强对于存在问题地区的帮扶和支持,促使其加快发展,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
总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督导检查,可以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教育和发展。
同时,督导检查也可以促进各地区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督导检查制度,确保义务教育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均衡发展。
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全国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督导队伍,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督导队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督导内容教育督导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确保教育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
(二)教育资源配置。
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乡、区域之间教育资源均衡。
(三)教育质量管理。
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标准,教育教学质量是否得到提高,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如何。
(四)教师队伍建设。
检查教师招聘、培训、待遇等方面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教师队伍结构是否合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五)学生资助政策。
检查学生资助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贫困家庭学生是否得到有效资助,确保教育公平。
(六)校园安全工作。
检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等方面工作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四、督导程序教育督导检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方案。
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明确督导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实施。
教育督导机构按照督导检查方案,组织督导队伍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1: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第三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按照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原则进行。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省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第四条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第五条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及要求(一)入学机会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二)保障机制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的教育阶段,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石和全民受教育的基础。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各地区、各学校义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督导检查制度。
首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应具备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核心价值观是指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规范,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中,应注重对核心价值观的引导,督促学校强化价值观育人,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次,制度要明确督导责任的主体。
其主体应包括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学校、家长等各个层面。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协调,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要对所辖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有责任,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评估;学校要落实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接受平等的教育;家长要积极参与义务教育的过程,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共同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再次,制度要确保督导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全面性指对义务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包括师资、教育设施、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检查;公正性指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公正的评估,避免片面追求升学率或成绩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
同时,督导检查要有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对各地区、各学校进行合理比较和评价,激励其提高教育质量。
此外,制度要建立督导检查的反馈机制。
督导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学校、家长、社会公开,让各方了解到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从而推动相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学校要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及时改进不足,提高教育质量。
总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是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必要手段。
只有建立起科学、公正、全面的督导检查制度,才能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推动教育公平与优质相统一,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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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体卫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为组员的督查小组,组织和领导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
二、检查内容
学校环境和条件,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先进行列。
三、领导小组检查具体工作
1.办学条件
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2.学校管理科学规范
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教师队伍的专业性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通过外出学习、远程教育、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提高教师的能力、素质和水平,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4.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5学校力争到年底,加强教育设备配置,提供更多的机会让教师进行培训与学习。
6.完善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师资配备比例学科岗位设置配齐师资。
7.按规定标准配齐,配全各专用教室的设备设施,充分利用有限空间绿化,美化校园。